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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花天龙剑 -> 文学区 -> [轉帖] 迷失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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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帖] 迷失大陆

黄昏,夕阳把最後的余光投到这片美丽的山坡上,小草反射出金黄的阳光,使山坡好象在绿色内衣外穿上一层金色外套。平时无人的山坡上现在却有俩个十二三岁的年轻人在欣赏著难得的美景。
  “好久不见了,美米,最近都没有来这片山坡来玩了,你妈妈一定把你盯的很严。”

  “没办法,妈妈总要我帮她做家务活。今天才有空,我总不能把她也拉到这片山坡上来玩吧!”

  有著一头褐色长发的少女对著前面壮硕的黑发少年微笑

  “这里可是只有我们知道的秘密地方喔”

  “对了,肯呢?,”

  “啊,他上次和我比摔角输了,很不甘心,现在大概正在练习,准备再向我挑战吧!”

  “肯的个性实在太认真了,不过,你的确很厉害。你知道吗,村长说肯绝对是一个好苗子,愿意出钱让他战士学院学习呢!“

  “战士学院吗,说起来,再过上一个月,我们三个就要决定未来了。肯大概会去战士学院,然後会当兵,过一段惊险的生活吧。对了,美米,你有什麽对未来的打算。”

  少女展现一个迷人的微笑,“金,在问别人之前先要说自己的打算才够礼貌喔。”

  “我,我吗,打算去普通的学校学习铁匠的技能,然後成为村子的铁匠,这样一来,村里人要修东西就不要跑到镇子上了。”

  “真是一个现实的理想,不过以你的体格很适合当铁匠呢。大力士!”

  “好了,现在说你的理想吧!”

  少女笑著跑开,“不告诉你!”

  金急了,“竟敢耍我,别跑。”说著追上去。

  俩个人笑著在长满青草的斜坡上滚了下来。

  “啊”少女突然叫了起来,“什麽东西刺到我了,好痛!”

  当俩人停止打闹时,美米的手上已经流出了血。

  “什麽东西,“少女的眼睛盯著挂在金脖子上的一条项链,一条相当奇怪的项链。项链的坠子上是一个圆,圆当中有一个六芒星,六芒星的六个角突出在圆外,正是这六个角划破了少女的手。

  “这个啊,是村口的那个婆婆送给我的。你看,这是一个魔法物品,只要打开它“金一边说一边演示,坠子以六芒星的一个角为连接分成两个面,一个面光滑如镜,另一个面上则刻有几个字,“把光滑的面对准自己,然後念出咒文,里面就会出现自己的影象,只要不念出解除咒文,影像就不会消失,很神奇吧!”

  “真的?让我试试。“

  “对不起,虽然婆婆教了我好几次,但我就是记不住那些拗口的咒文,想试试的话,只有去婆婆那里了。”

  美米失望的把坠子放下,“不,妈妈叫我不可以去村口婆婆那里。”

  “为什麽,婆婆绝对不是一个坏人。“

  “你不知道?妈妈说,村口那个婆婆是一个坏女人!“

  “为什麽?“

  “听说以前她为了钱抛弃了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嫁给了一个有钱的贵族当妾,後来因为争风吃醋被那个贵族抛弃了,所以搬到了乡下,妈妈很看不起她呢!,不过,那种爱慕虚荣的女人,大部分的人都会看不起的。“

  “是这样啊,”金看了一眼脖子上的魔法项链,脸上露出与他年龄有点不相称的表情“不过,婆婆她还真是可怜呢。”

  “别说这个,对了,她为什麽把这条项链送给你呢?魔法项链可是相当值钱的东西。“

  听到这句话,金的脸上突然红起来了,他想起婆婆把项链给他时的情景。

  “这条项链给你,这可是恋人之间的必备品喔,只要把心上人的脸印在上面,无论多远都可以看到爱人的模样,不管分开多久都可以感受到对方的存在。”

  “婆婆,这样贵重的礼物我不能接受。“

  “傻孩子,美米可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而肯,也是一个很强的对手,如果不努力的话,可是会被抢走的,好了,不要脸红,拿著这项链,早点向美米表白,然後把她的像印在上面,再过一个月就没有机会了。……“

  “没为什麽,对了,你的手怎麽样了?”金努力想岔开话题。

  “没事了,你看,血已经止住了。”少女举起手腕。

  “美米!”

  “什麽事?”

  “一个月後,我们就要选择自己的未来,进入不同的学校,也许以後很长的时间都不能再见面了,所以,所以,有一件事现在我就要告诉你。”

  “???”

  “美米,金!”山下传来一串叫声打断了金即将说出的话。

  一个金发的少年正在向俩人跑来。

  “肯,我还以为今天你不来了呢!”

  “哈,哈,哈”,金发少年一边喘气一边说“今天有一点意外的事”

  “什麽事?”两个人异口同声。

  “恭喜我吧,村长刚刚告诉我,我已经被战士学院录取了!”

  “恭喜!”少女高兴的跳了起来。

  “不是还有一个月才考试吗?”金在高兴之余有些疑问。

  “村长以村子的名义推荐了我,免试入学!”

  “太好了,未来的将军大人!”

  “别这样说,我可没有成为将军的野心呢。”金发少年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

  “好了,好了,金,为了庆祝肯进入战士学校,我们今天玩到天黑再回家。”

  “赞成!”

  “赞成!”

  三个人开始在夕阳下奔跑。金跑在最後,在他的心里,有一点点的遗憾----要是肯迟一点到的话,他就可以对美米告白了。

  见习魔法师金从朦胧状态中清醒过来,摇摇头试图把睡魔从头脑中赶出去-----任何见习魔法师在用“风翼”(风系魔法中一个低级飞行法术,只能在施法时确定飞行高度和飞行方向,适合长距离旅行)飞行了三个小时後都会感到疲劳的。

  “离家乡还有多少路程呢,“金心里想,大概还有三到五个小时吧,从上次回家到现在又过了五年,连路的远近都记不清了。现在想来还真是奇怪呢,原来想成为一名铁匠的他现在竟成了一名魔法师。

  一切都起於那一天,在他十三岁那年的某一天,象所有同龄人一样,一个人到了城里,去自由选择自己的未来(迷失大陆的习俗,年轻人到了十三岁必须决定自己的未来),象所有好奇的孩子一样,他到每一个报名点都看了一下。在他原来要去的技能学院报名处人已经相当多了,战士学院报名处更是人满为患,每个学院报名处都有不少人,除了魔法学院。他觉得有些奇怪,忍不住向人打听。

  “魔法师是一个没有前途的行业”,一个在战士学院报名处排队的人向他解释,

  “战士学院从十三岁入学,五年後就可以毕业,毕业後就有资格加入军队了,如果顺利的话,二十二岁就可以从见习剑士晋升到剑士或骑士,三十岁就可以成为剑客或高级骑士,如果能力强的话,四十岁之前就可以成为剑圣或圣骑士(这两个称号在迷失大陆上不是光靠努力就可以获得的,如果没有天赋加名师的话,一辈子也达不到)。而魔法师学院,十三岁入学,毕业时间从八到十五年不等,一旦毕业,只是一个普通的见习魔法师,而魔法师的平均年龄是四十岁,

  没有五十岁几乎成不了大魔法师(大魔法师是一般人的极限,再高的称号除了天赋异禀者外,很少有人能达到),六十岁之前很难成为祭司或神官,想成为大魔导师(这个称号不是由某个组织授予的,当你的力量达到某个让人难以相信的程度时,别人自动会这样称呼你)则是起码八十岁的事了。更何况魔法师要比战士弱,一个学习了十三年的魔法师还打不过一个学了五年剑术的战士呢。“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没有多少人想当魔法师。

  当金正打算到技能学院报名处排队时,正好看到一个人到魔法学院报名处报名,感到奇怪的金忍不住向他提出相同的问题。

  “这个啊,”那个看起来象有钱人家子弟的年轻人回答,“你还真是一个乡巴佬,连这个都不知道,从技能学院毕业的话,一辈子只能是一个手艺人,而成为一个战士的话,想要出人头地太难了‘一将成名万骨枯’,一百个人中才有一个幸运儿可以活下来衣锦还乡,别的人都埋尸他乡了。但魔法师不一样,毕业後不想参军也可以回家,在家可以慢慢研究魔法,不像战士,不参加实战就永远无法提高自己的水平。所以魔法师是最安全的,一旦通过了大魔法师的考试,你就可以马上成为各国争相邀请的人,获得极高的社会地位。万一参加了战争,魔法师也是战场上最受保护的一个兵种,战死的可能性最小。“

  “可是我听说魔法师是相当弱的。“

  “像你这种乡下人当然不知道,“对方做了一个无可奈何的手势。“只要给魔法师足够的时间念咒文,一个魔法师可以干掉十个战士(作者注:在见习魔法师念完咒文前,一个见习剑士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干掉十个见习魔法师)。”

  就在两个人对话时,又有几个人加入了魔法学院的报名队伍,不知不觉间,金成了报名队伍中的一员。

  “好了,帕恩,明天到这儿考试。”那个和金对话的人答应了一声,走了。

  “下一个”,

  “───“

  “下一个“

  “───“

  “喂,你叫什麽名字?“喊话的不耐烦了,大声叫了起来。

  呆呆站著的金被吓了一跳,“金,金*卡利。“

  “本地人吗?“

  “对。“

  “金*卡利,罗尔城人,好了,明天到这里来参加考试,“

  “等一下,我……”

  “下一个”

  “报完名就别拦路,小子”,後面那人不耐烦了,用力把金推开。

  “啊”

  太晚了,就这样,金莫名其妙的在魔法师学院报了名。

  无奈,在到技能学院又报一次名後,金回到了家,连这件事也不敢对父母说。

  “只要不去参加考试就没事了。“金这样对自己说。

  第二天,金告别父母,背上行李,带上学费进了城(根据习俗,金今天如果通过考试的话,就得马上去学院,而他的父母认为儿子通过考试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金刻意躲开魔法师学院考试的地点,但是却躲不开命运的安排(作者的安排)。就在他快要到达目的地时,迎面走来了一个穿著黑色魔法袍的男人,金认出是昨天在魔法学院报名处的人。“你不是金*卡利吗,错了,考试地点在那边,跟我来。“说著,就抓住金的手,在金反应过来,甩开他的手之前,那个魔法师念出了咒文,一道淡淡的烟雾包围了两个人,烟雾消失之後,金绝望的发现自己已经在一群魔法师和即将成为魔法师的人们之间了(这个魔法师施展的是“瞬间移动”,一种快速移动的法术,可携带他人,但只能到施法者熟悉的地方,而且距离极限由施法者本人的魔力水平决定)。

  想躲过考试是不可能的了,金只能考虑如何才能故意通不过考试,以便脱身(他不敢明目张胆的向魔法师要求离开),一个高个子的法师此时开始清点人数“一,二,三,四……”,然後他对同伴说“正好!”接著对等侯考试的孩子们说,“很幸运,学院在这座城只招收二十五名学生,而报名者正好二十五人,因此,”他加重了最後一句话的语气,“你们可以免试入学!”

  “什麽,”金觉得头被人重重的打了一下,在他来得及阻止之前,七个法师都开始念出相同的咒文,金刚刚才听过一次的咒文。

  金和别的人都被那种烟雾包围了,当烟雾散开时,他发现自己已经在一个很大的广场了,周围是一两千和他同龄的人,以及许多穿著魔法袍的魔法师。一个魔法师正在向他们讲话,金从没有见过声音这麽大的人(魔力之音,用魔法来增强声音,不算一种魔法只是一种小把戏而已)。“各位新学员,你们好,欢迎来到魔法学院,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学院的一员了……”金已经无心去听那些欢迎辞了,他向广场入口处跑去,希望在人多混乱时离开这里,赶快去参加技能学院的入学考试。“反正没人会注意多了一个人或少了一个人的,”金一边跑一边对自己说。入口处虽有几个人却没有人阻止他,金很顺利的跑到了外面,但是他马上停住了脚步,看著脚下的万丈深渊发呆。

  魔法师学院处於群山环抱之中,万丈悬崖之上。

  金呆呆的转过身,耳里传来了演讲声“……..魔法学院是一个讲究能力的地方,只要有足够的能力,随时可以毕业。毕业考试很简单,只要能用自己的力量不带任何物品离开魔法学院,也就是说,翻越奇里麦山脉,就算毕业了,就可以获得见习魔法师的资格…….”“…….为了让大家潜心研究魔法,不被外面的事情打搅,学员们不准同外面通讯,如果想回家探亲的话,就等到毕业後再说吧……”“…..最後加一句,为了平等起见,所有没有足够钱交学费的学员,都可以在研究部门当助手打工抵学费。好了,演讲到此结束,各位新学员,请到左面去领取生活用品以及查询自己所分配的寝室…….”。

  就这样,金*卡利,一个以铁匠为理想职业的人,成了魔法学院的一个学生。

  “哎,命运真是会捉弄人啊,”,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过去,连声叹气,为了让头脑不再被睡魔侵入,他只能用回忆过去的方法。离家还要飞三个小时,万一睡著了,虽然“风翼”不念咒文就不会被解除,但撞到什麽东西却也不是闹著玩的。

  金迈著迟钝的步伐,跟著人流逐步领取了各个生活用品,他几乎完全绝望了,刚刚他带著哭腔向几个魔法师解释了所有的情况(他已经顾不上对魔法师的恐惧了),但是那几个魔法师只能表示同情,“抱歉,孩子,这种事你应该在来这儿之前就说,学院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入学後就不许学生离校,别担心,当一个魔法师可比当一个铁匠前途光明多了。”在求助无门的情况下,金也只有接受现实一条路了。

  根据魔法学院的规矩,刚入学的学生前一个星期可以不用上课,先要熟悉学院的环境(习惯高山环境)和同学,同时对学院的规章制度有所了解,最後,看看他们的学长们是如何学习的。在接著的几天里,金惊奇的发现两件事,一是他竟然是所有新生中体质最好的一个,第二天,除了他之外,所有的新学生都躺在床上起不来了(高山反应),而他除了有点不舒服之外,没有其他影响。第二,除了他之外,其他的学生几乎都不用打工(金所带的钱不够交学费的),因为大部分学生都是贵族子弟或有钱人家的少爷(魔法学院的学生中,女生极少),剩下的也都带来了足够的学费,这让别人都用特殊的眼光看他(起码金是这样认为的)。

  虽然经过了一个星期的适应,当第一天开课,还是有大半学生有气无力的靠在桌子上,事实上,能精力充沛的听课的,在F班只有金一个而已(按入学时学生的能力,分成了A、B、C、D、E、F,其中F班学生除了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叫魔法的技能外,对魔法一无所知,E班则知道一些魔法的基本知识,其他班按此类推)。老师也觉得没意思,三百十四个学生中,只有一个在听他讲话其余三百十三个都是摆设。在言之无物的讲了几分锺後,他觉得应该因材施教,所以对学生们说“今天到此为止,下课!你,对,就是你,留下”,他用手杖指著那个强壮的像小牛的学生。

  “我?”,金很惊讶,因为在他的记忆中,从来不曾得罪过这位老师,事实上,今天是他第一次看到这位老师。

  “你的名字叫金,金*卡利,对吧?”

  “对!”,金已经对魔法师过目不忘的能力不觉得吃惊了。

  “我听说你是意外才到魔法学院来的,而且认为当铁匠比当魔法师更好,为了让你能改掉这个错误的想法,我决定专门对你进行补习。”

  “啊!!!”

  在以後的几天里,原来对魔法一无所知的金终於对魔法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全托了一对一教育方法的福)。所谓的魔法,实际上是施展非人之力的技巧,魔法力量的根源来自精灵和诸神,所以,不是念几句话就可以施展魔法的。想施展魔法,首先要有与诸神或精灵(实际上,精灵王也名列诸神之中)的契约。契约是魔法师同神或精灵之间的约定,通过某些仪式,魔法师可以同诸神或精灵进行思想交流,向神要求力量,并且愿意付出代价。一般情况,神会传给魔法师一篇祷文,仪式完成以後,魔法师在心中默念祷文就可以施展这个神的力量了。交换契约并不像有的人想的那样神秘可怕,事实上,很少有神在交换契约时向魔法师要求些什麽实际的东西,通常是要求你别去信仰敌对神,要求你的日常行为要照神的教诲去做等等──你不照做也没有关系,神不会对违反契约的魔法师有所惩罚。

  咒文是魔法力量的转换方法,举例来说,同样使用火神的力量,通过不同的咒文可以施展出火矢、火球、暴炎、火墙、溶解、地狱之火、猛火等等不同的魔法。

  魔法师通常所说的魔力实际上指对魔法力的负荷程度,每个人都有魔法力负荷的极限,如果施展出自己负荷能力以上的魔法量,那对施法者是极度危险的,但魔力的水平可以通过不断的练习来提高。同时,施展魔法时默念祷文是要花一定时间的(特别对魔法的初学者而言)。所以,魔法师虽然能做许多奇妙的事,但是并不是万能的。一个魔法师要施展一个魔法必须按以下步骤进行:一,默念祷文,让自己处於冥想状态。二,在冥想状态中让魔力充满全身,然後恢复正常状态。三,念出咒文,将魔力按自己所需要的方式释放(对於低级魔法师来说,前面两步很花时间,而高级魔法师施法所需时间主要用於第三步)。

  魔法师的强弱主要取决於两个方面──魔力总量的大小和单位时间内释放的魔力大小。前者只能通过反复锻炼予以提高,後者可以通过学习高等的咒文来提高。

  在魔法学院的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金也开始觉得当魔法师也许并不是一个很坏的选择。魔法学院是一个相当自由的地方,校方对学生的约束很小。课程分为三部分,冥想课(与诸神或精灵交换契约),咒文课(学习魔法咒语),练习课(提高魔力)。学习很自由,没有点名,没有时间限制,甚至来不来上课都没有关系(作者的一个小小妄想)。每年九月,举行一次毕业考试,任何学生,只要对自己的力量有信心,都可以参加(考试内容前文已经说过)。

  虽然金渐渐淡忘了成为铁匠的念头,他的生活却出现了一些不愉快。大概金要去研究部门打工,没有足够时间与同学们沟通吧,一个叫布来特的家夥成了金的敌人。

  布来特据说出身名门,好象是一个候爵之子,反正家里一定有钱有势,他是带著四个部下一起来读书的。在第一年,在思乡之情的激励下(早点毕业早点回家),几乎每个学生都认真学习,因此金与布来特倒没有什麽交恶,见了面也会点个头致意。但到了第二年,思乡之情淡掉後,一些纨!子弟就不务正业起来了,其中就包括布来特。贵族子弟讲究吃喝玩乐,在魔法学院里,吃喝没有什麽花样可以变的了,只好从玩乐上讲究了。就这样,欺负同学成了这些纨!子弟最大的乐趣。而布来特及其一班朋友在作弄过一些人後,把目标转到了金的身上。

  金开始发现自己的衣服(魔法袍)常常被人弄几个洞,鞋子常常被人掉进一些垃圾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当他忍下所有的事情一言不发时,事件很正常的发展到一个高峰──一天,金回寝室的路上,被六个人拦住去路。

  “那不是有名的穷光蛋金吗,今天又见面了。“

  “像你这种家里连饭都没得吃的家夥来魔法学院干什麽,回家种田吧。”

  “穷光蛋魔法师,哈哈哈!”

  布来特和几个同伴尽情的嘲笑金,但金一句话也不说。

  “叫你穷光蛋看你还不服气,来,教训教训他!”

