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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花天龙剑 -> 投诉专区 -> 说实话,我无法理解这次以官方名义放出游戏rom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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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_sha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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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无法理解这次以官方名义放出游戏rom的行为

http://bbs.fireemblem.net/read.php?tid=166435&fpage=1

1.在我看到的华文和英文FE专题社区中,敢这么做的,火花是第一家。授人以柄吗?

2.单独放出ips不够吗?有无合理的理由放rom?

3.我开始怀疑制定“禁止求rom”这一条规定的初衷。可否理解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此事跟我没有直接关联,我仅仅在此发表我对现有软件发布行为的观点而已,并不要求任何实际行动。


And why do we fall, Bruce? So we can learn to pick ourselves up.
[楼 主] | Posted:2008-07-01 23:23| 顶端
桂木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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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M放出 只是解大家一时只用而已 等过了这阵子后 会删除的

3.我开始怀疑制定“禁止求rom”这一条规定的初衷。可否理解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首先 你这话错了 我们是放ROM 不是求ROM  同样有人在论坛放下载 我们也没管过

禁的是求而不是放


老干妈LOVE
[1 楼] | Posted:2008-07-01 23:27| 顶端
o_sha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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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放ips,合法。
放rom,违法。
这次官方带头破戒,意味着“禁止求rom”这一条规定的初衷,并非是出于对原作者版权的尊重,无逻辑错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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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 Posted:2008-07-01 23:33| 顶端
桂木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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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不是一成不变的 只是配合汉化放出 通变一下而已

老干妈LOVE
[3 楼] | Posted:2008-07-01 23:40| 顶端
RO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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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火花跟官方是没什么关系的
[4 楼] | Posted:2008-07-01 23:42|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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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即可。

我了解现状,不吹毛求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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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 Posted:2008-07-01 23:49| 顶端
Steppenwo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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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求 ROM 的行为,可以理解为避免风气的形成而影响到正常的讨论~。

以站点成员的身份直接发 ROM 确实多少有些不妥,这做法本身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危险性……。

(建议:时候如差不多了,还是先把 ROM 撤除为上策,或者改以其他身份代发也行。穷则变,变则通~)


〈RAVE:260‧永远的誓言〉
原本以为我在这个时代什么也不能做,
想不到老天爷还是赋予我一个任务。
那就是…永远的守护妳!

——ジークハルト・シーザー
[6 楼] | Posted:2008-07-02 00:09| 顶端
桂木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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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差不多了时 是肯定要删除和撤掉的

老干妈LOVE
[7 楼] | Posted:2008-07-02 00:10| 顶端
cityj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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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想了解下楼主所说的“官方”是指什么的官方?这个论坛的官方吗?求ROM和放ROM完全是两码事,就像很多论坛都禁止求资源但允许放资源下载一样

Let darkness guide me!

[8 楼] | Posted:2008-07-02 06:10| 顶端
Steppenwo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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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花天龙剑》本身是 FE 的非官方网站(算是华人 FE 站点中的最大一家)。不过从汉化的参与名单来看,火花可以被归类为 FE 系列游戏的汉化官方,因此楼主的「官方」应该是指这个。

P.S.楼主是出于善意的提醒,所以就别太较真了~。若无其他意见,此事就这么落幕了吧~。


〈RAVE:260‧永远的誓言〉
原本以为我在这个时代什么也不能做,
想不到老天爷还是赋予我一个任务。
那就是…永远的守护妳!

——ジークハルト・シーザー
[9 楼] | Posted:2008-07-02 12:11| 顶端
三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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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玩就行了,干嘛多事,难道包好的饺子不吃,留着看呢?

[img][/img]
[10 楼] | Posted:2008-07-03 10:20|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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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火花讲“官方名义”当然是指“火花官方名义”,以跟“网友个人名义”区分。

——————————————————————————————————————————————————————
这帖不是申诉,是想把一个公认的道理确认一下:未经原作者许可擅自发布其作品,属于偷窃行为。

如上面所示,火花官方跟我确认了这个道理,那就可以了。
而且针对这一次具体事件,只要老任选择不追究,那就没有任何实质问题,我也从不会对别人进行空洞的道德指责。只要讲道理,怎么灵活操作我觉得无所谓。

但是有些人还是没有达到我的期望,仍旧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偷老任的东西,老任不管,你反而有理了,从小偷升级至强盗了?
如果这么基本的道理都得不到认可,那么我有充分的理由担心会不会被偷到我自己头上。虽然我自己是用中文的,别怪我到时候恶心一下中文用户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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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 Posted:2008-07-03 15:12| 顶端
木霊響声

头衔:はにゃ〜はに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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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蓝之钻(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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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知道,发布ROM至少在国内网站并非见不得人的行为
火花不允许求ROM本是出于管理方面的考虑,至于暂时提供ROM下载也说了是解大家一时只用

至于是否偷盗行为,模拟游戏的ROM本身属于灰色地带,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全靠自律,楼上要是不了解则可以去模拟类站点查询相关知识。但据我所知,早期ROM释出问题上遵守的所谓三年原则也早已打破,ROM比卡带先行早已不是新鲜事,一切就靠自觉。小偷还是强盗的帽子轮不到你这外行来扣

至于你有什么东西可偷,我沒兴趣知道,届时谁偷你去找谁,不过你的东西若不经你的同意转载至火花,只要作出投诉相信管理人员会给你满意的答复

[12 楼] | Posted:2008-07-03 15:33|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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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木霊響声于2008-07-03 15:33发表的:
首先要知道,发布ROM至少在国内网站并非见不得人的行为
火花不允许求ROM本是出于管理方面的考虑,至于暂时提供ROM下载也说了是解大家一时只用
.......

