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瑞斯坦
Titania--b
级别: 站务议员
编号: 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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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登陆:201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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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最初由 修次 发表 [B]嗯,我同意。 拿了十多年的手柄摇杆,感觉最爽的时候绝非形单影只的玩火纹的日子, 而是和哥哥弟弟抢着打FC的小学岁月, 游窜于街机室和人切格斗的初中年华,(哪怕不少对手是流氓混混) 以及呼朋唤友去挑WE的高中时代。 :D 即使是那个传奇,我也觉得有其可取之处。它终归提供了一个大家同乐的平台,至于玩家怎么去利用这个平台,是玩家的事,有些东西不能怪游戏本身。 孤芳自赏,生活会少很多乐趣。毕竟,独乐乐不如众乐乐。[/B][/QUOTE]以上为本人的看法,没有强加于别人的意思,更没有怪某游戏的意思。这是本人思维方式的体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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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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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2003-10-22 1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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