  一个人开始进入冥想状态,金认出他是高过金五届的学生。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只能赶快逃走,但金不,一年的魔法教育还没有让金养成任何事都靠魔法的习惯。

  金冲上去,一拳把那个还没有开始念咒的家夥打倒,其他几个看出用魔法对付不了金,就一起冲了上来,但金有一副可以成为铁匠的体格,不是从小就接受魔法师教育的他们的力量可以对付的,一场混战後,金终於把所有的人都打倒在地,这时,叫喊声引来了老师。

  这场冲突的最後结果是每个人都被关了一天禁闭,那个高年的家夥少了两个门牙,金的脸上被抓了几条红痕,布来特的一只眼被打青了,其余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一点纪念。从此,布来特恨死了金,虽然他不敢再找金的麻烦,但在他们一夥的威胁下,没有人敢和金特别接近。也许是托了这件事的福,金在以後几年内除了魔法,没有任何其他的事情可以做,结果在第三年,金就成了同年级中的第一名。金经历了对魔法的抗拒、疑惑、到接受、喜爱、到最後发展成了狂热,成天都在练习场和图书馆之间跑,他已经完全被魔法中的无穷奥秘给吸引住了。

  经过五年的学习,金认为自己的力量已经可以去挑战毕业考试时,他就在当年的毕业考试中报了名,让他吃惊的是,布来特居然也报名参加了毕业考试,而他的成绩并不突出,甚至比较差。

  见习魔法师金想起当年参加的毕业考试,不禁有些骄傲,这是他第一次用魔法来面对挑战,而且,他胜利了。

  正像入学时的演讲所说的那样,毕业考试的内容就是离开魔法学院──用魔法离开。

  金站在悬崖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身後是一名魔法师,他是监考老师,任务是指引方向和危急时救援。在不远处是其他的考生,每个人都像他一样的紧张,除了布来特之外。布来特轻松的样子足以让人误以为他早就进出学院多次了。

  考试开始了,几乎每个考生都用了“风翼”这个魔法,因为这个魔法虽然不能自由的飞行,但只在起飞时消耗魔力。每个人都留著魔力来迎接未知的挑战,而监考老师则紧跟其後。

  大家的预料没有错,出发没有多久,一阵山间的暴风雪吹来,把大家都吹散了。风雪过後,金完全迷失了方向(由於“风翼”只能在出发时控制方向,所以即使由於外力改变了方向,施法者也不能再转向),他向四周看了一下,除了监考老师之外(这些老师施展的魔法是“飞行术”和“跟踪术”),别的考生已经一个也看不到了,那个监考老师向著金的右边一点,金就知道自己已经偏向了左边。没办法,金只能先降落,然後再施展“风翼”。

  金开始明白为什麽翻越奇里麦山脉会是毕业考试了,他已经是第八次使用“风翼”魔法了,每次都被风雪吹歪了方向,而且由於要保持体温,他不得不多次使用“溶解”(冰系魔法的死对头,用於抵御寒冷和解除冰系魔法,但只是一个低级魔法)这个魔法,他开始感到身体里的魔力不足了(作者注:尽管魔力实际上是指魔法师对神之力或精灵力的负荷水平,但一个魔法师的负荷到了极限时,他会感到集中力量越来越困难了,好象是体内的某种力量越来越少了,所以,魔力被称为魔力而不是称为耐力)。而根据监考老师的说法,金现在还没有飞完一半呢。

  金明白再用几次“风翼“自己就到了极限,而据监考老师说,前面还有一段路是多风暴地带。与其把魔力分散到几个“风翼”魔法上面还不如拼一下,金暗暗下定了决心。他又施展了一次“溶解”後,他开始施展一个魔法,一个耗光他所有剩下魔力的魔法,“风的精灵啊,请服从我的命令,请接受我的请求,用你的力量守护我不受敌人的伤害。”这个咒文让监考老师吃了一惊,这个小子竟敢施展这种中级的魔法“守护之风”(这个魔法能让施法者不受风的伤害和影响,是一个通常是用来对抗毒气或风系攻击的持续防御性法术)。监考老师的吃惊不无道理,以金的水平,哪怕是正常状态也只能施展两三次这种魔法(就学生的水平而言,是相当不错了),而在现在使用的话,这个魔法会让金用尽所有的魔力,一旦出现意外的情况,或者当守护之风消失後又碰上一阵暴风雪,金就只得退出考试了。

  靠著守护之风的力量,金在以後的几场暴风雪里都没有让风翼的方向受影响,但随著守护之风力量的消失,金已经把他完全交给命运,再来一点风就可以让他打消今年毕业的念头了。但是非常的幸运,一路平静,他顺利的飞完了剩下的路,到了目的地,一个山脚下的小镇──酒桶镇。几个学院的老师出来欢迎他,他是第十三个到达的人。这时,金意外的发现布来特居然已经在这里了,他显得得意洋洋,因为他是第一个到达的人。

  黄昏,一切都结束了,在这次毕业考试中,总共有四百六十五个学生达到了要求,其余的两百多个人都失败了。大部分的学生都通过绕远路的方法躲过风暴最密集的地方,顺利的通过考试(只有消息不灵通的金采用了直线前进的方法)。入夜,毕业典礼在酒桶镇举行,所有的毕业生都获得了一件合适的魔法袍作为成了一名见习魔法师的礼物,在每个人都沈浸在欢乐中时,一位老师宣布了一件事──布来特作为毕业考试的第一名,将由魔法学院推荐给大魔导师,北方王国迪科的宫廷魔法师,有大陆第一魔法师称号的雷蒙*索尔多当弟子。

  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五年前的事情,不禁有些奇怪,布来特怎麽可能第一个到达呢,现在想来,大概是布来特买通了那个监考老师吧,当时只认为可能他的运气特别好,居然没有碰到暴风雪。不过也没有关系了,反正金又不是第二名。

  在毕业後的第二天,酒桶镇就来了许多人,都是各国军方的说客,各展口才说服这些毕业生加入军队。就魔法师这个职业来说,刚刚毕业的见习魔法师在实战方面实际上是没有任何价值的,随便找一个战士都可以把他轻松的干掉,但是,在战争中,只要给魔法师足够的时间施法(很明显,这一点军队里其他的兵种可以做到),一个魔法常常可以消灭相当数量的敌人,所以魔法师是军队里的重要战力,哪怕是见习魔法师军队也是十分欢迎的。同时,一个刚毕业的见习魔法师无论魔力、技巧还是经验都是不足的,所以他们往往拜一位法力高强的法师为师,进一步增强自己的力量,直到自己能通过魔法师考试,晋升为一个魔法师。而那些法力高强的法师们,如果在家做研究,往往讨厌被人打搅,如果在冒险,则不愿意带上一个累赘(确实是累赘),很少愿意接受一个学徒──除了那些在军队里的魔法师。

  所以,军队是刚毕业的年轻魔法师(那些真正有钱有势的贵族子弟当然不用去当兵,自然有老爸老妈罩著)们的第一选择。

  金并不反对加入军队,但是他想加入他的祖国──加夫特瓦尔王国的军队,但是偏偏他祖国的军队不缺魔法师。虽然金在魔法学院过了五年,但是对当前迷失大陆表面和平下隐藏的战争危机(这也是各国竭力扩军的原因)也有所耳闻,他不愿意参加一支有可能与他的祖国为敌的军队。

  金选择了回家。

  “先回去看看父母,以後的事以後再说”,金这样安慰自己。

  在回家的路上每个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金──一群冒险者里有一个魔法师很常见,但是只有魔法师一个人,而且,很明显是一个见习魔法师(魔法师不同等级之间有明显特征,见习魔法师只能穿魔法袍,魔法师可以戴上魔法帽,大魔法师可手持魔法杖,祭司和神官身上有魔力饰品),这种事可不常见。

  正在飞行中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他刚毕业回家时发生的事,觉得有点好笑,父亲的反应有一点过分激烈了。那天,他满怀这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心情,踏进家门,那个小小的,但是唯一的杂货铺,他已经激动的说不出话了。

  “你好,客人,要点什麽东西吗?”父亲头也不抬,他正在算帐。

  “爸爸!”

  “──”,老店主庞克*卡利慢慢的抬起头,认出了眼前的年轻人。

  “金!!!”父亲激动的忘了他的年纪,一下跳过柜台,一把把金抱在怀里。

  “什麽事啊,这麽吵?”,金的妈妈从里面走出来,但她马上做出了和老庞克相同的动作。

  老夫妻俩高兴的拥抱多年未见的大儿子(他们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但金的弟弟妹妹已经去读书了),不断问寒问暖。但这并没有持续多久。

  “对了,这几年你到哪里去了,我问过人,你并不在技能学院。”

  “我去魔法师学院了。”(金的家乡,加夫特瓦尔王国的罗尔城一带,是一个魔法文化相当落後的地方,人们对魔法师普遍有一种怀疑和不信任的态度,所以魔法师几乎没有到那里,因此,金的父母不认识金的魔法袍)

  “魔法学院?!”,金的父亲的脸沈了下来,在他的脑海里,魔法师是耍三流把戏的骗子,是一种十恶不赦的职业。

  “没关系,没有学到技能也不要紧,继承爸爸的杂货店就行了”,爸爸的一句话,就抹杀了金五年的努力。

  晚上,金躺在床上无法入睡,父母明确的要求他放弃对魔法的追求,而去当一个杂货店老板。但金已经爱上魔法了,他认为魔法已经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了。经过半个晚上的思考,就在这个晚上,他留下一封信,背上了他刚刚背来的背包,里面有旅行的必须品和一些钱,偷偷的离开了家。

  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自己的卤莽行为时依旧有点後怕,当时他一无所有,没有同伴,没有力量,没有经验却勇敢的走向未知的世界,他当时头脑简单,只想找到那几个传说中的大魔导师,要求成为他们的弟子,好一窥魔法殿堂的奥妙。却没有仔细想一想,凭什麽那些大魔导师要收他做弟子。

  迷失大陆上的人口大约六亿,其中有约莫五十万魔法师。在五十万魔法师中,有四十万是见习魔法师(不思进取的贵族子弟真不少),八万到十万魔法师,一到三千名大魔法师,五十六个祭司和神官,但是只有三个大魔导师。

  第一个是雷蒙*索尔多,迪科的宫廷魔法师。大陆历987年初冬,一支规模庞大的土匪集团入侵迪科,迪科王国虽然派兵进剿,但是由於以步兵为主力的王国军机动性不能与全由骑兵组成的土匪抗衡,所以始终不能追上土匪军。土匪沿路烧杀掠夺,给迪科人民造成了极大的痛苦。一个月後,土匪虽然有大量物资拖累却依旧领先王国军一天到达国境的冰雪河(这条河一年有三个季节结冰,由此得名),准备渡过结上厚冰的河面逃到邻国。当土匪们为马蹄扎上稻草准备渡过冰面时,他们看到河对面走来一个魔法师,这个魔法师在众目睽睽之下施法溶解了冰层,在冰雪河近八十米宽的河面上,河水夹杂著大块碎冰奔腾而下,既无法走,也无法坐船。土匪只好改道,结果被王国军追上,全军覆没。这个魔法师就是雷蒙*索尔多,从此,他成了迪科的宫廷魔法师(他就是迪科人),也获得了大魔导师的称号,被认为是大陆第一魔法师。

  第二个是大隐者修*克,石之塔的主人。大陆历979年,一座孤岛突然出现在大陆西方的一个渔业小城附近,两个月後,小岛上出现了一座七层高的孤塔。这事成了整个大陆的新闻。後来,人们才知道这一切都是一个魔法师做的。这个魔法师就是修*克。他用魔法抬高一块海底,形成一个岛,然後用魔法从岩石中拉出一座塔,一座完全按他的要求的塔,一切只是为了有一个能让他安静研究魔法的地方。为此,他获得了大魔导师的称号。

  第三个是大陆东方的雷特帝国的宫廷魔法师约克*雷。在大陆历992年雷特帝国王位争夺战中,他一个人击败了对方整个魔法师部队(包括四十名大魔法师在内),从而获得大魔导师的称号。

  金不想拜雷蒙*索尔多为师,他不愿意再和布来特做同学,而雷特帝国大概也不会允许一个见习魔法师进宫殿,於是,金决定去要求大隐者修*克收他当弟子。

  石之塔并不远,金花了六天时间就到了。他在城里的旅馆过了一夜,第二天,他一大早就起了床,用飞行魔法,轻松的到了石之塔的面前。

  “有人吗?”金大声的说,他昨天晚上就幻想了整个拜师的情景:

  “有人吗?”

  (开门声)“谁呀?”

  “请问大魔导师修*克在吗?”

  “我就是,你找我有什麽事?”

  “我是见习魔法金*卡利,希望能做您的学生!”

  “做我的学生,那你对魔法知道多少呢?”

  (以下是金滔滔不绝的长篇大论)

  “看来你相当不错,好吧,进来吧”

  ……..

  现在金就是在照剧本演戏。

  “有人吗?”金有点动摇了,看来对方并不知道金的剧本。

  “有人吗?”

  “…….”

  “有人吗?”

  “…….”

  金忍不住了,既然对方没有照他的剧本,那他也要做出一些超出剧本外的动作了。

  金用力的敲门。

  在金刚敲了第一下,连手还没有来得收回的时候,那扇由魔法改造的光滑无比的花岗岩做的门无声无息的滑开,向不速之客展现了一个未知的空间。

  金被突然打开的门吓了一跳,他立刻照剧本念出“请问…….”但是他马上发现并不是他想象中的老法师开的门。门是自己打开的。

  “有人吗?”,金试探的问,但是一如刚才,没有人回答。

  见习魔法师金发现自己明显已经错了方向了。这里绝对不是他回家的路,他从没有见过这片树林,他念出了解除“风翼”的咒文“风的精灵啊,解放你的力量,放开我的身体,凭远古契约之名,命令汝等离开”,然後他就慢慢的落到地面上。原来打算用回忆过去的方法来让自己保持清醒,没有想到过分的沈浸在回忆中结果不知不觉的被风吹歪了前进的方向也没有注意到。金辨别了一下方向,又施展了风翼魔法。“风的精灵啊,吾凭远古契约之力,召唤汝等前来”马上,他又飞在天上了,虽然打算不再回忆过去,但是马上又因为无聊而想起过去的事了,他和大魔导师修见面的情景。

  金大著胆子走进石之塔,第一层并没有什麽特别的东西,除了一些高大的石头雕像之外,几乎一无所有。“这些是修的雕刻作品吧!”,金自言自语,很难想象一个魔法师会喜欢雕刻。

  金在仔细观察了这些雕像後,小心翼翼的迈步走上二楼,二楼是会客室,或者它看起来像会客室──一张相当大的桌子,一圈精致的椅子,当然,很明显全是用魔法从地板上直接造出来得。桌子中间放著一个非常漂亮的水晶球,把房间照的很明亮,同时散发出强烈的魔力,让闯进来的见习魔法师感到汗毛倒立。“真没有想到世界上有如此强大的魔法师。”金此时已经清楚的知道这里的主人的力量远远的超过任何一个他所见过的魔法师。万一修把他当作一个贼那他可死定了。

  金一边在肚子里筹措著合适的道歉的话,一边向第三层走去。

  第三层是一个图书馆,六排书架看的金眼花缭乱,那麽多魔法书,而且大都是在学院里没有看过的。金忍不住诱惑,拿下一本金边丝质的魔法书。

  金还来不及将魔法书打开,一股巨大的力量从身後传了过来,没有任何前兆,甚至连念咒声都没有,在金做出任何反应之前就把金包围了,金在极度的恐慌中丢下书,转过身体。

  眼前是一个身材高大的魔法师,看起来满脸的怒气,那强大的力量就是由他的魔杖发出的。

  是大魔导师修*克!金赶忙在极度的惊慌中回想刚才准备好的道歉词。

  “对…….”,连“不起”都没有来得及说出,修就发动了咒文。

  金感到不可思议的力量束缚了他的全身,连舌头都被压制的不能动,然後,毛骨悚然的感到全身的感觉正在慢慢的离他而去,眼角的余光看到可怕的景象──他的身体正在慢慢的变成石头(石化魔法,一种高级的攻击魔法,在一对一的战斗中,如果一方先施展出石化魔法,那对方几乎肯定要完蛋,但是,即使是高级魔法师,也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施展。由此可见修的实力深不可测)。

  在金周围的力量正在把他的身体由生命体转化为矿物,而且同时让金全身都不能动弹,无法用任何的魔法,其实,就算能自由的施法,金也无法从变成石头的命运中逃出。

  当金完全绝望时,大魔导师修停止了咒文,他已经确定眼前这个不速之客不会对自己造成任何的危险了,现在可以进行审问了。他满意的看著自己魔法的效果──金只剩下头和上胸部没有变成石头。

  “你是什麽人?”,修发问了。

  “我是见习魔法师金,金*卡利,我不是贼,我是来成为弟子的,因为门没有锁,我只是看一下书,没有偷的意思。”金结结巴巴的,词不达意的,前言不搭後语的说完,虽然石化的效果已经停止,但金很明显的感到那股可怕的力量仍旧在身体周围。

  “胡说!,一个见习魔法师怎麽可能在我不知不觉中打开塔的魔法锁,没有任何困难的躲过一楼的土傀儡卫兵(土傀儡是用魔法造的可活动雕像,虽然战斗力不高,但是感知力很强,同时被破坏时会产生很大的声音),”修做了一个威胁的手势,“竟然敢骗我,我会让你後悔一辈子,快说,你是什麽人?来我这里做什麽?谁派你来的?”

  金马上感到周围的能量又在蠢蠢欲动了。

  “我没有说谎,我只是来拜师的。”金的声音里带上了颤音。

  大魔导师看了看眼前的俘虏,开始施展魔法──一个他独创的感知魔法,通过这个魔法,大魔导师知道周围并没有这个不速之客的同伴。

  “别以为打扮的像一个见习魔法师就可以骗我,我会让你知道我的力量是多麽强大。”大魔导师开始念另一个咒文“读心术”(读心术是一个中级魔法,但是它的效果因使用者而异,一般的法师只能读出对方最明显的意识,所以常常被欺骗,但以修的水平,可以读出对方最深层的意识)。

  “真奇怪,你真的是一个见习魔法师”,修的脸色缓和了下来,“而且是刚刚毕业的。”

  “到底哪里出错了?”,大魔导师陷入沈思,“为什麽我的防御机关没有发生作用,以前从没有这种事。”但他马上又回过神,解除了金所受的魔法。

  金活动了一下身体,他的目标并没有受到太大的打击,既然误会已经消除了,那一切就会水到渠成,他丝毫没有想到为什麽修要用土傀儡卫兵来守卫他的塔。

  修正打算把这个初生之犊打发走,就像打发以前来拜师的人一样,突然,他脑里灵光一闪,对了,一定是这样。

  “你身上有什麽魔法物品?”,大魔导师发问。

  “没有。”斩钉截铁的回答。

  “再仔细想想。”

  “这条魔法袍可能有一些附带魔法。”

  “不是它”

  “对了”,金拿出了自获得以来就没有用过的恋人项链。

  “是它!”大魔导师看著项链慢慢的说,脸上变化万千,欢乐、眷恋、幸福、伤心、痛苦,以及许多金无法分辨的表情都一一掠过。

  “没有想到这麽多年後,你还是会回到我身边。”大魔导师喃喃自语,他接过项链,打开它,以不可分辨的声音念了几句咒文,项链那光滑的一面慢慢浮现了一个人像,一个极其美丽的少女,另一面则出现了一行字“送给最爱的洁西卡──修*克”。洁西卡,金依稀记得,村口的那个老婆婆就是叫这个名字的。

  “没有想到由我制造的,送给你,又由你回赠给我,我最後又摔到你的头上的这条项链,会以这种方式回到我手上,你不知道我有多後悔当时的冲动,有多麽的想念你,想念你的一举一动。你不知道当我听说你嫁给那个混蛋时我有多麽的痛苦。我有多少次下定决心去找你,向你道歉,求你原谅我因为那毫无证据的流言而对你恶言相向,离你而去。可我一直没能找到你。你一定是伤透了心才嫁给那个混蛋的。你心里一定只爱我一个,正如同我心里只有你一样。”

  大魔导师的最後几句话已经是大声喊叫了。

  金在旁边吓的目瞪口呆。

  修*克终於回到现实,他轻声问“你是从谁那里得到这条项链的?”

  金吞了一口口水“一个老婆婆给我的。”

  “她现在人呢?”

  “两年前就死了。”这是金回家时从父母那里听到的。

  “死了?”

  “死了。”

  大魔导师叹了一口气,他已经从激动中回复了。长期以来培养的修养使他压下了自己心中的悲伤,让别人完全看不出来他的内心。

  “这大概是命运的安排吧,小子,你知道吗,这条项链是我亲手做的,上面有我的魔力,正是这点魔力让塔的门和一楼的土傀儡卫兵把你误会成我,让你进来的。否则,以你的能力怎麽可能进入我的图书馆。”

  老法师顿了一顿,又继续说

  “从现在开始,我收你为我的弟子。不过,”大魔导师加强了语气,“如果让我发现你资质平庸的话,我会马上把你赶出去的。”

  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拜师的情景,自己都感到幸运,天下闻名的修*克,因为一条项链的缘故,收他当弟子了。他虽然不知道老师和洁西卡婆婆的故事,也可以猜出个大概了。他在石之塔里整整跟老师学习了五年。在昨天晚上,修*克老师对他说“金,你是一个聪明的学生,你已经在魔法的技巧和知识方面和我不相上下了,但你还欠缺魔力和经验,特别是经验。你必须出去冒险来提高这两者。别担心,你的水平已经超出了魔法师的阶段,运气好的话,甚至可以通过大魔法师的考试了。”

  就这样,金在今天早上告别了老师,踏上,更确切的说是飞上回家之路。“哎,都是风太大,否则大概早就到家了,整整比计划推迟了两个小时呢。”他摸了摸自己手上的魔法戒指──修的临别礼物,及不可待的希望自己早一点看到家乡。


[ 此贴被红雨船在2006-06-25 11:54重新编辑 ]


即使妳已經不愛我暸 即使妳已經忘記我暸 即使我已經從這個世界消失 我依然會愛妳 我會去找一個天使讓它替我来爱你!!!
[楼 主] | Posted:2006-06-24 11:44|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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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迷失大陆第二章

“真倒霉。”见习魔法师金诅咒自己的不幸。他是在一个网里发出自己的诅咒的。就在他好不容易弄明白自己家乡的方向之後,只是闭了一下眼(太疲劳了),就一头撞到一张捕鸟网里了。
  “过分相信魔法的力量是一种错误”这是他的老师告诉他的,但现在金才有所体会。今天早晨,他告别了自己的恩师──大魔导师修*克,踏上回家之路。由於对自己力量的信心,他没有按正常的方法回去,而选择了用魔法飞回去。结果就恶运当头,首先由於沈浸在回忆中,被风吹歪了方向,结果原以为只用五六个小时就能回家的路程,现在已经飞了七个小时。当然,原本准备回家吃午餐的他没有准备任何的食物,结果是又累又饿。刚刚因为没有风,他忍不住打了一个盹,可是刚刚闭上眼,就一头撞到一张捕鸟网里了。

  该死,是谁把一张捕鸟网张在树顶上,现在金完全的被困住了。他被捕鸟网从空中拉了下来,掉在大树上,全身都夹在树枝中还缠满捕鸟网,他那与魔法师这个职业不符合的强壮庞大的身体现在成了他被困的主要原因。金想用魔法脱困,但是他实在想不出有哪一个魔法可以除去缠满身体的网,去掉碍手碍脚的小树枝,弄断牢牢夹住他身体的大树叉而不会伤到自己的身体。

  万般无奈之下,金只有乖乖的以这种不舒服的方式躺在树上,等人救援了。

  不过,金实在是太累了,尽管树上不是一个舒服的地方,但是他还是睡著了。

  在金醒来时,已经是黄昏了。他惊喜的发现一个小男孩正在树下看著他,一个约莫十一二岁的小孩。

  “小朋友,帮帮我,让我从这里下去。”

  那个小男孩敏捷的爬上树,用一把小刀去掉了那些讨厌的网,手脚获得自由的金很快就用自己的力量从树叉之间脱身了。

  那个小鬼用模仿大人的口气对金说:“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猎物了,你必须听我的。”

  “猎物???”