某巴士盗用火花主页之行为,非常普遍,并非见不得人的行为。
巴士盗用火花主页的是出于服务网民的考虑,为了火花主页rp时解大家一时之用。

下面是引用木霊響声于2008-07-03 15:33发表的:
至于是否偷盗行为,模拟游戏的ROM本身属于灰色地带,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全靠自律即楼上要是不了解则可以去模拟类站点查询相关知识。但据我所知,早期ROM释出问题上遵守的所谓三年原则也早已打破,ROM比卡带先行早已不是新鲜事,一切就靠自觉
.......

至于是否偷窃行为,网站建设本身属于灰色地带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全靠自律即楼上要是不了解则可以去相关站点查询相关知识。

下面是引用木霊響声于2008-07-03 15:33发表的:
小偷还是强盗的帽子轮不到你这外行来扣

至于你有什么东西可偷,我沒兴趣知道,届时谁偷你去找谁,不过你的东西若不经你的同意转载至火花,只要作出投诉相信管理人员会给你满意的答复
.......

小偷还是强盗的帽子轮不到你这外行来扣

至于火花有什么东西可偷,我沒兴趣知道,届时谁偷你去找谁,不过你的东西若不经你的同意转载至巴士,只要作出投诉相信管理人员会给你满意的答复

—————————————————————————————————————————————————
我说的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就是指你这种人。

“模拟游戏的ROM本身属于灰色地带,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我能笑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偷还是强盗的帽子轮不到你这外行来扣”
我扣定了,你否认得了吗?

“不过你的东西若不经你的同意转载至巴士,只要作出投诉相信管理人员会给你满意的答复”
请问...你代表谁?

最后,请火花官方给一个明确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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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 Posted:2008-07-03 15:52| 顶端
桂木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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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东西还是不要上纲上线的好

严格来的说 未经官方批准的摸拟器 ROM修改 汉化 这些都是不被允许的

在日本 有很多厂商官方明确的表示过 做同人可以 但不准使用官方的素材 但就算你真用了 官方也是睁一支眼闭一支眼

假如真的要上纲上线的话  国内百分之99.9的网站 以及网民都存在着你口中的"小偷""强盗"行为

小至一张图 一个我们使的头像 都是如此 所以任何事你不能上纲上线的一棍子打翻 要因环境的去考虑 单纯的认为ROM的流通下载就是XX行为 很不妥 


老干妈LOVE
[14 楼] | Posted:2008-07-03 15:53|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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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桂木弥生于2008-07-03 15:53发表的:
这种东西还是不要上纲上线的好

严格来的说 未经官方批准的摸拟器 ROM修改 汉化 这些都是不被允许的

在日本 有很多厂商官方明确的表示过 做同人可以 但不准使用官方的素材 但就算你真用了 官方也是睁一支眼闭一支眼
.......

桂木版主,我对这次具体事件,没有任何异议以及要求。

我只要你们告诉我,火花是个讲道理的地方,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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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 | Posted:2008-07-03 15:56| 顶端
白筱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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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解就不要理解了 好伐

-             -
上面留点空白 哈哈///



这次变成我的腰很细了!哇哈哈哈哈囧
[16 楼] | Posted:2008-07-03 15:58| 顶端
桂木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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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你也不必说的太难听了 国内的情况 甚至是世界网络上的一些潜规你也知道 把这类事上纲上线去谈的话 站点 论坛都可以关门了

只要不是将一些破解物摸拟器做为商业用途 或是剽窃网络原创作品 我想大家都应该可以接受的


请不要把巴士剽窃火花和放ROM联系到一起 


老干妈LOVE
[17 楼] | Posted:2008-07-03 16:00| 顶端
桂木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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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要你们告诉我,火花是个讲道理的地方,就这么简单。

请问 火花哪里不讲道理了?


老干妈LOVE
[18 楼] | Posted:2008-07-03 16:01|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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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
“某巴士盗用火花主页之行为,非常普遍,并非见不得人的行为。
巴士盗用火花主页的是出于服务网民的考虑,为了火花主页rp时解大家一时之用。”
请问楼主发帖出于何目的
请问楼主说这句话出于何目的
什么叫出于服务网民?服务他妹好伐
即使是火花RP 也可以通过高层使用别的空间或者网络硬盘来解决
用的着这种渣站来充当么
而且何为见不得人 巴士这种行为就是见不得人
楼主是在为巴士做广告?


-             -
上面留点空白 哈哈///



这次变成我的腰很细了!哇哈哈哈哈囧
[19 楼] | Posted:2008-07-03 16:03|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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