  “对,我爸爸告诉我,只要是被我的网抓住的东西都是我的猎物。”

  “网是你张设的?”金差点没有把地上的烂果子踢到这个小鬼的头上。不过他还是忍了下来,今天他肯定是回不去了,只有先到这个臭小子家去过夜了。

  “非让你的父母赔我的衣服不可。”金看了看身上破破烂烂的魔法袍,心想。

  就这样,这个叫托米的小孩把金带回了家。托米的家就在附近,一个叫诺尔的村子里。

  托米的父母倒是不错,他们向金道了歉,招待他吃晚饭,安排他过夜,而且向金保证,只要明天村里的店一开门,就买一套新的魔法袍赔给他。

  就在金还在石之塔时,这个世界已经开始有所改变,战争已不是遥不可及的事了。

  大陆历992年,雷特帝国的帝位争夺战结束。二王子维克多*雷特击败了两个兄弟,成了雷特帝国第十七位皇帝。他一心要恢复雷特帝国昔日的光荣(雷特帝国曾经是大陆霸主,几乎有一统天下之势,但在百余年前的“亡灵战争”中,雷特帝国被极大的削弱了。四十年前,红色联盟宣布独立,脱离雷特帝国。直接导致雷特帝国失去了在迷失大陆中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他鼓励工商业,发展经济,兴修水利,增加农田,广招人才,整顿吏治,同时努力训练军队、制造精良武器,扩军备战。

  大陆历997年,维克多皇帝开始对外扩张,第一个目标就是四十年前脱离帝国的红色联盟(在四十年前,雷特帝国南部大约七十个工商城市无法忍受帝国的苛捐杂税,宣布脱离帝国,并雇佣了大批雇佣兵击败了帝国军。然後为了团结一致,不被帝国各个击破,他们成立了红色联盟。红色联盟商业极其发达,经济力量强大,在受到外部的威胁时,就雇佣雇佣军为他们作战。失去了这片领土,帝国实力下降了一半多)。在陈兵边境之後,他要求在帝国和联盟之间的一些相对中立的村镇向帝国臣服(在帝国与红色联盟之间,有一个以伯瑞克城为首的中立地带,包括近百个村镇,他们既不属於帝国,也不加入联盟)。联盟对此反应强烈。金现在所在的诺尔村就是一个中立的村子。

  金在早上醒来时,发现已经是相当晚了,在桌子上有他的早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在他吃过之後,出门看看时,发现一件怪事,整个村子空荡荡的,连个人影都没有,但村口的了望台上倒有人在放哨。

  到底是怎麽回事呢,金的好奇心又发作了。在仔细寻找後,他发现全村的男女老少都聚集在议事厅里,看来正在讨论大事。

  “大家静一静,”村长在大声的宣布“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了,雷特帝国送来了最後通牒,要求我们村向他臣服,而红色联盟也送来了通牒,要求我们加入联盟,无论我们选择了哪一方,都会被另一方当作敌人而加以攻击。这是关系到村子的存亡的大事,所以要由大家来讨论。”

  “我建议加入红色联盟,起码红色联盟不会向我们征税,谁知道帝国会向我们要多少钱。”

  “这样不行,红色联盟没有足够的兵力来保护我们,万一帝国军来了,村子毁灭就在眼前了。”

  激烈的辩论就此展开,讨论的重点并不在於以後是不是要交税,而是哪一方会胜利,只有加入胜利者才会保证村子不会被兵火所毁灭。

  在中午时,终於得出一个结论──先看看伯瑞克城的选择再做决定,而报信的村民在下午就会赶回。

  村子里的店主无心开店,所以金的新魔法袍也就没有下落,他只有呆下去。

  下午,会议继续,一个村民飞马赶到,带来了伯瑞克城要加入帝国的消息,“城里的自卫队的旗子都已经改成帝国的军旗了。”带来了消息的村民这样说。

  建议加入帝国的一方马上占了优势。

  正在大家讨论给帝国回信的格式时,放哨的村民传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一支联盟的军队正在接近村子。

  会议上的形势马上逆转。

  就在村民们讨论加入帝国还是联盟时,一支有五十名士兵和十个魔法师的军队抵达了村口,并在村口拄扎下来,他们衣甲明显说明他们是红色联盟的军队。

  村民们停止了讨论,害怕的看著村外的军队。一部分村民都武装起来,但村外的军队并没有进攻的意思。

  黄昏,伯瑞克城的自卫队赶到,他们果然打著帝国的旗子──一张盾牌上交叉放著一把剑和一枝红玫瑰。人数是联盟军的三倍。他们就拄扎在联盟军的对面,现在没有人可以走出村子了。

  第二天,两军都来了一个人,措辞强硬的要求村子做出决定,加入他们那一方。村民们的讨论没有任何结果,虽然帝国的军队较多,但听说联盟的援军在今天就会赶到。

  中午,村长作出了一个决定,得到全村人的拥护──由村子的守护神(村子可以选择一个神明来做自己的守护神,每年都会举行祭祀活动,一般来说,如果神明如果接受了祭祀,守护神会保佑村子不受灾难的危害。大部分城乡都有守护神),火之神来指示村子的未来。

  “可是,村子没有自己的魔法师啊?”一个村民提出疑问。

  的确,要与守护神沟通必须通过魔法师,以前都可以从伯瑞克城找来魔法师,但是现在没有人能肯定伯瑞克城的魔法师会向他们说出神的真正指示。同时去远的地方找魔法师明显来不及了。

  “我知道哪里有魔法师。”一个稚嫩的声音传来,大家都转头看著声音的主人──托米。

  “我前天在树林里抓到了一个魔法师。”

  在大家的惊异目光中,托米的父母向大家解释了情况。

  经过一番讨论,村长认为这个魔法师可以信赖,於是就把向守护神请求指示的任务交给了金,同时向他允诺了100金币的报酬。

  金丝毫没有想到自己会与全村的生死存亡关系起来,他知道村子的处境,处於一个年轻人的正义感,他一口答应了下来。

  金在几个村民的带领下出了村,到达附近的一个小山坡上,这里是村子每年举行祭祀的地方。村民们点燃了祭祀火堆,而金则画了一个魔法圆并坐在当中,开始进入冥想状态。

  与火之神进行精神交流并没有花太多的力气,看来火之神确实接受了村民们每年的祭祀。

  火之神只有一句话“这里将成为红色之地。”

  金从冥想状态中恢复过来,四周已经没有一个人了,再看看天,已经快到黄昏了。他满怀著对神谕的不解(其实大部分神谕都是这样),走下山坡,往诺尔村疾行而去。

  但没有走出多远,几十个魔法师突然从树林里冒出,挡住去路,“是前伯瑞克自卫队的,他们想干什麽?肯定不会是好事,装做没有看见吧。”。金拐了一个弯,向左走去。但这些魔法师的目标明显就是金,他们紧追不放。金快跑起来,他清晰的听到从身後传来的一大串的脚步声。

  金突然停住了脚步,因为在他眼前又出现了一群不怀好意的魔法师拦在前面。是红色联盟的人!後面的脚步声也停了。

  金在两个群体中停了下来,现在金很微妙的被夹在两个敌对的队伍中间──前面是红色联盟的魔法师(他们的数量增加了不少,看来是援兵到了),後面是雷特帝国的魔法师。两批人都隔著金一段距离停了下来。四周一片静默。

  “前面的那一个朋友,”一个看起来像是头领的帝国法师终於打破了沈默,“请告诉我们守护神的神谕。”那个法师顿了顿,见金没有回答,就换了一种别有意味的语气“如果你听错了神谕的话,我们可以帮你改正。”

  金盯著这个魔法师看了一会儿,又回过头:联盟法师们的脸上清楚的写著他们也是同一个目的。

  现在整个情况正处於一种微妙的平衡中,包括金在内的所有魔法师都一动不动。所有的魔法师都有过实战的经验,他们知道这时任何一个闪失都会成为战争的开端──当然,除了金。

  金一动不动,他把这个所有人等候他表态的情况误会作战斗的前兆了,“现在是暴风雨前的寂静,无论哪一边先动手,我都首当其冲……”他估计了一下力量,他根本没有把握与这些魔法师(有好几个是大魔法师)战斗後还能活著,於是他给自己找了一个逃跑的理由“村民们还在等著神谕,我可不能在这里耗时间”(金其实不算一个勇敢的人)。

  金开始念咒文“隐藏在大气里的力量啊,请帮助我蒙蔽敌人的眼睛,让我逃离危险”(金在这里施展的是迷雾术,一种在相当大的空间内发出肉眼无法看透的雾的法术)。

  金丝毫没有考虑到自己这个举动带来的後果,冒冒失失的施展自己的魔法,魔法师们立刻被从虚无中产生的雾气包围了,没有人能看见一米外的东西。前排的法师能看到是金在施展魔法,但後面的魔法师就不行了,纷纷发动了攻击魔法(在对持期间,每个魔法师都准备好了一个魔法以防不测)。

  刹那间,火球、光弹、冰锥、毒气弹、酸弹以及诸如此类的攻击力量在两群魔法师之中你来我往,看到战斗爆发,前排的法师也只有投入战斗。

  在村口的战士们听到了山上的声音,马上就领会到发生了什麽事,立刻就向对方杀去。一时之间,杀声遍野。

  这场战斗就成了著名的伯瑞克拉锯战的开端。

  天黑的时候,战斗结束,不过并没有分出胜负。虽然伯瑞克自卫队的人数比对方多,但是联盟军全是战斗经验丰富的优秀雇佣兵,双方损失都很大。看到无法战胜对方,两边的指挥官为了避免无意义的牺牲,都选择了撤退。

  在山坡上战斗的魔法师部队也撤回来了。魔法师部队的战斗虽然比村口的战士之间更激烈,却没有什麽伤亡,联盟方面一死二伤,帝国方面死了两个。这主要归功於魔法师集团在战斗时会有一部分专门施展防御法术,抵挡对方的进攻。

  这场在村口的战斗并没有影响到诺尔村。村民们站在村子防御围墙上观看这场血腥战斗,很多人都吓的全身发抖。幸好双方彼此牵制,没有进攻村子。

  金──这场战斗的罪魁祸首,却幸运的逃脱了,连一点伤都没有。他在施展迷雾术前就选择了逃跑方向。在迷雾术发挥效果时,他用最快的速度从选定的位置逃走了。在魔法师们第一波攻击前,他就逃到了安全的地方──全靠他那远超过魔法师的行动力。然後他就绕了一个大圈,回到了村口,正好看到战士们的战斗。

  金看了一下战斗的场面,就知道肯定会打很长的时间。帝国的士兵排著整齐的队伍,很有组织的战斗,而联盟的部队使用松散的战线包围敌人。虽然联盟一方的人数少,但联盟士兵的战斗能力明显比对方高出很多。双方的战力半斤八两。

  在双方都撤退後,战场上只有近百具尸体时,金才想明白自己犯了多大的错。因为自己的错误判断,让这麽多的人死去,金恨不得打自己一个耳光。

  回到村子,金把事情说给村长听,向他道歉,由於他的错误,村子被卷入了战争。

  “别自责了,我的孩子,”村长听了神谕和金的道歉说,“其实我们早就有所觉悟了。雷特帝国和红色联盟之间一定会有战争的,无论你有没有做错事,这些人迟早都会开战的。而无论我们加入哪一方,都不能保证村子不会被消灭。不过,既然我们村子这一带会成为战场,不管神谕怎麽说,我们都必须逃走,逃到安全的地方。只要我们活著,迟早会回来重建诺尔村的。”他的最後一句话是对全体村民说的。

  村民们接受了村长的话,都回去准备了。

  半夜里,在交战双方清理完了尸体後,村民们趁著黑暗,背上行囊,一批批的逃离了诺尔村。到了第二天早上,除了村长一家,全部的村民都已经逃走了,村长坚持身为一村之长必须最後一个离开。

  然而,外面的局势已经变化了。就在第二天一早里,双方的主力都已经赶到。帝国本来要伯瑞克城归顺就是打算找借口与红色联盟开战,而联盟绝对不能允许帝国把伯瑞克归为己有。听说了诺尔村的战斗,双方统帅连夜发兵,在天亮时,帝国的两万五千军队和联盟的一万九千军队都赶到了诺尔村。

  早晨,双方的大军以诺尔村为中心,各自列阵。战斗很快爆发,帝国军首先发起攻击。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凶猛的进攻和如此顽强的抵抗,在中午时,双方战死者已经超过万人。战斗双方在傍晚时才发出撤退命令。留下一个宛如人间地狱的战场。

  金和村长一家躲在一个十分隐蔽的地窖里。他是自愿留下的,因为他知道没有魔法师的帮助,村长一家不可能在双方都提高警惕的战场上逃离(金知道第一天晚上双方的军队太少,无法包围整个村子,村民们有充分的空间可以逃走,但第二天军队的数量一定会大大提高)。同时也有一点负罪感在作怪──毕竟,是由於他的错误才让村子变成战场。

  头顶上的马嘶声、刀剑碰撞声、士兵们嗜血的吼叫声、战鼓声、受伤的人濒死的呻吟声、以及各种魔法发出的声音让下面的五个人全身发抖(很凑巧,村长正是托米的祖父,所以托米也在),托米差点就哭出声了,幸好金及时的制止了他。

  终於,声音慢慢的停止了。金估计了一下时间,现在已经是夜晚了。他对村长一家说:“今天晚上是我们最後的机会,一旦战争结束,胜利者打扫战场时我们是不可能幸免的。”村长和托米的父母(也就是村长的儿子和儿媳妇)都同意了金的意见,决定趁现在逃走。

  五个人从极其隐蔽的地窖入口处爬出来,外面一片漆黑,交战的双方都没有点火,因为火光是对方魔法师最佳的轰击目标。偶尔有一个魔法在战场中央爆开,把很大的一片场地照亮──双方都怕对方的夜袭,但是事实上双方都没有余力去夜袭了。

  金念了一个咒文“古老的精灵啊,借给我你的力量,让我看清敌人的形状”(魔力之眼,可以在暗中视物,也可以查找隐形的敌人,但视力范围有限)。然後他就看清了战场的情况,真是惨不忍睹,如果硬要金来形容的话,金也只有用“修罗杀场”四个字来表达了。

  金带头,五个人都拉住前面人的手,连成一排,在金选出的路上向两军间的空隙前进。一行人在黑暗中悄无声息的前进,如果没有突发事件的话,一定可以安安静静的离开战场而不会被任何人发现的,金这样相信。

  托米走在最後,他牢牢的抓住妈妈的手,紧跟著大人的脚步。

  五个人走过了已经变成战场的诺尔村,进入村口那平坦的广场。这时一个意外发生了。

  一阵风吹过,把一面竖立在旗手尸体上的旗子吹倒了,正好倒在托米的身上。出於人的本能,托米发出了一声尖叫。

  如果这声尖叫发生在一个热闹的集市上,那绝对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但现在是在寂静的,草木皆兵的战场上,这声叫足可以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

  几个火球立刻向叫声处轰去,虽然没有伤到人,却足以暴露出这群暗夜逃亡者。

  金明白危险到了,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後要求所有人围在他的身边,向选定的目标跑去。

  两军的魔法师都看见一小群人正在战场中移动,而他们接到的命令就是攻击所有在战场中的活人。

  金知道他要面对什麽,他开始念他最强的防御咒文。

  “消失於光明中者,隐藏於黑暗中者,请聆听我的请求,请接受我的祭品,将你们的力量赐予我,守护我的身体,加强我的意志,让我能与万物相抗衡。”(金念的是绝对防护魔法,这个魔法可以产生一个魔力盾,抵消所有的能量攻击。缺点是必须用魔法力来填补被破坏的魔力盾,同时无法抵抗毒气和酸液,当然,也无法抵抗武器。这是一个高级防御魔法,金能一边跑一边念出这个魔法,足以证明他在石之塔里没有偷懒。)

  金的四周刚刚出现一层大小可以包容五个逃亡者的黑色却透明的薄膜状能量,攻击就到了。

  火球、风刃、爆炎球、雷电、光弹…….一个一个在五个人身边爆开、一个一个打在金做的魔法盾上,但是五个人都没有事,绝对防护魔法抵挡了每一发命中的攻击,但这只会招致更多的攻击魔法。隐藏在暗处的魔法师们惊奇的看到在战场中的五个人若无其事的在魔法的汪洋大海中自由前进,他们都加强了攻击。

  金清楚的感到魔力越来越微弱了,他几乎负担不了这个高级的防御魔法了。每一发命中目标的魔法都从金身体里挤出一部分魔力。四个人都发现魔法盾越来越小了,他们不得不更靠近金,从而跑的越来越慢了,但这只会让更多的魔法可以命中他们。

  ………

  虽然只要翻过一道山坡就可以逃离战场了,但金的魔力已经到了极限,他感到全身都像被刀给划伤,痛的要命,眼睛开始模糊了,他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疲惫感向他袭来──即使有托米低低的啜泣声在提醒他不能倒下。魔法盾也已经萎缩到最小,四个人都几乎挨著他了,根本跑不快了,偏偏上坡路走起来最慢。

  攻击魔法无情的轰击著这个活靶子。

  在金看不见的一个地方,几个魔法师明白了不击破战场上的那几个可疑分子的魔法护罩就不可能杀死这几个可疑分子,他们就联合起来施展一个大魔法。

  一个带著无数电光的光球(神之雷,混合了闪电和爆炎的强大攻击魔法,只有神官或祭司能单独施展,特点是威力随魔力的增多可无限提高),准确的击向正在爬坡的活靶子,电光无孔不入的攻击魔法盾的每一个点,让金痛苦万分,他的魔力早已经到了极限,现在完全靠体力和精神力支持。

  光球爆开,彻底的击溃了魔法盾。巨大的冲击波席卷了一切!

  大陆历997年四月5日,对於罗尔城来说,是一个春光明媚的好日子。罗尔城卫戎部队指挥官肯*麦得像往常一样,带著一个小队的士兵在城里几条大街以及城外的几个村子里进行晨间巡逻,但这也就是在应付公事而已。战争对这个不大却很美的城市只是一个遥远的梦。一个月前,加夫特瓦尔王国国王下了命令,要求全国的军队加强警戒,然後传来加夫特瓦尔王国的两个邻国──雷特帝国和红色联盟爆发战争的消息。但是无论那一方获得最後胜利,对於这个远在大後方(罗尔城离伯瑞克城其实不能算很远,坐车只有六天的路。但是其间有很多重兵把守的险要关口)的城市来说,也只是茶余的谈资罢了。

  但国王的命令是一定要执行的,於是肯把原来每天一次的巡逻改为早晚各一次。

  在结束了每天一次的晨间巡逻後,肯回到办公室,一个冒险者工会雇佣的小孩把这周的冒险者工会的“大陆最新消息单”送到他的手上。

  做队长就这点好,肯这样想。他泡上一杯茶,舒舒服服的坐到自己的椅子上,一手端著茶,一手拿著消息单开始看。冒险者工会是大陆上一个相当大的组织,它的主要功能就是通过无孔不入的消息网,以最快的速度把迷失大陆上发生最新事情汇集,并从中挑选出对冒险者或佣兵们有用的信息(当然特别珍贵的消息例外),做成“大陆最新消息单”,然後以一定的价格卖给冒险者或老百姓(跟报纸差不多)。而本城的冒险者工会的分部为了讨好卫戎部队指挥官,每周都免费送给肯这个消息单,而且还专门雇了一个小孩送到肯的办公室里。

  消息单上第一条清楚的写著“雷特帝国击败红色联盟的大军,攻占伯瑞克”

  “哦?”肯有点奇怪“这麽快就分出胜负来了。”他原来还以为至少还要打上两个月呢。

  这个月,整个迷失大陆的人都在关注,都在讨论伯瑞克之战。毕竟,对於远离战火的人来说,像这种已经十余年没有见过的大规模战争,正好可以满足好奇心。

  大陆历997年三月初,雷特帝国皇帝维克多二世向雷特帝国和红色联盟之间的伯瑞克城及附近村镇递交了文书,要求他们并入雷特帝国。五天後,伯瑞克城易帜,归顺帝国。第二天,红色联盟派一支军队进入伯瑞克城附近,并於隔天在诺尔村与伯瑞克城自卫队发生冲突。就在发生冲突的第二天,帝国和联盟的大军都赶到诺尔村,双方发生激战,两边都损失惨重,最後双方都选择了撤退。两天後,红色联盟用重金雇佣了八个佣兵团,趁帝国军不备,突袭伯瑞克城得手,将帝国的势力赶出了伯瑞克一带。三月十七日,维克多二世御驾亲征,率领主力部队进攻伯瑞克城。双方在伯瑞克城下激战一日,不分胜负。当天晚上,在大魔导师约克*雷的隐藏魔法掩护下,维克多二世亲自带领精锐部队夜袭敌营,大败红色联盟的雇佣兵团,杀的敌人几乎全军覆没,并且趁胜攻占了伯瑞克城。二十二日,由红色联盟各个城市的自卫队组成的混合兵团赶到伯瑞克地区,并与残余部队汇合,红色联盟将指挥权交给了经验丰富的老雇佣兵,有“黑龙”之称的加里。加里用引蛇出洞之计,用一支小部队将守在伯瑞克城的维克多二世引出城,主力趁虚而入,於二十五日再一次攻占伯瑞克城。这时包括罗尔城再内,大陆上所有的评论都认为这场战争将会变成持久战。

  肯仔细的阅读了手中的消息单。消息单上对战斗的描叙让身为战士的肯感到热血沸腾。

  大陆历997年三月二十九日,维克多皇帝统帅的帝国军与“黑龙”加里统帅的联盟军在伯瑞克城下交战,双方势均力敌。

  三十日,维克多采用了大魔导师约克*雷的计策,大量散布谣言。

  三十一日,成分复杂的联盟军受到谣言影响,军心浮动。

  四月三日,联盟军的军心大乱,加里被迫撤退。遭到帝国军的追击,损失很大,但主力还是撤退到联盟境内。

  四月五日,维克多二世向各国宣布,伯瑞克城归入帝国领土。伯瑞克拉锯战结束。

  肯叹了一口气,心中为这场大战这麽快就结束感到遗憾,但在他内心深处,他为自己不能参加这场大战而感到失落。

  肯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骑士。在他十八岁那年,他从战士学院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接著就加入军队。在经过短短一年军队生活後,他就通过了考试,成了一名骑士(骑士与剑士的区别在於,骑士必须精通骑术,能够使用多种兵器,而且还必须会骑士的礼节,遵守骑士道,而剑士则没有这麽多的要求,成为一个骑士要比成为一名战士麻烦──注:是麻烦不是困难──多了)。两年後,他成功的通过了高级骑士的考试(这一点,肯自认为是幸运,因为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获得一名剑圣级的战士的指导,学会了使用剑风,否则没有十年他绝对不会成为高级骑士),并且晋升为加夫特瓦尔王国的一个军官(如果不是贵族,只有拥有骑士以上的资格才能成为军官)。在一年前,肯在加夫特瓦尔王国军队中举行的比武会上获得骄人战绩,得到国王的赏识,从一名普通的小队长一举跃升为大队长(加夫特瓦尔王国的军队编制是十进的,小队10人,大队1000人),并且成功的调到他的家乡──罗尔城担任卫戎部队指挥官。

  但是在肯的内心深处,他并不满足於目前的平静的生活,他身上战士的血很渴望能战斗,有时他甚至会後悔自己选择了加入军队而不是成为一名雇佣兵或是冒险者。

  肯拿起剑,在看了令他血脉亢张的消息单之後,他觉得应该舞弄一下剑来平息自己沸腾的战士之血(真是一个好战者啊)。

  肯拿著剑走向军营时,他打算找几个人比比剑。正在他走过城里的一个叫“梦猫”的酒馆时,他听见里面传来打架的声音,然後,他看见一个人被从酒馆里扔了出来,他身上不标准化的制服明显显示他是一个雇佣兵。肯停下脚步,转身走向酒馆的大门。

  酒馆里正在爆发一场大战,十余个酒客和醉鬼打成一团,但是当他们注意到一个身穿铠甲,头带头盔,手持利剑的军官走进了酒馆时,连他们那被酒精麻醉了的大脑也明白即将发生什麽,这些人纷纷从窗口或後门逃走。

  肯感到有一些失望,说实话,他倒是很希望这些打架的人之中会有几个冲上来,向他进攻,这样他就可以一展武艺了。可是这些胆小鬼一看到一个军官就误会马上就有一大队的武装士兵冲进来,连架都顾不上打,一溜烟的全跑了。除了被打的站不起来的闹事者,躲在一边看热闹的几个闲人,马上跑来点头哈腰的表示道谢的酒馆老板,外加一个穿著黑色袍子,还在若无其事的喝酒的家夥外,酒馆里没有其他客人了。

  肯没有兴趣去追那些逃走的家夥,他不耐烦的听完老板冗长的感谢词,正打算离开,一队来维持秩序的士兵走了进来。

  士兵们的领队向肯敬礼,肯挥挥手让他们做自己事,然後就迈出梦猫的大门(在迷失大陆,没有警察这种职业,维持治安由军队负责)。

  肯继续向军营走去,但是他还没有走出十步,一个沈闷的声音就让他把头转了回去。

  又一个人被扔出了酒馆,这次是那个领队,他看起来摔的很重,没一会儿是站不起来了。

  在肯冲进酒馆时,士兵们正手拿武器,包围著那个正在喝酒的怪人,老板则站在一边,吓的脚抖个不停。

  肯马上明白了大概发生了什麽事:老板见那几个醉鬼没有足够的钱来赔他的损失,於是就向那个领队诬告这个怪人也是一个破坏者,当领队要这个外乡人跟他们走时,这个家夥就把他扔出了酒馆。

  肯走向前,站在这个怪人的前面,士兵们则在肯的身後形成一个半圆,用他们的武器指向在他们长官面前的危险人物。肯开始仔细的打量面前这个人。

  这个人穿著一身看起来是黑色的魔法袍──也许这件魔法袍曾经是另外一种颜色,但肯无法分辨它曾经是白还是灰。他还在喝酒,因为酒馆里暗淡的光线以及他从没抬起头,肯看不清楚他的脸。从这个人裸露的小臂来看,他是一个很强壮的家夥,他的手和铁匠的手一样结实。

  肯对面前的人大声的宣布“阁下攻击了本城的士兵,犯下妨碍公务罪。我将代表罗尔城来…….”

  面前的人抬起头,他看起来像是一个落魄旅人。但肯却把“逮捕你”三个字吞了下去。

  “金!”,他一下就认出了童年好友,他扑上去,一把抱住了几乎比自己还粗壮的见习魔法师。

  这几天是“罗尔城城郊杂货铺”的老板庞克*卡利最为快乐的日子。在五年前,老庞克的大儿子金在从魔法学院回家的第一个晚上就离家出走了,还留下一封信,宣称自己要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去当一名魔法师,这件事让老庞克耿耿於怀,自觉在邻居面前低人一等。

  就在第二年,他的二儿子约翰从技能学院回来,学到了一手不错的打铁技巧,然後就在村里开了一家铁匠铺(金如果成了铁匠,约翰就会继承父亲的杂货铺),这让庞克的脸上也有了光彩(乡下人的理想,唉)。

  但是,就在三天前,在罗尔城卫戎部队指挥官,西德利科村最大的骄傲,肯*麦得的陪同下,金回来了。这件事成了全村的大新闻。金看起来相当的落魄,一定在外面受到很大的挫折。

  老庞克非常的高兴,他认为既然金在外面认识到现实的残酷,一定会迷途知返,继承他的杂货铺,这样,老庞克的人生目标就达到了一半,再过几年,让自己的孩子们成家,生孙子,老庞克的一生就没有什麽遗憾了。

  金躺在自己家里的床上,若有所想。他在三天前在一家酒馆里碰到自己以前的玩伴肯,然後被肯强行拉到他原来不打算回来的家。

  金已经不是那个刚刚告别的自己的老师,带著年轻人的自信和对未来的希望的刚出师的见习魔法师了。一个月前,由於他卤莽的行为,他挑起了一场战争(这一点不是是他的错,无论有没有金的存在,联盟和帝国一定会打一场),把一个原来可以逃过战火的村子变成了一个战场,最主要的是,由於他的能力不足,他害死了四个无辜的人。

  金真的很希望自己和村长一家一起死在那个山坡上,这样,他就可以不用像现在每天生活在愧疚和悔恨中。金可以活下来完全是运气,他的老师,大魔导师修*克临别时送给他的魔法戒指救了他一命。具体情况金不记得了,因为在那时金的意识就很模糊了,他大概的知道是戒指在最後关头发挥了作用,用一个防御魔法包围了他,让他没有死在神之雷之下。但是在他受到冲击波影响而昏倒之前(神之雷威力确实强大),他看到了让他刻骨铭心的一幕,那个小孩,托米,就在他的眼前化做了一团血雾。

  在第二天下午,金清醒过来,两军都已经撤退了,他看这这片战场,在刹那明白了神谕──整个村子都变成了红色,由鲜血染成的红色。

  可以想象金是多麽的自责,要不是他愚蠢的引起两军的战斗,要不是他提出昨天晚上就逃走,那村长一家就不会死,这些战死者也会活的好好的,全是他的错。

  金不知道自己是怎麽走出战场的,又是怎样回到罗尔城的,他只知道自己在那几天盲目的乱走,晚上则睡不著,一闭上眼睛就看到托米在他眼前变成血雾的那一幕。

  说句老实话,这个打击几乎完全摧毁了金的信心。在他刚从石之塔出来时,他对自己充满了信心,他甚至打算用飞行魔法回到家,然後在父母和乡邻的惊叹的目光中降落,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他,金*卡利,已经成了一个了不起的魔法师了。可是在经历了这个打击後,他怀疑起自己的能力,甚至怀疑自己选择魔法师这个职业是不是正确。

  就是在这种後悔、自责、痛苦的状态下,金回到了罗尔城。他心中的郁闷无法消除,於是到了一个酒馆里借酒浇愁,他只管一杯一杯的喝,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的情况,直到被一个军官拉住衣服。

  金愤怒的把那个家夥扔出了酒馆。

  就在金又开始喝酒时,又一个军官走到他的旁边,就在金要把他扔出去时,他却一把抱住金,而且还叫出他的名字,在这时,金才认出,眼前的军官是肯,那个去战士学院的肯,他近十年没有见过的好友肯!

  肯不顾他的抗议,死拉活拽的把他拉回了他认为没有脸回去的家。那天,肯没有去进行他的晚间巡逻,一直陪在金的身边,一边听金述说他的经历,一边安慰金。他努力的想让金重新振作起来。

  在那天,在晚上肯走後,老庞克对金讲了肯的近况,他说肯已经一个高级骑士,是罗尔城卫戎部队的指挥官,而且告诉金,肯是整个村子的骄傲,而金则是一个让他父母脸上无光的魔法师。

  老庞克这麽说,当然是想让金放弃他那没有前途的职业(在老庞克眼里),但是却让金情绪更加低落了。

  金在家一步不出的呆了三天,肯天天都来安慰他,终於让他恢复了一点精神。

  金现在躺在床上,他正在想今天听到的事情──美米已经嫁给了肯。美米是金在少年时暗恋的对象,十年的时间磨淡了他对美米的那种少年特有的青涩的爱情,但毕竟没有把美米彻底的从金的内心深处抹去,金的心灵深处依旧对那个褐色头发的女孩有一点思念,即使在石之塔的时候。

  “一切都已经结束了,”金自言自语,“如果当时我去学习当一个铁匠的话,现在大概美米是我的妻子了吧!”但是,如果这样的话,自己恐怕一辈子都不会与魔法有什麽关系吧,魔法,金马上想起了魔法,对了,即使他永远的失去了美米,即使他不被父母所理解,即使他没有肯那麽成功,即使由於他的错让村长一家四口死了,他依旧爱著魔法,他在进入魔法学院第二年起,他就被这种神秘的技术所吸引,他的一生,已经不能离开魔法了(对魔法的极端著迷是金在以後成功的主要原因)。

  金想起肯,肯这几天仔细的替金分析了他的行为,然後做出了以下的判断──在整个悲剧中,金始终没有犯下任何过错,如果一定要追究悲剧的根源的话,那只能归罪为诸神的作弄(尽管肯有很多的主观的因素,肯的结论还是比较正确的)。

  “也许是自欺欺人吧”金心里想,但只要想起肯的结论,金就会感到心里好受多了。

  “先在家里过一段日子,好好的复习一下魔法,然後再做打算吧”金下了一个“不孝”的决定。

  外面传来金的父亲,庞克*卡利的声音“肯,今天又来看金拉?”,接著,肯走进来了。

  肯这几天也很高兴,就像老庞克一样,不过他高兴的原因却不一样。第一,他的童年好友金回来了,尽管金的情绪非常的低落,但毕竟是回来了。第二,他在昨天接到了通知书,他已经被任命为将军,一个月後就要去王国首都赴任。第三,也就是今天他来的目的,他从冒险者工会那里得到了一个重要得情报,一群土匪,大概是在伯瑞克之战中被打败的雇佣兵团残余,不知怎麽搞的,竟然通过了重重关卡,来到了罗尔城附近,还抢劫了几个村庄。肯打算在离开罗尔城之前,先消灭这群土匪,一想到能为国为民而战,肯就兴奋万分(真是一个好战分子)。他今天来就是要金参加这次的军事行动,因为肯认为打一场胜战一定能让金重新振作起来(骑士的想法),同时,一个魔法师的加盟也会让自己的战力大增(前面说过,由於罗尔城的风俗,在这一带没有其他的魔法师)。

  肯走进房间,对还在床上的金说了他的想法,没想到金拒绝了

  “我不想杀人!”

  “什麽话,你不是去杀人,而是去消灭万恶的土匪!”

  “…….”

  “想想看,要是不去消灭他们,有多少无辜的老百姓会遭殃,有多少村庄会被抢掠一空,会有多少商人会被杀,被抢!”

  “……”

  “他们可是红色联盟的雇佣兵的残党,也就是杀害村长一家的凶手之一!难道你不想为村长一家四口报仇吗?”

  “好吧,我去”金终於被肯的口才说服了。

  大陆历997年四月二十日晚,一支军队在黑夜里出现在丛林茂密的罗尔山上。这支军队大约有三百多人,全军静悄悄的赶路,没有一个人发出一丝声音,从他们身上的衣甲来看,他们是拉夫特瓦尔王国正规军,这支军队正是肯统帅的剿匪部队。

  肯通过冒险者工会,知道了土匪大概有一百到一百五十人,而且知道了土匪的营地位置,所以他打算用优势兵力去夜袭,好让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

  肯骑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在他身边,是这支队伍里唯一的魔法师金,金一边走一边用魔力之眼查看周围的情况。

  深夜,终於到达了目标,土匪的营地出现在剿匪部队的面前,金仔细的查看了一番,确定没有危险,然後肯把手一挥,军队静悄悄的散开,把土匪营地整个包围起来,然後静静的等待进攻的信号。

  肯确定全军就位後,一个人悄悄的走向营地,他要先去看一下有没有被绑架的村民,金紧张的看著他,一个火球已经准备就绪,只要有一点意外,他就会发出火球──总攻击的信号。

  肯走近营地,土匪的营地相当的简陋,附近还堆了一些不知道从哪里抢来的杂物,肯走近才发现,这里连一个哨兵也没有,肯查看了一下帐篷,所有的帐篷都差不多,都以相同的方式排列,一般来说,俘虏的帐篷会特别放置,由此看来,这里没有被抓的村民。

  肯悄悄的退回金的身边,向金做了一个手势,金就把准备好的火球(火球是火系魔法中较低等的法术,只比火矢强一点,它有一点爆炸的效果,但主要还是靠火焰来杀伤敌人)向营地轰去。

  刚才还寂静无声的丛林里马上传出一片呐喊声,步骑混合的剿匪军从埋伏的地方冲出来,向乱成一团的土匪杀去。

  肯和金站在一起,不过两人的却做著不同的事,金正在准备一个超大范围的麻痹术(身体系的一个极实用的魔法,让敌人部分或全部的失去行动力),而肯则仔细的找一个比较强的敌人,好亲手干掉他。

  肯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有几个土匪却逃出包围,向他们两人这里冲来,他们发现了肯和金。两个土匪向肯跑来,另一个则冲向金。

  以肯为目标的两人从左右两边向肯接近,他们看出肯手里的骑枪在近战中不够灵活,如果肯用枪刺中其中一个的话,他就躲不开另一个的攻击。但肯的反应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肯投出骑枪,准确的把冲向金的那个土匪刺倒在地,然後拔剑,策马冲向他们。他隔空向一个敌人挥剑,那个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剑风给斩成两段。然後肯挥剑迎向第二个。

  在肯用他的长剑把那名土匪打倒时,金的麻痹术也已经准备就绪。

  在战场里,战斗已经接近尾声,只有一小批组织起来的土匪还在抵抗,他们娴熟的作战技巧让他们能抵挡优势敌人,但这种抵抗已经是无济於事,最多把剿匪部队获得胜利的时间向後拖延一下罢了。

  肯看著敌人最後的抵抗,感到有一点庆幸,没想到土匪的战斗力这麽强,如果他采用正面作战的话,三百人可能还打不过土匪呢。

  金向还在抵抗的敌人施展麻痹术。

  威力强大的法术让敌人最後的抵抗彻底的瓦解,甚至有一些剿匪军的战士都受到影响,不过,战斗终於因此结束了。

  在第二天清晨,肯结束了搜索残匪的行动,根据俘虏的话,这支土匪由一百四十人,全是雇佣兵。肯清点了一下,土匪有八十五个人战死,五十五人被俘,剿匪军有十四人战死,二十六人受伤,死了三匹马。

  在清理完了战场後,肯正打算发出撤退的命令,这时有士兵报告“长官,又逮住了一个家夥!”,接著,几个士兵押著一个人走了过来。

  这个人看起来有点不同,他没有像别的俘虏那样衣著凌乱,而是穿的很整齐。从他身上穿的皮甲,腰带上的一排小刀插口(刀子已经被没收了),使用的短剑(现在在士兵的手里)来看,他是一个盗贼无疑。

  (作者注:盗贼是迷失大陆上一个职业,一般他们称自己为“财宝探寻者”。盗贼都精通弓箭和暗器,在近战中,他们使用短剑,但他们都尽量避免近战。盗贼精通拆除陷阱,当然他们也能设置陷阱。他们都有一套开锁的本事。虽然普通人看不起盗贼,但在冒险队伍里,盗贼是不可少的。盗贼与冒险者工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虽然外人都认为盗贼都是一样的,但是实际上他们也有等级划分。)

  “怎麽多出一个来了?”,肯有一点奇怪,但是既然在这里,那一定也是土匪的一员,可能是俘虏记错了,或者他们故意说谎,反正都抓住了,先回去再说吧,肯就这样把这件是搁在一边。

  当得胜之师回来时,他们受到罗尔城市民的热烈欢迎,在把俘虏关进大牢後,肯就被连接不断的宴会邀请弄的脱不开身。

  金推掉了所有的邀请,甚至连美米,肯的妻子的邀请也拒绝了(因为心中某种无法表达的感情,金不愿意和美米见面)。他在家静静的思考自己的未来,他终於决定下来,他要到冒险者工会去报道,然後由工会介绍,认识一批同伴,开展冒险之旅来增加自己的经验和见识。

  在胜利回来的第三天,金在趁父母和弟弟不注意,留下一封信後(和上一次没有什麽区别)就背著行李离开了家,向城里的冒险者工会走去。

  金走在罗尔城的街道上,再有两条街就到了冒险者工会了,但随著他每走一步,一个内心深处的阴影就在他的心里变大一些。即使在三天前,金清楚的看到他的魔法在战斗中发挥的作用,这个阴影依旧没有消失,它只是隐藏的更深了。现在,这个阴影爬出它的躲藏之处,正在又一次占据金的内心世界。伴随著阴影的增大,金的脚步变的越来越沈重和缓慢。

  “我真的可以当一名合格的冒险者吗?”金这样问自己,他早就听说过一些有名的冒险者的事迹。在金的心中,冒险者都是既聪明又勇敢,而且实力过人的勇士,不然怎麽可能去古代遗址探险,去猎杀危险的魔物,去危险莫测的迷宫呢?

  “我真的可以承当我在冒险时的义务吗?”金轻声的对自己说,他曾经以为大魔导师的弟子一定会是一个了不起的魔法师,但是在诺尔村的失败让他看到了现实──他的能力最多也不过如此而已(失败总让人低估自己)。他不敢想象自己的无能可能带来的後果,那种刻骨铭心的痛苦和悔恨又一次回到了他的脑海里。

  金无意识的向自己的左面看去,却看到一座与众不同的建筑物。金认出这是罗尔城的大牢。

  金走进了牢房,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麽,如果让金一定要解释一下自己的行为的话,大概是想在去冒险者工会之前先做点什麽来让自己的情绪恢复一点,也可能想看一下那些俘虏的状况,毕竟,他们中相当一部分是由於金的麻痹术才被俘的。

  牢房的看守们认得金,他们客气的让金进来,而且让金自由的去看所有的囚徒。

  牢房里其他的犯人不多,基本上是上次俘虏的土匪。土匪们看起来都十分的沮丧,当然也有例外的。

  金发现土匪们分成两批,大部分的土匪都在一边,他们虽然看见进来的魔法师,但并没有什麽反应,相反,另一边的只有一个人,他看见魔法师马上就向他走来,金想起来了,他就是那个最後被逮捕的盗贼。

  “嘿”那个盗贼向他打招呼,“我记得你,你是那个随军的魔法师,我到这里已经第三天了,你们也应该调查明白了,该放了我吧?”

  金觉得这个家夥很有意思,随口说“不,我只是来见你们最後一面,明天早上,你们就会被全部绞死。”

  每个人都抬起头看向金,金清楚的看到他们眼中的绝望。

  “不会吧,我可不想死啊,我还年轻,还没有赚够钱,我可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掉,特别是死在别人的错误中。”

  金突然觉得眼前这个人大概不是土匪。因为他对被处死的反应太强烈了。无论是雇佣兵还是土匪,大部分都对死看的很淡。因为他们在选择这个行当时,早就已经知道自己的命运──杀人的同时也会被人杀。特别是土匪,一旦决心成为土匪,他们肯定知道自己的未来,土匪们都抱著“豁出去了,最多不过是绞刑架旁轻蔑的一眼、两眼”的心情过日子的。

  这个年轻的盗贼两手抓著铁条门,尽可能的靠近见习魔法师,魔法师的沈默让他更惊慌了。

  “我不是他们一夥的,我只是正好在那里罢了,你们不能把我处死,你们没有权力未经审判就处死犯人。”

  金看著他惊慌失措的样子,觉得有一点好玩,不过,他在脸上依旧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

  “没有必要审判,你们未经允许进入加夫特瓦尔王国,先後洗劫了三个村子,杀死了五十多个村民,一切铁证如山,你们罪大恶极,死有余辜。”

  金看到自己的话发挥了效果,那些土匪都低下头去,不再看他,而眼前的年轻人却更加惊慌了,

  “相信我,我不是他们一夥的,我叫列夫,是一个盗贼,那天晚上我只是偶尔路过,被你们的士兵误会才被抓的

  金在心里已经相信这个年轻的盗贼不是这些土匪的一员,但是他依旧有一个问题没有弄清楚。

  “别用这些蠢话来骗人,你以为我会相信‘偶然路过’这个借口吗?你一定是这些土匪的侦察兵,那天早上正好侦察回来,被我们逮住。”

  “我和他们没有任何的关系,更不是他们的侦察兵”列夫急了,“那天晚上,我只是想去他们的营地去弄点东西,因为我们听冒险者工会的人说,他们抢劫了几个村子,现在很有钱。我干掉了哨兵,才刚刚找到几个金币,你们就开始进攻了。对了”列夫突然说“我那天在树林边看到你和一个骑士在一起,那个骑士一个就杀了三个,可真是厉害。”

  “哦?”金有点奇怪了,“你既然已经到了树林边,那为什麽不赶快逃走,在树林里除了我和肯之外已经没有其他的人了。”

  “我,我”列夫有一点不好意思。“就这麽走掉有一点可惜,我躲在一个很隐蔽的地方,想等你们走掉後再仔细在营地里找找有没有其他的东西。”

  哈,眼前的盗贼竟然是一个要钱不要命的家夥,金开始仔细的打量盗贼列夫。

  列夫看起来大约二十多岁,他的身材不是很高,长的也不是很粗壮,但是非常的匀称,手脚看起来很灵巧。列夫有一头黑色的头发,和他古铜色的皮肤很相配。他的脸不是很英俊,但五官都很搭配,给人一种明快干净的感觉。整体上,他长的并不让人讨厌,反而让人觉得他很精明强干。

  金突然间发现土匪们的变化,他们一改刚才的沮丧的神态,愤怒之情溢於脸上,而愤怒的对象明显就是列夫。

  列夫也已经发现这个情况,他开始大喊大叫。“救命,杀人了,救命!”

  看守们冲进来,迅速压制了囚犯的行动。

  囚犯们愤怒的看著列夫,如果眼光能杀人的话,列夫已经死上一千次了。

  金理解囚犯的举动,要不是列夫杀掉了他们的哨兵的话,也许他们可以有足够的时间逃走。每个囚犯都在诅咒这个臭小子,用最恶毒的话攻击他。

  金要看守们把列夫放出来,看守们也注意到如果不让他们分开的话,这个盗贼迟早会被愤怒的囚徒撕碎的。

  金这时已经彻底的相信这个盗贼不是土匪的一员。

  在列夫走出牢房门时,金突然想到眼前这个人也许是一个有经验的冒险者,也许他可以向列夫请教一些关於冒险的事情。

  看守满足了金的要求,让他和列夫单独的进入会谈室。

  两人出乎意料之外的投机,金认为列夫是一个很直接,很不错的人,因为他丝毫不隐藏自己对金钱的渴望,但却明白的表示自己看不起那些为了钱不择手段的家夥,他说自己最喜欢“君子爱财,取之於无道(之人)”。而列夫则认为金是一个很可靠的人,一个颇有些正义感的家夥。

  金谈起自己打算去当一个冒险者,正要去冒险者工会去报到。列夫马上就告诉他,冒险者中没有几个好人。列夫本人就曾经加入了好几个团体,但是最後他被一起出生入死的夥伴最後分战利品时争吵不休的场面冷了心。最後他过起了一个人的冒险生活。

  “对了!”,列夫突然提议“不如我们两个组成一个冒险组合吧。有一个魔法师加盟我是再欢迎不过的了。”

  “啊!,我忘了,我还是一个囚徒,也许明天就会被处死呢?”

  “放心吧,刚才我只是随便说说,你没事的,更何况你有不是土匪的一员,再说,你帮我们除掉了敌人的哨兵,有功无过,我会尽快让你出狱的。”金决心帮帮这个盗贼。

  一切都很顺利,肯听了金的解释,马上就给了金一纸文书,列夫就被放了出来。

  就在金和列夫一起走出罗尔城时,金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答应了列夫的邀请,和他一起组成了一个小小的冒险团。


即使妳已經不愛我暸 即使妳已經忘記我暸 即使我已經從這個世界消失 我依然會愛妳 我會去找一個天使讓它替我来爱你!!!
[1 楼] | Posted:2006-06-24 12:14| 顶端
ltx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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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迷失大陆第三章

迷失大陆大陆历997年6月,在迷失大陆中一个不知名的沼泽,一头双足飞龙(魔兽之一,外型像龙,前肢演化为双翼,肉食,长著尖锐的剧毒牙齿,和龙一样有收集闪亮物品的嗜好,但是鳞甲较薄,栖息在沼泽,能使用几个风系魔法)正在一棵臭树(沼泽特有的木本植物,有一股浓烈的臭气)上馋涎欲滴的看著脚下走过的一个健壮的人类,在它简单的心里,这正是一顿可口的早餐。

  双足飞龙盯著猎物,它耐心的等到猎物的背部完全的暴露在自己的面前才发动了攻击,它大叫一声,向猎物的背後凶猛的扑去,同时几个由高度压缩的空气形成的气弹向那个看起来毫无防备的人的背後击去。在这只双足飞龙的过往经历中,它用同样的办法不知吃掉了几个受害者。

  压缩空气弹准确的击中了猎物的背部,但是却没有产生意料中的结果,那个人没有被打倒,相反,他转过身,毫不畏惧的面对扑过来的双足飞龙。

  双足飞龙意识到了危险,但是他前扑之势太猛烈了,已经不能停止了。

  猎物发出了一个爆炎球,在双足飞龙的左侧炸开,强大的冲击波让它失去了平衡,同时把它的扑击的方向向右歪曲,双足飞龙一头撞到了地面!

  就在一刹那,地面上一块与沼泽同色的伪装布被揭开,一个人跳了出来,他的右手一挥,两把飞刀准确的命中双足飞龙的双眼。

  猎人和猎物已经完全的交换了位置。

  双足飞龙痛苦的发出呱呱的大叫声,但是它的苦难还没有停止,一道火焰向它喷来,失去视觉的它完全无法躲开,全身都被熊熊烈火包围了。

  它一边发出痛苦的叫声,一边在地上打滚,试图让沼泽泥泞潮湿的地面扑灭火焰,但是这股火焰在魔法效果停止之前是绝对不会熄灭的。

  双足飞龙的挣扎慢慢的变弱了,一个人影冲向前,用短剑刺穿了它的喉咙,把它从痛苦中解脱出来。

  那个人拔出短剑,向後敏捷的跳开,没有让一滴酸性的血液溅到自己。

  “呼,终於干掉了!”,两个人都不约而同的擦擦头上的汗,一个人拿出一个奇怪的哨子,开始用力的吹起来。

  几个蜥蜴人(蜥蜴人是迷失大陆上的智慧种族之一,他们生活在沼泽里,身上长满鳞片,而且有一条长尾,因为与人类的生活地点不同,他们与人类没有什麽本质上的冲突,双方完全的接受彼此的存在。虽然人类在划分国界时把蜥蜴人的领土也做为国土的一部分,但是这些土地是完全脱离在人类的统治范围之外的,蜥蜴人与人类有一定的往来,──通常是与商人)随著哨子声出现在沼泽的迷雾中,他们看到了地上双足飞龙的巨大身体,发出了欢呼。接著出现了更多的蜥蜴人。

  蜥蜴人带著两个冒险者,抬著双足飞龙的尸体,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回到了蜥蜴人的村庄。村子里的蜥蜴人都出来欢迎得胜而归的勇士们。

  蜥蜴人的长老走出人群,用大陆通用语向两个人类冒险者表示感谢,并且拿出100枚金币交给俩人。

  两个冒险者收下报酬,并且接受了长老的邀请,留下参加今天晚上的庆典活动。在他们抬起头和蜥蜴人长老对话时,清楚的可以看到这两个人正是金和列夫。

  在一个月前,金和列夫结成同伴,一起离开罗尔城,开展冒险,两天前,他们来到了这个沼泽附近的一个小城,进冒险者工会找工作。

  “这附近没有什麽好工作,又赚钱,又不困难的那一种?”

  “很抱歉,你要的那一种都已经被人做完了。”里面传出不耐烦的声音。

  “那有没有赚钱,却困难或者不赚钱却容易的工作呢?”

  “也没有。”

  “没办法,那有没有既不赚钱又困难的工作呢?”

  “这里有一个,附近沼泽里的蜥蜴人要求找人除掉多次袭击他们村子的魔兽,报酬是100金币(大陆上金币是通用的货币,金币是一种固定重量的小圆型金质钱币,上面有保护魔法保证它们不会被磨损,在金币之下有银币,铜币,金币之上有由宝石、钻石做成的宝石币,钻石币,大陆上最有价值的钱币是圣光王朝时制造的魔法水晶币。这些货币之间是十进制的关系)。”

  “才100金币就想让人同魔兽拼个死活,太过分了吧?”

  “不想接的话就算了。”

  “我接,我接。”

  (作者注:迷失大陆上的无名冒险者大多会通过冒险者工会来找工作,以提高自己在冒险者中的知名度。一些有钱人或贵族常常直接去找有名的冒险者,但大部分委托人会通过冒险者工会来找人完成自己的委托。)

  从冒险者工会出来时,金忍不住问自己的同伴,“要找一个工作必须说这麽多的废话吗?”

  列夫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看著金,“你不认为那个在冒险者工会工作的小姑娘长的相当不错吗?”

  原来如此。

  两个人根据冒险者工会的地图,很轻易的找到了蜥蜴人的村子,蜥蜴人都用怀疑的眼光看著两个人,包括蜥蜴人的长老在内。

  金听到几个蜥蜴人在那里窃窃私语:“这两个冒险者行吗?连我们村子里的勇士都不能杀掉那个双足飞龙,这两个人类冒险者可以办到吗?”

  “没有关系的,反正长老决定在看到双足飞龙的尸体後再付钱,不会对我们有什麽损失,如果他们不行,冒险者工会还会介绍其他的人的。”

  “但是我怕双足飞龙会报复,上次我们攻击双足飞龙失败,结果那畜生跑到村子旁边袭击我们好几次。”

  金把他们的话听了一个一清二楚──金在石之塔里学过了几乎所有智慧生物的语言,虽然不是很精通,但听懂这几个蜥蜴人的话却没有问题。

  长老开始向两个冒险者介绍与魔兽有关的事──当然,用大陆通用语。

  这只双足飞龙是在几个月前突然出现在沼泽里的,在此之前,已经有好几百年没有魔兽出现在这一带了。

  一开始是几个到蜥蜴人村子的做生意的人类商人莫名其妙的没有了消息,但这事没有引起蜥蜴人的重视──人类掉进无底泥潭是常有的。但接著是几个年轻的蜥蜴人出外没有回来,然後在沼泽的一棵臭树下发现了一些残骸。蜥蜴人知道事情有一些不对了。接下来的几天,蜥蜴人终於发现了发生了什麽事──一只双足飞龙在这个沼泽里定居下来了。

  蜥蜴人中的几个勇士决定出发去消灭双足飞龙,可是事後证明正面与双足飞龙较量实在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勇士们没有回来,双足飞龙却来了。受了伤的双足飞龙来到了蜥蜴人村子的周围,一连杀掉了好几个蜥蜴人,在蜥蜴人拿起武器出来作战时,双足飞龙却飞走了,在蜥蜴人松懈下来时,它又飞回来袭击落单的蜥蜴人。

  蜥蜴人没有办法对付这只可恶的魔兽,只好到城里的冒险者工会里去寻求帮助。

  金和列夫听完了蜥蜴人长老的介绍,两个人决定用设陷阱的方法对付这个狡猾的魔兽。

  陷阱的地点设在村子附近的一个地方──这里发生了多次双足飞龙袭击蜥蜴人的事件。列夫用一张与沼泽地面同色的布把自己藏起来,而金则在这里走来走去当诱饵──当然,先给自己施展“守护之风”,同时在手上准备了一个爆炎魔法。

  金在来回走到第三遍时就听到巨大的风声,他知道是双足飞龙来了。可是双足飞龙把他认作和蜥蜴人一样(蜥蜴人的视觉和嗅觉很灵敏,但听觉就相当的差了),自以为是出其不意的突袭呢。

  晚上,金和列夫一起在篝火边欣赏蜥蜴人的庆典,同时也在品尝双足飞龙的肉。

  “喂,我说,金,这只双足飞龙的味道不怎麽样,有点太硬了。”

  “是吗?我觉得还可以。”

  “说实话,今天你的表现太好了,比我想象的还好。你的那两个魔法实在是太棒了。”

  “其实没有你说的那麽好,我本来打算用爆炎球正面打中双足飞龙的,可是由於紧张,打歪了,幸好没有出什麽事。”

  “真是一个坦率的家夥,可惜,蜥蜴人只肯付100金币,其实单是双足飞龙的肉就可以卖的了这麽多的钱。”

  金已经对自己的同伴有了一个了解。列夫自幼失去了父母,年幼的艰苦生活让他养成了对金钱的热爱。但金相信,他的夥伴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人。

  “列夫,你有没有下一步的打算?”

  “当然有了。“列夫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

  第二天下午,金和列夫出现在双足飞龙的巢穴旁边。

  “天,这一下赚到了!!!”列夫喜不自胜的大声说,“这麽多!!!”

  一边说,列夫一边让手中的大把的钻石和魔法水晶币向金展示。

  “哈,这麽好的工作落到了我们的手上,我们实在是太幸运了。”

  几个小时之後,在城里的冒险者工会外的一家小店里,幸运二人组正在享受著一顿丰富的晚餐。

  “列夫,你昨天说的下一步就是去双足飞龙巢穴里拿宝藏吗?”

  “对!”

  “那我们下一步要做什麽呢?”

  “别急,”列夫向同伴挥了挥手中的“大陆最新消息单”,“反正我们现在很有钱了,去开开眼界怎麽样?”

  金瞄了一下那张消息单,第一条就是“德兰特帝国皇帝召开比武大会,用帝国国库内的六件珍宝做为胜利者的奖品”。
  德兰特帝国是迷失大陆上一个举足轻重的强大帝国(德兰特帝国北方与迪科王国接壤,南边与拉夫特瓦尔王国为邻,东边连著雷特帝国,西边是精灵之森,处於大陆的中央),而他的首都德兰特城则充分的体现了德兰特帝国的繁荣与强盛。街道宽广,人口众多,在城市中心的皇宫则金碧辉煌,巧夺天工。然而,就在这个晚上,一个人影悄悄的用一条!索爬过一面宫墙,进入皇宫。

  人影明显对这个宫殿十分熟悉,他准确的在卫兵巡逻的空隙中前进,总是在那一些“死角”中躲开搜查,没有花多少工夫,这条黑影就来到了皇宫深处的某一个院子里。

  “咕!咕!咕!”黑影发出了一连串的鸟叫。

  在离黑影藏身处不远的一个假山後走出了一个窈窕的身影,显然是一位姑娘。

  黑影从藏身处走出来,慢慢的向那个姑娘接近。在两个人都确认了对方的身份後,两个人抱在了一起。

  “抱歉,让你在这花园里等了这麽久。”

  “没有关系,只要能与你见面,在这里等多久都可以。”少女在情人的怀里用甜蜜的语气说。

  “对了,”经过一会儿的拥抱,少女从爱人的怀里挣脱出来,“今天我有一件事要对你说。”

  “说吧,蜜莉亚,我们之间没有什麽可以互相隐瞒了。”

  “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蜜莉亚!!!”

  “我们只能在夜里偷偷摸摸的见面,我受够了这种日子了。你要躲过这麽多的巡逻队才能到这个花园里,而我每次回去都得编造好不同的理由才能下一次到这里而不被人起疑心。你不觉得这样很累吗?”

  “蜜莉亚,我…….”

  “不要打断我,我认为这种关系应该结束了,你如果真的爱我的话,你应该向我的父皇提亲。”

  “蜜莉亚,我不是没有考虑过,可是我们的地位太悬殊了,你是一国的公主,而我只是一个小小的雇佣兵,你的父亲绝对不可能答应我们的事的。”

  “那你今晚就带我走,到一个我父亲找不到的地方。”

  “蜜莉亚!”

  “别担心,这件事我已经是经过仔细的考虑了,不是一迟冲动,你看,我连行李都准备好了。”

  “蜜莉亚,你.......你真的肯为了我抛弃公主的地位和荣华,去当一个平凡人的妻子吗?”

  “我愿意!”

  那个男人把少女紧紧的抱住。

  “谢谢你,蜜莉亚,有了你的这一句话,就算是死,我也甘心了。”

  “我们今晚就走!”

  就在男人准备背起公主的行李时,一个破空声传来,那个男人即使在夜里也清楚的分辨出来箭的准头,他向後一跃,轻松的躲过了箭。

  一个光之球(光之球是光明系魔法的一个入门级魔法,几乎没有杀伤力,但用来在晚上照明却很有效)出现在两个情人的头上,接著又有更多的光之球的出现,照亮了整个院子,那个男人手执一把不知何时出现的黑红色的宝剑,站到了公主的身前,在两个情人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头上戴著金冠,看起来满脸怒气的中年男人,他的身後站满了卫兵。

  两个情人望了一望四周,四周已经都是卫兵和魔法师了。至少有100支箭和30个攻击魔法对准了我们,那个男人心里想。

  “你这个混蛋,竟然敢勾引我的女儿,还敢教唆她和你私奔,卫兵!”

  几个弓箭手(弓箭手是战士的一个分支,擅长使用各种远程武器)抬起了弓,皇帝对他部下的箭法有足够的信心,他们保证可以将眼前的混球射成箭猪而不会伤到自己的宝贝女儿。

  但是皇帝的宝贝女儿却张开双手,用自己的身体挡在情人之前。

  “你不能杀了他,如果要杀他,就先把我杀了!”

  “蜜莉亚!你竟然……..竟然袒护这个小子,袒护这个低贱的雇佣兵,他要把你从你父亲身边骗走的!”

  “我爱他,爸爸,我是心甘情愿的跟他走,如果你现在杀了他,我也马上去死!”

  皇帝感到女儿的的威胁可能不是假的,他做了一个手势,弓箭手们把弓放了下来。

  皇帝试图说服自己的女儿。

  “你可是一个公主,怎麽可以跟这个没有任何身份的雇佣兵在一起呢?”

  “只要能和他在一起,我不当个公主也可以。”

  “什麽!”皇帝咆哮了起来“你宁愿抛弃你的父亲也要和这个家夥在一起吗?”

  蜜莉亚紧紧的咬住嘴唇,没有说话,但是每个人都可以从她的眼神中看到肯定的回答。

  皇帝又做了一个手势,周围的人都明白了他的意思,没有多少时间,在整个花园里只剩下了皇帝和他的贴身护卫,以及两个小情人。

  “别这样,蜜莉亚。”皇帝换了一种温柔的语气“乖乖的过来,爸爸是最疼你的,爸爸答应你,给你盖一座最豪华的别墅给你当礼物。”

  “不,如果你真的最疼我,那你就应该答应让他娶我。”

  “蜜莉亚,你是一个公主,你应该嫁给一个王子,一个贵族或者是一个勇士,而不能是一个低贱的雇佣兵。”

  “爸爸,你不能这麽说他,他很勇敢,我敢说,整个大陆上没有比他更强的战士了。”

  皇帝沈默了,多年来的政治生活告诉他,如果他杀了眼前的男人的话,那蜜莉亚这一辈子大概都不会原谅他,除非他能先改变这个男人在蜜莉亚心中的形象。对了,他脑海里灵光一闪。

  “小子!”皇帝第一次对自己女儿心仪的男人说话,“既然蜜莉亚这麽喜欢(在这里,他刻意不用“爱”这个字)你,那我就给你一次机会,在五天以後,在帝都将有一个比武大会,如果你能在比武大会上展示配的上蜜莉亚的武勇的话,我就可以考虑你们的婚事。现在给我滚!如果在五分锺後我还发现你在这里的话,谁都救不了你!”

  “谢谢爸爸!”蜜莉亚冲了过来,在父亲的脸上吻了一下。

  那个年轻人走向花园的出口,蜜莉亚追了上去,送他出宫。

  在确定蜜莉亚和他的爱人走了以後,皇帝对自己身边的近卫长官说,“这件事由你来处理!”

  对皇帝的心意揣摩的一清二楚的近卫长官鞠了一躬,表示接受了皇帝的命令。

  在一个没有人的走廊,蜜莉亚拉住了她的爱人。

  “答应我,你一定要获得冠军。”

  “我发誓!我一定会赢得冠军,然後风风光光的来娶你。不然,我就去死!”他的最後几个字声音是如此的低,以至蜜莉亚根本就听不见。

  蜜莉亚摘下自己胸口的一个钻石别针,放到了爱人的手上,“这可是我妈妈的遗物,它一直是我最心爱的东西,现在送给你,你一定要记得还给我哦!”

  “我一定会还给你!”

  一个小时以後,在皇宫的某一个地方,近卫长官正在和几个部下说话。

  “这次你做的很好,成功的找到了那个偷偷潜入宫中的家夥,我会好好的赏赐你的,你先下去吧。”

  一个人退了出去。

  “你们几个是宫中最强的人,现在我要你们参加五天後的比武大会,记住,在那个小子被击败之前,你们绝对不能输!”

  “是!”

  等到部下都出去了之後,近卫长官自言自语起来“那个小子确实很厉害,要是一对一的话,我还没什麽必胜的把握,”他突然笑了起来,因为他已经想到了一个好方法“不过我还有王牌,比赛的规则可是我制订的。”

  …….

  帝都的早上,阳光照在整个城市之上,告诉大家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德兰特城热闹非凡,路边的货物摊几乎要排到城门外了,到处都是卖力吆喝的商人,到处都是购买物品的讨价还价声。这一段日子,生意特别好,全托了比武大会的富,城里的商人甚至打算要求德兰特皇帝尼古拉三世年年都举办类似的活动。

  金和列夫是在昨天到的,今天一早,他们就走出旅馆,以悠闲的散步的方式到比武会场,比武会场旁已经是人山人海,除了在兜售货物的小贩外,来报名参赛和预约比赛门票的人足足有万人,把这个地方挤的水泄不通。

  金很有力气,而列夫则非常的敏捷,两个人一路挤进去倒没有碰上太大的麻烦。

  就在门票的购买点附近,金发现人潮有一点骚动,一群人正在挤开人潮前进。

  “滚开,滚开!”吆喝声不停的传来,转眼间,几个人已经到了金和列夫的附近,金清楚的看到几个五大三粗的彪形大汉正在向这边挤过来,但他们却是用拳头开的路。他们不停的向周围的人挥拳,逼迫人们让开。

  金看著不停的有人被他们打倒觉的很愤慨,他想出面阻止,但是退过来的人潮把他压的动弹不的,就在这时列夫从人群中钻出,躲过了当头一个的拳头,一头和他撞到了一起。

  “瞎眼了,小子!”一个拳头向列夫砸来,但是列夫很敏捷的躲开了攻击,又回到了人潮中。金看到列夫一次又一次的从人堆里钻出,撞到这几个人身上,感到很莫名其妙。

  在把每一个都撞了一次後,列夫向金打了一个手势,金虽然满腹的疑问还是先挤出了这一片人潮。

  列夫已经在外面等金了。

  “怎麽回事?”

  列夫没有回答,而是从衣服里掏出一个钱包,然後又是一个,他一连掏出了六个包(盗贼们与贼没有什麽必然关系,只是他们的职业名称叫盗贼而已,但很明显,列夫对妙手空空的技术很有一套)。

  “啊!”

  列夫翻看著这些钱包,“不错,很有钱。”他这样对金说,“这是给他们的一个教训。”

  金也微笑起来。

  “我们赶紧回旅馆吧,要是那些失主找到我们的话,我们可就糟了。”

  …….

  金和列夫在路上飞快的逃,後面六个全副武装的家夥正在紧紧的追赶。列夫是怎麽也想不到世界上有这麽凑巧的事,竟然会同这帮家夥住同一座旅馆。

  幸好那些家夥身上的盔甲和手中的武器相当的沈重,而列夫身上又没有很重的东西拖累,同时金肌肉也很发达,所以才能先一步从旅馆夺门而出,不然,天知道他们会变成几块。

  “喂,魔法师,赶快施展一个魔法,就像上次对付双足飞龙的那个魔法一样,把追兵都解决掉吧?”

  “你有没有搞错,现在只有六个人在追我们,要是我用了一个爆炎球的话,恐怕就会有一千个人在追我们了。”

  “那你不会用一个让我们逃的快一点的魔法吗?”

  “这个倒还可以。”金开始咏唱咒文。“大气中的力量,化为我的双翼,让我飞向天空”(飞行,一个让魔法师可以自由飞翔的魔法,但会不停的消耗魔法力)。

  金抓住列夫的手,带这他一起飞到天上,留下几个在地面上气急败坏叫骂的追兵。

  …….

  “呼,好累!”金在耗光所有的魔力後才降落下来。

  两个人现在在德兰特城的郊外大道旁的一个小树林里,列夫举目四看,确定没有任何人追来。

  “说真的,和一个魔法师结伴可真好。”列夫一边说一边向树林外走去,“我以前可没有飞行的经历。”

  金也跟在他的身後。

  就在列夫要走出树林时,他突然停住了,满脸的怪异表情。

  金发现同伴的异常,他抢前一步,顺这列夫的目光看去──大路上正走来两男一女三个人。这时列夫紧紧的抓住金的手臂,“你看到没有!!!”

  “看到什麽?”

  “那个女的,”列夫把金的手臂抓的更紧了,他的话里满是迷醉的语气“我列夫*辛德发誓,我一定要娶她为妻!”
    路上走来的三个人打扮各异,当头走的是一个骑士打扮的高大男子。他头戴普通的骑士盔,身上穿著全身铠,脚踏铁靴,腰挎宝剑,脸上还戴了一个面具,让人感到有一点怪怪的。他的走路姿势更让人奇怪,他走起路来从不弯膝关节,活象一个大木偶。金深深的感到惊讶,居然会有人能穿这麽重的盔甲走长路的,普通人连走上十分锺都不行(全身铠+头盔+铁靴=60公斤)。

  走在当中的就是迷倒了列夫的美女。她看上去大概18到20岁,确实长的很漂亮。一张无可挑剔的脸上带著永远的微笑,这大概是她最习惯的表情,但是每一个多情的男子都会把她的微笑误认为专为自己而发。金忍不住把她和美米做了一个比较,但他马上就把这个念头排出体外了──美米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他不能再想她了。金注意到这个美女的衣著──她穿著治疗师袍,她是一个治疗师!(作者注:治疗师曾经是魔法师的一支,但现在已经独立出来了。这主要是因为生命和治疗之神逑卡的变态命令,所有的治疗师都不能使用除了逑卡以外的力量,而且也不能使用任何武器和盔甲,否则,逑卡就会拒绝他的祷文,让他永远不能使用治疗的力量。治疗师是迷失大陆上一个很受人尊重的职业,一个城市如果没有几个专有的治疗师,那它就不配称为大都市。在战争时,军队里的治疗师几乎与粮草一样的重要,治疗师的数量直接表现在士兵的士气上,所以在打仗时,治疗师总是第一批被征集的。正因为如此,在突袭时,进攻者第一个进攻的目标就是没有任何抵抗能力的治疗师,尽可能的把他们掳走,或者杀掉,这样的袭击往往会沈重的打击对方的士气和持续作战能力。这种作战曾经一度使治疗师成了珍稀动物,在大陆历781年,各国签定了“战争公约”後,治疗师才又开始增多,不过即使在现在,迷失大陆上的治疗师也只不过有一万左右。另外,虽然不能同治疗师相比,但高级的魔法师也能使用一些治疗的魔法。)金从她身上的黑边治疗师袍辨认出,这个美女是一个初级治疗师(同其他的职业一样,治疗师的等级可以由外观来辨认,穿著黑边白袍的是初级治疗师,穿著纯白袍的是中级治疗师,穿著金边白袍的是高级治疗师)。

  走在最後面的男人一副标准的流浪剑士打扮,颇有几分英俊潇洒的味道。他身上穿著轻兵甲,腰上是一把样式别致的宝剑。

  金发现列夫脸上的表情正在变换不定,很明显,这个盗贼正在考虑要以怎麽样的方式出现在他一见锺情的美女旁边,给他的未来情人一个深刻的印象。

  列夫开始向前移动,金则在原地想看看自己的同伴能想出什麽高招。

  那三个人越来越接近了,金发现列夫正在路旁的灌木丛中向那个美女前进──如果顺利的话,列夫到达大路上时那个美少女正好走到他旁边。

  那个骑士突然停了下来,他做了一个手势,後面的两个人也停了下来,骑士突然拔出挂在腰中的宝剑,剑尖所指的方向正是列夫──以他所处的位置是绝对看不到列夫的。

  就在金纳闷时,骑士有动作了,他对著列夫的方向连挥几剑,数道剑风从他的剑上发出,带著地上被卷起的砂石,凶猛的向列夫扑来。

  好厉害(以金的好友肯的水平,也必须先用一段时间聚力才能发出一道剑风,这个骑士看起来未经任何准备就发出了数道剑风,可见水平之高)!金已经确定他发现了列夫,但现在想阻止也来不及了更何况他已经用完了所有的魔法力。金只能希望列夫能比较完整,例如说,只被分成两块。

  列夫也清楚自己面对的是什麽,幸好多年的冒险生活养成了他敏锐的眼光和反应迅速的身手,他在一刹那就辨认出自己唯一的生路,就在剑风及体前,他向前一扑,在刻不容缓之间从剑风的空隙里钻过,逃过一劫。

  剑风在从灌木中穿过,落到了一块无辜的石头上,石头上被弄的伤痕累累,最强的一道剑风几乎把它劈成两半。

  列夫在前扑之後打了一个滚,现在他也在大路上了。

  後面的两个人跑上来,骑士没有新的动作。金也从树林中跑出来,站到了他的夥伴的身边。

  那个女的和骑士打了几个手势,然後走到了列夫和金的面前。

  “对不起,二位。我的同伴说,他刚刚感到一股浓烈的杀气,所以才发动进攻,可是在你们出来後,杀气就消失了,你们看起来也不象强盗,我想,一定是他的错觉,我为他的卤莽向你们道歉。”

  如果刚才列夫的心里的确有那麽一点的怒气的话,在听了美女那温柔动听的道歉话後也早就飞到爪哇国去了。

  “我来为你治疗吧!”女治疗师注意到半跪半坐的列夫身上的伤痕──刚刚被灌木给划伤的。

  看著绝代佳人靠近自己,蹲下,用手放到自己的脸上的伤口处,列夫已经完全的感受不到自己的小伤口慢慢的变好的感觉,完完全全的心醉神迷了。

  列夫清醒(其实他也就那麽心醉神迷了几秒锺)过来才发现自己脸上的小伤口已经好了,而他的双手却抓著治疗师的左手──多好的感觉啊。

  但接著的感觉就不美好了,那个治疗师用右手抓住列夫的手臂,把它扯离自己的左手。列夫感到自己的手不是被女人的纤纤之手抓住,而是一把铁钳夹住,他不由的乖乖的放开(艾尔娜可是很强的)。

  当双方脱离接触时,列夫注意到自己的手臂上那到青痕──刚刚的感觉绝对不是自己的错觉。

  “我叫金,这个是列夫,我想,刚刚是一场误会。”见习魔法师开口了。

  “谢谢,”治疗师站了起来“我叫艾尔娜,这位是魏”她指著已经收起剑的骑士,“这位是贝汉”她指向另一位同伴,“我们想到德兰特城去参加比武大会。”

  “这条路就是通向德兰特城的路,”列夫也站了起来,“我们也正好到德兰特城里去,我想,我们可以结伴同行。”

  到德兰特城的路不是很远,大概三十分锺的路程。就在这三十分锺的时间内,列夫就对情况有了一个大致上的了解。魏是一个哑巴,可是哑语又说的很差,除了艾尔娜没有其他人弄懂他要表达什麽,这大概就是他们在一起的理由。但贝汉就不同,他的眼神瞒不过抱著同样目的的列夫,简单的说,这个家夥想追求艾尔娜,不过从言谈来看,还没有成功,列夫还很有希望。同样的,贝汉也对这两个人分析了一下,金看起来没有威胁,但是列夫则明显是一个情敌。

  在德兰特城的城门口,五个人被一道告示吸引住了(现在城里已经都是告示了),告示的大致内容如下:

  德兰特帝国皇帝尼古拉三世命令,为了增加比武大会的精彩程度,将比赛的规则作了一点的修改。

  1、比赛必须以小组为最小单位进行,一个小组最少要有五个人,不足五个的小组不得报名参赛。

  2、比赛的方式改为车轮战,每个小组每次派出一名队员比赛,胜利者要迎战对方的下一个队员,不过中间可以休息十分锺。战败者在同场比赛中不得再上场。

  3、选手手昏倒、口头认输、开赛十分锺内未到场、比赛中离开比赛场地、死亡都算战败。

  4、在比赛中,选手可以用任何的方式战斗,但禁止在比武场外以任何方式帮助在比武场内或即将参加比武的同伴,违者全小组都算输。

  之前的报名都做废,报名费请到报名处退回。但是观看门票依旧有效。

  (作者注:从新的比赛规则来看,针对谁是不言而喻的,看来近卫长官把他手中的王牌做了最大的利用)

  五个人的反应各不相同,金和魏是怎样都无所谓模样,列夫则是心中窃喜,艾尔娜则在思考,贝汉则开始自言自语。

  “还要两个人吗?到哪里找呢?”贝汉明显就是想赶他的情敌走。

  “列夫先生,金先生,我有一个冒昧的请求,你们可以和我们一起组队参赛吗?我保证不会让你们上场冒险!”艾尔娜的话打破了贝汉的美梦。

  “我怎麽可以拒绝像你这样的美女的要求呢,”列夫欣喜若狂,不等金回答就抢著说,“更何况我也很喜欢冒险和战斗,而我的同伴虽然只是一个见习魔法师,但是却有著大魔法师的实力,这正是一个证明他实力的好机会。”

  “列夫这家夥,竟然拿我当借口!”金在心里苦笑。

  “还有,请不要叫我列夫先生,叫我列夫就好了,艾尔娜小姐。”列夫接著说。

  “谢谢,列夫,你叫我艾尔娜就可以了,不用加上“小姐”。”

  列夫转过头,正好迎上贝汉的眼光,金觉得几乎可以看到两人眼光中的电火花。

  “既然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同伴了,我看我应该再次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列夫,列夫*辛德,职业是盗贼,是一个冒险者”列夫转过头,向艾尔娜说。

  “我叫艾尔娜,艾尔娜*席德拉,是一名治疗师,请多加指教。”

  除了哑巴魏之外,四个人都重新自我介绍了一番。

  刚成立的五人组在找了一家旅馆後就马上出发,因为列夫提议趁黄昏人较少时去报名处报名。

  黄昏时人果然比上午要少一些,但却不能说人很少。列夫一边走一边担心会不会有个全副武装的家夥会跳出来。

  在报名处附近,人们围成一个大圆圈,很明显,有什麽事正在发生。

  五个人走近报名处时,大家忍不住想看一下是什麽吸引了这麽多人,但在挤进人堆後却看到了一个精彩(恐怖?)的场面。

  一个大汉正在和一个魔兽对峙。

  第04节

  眼前是一个光头巨汉,他有著一副几乎可以同公牛媲美的肌肉,满脸的胡子,脸上的一道伤痕让他更添加了几分凶恶,看起来很像一个妖怪。他的手上则执者一把很与他的外貌相配的双刃巨斧。

  但在他对面的则确确实实是一个妖怪,满身的鳞甲,巨大的身体,锐利的如同刀片的利爪,巨大的头颅上有一张血盆大口,口里的利牙剑立,口水正在一滴滴的流下。魔兽可怕的外貌几乎让人忽略了它身边的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

  “攻击!”小姑娘说话了。原来她是一个召唤士,这个魔兽是她召唤出来的。

  魔兽咆哮了一声,向大汉冲去,利爪向对方发出一击,如果著一击击中的话,保证可以让这个大汉变成几部分。

  但是大汉用与他巨大身体不相称的灵巧一矮身,躲开了这一次快速却容易看穿的一击,让他的斧头从下方斜著斩上去,从魔兽攻击失败而产生的破绽中切入,一斧砍下了魔兽的脑袋。魔兽倒了下去。

  大汉晃晃斧头,得意的对小姑娘说“小丫头,看你还有什麽本事。”

  但是他没有得意多久,他就从周围旁观者的惊叫声中明白有事发生,他转过头,刚刚身首分家的魔兽已经站起来了。

  现在魔兽没有了头颅,但是在他胸的部位又长出了一个头,看起来更凶恶了。

  魔兽咆哮著再一次扑上,速度比上一次快了许多。

  “老子把你劈成两半,看你还能不能再生!”在怒吼声中,大汉施展出了高超的技巧,他躲过了魔兽每一次的攻击,用手中的战斧逼的魔兽节节後退。大汉很快的找到了一个机会实现自己的话──他把魔兽从中分成了两半。

  但是分成两半的魔兽依旧在蠕动,两边身体突然长出了很多触须,触须连在一起,迅速把分开的两半身体重新组合到了一起。现在它又站了起来,样子变的更可怕了,除了尖牙利爪外,魔兽身上还有数十条的触须可以作战。

  现在轮到大汉步步後退了,无论他的战技有多麽的高超也招架不住几十条触须的一起进攻。但他终於找到了一个机会,把一条触须劈成两半,让他绝望的是分成两半的触须马上变成两条向他继续进攻。

  魔兽向前一个猛冲,用触须把大汉缠住,把他扑倒在地,并且向他的光头咬去,但是大汉用斧头勉强挡住了它的嘴。

  胜负以分,正当人们打算劝小姑娘放过对方时,异变突生!

  一股猛烈的,带著冰冷刻骨仇恨的杀气从人群中发出,人们无不为这股杀气所震撼,纷纷向杀气的源头看去。

  人们都把视线集中到一个全身穿著铠甲,脸上戴著面具的高大男人身上。虽然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但从那双充血的双眼中就可以看出他完全的陷入了狂怒中。

  魏的精神处於狂乱中,眼前的魔兽的样子让他回想起过去,这些可恨的魔兽,他的全部鲜血都冲上了大脑,让他忘掉了现在只是一个召唤士和一个战士间的较量,他心中有一个声音在狂野的呐喊“杀了它,杀了它!”。

  魏纵身一跳,从人群中冲出来(其实没有人敢挡在他的面前),他用让人诧异的速度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魔兽冲去,长剑早已握在手中,剑上笼罩著一股朦胧的光芒。

  那只魔兽才刚刚来的及站起来,长剑已经及体。魏把手中的剑化作了一场钢铁的暴风,无情的把魔兽的身体扯成了碎片。

  魔兽的身体被分成了大约30份。

  分散在地上的碎片完全失去了活力,某种力量正在无情的破坏它的细胞,让它根本无法再生,就在几秒锺内,每一个碎片都化为尘埃。

  魏完全不顾地上那个光头大汉,他的眼光又瞄向了下一个目标──那个小姑娘。

  小小的召唤士被魏一瞪,吓的连连後退,在极度的恐怖中,她还是成功的召唤了下一个魔兽。(召唤士也算是魔法师的一个分支,但他们交流的对象不是神,而是生活在高次元或低次元的生物。虽然这些生物也被称做魔兽,但是与生活在迷失大陆上的魔兽可是完全不同的。召唤士可以召唤和操纵这些魔兽来为他们服务,但每次只能召唤一只。召唤士是一个很依赖天赋的职业,只要有天赋的话,可以在很小的时候就操纵很强大的魔兽。现在召唤士这个职业已经没落了,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对付魔兽的最佳方法──杀掉毫无抵抗能力的召唤士本人。)

  地上突然冒出数根麽指粗细的触手,紧紧的缠住魏的两脚。这些触手虽然不算很粗,但即使是体长五十米的巨龙,也没有足够的力气来挣脱它的束缚。

  魏继续前进,他好像根本感觉不到自己脚下的东西,轻而易举的把触手拉成两半。

  小女孩看到这一切,看到可怕的钢铁怪人一步一步的向自己逼近,看到他眼里的疯狂,越来越害怕,当恐怖积累到一定程度时,终於爆发出来。

  小女孩大哭起来,眼泪从她的眼框里倾泻而下。

  “哇………”哭声响起来,让魏的头脑恢复了理智,他现在才发现自己做了什麽事,眼前的小小的召唤士同他不共戴天的敌人没有任何的关系。

  魏的四个同伴已经跑过来,三个男的抱住了魏(其实这没有什麽作用,魏已经冷静下来了),艾尔娜则过去安慰大哭的小女孩。魏突然觉得自己无地自容──他竟然把一个小姑娘欺负哭了。他任自己的夥伴从自己手里夺过长剑。

  那个女孩的眼泪活像河水一样流出,艾尔娜则担任著修河堤的任务,当小姑娘终於安静下来时,艾尔娜的白袍上已经全是眼泪和鼻涕。

  魏接近小女孩,他想道歉──虽然大部分人都不懂他糟糕的哑语,但是小女孩一看到他就躲到了艾尔娜的身後。魏不得不走开。

  当一切都平静下来,周围的围观者都已经散去,而那些报名处也都关了。艾尔娜才开始面对这个新的麻烦──小女孩拉著她的白袍不肯离开。

  “小妹妹,你叫什麽名字?”

  “贝贝。”

  “你家住在哪里呢?姐姐送你回去好吗?”

  “………”

  “为什麽不说话呢?你的妈妈一定在家里等你呢?快点回去吧?”艾尔娜很自然的认为眼前的小女孩是住在德兰特城的,至少是随家里长辈来城里看热闹的。否则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怎麽会一个人在这里呢?

  “我…….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家的地址吗?没有关系,只要告诉我家里附近有些什麽东西,姐姐帮你找!”

  “有…….有…….对了,有很多的水,有鱼,有螃蟹,还有很多的骨头,爸爸说那是大海,我住的是海岛。”

  “海岛???”处於大陆中央的德兰特帝国可与海至少有3000公里的路程,但艾尔娜并没有放弃,毕竟贝贝可能是由长辈带到这里来的。

  “那你是怎麽来这里的呢?”

  “我不知道,今天下午,我去爸爸的图书馆去玩,看见一个圆圆的魔法阵,我站到上面就到了这里了,这儿的人好多,我想找人问路,可那个家夥看我小,欺负我,我就叫出‘大绿鳞’来教训他,然後,然後…..”贝贝用畏惧的眼光看了一下站的远远的魏。

  接下来的问话也类似,贝贝根本讲不出自己父母长辈的名字(她只知道呢称),也讲不出自己家乡的名字,一句话,根本就不知道应该要把她送到哪里。

  但是看了她那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五个人又不忍心将她丢下不管,只好把她带到旅馆去了,至於报名的事吗,只好等到明天再说了。

  晚上,五个人讨论怎麽处理这个小包袱,说来说去,艾尔娜的意见占了上风(很正常,列夫和贝汉肯定支持艾尔娜),他们决定在比武期间带著这个小鬼。比赛完了再做其他打算。

  在晚饭时,金才发现魏的真正面目──一副根本无须面具的英俊面孔。

  饭後,趁著别人不在,金向艾尔娜打听魏的事情。艾尔娜把她知道的都告诉了金。

  在几个月前,艾尔娜和贝汉在雷特帝国的一个港口碰到了魏,当时,由於魏糟糕的哑语,他和船上的水手根本无法沟通,艾尔娜出面帮他当了翻译才替他解了围,然後魏就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听魏说,他从迷失大陆东方的黑暗大陆来的,他想通过旅行增强实力来报仇,因为他的家人都被一个妖魔给杀了。他虽然有一些古怪,但确实是一个好人,也是一个强有力的同伴。

  (作者注:黑暗大陆是在迷失大陆东方的一个神秘的土地,也是迷失大陆人眼里的莽荒之地。很久以前,迷失大陆的人们常常把犯了重罪的人流放到黑暗大陆上。黑暗大陆上约有十到十五万人类,被称为野蛮人。黑暗大陆上到处都是妖魔和魔兽,威胁著人类的生存,还有一些其他的种族与人类为敌。在这种残酷的生存环境下,黑暗大陆的人类养成了极端尚武的风俗。)

  “怪不得魏见了魔兽就像疯了一样”金心里想。

  小孩子真是奇怪,才一个晚上,贝贝就和每一个人混熟了。尤其是魏和金,特别是魏。这不,就在第二天他们去报名时,贝贝就是坐在魏得左肩上和他们一起去的,完全看不出来她在昨天是多麽的怕魏。

  这一次很顺利,列夫灵巧的挤到了报名处前面。

  “是来报名的吗,有五个人了吗?”

  “正好五个。”

  “一个人报名费十枚金币,好了,把名字报过来吧。”

  “金!”

  “列夫!”

  “贝汉!”

  “艾尔娜,还有魏!”

  “还有贝贝!”小女孩突然叫出声。

  “贝……..贝,好了,咦,一共六个吗!干吗刚才说五个?一共六十金币。”

  “等一下,错了,那个小女孩不算。”

  “错了,你是指我要把这张报名单撕了重写吗?也行,再拿五十枚金币来!”

  “不要,贝贝也要参赛!”

  几个人交换了一下视线,他们都想到了比赛的规则,同时他们都不想让这个黑心的工作人员白白的多赚上40枚金币。

  “好了,这是你们的牌子,三天後要在这里举行比赛,凭牌子入场,牌子上写有你们的比赛时间和场次。”

  就这样,六个人的比赛小组组成了。
  六人小组出现在比赛场地。这是预赛,但是观众席上照样人山人海。

  根据金的提议,六个人提早半个小时到了比武场地,这样他们也可以顺便看看其他参赛者的水平。

  据德兰特官方发布的消息,这次参加比武大会的有一百六十六个小组,总人数超过九百人。不过从金的角度看来,与其说是盛况空前还不如说是操作不当。因为大部分人都不是来真正参加比武而是贪图便宜。

  由於比赛的门票相当的紧张,所以价格相当贵,一张最前排的票要五十枚金币。精明的人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最前排的门票要五十金币,可更前排(比武的人休息的位置)却只要十枚金币,这可是一笔划算的买卖。结果报名参赛者络绎不绝,等到官方发现其中有诈而采取有效措施,已经有很大的一部分人混入了比武者之中。

  列夫向周围看了一下,足足有一半的人不是来比武的,他们穿著便服,在一边指指点点,怎麽看都不像是冒险者。与此对应,观众席上骂声不止──这种掺水的的比武让每个人都心疼自己的门票钱。

  终於到了六人小组的比赛时间,说起来还真是凑巧──对方也正好是六个人,而且是金和列夫都认识的六个人。

  六个钱包失窃者认出了对手中的两个人,个个都怒气冲天,不过也庆幸──上次被他们用飞行魔法逃走了,这一次可逃不掉了。他们个个都检查了一下自己的武器,心里已经打算就在擂台上把对手分尸。

  但是比赛的过程却并不血腥,魏走上了擂台,他在和第一个对手较量时不小心(???)施展了一道剑风,虽然被对手躲过但却足以让对手放弃了比赛。然後,对方剩下的五个人都马上表示认输──就凭他们剑士的水平可不敢在表露出高级剑士战技的魏面前挑战。六个人灰溜溜的离开擂台。

  这种人就是冒险者中最常见的的那一种──他们在比自己弱的对手面前才会非常的勇敢。

  在接下来的几场比赛都没有什麽可以说的──对手都是就近观赏比赛的市民,他们连对手的模样都没有看到,只是在擂台上站了十分锺就被宣布获得了胜利。

  全托了那些精明者的福,怪异小队(这是观众给金他们起的外号,因为他们的成分太奇怪了,连小孩子都有)没有打上一场真正的战斗就杀出了预赛,进入前32强。

  大陆历997年八月15日,德兰特帝国的首都德兰特城万人空巷,以往熙熙攘攘的城市里几乎看不到几个人了。几乎全部的市民都到了城郊的凯歌广场,今天,在这里将进行比武大会正式的开幕式。

  凯歌广场是德兰特城郊的一个可容纳十五万人以上的大会场,是德兰特开国君主威廉所建造的。原本的用途是让皇帝发表演说或举行大规模的阅兵式。但由於要观看的人太多了,皇帝只好在这里召开开幕式。

  早上九点整,皇帝陛下和皇太子以及心神不宁的蜜莉亚公主(尼古拉三世育有五子一女)一起出现在凯歌广场,比武大会的主持人──就是那位近卫长官,宣布开幕式开始。

  然後是皇帝陛下的演说“亲爱的人民……..(以下省略又臭又长的官方文章若干),我的话到此结束。”

  雷鸣般的掌声,不知道是认为皇帝说的好呢,还是庆祝他终於说完了。

  接下来是帝国首相的演讲(在此我就不重复了,相信大家对官样文章没有多少的兴趣)。

  此时,在凯歌广场外,到处都是拿比赛结果来赌博的人。

  “试试你的运气,猜一下最後的冠军,赔率是一比八!”

  “用点钱试一下,第一和第二小队谁会获胜!”

  吆喝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

  “哎呀”受不了官方文章的金走出会场却看到赌博的赔率,“竟然会是一比五,难道在大家的眼里,我们是这样的不堪一击吗?,也难怪,之前都没有碰到稍微强一点的对手。”

  在金转一圈回来时,正好看到首相的演说完了。然後大会的主持人开始再次宣读比武的规则。

  尼古拉三世正在心不在焉的听,这时一个侍卫跑过来向他耳语几句。

  “哦,真奇怪,那个小子没有来报名,不可能?”皇帝看了一眼坐在不远处,好象正在从人群中找什麽人的女儿,“再给我去查一查,有没有在预赛中隐藏真实面目的家夥。”

  “有,陛下,第一小队和第四小队都有一个戴著面具的家夥。”

  “第一和第四吗,小子,就让我来见识一下你对我女儿的真心吧。”皇帝喃喃自语

  台上的近卫长官终於结束了他的讲话,大声说:“现在,比赛开始!,请今天的选手入场。”

  台下的各种声音混合成巨大的音浪,几乎可以把聋子吵死。

  等到观众冷静下来,他开始介绍两支队伍。

  “在我左边的是第一小队,这支队伍的组成很复杂,”他不怀好意的看了一下魏,“什麽职业都有,但是,实力却很坚强。站在我右边的却是一支很纯粹的魔法师队伍,他们全部是大陆第一魔法师雷蒙*索尔多的亲传弟子,是一支夺冠呼声很高的队伍。”

  由於没有购买其他比赛的门票,直到现在金他们才看到对手的长相,幸好对方看起来也好像第一次打量他们。

  “布来特!”金一眼就认出了对方队伍里最年轻的那一个。

  “金!”对方也认出了他,本来同学见面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但眼前两个魔法师却不一样,他们之间的关系虽然没有达到仇恨,但也已经超过了厌恶。

  “现在双方各派一个选手上场。”随著话音,德兰特皇家魔法师们在擂台旁边布下了一个魔法结界,防止在比赛中误伤观众。

  “真奇怪,魔法师为什麽会参加比武大会呢?”列夫百思不得其解,其他人也一样。

  在战士中流传著这样一句话“魔法师不属於擂台”。确实是这样,擂台完全隔绝了魔法师和战士战斗时最大的帮手──距离。魔法师是一个高攻击,低防御,低速度的职业,在同伴们的保护下,魔法师会成为敌人最大的威胁,但是要是单独把魔法师放到肉搏战中,他就像一只瘸腿的兔子一样好对付。魔法师要是和战士战斗,一定要保持一段合适的距离,一段足以在战士冲到身边前完成咒语的距离。但眼前的五个魔法师却毫不顾及这一点,一定有什麽原因。

  布来特第一个迈上擂台,他手上的魔法杖足以说明他大魔法师的地位,他看了一眼连魔法帽都没有的昔日同学,用一种骄傲的语气说:“金,上来,我要和你算算在魔法学院里的旧帐。”

  金虽然知道布来特是一个睚眦必报的家夥但也没有想到他把这些陈年旧事还放在心里,他无法忽视这个挑战,毅然走上了擂台。

  惊呼声从观众席中传出,一个见习魔法师竟然敢接受一个大魔法师的挑战。

  两个魔法师面对面的站著,双方几乎同时开始念咒文,而且是相同的魔法。

  “无所不在的魔法因子,听从我的呼唤而来,守护我的身体。”(星之守护,一个通用性极强的防御魔法。)

  一层淡淡光辉包围了魔法师的身体,完成了防御後,两个魔法师都开始念起了攻击魔法。

  金用的是爆炎球“跳动的火之精灵啊,化为我的愤怒,摧毁我的敌人。”

  布来特则用炎箭“我以火之神伊夫利特之名,呼唤汝等前来,毁灭我面前的万物。”

  以此为开端,两个魔法师开始了看起来又精彩又壮观的魔法战。

  魔法师之间的单挑其实是十分公式化的,两个魔法师先准备好防御魔法,然後用一个魔法试探对手的实力,如果对手的实力比自己弱,就继续用攻击魔法来进攻,如果对手比自己强就改用耗魔力较少的防御魔法进行单纯的防御。等到对手的攻击开始变的软弱无力时,就开始反击,对手就会用防御魔法抵挡,诸如此类,周而复始,直到一方的魔力完全耗尽战败。(当然如果有一方可以使用对方的防御不能抵挡的咒文时,可以一举击败对手)

  由此可以看出,虽然这场魔法战看起来又紧张又刺激,但是实际上却没有多少的风险。在开始的试探攻击中,两人发现他们的力量在伯仲之间。

  金十分的惊奇,眼前的布来特和过去相比好象脱胎换骨一般,居然会这麽强大。在金的记忆里,布来特是一个成绩较差的学生,就连他的毕业考试,大概都是收买了监考老师才通过的。不过金现在改变看法了,如果不是雷蒙*索尔多的教育太出色的话,那布来特在学校里就一直在隐藏实力。

  布来特的惊讶绝对不输给金。在五年前,他成了雷蒙*索尔多的弟子,雷蒙是一个非常严厉的老师,而且又位高权重,布来特的身份丝毫没有让他获得与众不同得待遇,一样要努力得学习,如果哪一天偷懒,老师的惩罚会毫不客气的落到他的身上。在这种压力下,布来特在魔法方面终於有了长足的进步。在不久之前,雷蒙*索尔多让他使用了太古的魔法“魔力增幅”,在一天时间内,布来特获得了其他人要二十年才能获得的魔力。靠这个,布来特通过了大魔法师的考试,一直认为自己是同龄人中最强的魔法师(才23岁,就是一个大魔法师,确实了不起)。但是眼前的这个金,却动摇了他这个想法──金的力量不输给他。

  这个小子怎麽可能这麽强呢,对了,他一定吃了兴奋的药物。金一边安慰自己一边加强了魔法的力度。

  这个穷小子,他没有名师指点(布来特当然不知道金拜大魔导师修*克为师),才是一个见习魔法师,怎麽可能有这麽强的魔法呢?他一定是竭泽而渔,现在已经快不行了。一边带著这种想法,布来特一边加强了魔法。

  火焰和冻气在两人中间碰撞,雷电轰击著防御盾,风刃切开擂台的地面,双方都全力战斗,两个人都有攻有守。观众被这一场精彩的比赛看的鸦雀无声。

  终於擂台上平静了下来,两个人都带这愤怒和不甘心看著依然站在面前的对手。两个魔法师的魔力都已经用完了。

  两个人都努力的想再使用一个魔法,只要能再施展一个,就可以击败面前的对手,但是两人的身体都在抗拒意志强加给它们的要求,祷文一开始,身体就痛的无法忍受。两个人确实已经用完了最後一丝魔力。

  突然间,两个人似乎都想到了什麽,都笑起来,那是确定自己胜利的笑容。

  金向对手冲去,他有百分之一百的自信把布来特扁的满地找牙──在体力方面,金可比对手强大了许多。

  布来特举起了手中的魔法杖,嵌在上面的一个水晶开始发光。

  “金,快躲开,那是储魔水晶!”列夫高声大叫。

  储魔水晶是用力之魔法制造出来的能存储魔法的水晶,价值不菲,一般的魔法师根本买不起。但是以布来特现在的身份,拥有一个储魔水晶魔法杖并不是稀奇的事。

  (作者注:力之魔法是改造物品,使之拥有某些魔法特质的魔法的总称。在古代,几乎所有的魔法师都通晓力之魔法,因此创造出大批魔法物品。但是现在这些物品已经很稀少了。现在的魔法师很少去学习力之魔法,因为他们认为魔法师应该出去冒险或研究,而不是制造魔法物品再拿出去卖,魔法师可不是工匠。会力之魔法的魔法师也很少制造魔法物品,更别提花大量时间去制作精品了。金的老师,修*克是一个例外,他很精通力之魔法,也喜欢花时间制造一些魔法物品,当然,只给自己用。)

  但是列夫的叫声太迟了,布来特的储魔水晶已经发出了一道闪电,足以把金变成一块焦碳的闪电。


即使妳已經不愛我暸 即使妳已經忘記我暸 即使我已經從這個世界消失 我依然會愛妳 我會去找一個天使讓它替我来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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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迷失大陆第四章

金无法躲闪,只能眼睁睁的看著闪电越来越接近自己的身体。从台下两队的队友,到在看台上的观众,全都死死的盯著即将改变战局的魔法闪电。刚刚在这场精彩的魔法战前,大家不由得为这位见习魔法师捏了一把冷汗,待到看著两个魔法师打得旗鼓相当时,大家才为这个隐士魔法师松了一口气(在迷失大陆上,人们称那些拥有超过自己的等级之上的实力却不去参加升级考试的人为隐士)。现在眼见他就要败在对手的优势装备下,大家的同情心都不由的向著金。

  无论观众怎麽样希望闪电击歪方向,闪电还是击中了金。布来特在这个魔法里耗尽了储魔水晶的全部力量,他已经决心要置金於死地。

  就在闪电及体的一刹那,金的身体突然被一个防御魔法包围,那道闪电只能无奈的消失在防御魔法构成的障碍壁前。所有的观众都为这个魔法师最後为自己准备的魔法而欢呼起来,就连金的同伴都以为这是金特意为自己留下的最後的魔法。

  对面的四个魔法师脸都变白了。他们认出了这个魔法,他们只看到过自己的老师用过这个魔法,这个传说级的防御魔法“魔法能量场”,这个魔法可以抵挡所有的物理和能量攻击,只要施法者的魔力还没有耗尽,他就是不可战胜的。

  金在心里感谢自己的老师,他送给自己的小小的,没有一个人注意到的魔法戒指又救了自己一命。金冲了上去,一拳就向还在错愕中的布来特脸上打去。

  金在擂台上又一次上演了在魔法学院里曾经出现的一幕,不过,布来特这次可没有部下帮忙了,也不会有老师来阻止,所以布来特的下场比上一次可要惨的多。

  在擂台上的两个魔法师上演了一场肉搏战,金轻而易举的把布来特揍的七荤八素。

  当裁判宣布比赛的胜利者由金获得时,恐怕连布来特的爹娘都认不出他的脸了。

  虽然击败了布来特,但是金也已经无力再战,他乖乖的在下一个对手走上擂台之前就认了输,走下了擂台。

  又一个大魔法师走上了擂台,他怒容满面,看样子是非为自己的师弟报仇不可。来当他对手的是一个穿著全身铠甲,戴著面具的骑士装扮的高大男人。

  魔法师打算速战速决,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时他就马上发出了一连串的火球,打在他和魏之间,防止魏的进攻,就在火球造成的烟雾还没有散去时,他开时念一个咒文“跳动的火之精灵啊,化为我的愤怒,摧毁我的敌人……”

  金在擂台下有一点奇怪,这个魔法师用这麽多的火球就为了有施展一个爆炎球的时间──这种行为太蠢了吧。

  但大魔法师的咒语还没有念完“……由诸神降下的审判之剑,归到我的手中…….籍由万物连通的根源,将力量聚集……”。

  “啊!”就在刹那间,金明白即将要发生什麽事,“魏,快进攻,别让他把咒语完成!”,这个魔法师要把储魔水晶里的力量和他本身的魔法结合,施展出强大的“神之雷”!

  但是火球造成的灰尘和烟雾蒙蔽了擂台上的战士,让他不能准确的找到敌人的位置,在该死的烟雾散去时,魔法师的咒语已经完成了。“……将敌人打入万劫不覆的深渊。”

  站在魏对面的魔法师手上出现了一个缠绕著无数电光的能量球,即使是那些对魔法一无所知的人都能感受到他手中汇集了可怕的力量。

  “完了!”金闭上了眼,神之雷的攻击范围很大,足可以覆盖这个擂台。魏根本没有空间可以逃走,甚至没有时间逃走。他几乎可以看到即将发生的惨像:魏先被电成焦碳,然後被爆开的能量球弄的尸骨无存。

  在特别观众席上的一对父女正在看著这一幕。女儿正在提心吊胆,她正在为这个不知是不是她爱人的男人担心(蜜莉亚公主也已经知道她的情人没有用真正面目参加比赛)。而父亲则希望魔法师快一点释放他的魔法,快一点解决这个不知道是不是抢走他女儿心的混蛋的战士。

  魔法师没有马上释放手中的神之雷,他对面前的战士说“你认不认输?”,当然,用一种胜利者的语气。

  魏的同伴都叫起来“快点认输,魏!”“没有关系,让我来对付他,你先让一让。”“别逞强,你会被杀的。”他们都看出了情况的严重,除了贝贝外。

  “别怕,大哥哥,冲上去,给这个臭屁的魔法师一个教训。”贝贝高声的和别人唱反调。

  偏偏在台上的战士听从了小女孩不负责任的话,拒绝离开擂台,虽然他不能说话,但是他充满战意的眼神已经告诉了对面的魔法师答案。

  魔法师释放出手中的神之雷,金蛇乱舞的电光把战士和观众的视线隔绝开来。每一个观众都看见整个魔法防御壁的里面都是眩目的电光,然後巨大的光芒笼罩了整个擂台,在这巨大的能量冲击下,连布下魔法防御壁的德兰特皇家魔法师都感到有一些吃不消。

  “好厉害!”每一个观众都这样想,“不愧是大陆第一魔法师的亲传弟子。”大家心里都知道那个战士一定已经尸骨无存了。

  神之雷的能量消散,爆炸造成的漫天烟雾和灰尘都散去,每一个观众都对神之雷造成的效果感到非常吃惊──用坚固的石头造成的擂台被魔法剜出了一个凹底的大坑。

  但是有一件事让大家更加的惊奇,那个骑士竟然还站在擂台上,而且,看起来毫发无损。

  刚刚低头向神祷告的蜜莉亚发出了一声惊喜的欢呼,而她的父亲则脸色有一点发白。

  五名魔法师(包括被扁的很惨的不来特)几乎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种事怎麽可能?但是事实就是摆在他们的眼前。

  魏的同伴无不高兴万分,贝贝大声的为魏加油。

  魏向前冲去,那个魔法师慌乱的後退,在战士很接近他的时候才来得及放出一道闪电。现在人们都看的很清楚了,战士在闪电接近时好像发出一股能量,把身边的烟尘都吹开,而闪电,就像被一种无形的手牵引,歪曲了它原来的方向,绕过了战士的身体,最後打在了擂台周围的魔法防御壁上。

  “斗气!!!”

  “剑圣!!!”

  惊呼声从人群中传了出来。

  每个人都看出来,魏用的无疑就是传说中的战士的终极技巧──斗气。

  (作者注:斗气是只有拥有剑圣称号的战士才会的技巧,它的力量来自人的精神力和生命力,表现形式通常是由身体爆发的冲击波。斗气是魔法师们永远的噩梦,因为斗气拥有完全的反魔法属性。当剑圣在发出斗气时,无论任何的魔法都无法伤害到他。不仅如此,斗气还是一个非常强大的武器,在剑圣发出强烈的斗气时,足以将围在身边的敌人(近距离)扯碎。只要能用斗气,战士就可以随意的击穿魔法师布下的防御壁。但是斗气并不是万能的,斗气的持续时间很短,而恢复的时间却很长。如果魔法师想战胜一名剑圣的话,魔法师必须使用持续的攻击魔法,而且保持一段足够让敌人耗尽斗气的距离。)

  在擂台上,魏追上了那个魔法师,用他的剑搁在对方的肩膀上。

  “你认不认输?”现在轮到魏来发话了,当然,他用眼神来发话──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他的行动和眼神看出他要说什麽,包括这个魔法师。

  “我认……输。”那个大魔法师终於屈服了。

  十分锺的休息中,观众纷纷对这个剑圣的来历大加猜测。在迷失大陆上,剑圣可不多,最多也没有超过20个。所以人们对这个掩盖真面目的剑圣来历大感兴趣。

  休息时间过去了,魏又一次踏上擂台,在他对面走上来一个魔法师,五个人中最年长的那一个。从他身上的那一些魔法装饰品就可以看出他要麽是一个祭师要麽是一个神官。

  他先向魏鞠了一躬,然後开口说话:“能与一位剑圣交手,真是我的荣幸。刚才多谢您没有伤害我那个不知深浅的师弟。我和几位师弟都商量过了,如果阁下能战胜我的话,我们就全体认输,所以您可以尽情的发挥力量,不必有所顾忌。”

  魏向他回了一个剑士礼。随著裁判宣布开始,两个人开始正式的打量对手。

  魏首先发动了进攻,他用极快的速度向对手冲去,好象丝毫没有被身上那些沈重的装备拖累。但他的对手早有准备,魔法师发动了飞行魔法,飞到了天上。德兰特皇家魔法师布下的魔法防御壁范围十分大,让魔法师有足够的空间飞翔。
  观众中传出一片不满的声音。

  “胆小鬼,有本事下来,飞在天上是什麽意思!”

  “下来,下来,面对面的较量!”

  “这是比武大会,不是耍诈大会!”

  但是飞在天上的魔法师无动於衷,本来让魔法师在擂台上同战士较量就不是一件公平的事情,他这麽做只是让事情变的公平罢了,所以在天上同敌人比试他是非常的心安理得的。

  魏高高的跳起,用他手里的剑向对手砍去,可是对手马上就上升了一段距离,让他绝对砍不到的距离。

  “风的精灵啊,请服从我的命令,请接受我的请求,用你的力量守护我不受敌人的伤害。”魔法师知道在这个距离,对手只能用剑风来攻击,他先一步施展“守护之风”,让对手无机可乘。

  魏一连发出三道剑风,但是在魔法师的防御魔法面前只能是徒劳无功。

  现在轮到魔法师单方面的进攻了,一个又一个的魔法向魏丢过来,但是魏敏捷的躲过了每一次攻击,他连一次都没有用斗气。

  现在的局势似乎势均力敌,魏不能攻击到魔法师,但是对手也不能把魏怎麽样,双方都停止了行动,都在考虑怎麽样才能克敌制胜。

  金这一面人人都脸色凝重,大家都在帮魏考虑破敌之策,但是对手那一方却是面带微笑,他们对师兄能战胜这个剑圣这件事是深信不疑的。

  擂台上的魔法师有了动作,他举起手中的储魔水晶魔法杖,魔法杖开始发光。一道白色的能量从魔法杖中流出,白色的能量逐渐的变成许多的文字和符号,布满了整个擂台。

  “魔法阵!”观众席上传来惊呼声,魔法阵可以让魔法师消耗很少的魔力而产生很强的能量,但是要用很多的时间才会完成,而且很容易就会被破坏,所以在擂台上使用魔法阵是很少的,但是,眼前明显就是一个适合用魔法阵的情况。

  魏发出了一股斗气,把魔法阵冲散,但是不能阻止对方再布一次魔法阵。

  现在情况对魏很不利,魏的斗气不能支持太久,而他的对手离魔力耗光还早著呢,只要魏不能发出斗气,那魔法阵就会完成,魏也只有认输了。

  魏突然高高的跳起,在最高处向对手投出手上的宝剑。

  但是魔法师早就防著这一招,他迅速左移,成功的躲过飞来的宝剑,就在他得意之时右胸部突然一阵发凉,他头一低,看见一把小刀正插在自己的胸口。

  魏在用右手投出宝剑後马上又用左手投出一把小刀。

  “怎麽可能,”魔法师失去了对魔法的控制,从高处掉下来,在下坠途中依旧不敢相信这个事实,“一个骑士怎麽会在自己的身上装备暗器。”

  魏的一身打扮欺骗了对手(尽管是无心的),他把魏当成骑士了,骑士是绝对不会在战斗中使用小刀一类的暗器的。

  魔法师重重的摔到了地面上,胸口的伤和摔到的伤让他已经无法比赛了,裁判也看出了这一点,在裁判的招呼下,几个早就准备好的治疗师跑上来,看来魔法师是不会有性命之忧了。

  剩下的两个魔法师遵从他们师兄的话,宣布放弃比赛,裁判宣布第一小队获得比赛的胜利。三个魔法师──除了布来特之外,走上来向金他们致敬,向他们表示祝贺。但是金注意到布来特的眼神──怨毒的眼神。

  观众们也为胜利者欢呼,他们今天看到了一场非常精彩的比赛,一场足可以让他们回去讨论一个月的比赛。

  主持人宣布上午的比赛结束,下午要进行第三队与第四队,第五队和第六队的两场比赛。

  出场时金他们是在观众的注目中走出来的。人们对这个队伍指指点点,纷纷发表自己的猜测,他们的重点则是那个不肯露出自己真面目的剑圣──这个家夥有这麽强的实力,为什麽还要戴上面具,不肯露出自己的真正面目,是不是有什麽难言之隐?

  六个人在德兰特士兵的“保护”下,穿过人群,到了专门给他们休息的旅馆里。总算没有碰上任何的意外。在用午饭时,金再一次仔细打量了魏,他确实没有必要戴上面具,他的脸上没有任何需要掩盖的部分。

  下午,魏表示要在旅馆里休息,金也一样,其他的人则要去凯歌广场观看下一个对手的比赛。在大厅里,金和魏坐在一起。魏坐在窗口处,脸上没有戴面具,眼睛看著窗外,若有所思。金则坐在离他不远的一张椅子上休息。

  金实际上在考虑他新夥伴的问题。艾尔娜只是一个治疗师,出来旅行大概只是增长见识,贝汉也只是一个艾尔娜的追求者,一个流浪剑士,贝贝只是一个迷路的小孩,(虽然是一个强大的召唤士)三个人都没有什麽奇怪之处。惟有魏,金猜不出他的来历。他平时并没有什麽特殊的表现(和贝贝见面时是一个例外),和一个普通的人没有什麽不同,虽然他是一个哑巴,手语又用的很糟糕。

  金睁开眼,魏看起来正在沈思中。他的脸看起来还很年轻,最多也没有超过三十岁。长的相当的英俊,配合他的实力,足以迷倒无数的女性。但是从他只把艾尔娜当作翻译来看,他对女人没有兴趣。这麽年轻就拥有剑圣的实力,为什麽却从没有听过这号人物呢?对了,金的脑海里突然想起一个人,一个年纪轻轻却在佣兵界大名鼎鼎的人物。不会是他,在传说中,他不是一个哑巴,而且他使用的武器也与魏不同,魏使用的只是一把很普通的重剑。金实在想不透魏的来历和他戴面具的原因。

  突然间,金注意到魏的脸,魏很明显正沈浸在回忆中,脸上的表情变化万千。他脸上充满轻松的甜蜜的笑,大概他想起什麽快乐的往事。但是马上,魏的眼里就凶光跳动,仿佛想起什麽痛恨的事情。然後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拳头握的紧紧的。金从来没有想到那张英俊的脸可以扭曲成著样,魏的表情好象是要把人给吃了,他的眼里燃烧著愤怒和憎恨的火焰,足以烧尽一切的火焰。金从他的脸上读出了愤怒,憎恨,怨毒,不甘心,自责,所有这一切心情汇合成仇恨,刻骨铭心的仇恨。然後,魏的脸上又有了变化,他的眼里又有了一种新的神色,如果用语言来表达他眼神的意思,那就是“发誓报仇”。

  金看到这一切,虽然他对魏不了解,但是也能知道魏有一段充满痛苦的过去。既然魏没有向大家说明,那他一定有不说的理由。就在这时,金想起艾尔娜对魏的介绍,魏的全部亲人都被一个妖魔杀害了。他是为了增强实力报仇而来迷失大陆旅行的。原来对这些话还不太相信,但是现在看来,大概是真的了。

  不过,黑暗大陆有剑圣?在金的心里,黑暗大陆是一块蛮荒之地,生活在上面的只是一些野蛮人,野蛮人怎麽可能掌握斗气的奥义?剑圣怎麽会斗不过妖魔,妖魔全靠魔法才强大,斗气正是魔法的克星。

  种种的疑问都随著金的最後一个念头灰飞云散了,“既然是夥伴,就应该互相信任,每一个人都有一些不愿意告诉别人的秘密,何必追根究底呢。”

  想到这里,金就把满脑子的疑问排出脑海,闭上眼睛,开始默念几个规律的字,好让自己的魔力早一点恢复,今天上午,他已经耗光了所有的魔力,现在应该尽快恢复。

  魏丝毫没有注意到金刚刚在注意自己,他正在看著自己的面具发呆。

  黄昏时,四个外出观看比赛的人回来了,贝贝蹦蹦跳跳的跑到魏的面前,大声的说:“大哥哥(贝贝称别人都加上名字,比如称艾尔娜为“艾尔娜姐姐”,就是称魏叫大哥哥),你知不知道,今天我看到有一个人和你打扮的一模一样。也穿著盔甲,戴著面具,我几乎误认做你了呢!”

  “对!”艾尔娜接著说,“没有想到有人会和你一样的装扮,那个人是第四小队的,他可真是厉害,一个人就打败了对方五个,让另外二个乖乖的认了输。真的是好强呢!真不知道你和他比试谁会赢。”

  “肯定是我们会赢,魏好歹是一个剑圣呢!”列夫在一边回答。

  “两个神秘的蒙面武士,这可真是这场比武的大新闻呢!哈哈哈……”贝汉发出一阵笑声。

  五天以後,第一轮比武结束,十六支胜利的队伍将展开下一轮的比试。

  第六天清晨,凯歌广场一早就被人群挤了一个满满,两个蒙面的战士即将在今天展开对决──这个新闻已经成了比武大会最大的热点。第一小队的蒙面战士打败了原来夺冠呼声很高的魔法师队,展现了剑圣的实力。第四小队的蒙面战士也在比赛中展现了很强的实力,而且有谣言传出,说在两个战士中有一个是蜜莉亚公主的爱人。这一切都让人们对今天的比赛特别关注。人们都赶早占一个好位置。
  两个小队在观众们等待中出场了。果然两队都有一个战士穿着全身铠甲,戴着面具。但是两个人还是有所不同,魏的铠甲比较老旧,看上去已经穿了好几年,而且是比较旧的样式,而另一个的铠甲上闪闪发亮,而且上面刻着精美的花纹,质地比魏的铠甲好的多。两套铠甲的防御力应该相差不远,但是对方的铠甲可比魏身上的轻上很多。

  皇帝和公主都没有缺席,公主正在努力的想找出哪一个是她的爱人。

  皇帝突然对自己的女儿发出笑声:“哈哈,我早就该想到的,那个小子根本就不会来参加比武大会的,我还在这里瞎担心。”

  “不,爸爸,他一定会参加比赛的,他这样答应过我!”

  “你的意思是这两个蒙面战士中有一个是他?仔细看看,他们身上佩带的都是普通的宝剑,我记的那个臭小子用的剑可不是一般的长剑。”

  “不可能,他是绝对不会欺骗我的!”蜜莉亚转过头去,不再理会她的父亲,而是更努力的想在两个人中找出哪一个才是自己要找的人。

  皇帝舒服的坐好,刚刚的想法让他忧虑全消,那个臭小子根本就不敢来参加比武大会,他根本就是不用担心的,现在,皇帝打算好好的欣赏这一场龙争虎斗。

  在主持人向观众介绍了一下两支队伍,然后宣布比赛开始。刚才一直喧哗的观众马上就安静了下来。

  果然,对方还是那个蒙面骑士(?)第一个走上了擂台,魏正想走上去,但是贝汉却抢先一步走上擂台(擂台已经修好了)。

  不能老让魏一个人出风头,我对我的实力也是很有信心的。贝汉一边这么想,一边瞟了一眼列夫,这个小子想和我争夺艾尔娜,我今天就好好的表现一下,一方面向艾尔娜表现一下自己的本领,一方面也给这个小子一个警告。

  贝汉在擂台上站定,用一种很潇洒的姿态拔出身上的佩剑,引来观众的一阵惊呼。贝汉手里的可不是一把普通的武器,剑上犹如一潭清水,亮的好象从没有用过。整个剑刃上笼罩着一层青气,每一个人都能感到剑上强大的能量,很明显,这把剑是一把魔法剑。

  (作者注:魔法武器是魔法物品中的精品。在古代,为了能从高等妖精的统治下解放,人类的魔法师们有几百年的时间都在制造魔法武器准备用于与高等妖精的战争。在漫长的岁月里,这些武器大都在战争中被破坏了,剩下来的极少数成了人人追求的珍品。在魔法武器上附带的都是很实用的魔法,能成为使用者极大的战力。这些魔法武器都是可恢复型的,剑上的寄居着精灵,即使用尽了力量,只要有时间休息,精灵的力量就会恢复。而且,这些武器都经过强化处理,异常的坚固且削铁如泥。我们不能根据魔法武器上的魔法来判断它的强弱,只能根据它一次能使用魔力的总量来决定它的优劣。人们相信,魔法武器是有灵魂的,它们会自己决定它们的主人。)

  贝汉的对手不为所动,他只是说:“这次是一个魔剑士吗?”

  (作者注:魔剑士可不同与魔法剑士,他是对那些拥有魔法武器的战士的称呼。由于魔法武器的缘故,魔剑士的战斗力可比同级的战士强出很多。一个只有见习剑士等级的魔剑士常常可以同一个高级剑士较量。但是,大概是过分的依赖魔法武器的缘故,魔剑士的等级一般都不是很高,要是失去了魔法武器,他们的力量就会下降很多。普通的战士是看不起魔剑士的,即使他们被魔剑士打败也一样,依靠装备取胜可不是英雄。)

  随着裁判宣布比赛开始,那个蒙面骑士用一种几乎让人来不及反应的速度向贝汉冲了过来。显而易见,他不打算让贝汉有发挥魔法武器的优势的时间。

  贝汉没有打算用剑上精灵的力量,他紧握宝剑,正面迎战。

  呜,好可怕的速度和力量,贝汉一边招架一边想,无数次的单兵格斗和群体战斗的经验告诉贝汉,眼前的敌人是他有生以来碰到的敌人中最强的。

  贝汉的眼睛逐渐跟不上对手的剑影了,在他眼里,越来越多的剑光从不同的角度向他袭来。贝汉被逼的步步后退。但是他越是后退,对手就越是逼的紧,无孔不入的剑光攻击着贝汉每一个破绽。

  刚一开始,每十剑贝汉还能还上两剑,但是他很快发现这样做是纯粹的无用功。他放弃了还手,采取绝对的防御。台下的队友和观众都摒住呼吸看着这场惊心动魄的白刃战。

  坚持住,一定会有机会的,贝汉这样鼓励自己,无论多么强烈的攻势都会有疲软的时候,只要坚持到敌人的攻势结束,就可以反攻。

  对手的第一波攻势终于结束了,但是对手的剑技十分的完美,就在攻势结束时,他发出几道剑风向贝汉斩来,断绝了贝汉反攻的路线,就在贝汉挥剑斩开剑风时,他已经重新调整了姿势,发动了第二波攻击。

  贝汉马上就被剑光的浪潮给吞没了。

  好厉害,贝汉不得不承认,要是与眼前的男人比试剑技的话,他是绝对没有胜利的希望的,无论速度,力量,技巧,还是经验,对手全都强过他。对手手中的剑虽然是一把普通的剑,可也是上好的精钢所铸,每一次同魔法剑相接触都只是出现一个小缺口,根本没有希望靠砍断对手的武器来取胜。贝汉之所以能像礁石一样在剑光的波浪里支撑到现在,全靠他采取完全的守势。不过,照此下去的话,他也是坚持不了多久了。

  ……

  真悲哀,无论怎样自己都要靠手中武器的力量来取胜吗?不过在失败和使用剑上的魔法两者中,我还是会选择后者的。

  ……

  在暴喝声中,贝汉挡住了对手快如闪电的连续三剑,然后胡乱的还击几下,虽然没有给对手造成伤害,但是也把对手逼退几步。虽然对手马上又扑上来,但是贝汉已经获得的足够的时间。

  ……

  魔剑士的剑法通常就是这个水平吧?根本就是差的很远,之所以能支持到现在全部是因为采取了完全的守势。不过没有关系,他的能耐也就是这么多了,只要再来两下就可以准备对付下一个对手了。

  …….

  贝汉把手中的武器插入擂台,丝毫不顾那即将斩来的利剑。

  所有的观战者都大吃一惊。

  就在一刹那间,蒙面骑士(我们姑且就先这么称呼他吧)的眼睛看到了贝汉的嘴角出现了一丝不引人注目的笑,他强行收住了向前冲的脚步,向后跳开。

  一股能量从蒙面骑士刚刚脚所在的地点向上冲出,带起了大量的碎石,如果他刚刚没有跳开的话,会被这股力量打个正着,那时即使没有被打倒,也会负上不轻的伤。

  年幼时所受的严格训练,多年来的实战经验,无数次刀锋擦过喉头肌肉的生死体会,让他拥有了野兽一样的灵敏直觉。蒙面骑士脚一落地,就马上感到危险的降临,他再一次的向旁边跳开。

  又一股能量从刚才的落脚点向上冲出。

  贝汉在一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即使穿上全身铠甲,他的对手依旧象鸟一样的轻盈,像豹一样的迅捷,他用一种从容不迫的优美姿势轻松的躲过自己大地之剑的每一次致命攻击。

  所有的观众都被眼前的一幕所震撼,蒙面骑士好象在擂台上跳一曲与死神共舞的舞蹈,他每一次跳起,一股能量就从他刚刚的落脚点冲上来,带起大量的碎石和灰尘。只要他稍稍有一点的迟疑,他很可能就会落进死神的怀抱。

  看来地冲波无效,贝汉看着对手一边轻盈的躲着在地面下流动的能量,一边再次向自己靠近,对手的反应要远远的超过自己的想象。贝汉从地上拔出他的魔法剑,他的对手马上就停止了跳跃,用一种最快的速度向贝汉冲过来,双手紧握着长剑。

  要是再一次的白刃战自己一定必败无疑,他单手持剑自己就吃不消,更何况双手。只有用这一招了,虽然这会消耗掉大地之剑上很多的力量,但也只能这么做了。

  贝汉就在双方即将可还没有进入白刃战的距离时再次将剑插入地面。

  “危险,危险”直觉在告诉蒙面骑士,虽然只要他再前进半步就可以攻击到毫无防备的贝汉,但是他还是遵从了直觉的警告。

  “破地波!”随着贝汉的一声大吼,强大的能量从地下喷射而出。
    以贝汉为中心,一个有三四米宽的圆环状的空间全部被地下冲上来的能量给覆盖了。

  但是贝汉的对手拥有不可思议的反应能力和超凡的敏捷,他用一个后空翻从危险地带脱离,只受到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冲击。灵敏的直觉和一点运气让他躲过这几乎不可能躲过的一击。他落在安全的地方,刚才的情况足以让一向大胆的他出了一点冷汗。

  贝汉在灰尘散去后才发现自己这势在必得的一击被对手躲了过去,他过去只在被人围攻的情况下才用这一招,也从来没有失败过,如果说在刚才贝汉还对自己的胜利有信心的话,那他的信心也已经崩溃了一半了。所幸对手也被这猛烈的一招所震撼,没有乘机进攻。贝汉还有时间准备面对下一次的攻击。

  怎么办,贝汉问自己,他的对手正在小心翼翼的准备发动下一波进攻。无论如何都不能打败眼前的对手吗?魔法剑传来的微鸣已经告诉他的主人,它剩下的力量已经不多了。平时用于克敌制胜的“地冲波”和“破地波”都对这个强敌无效。可是这把大地之剑只有这两种力量,怎么办?

  蒙面骑士正在进行试探,刚刚的破地波让他印象深刻,他自己都没有把握能躲开再一次这样的攻击,不过像这样强大的力量应该不会随随便便就可以使出吧?魔法剑的力量应该是有限的。

  对了,贝汉的脑里浮上来一个念头,还有一种力量,虽然那自己试过,可是从来没有在实战中用过,不过除了这一招之外,他已经没有其他的选择了。不过,大地之剑的力量已经不多了,不知道能不能成功的施展出来。

  决心已定,贝汉不再迟疑,他也用两手持剑,等着对手的下一次进攻。

  蒙面骑士冲上来,不过用的是中等的速度。贝汉再次在他接近白刃战的距离时使用了破地波。但是蒙面骑士早有准备,同时贝汉的破地波的威力比上一次小了很多,冲击的范围比上一次小了很多,蒙面骑士很轻松的又用一个后空翻躲过。

  原来他的剑上已经没有多少的力量了,蒙面骑士在空中这样想,但是这个念头没有持续太久,就在对手跳起躲闪时,贝汉拔出插在擂台上的魔法剑,虽然被由冲击波引起的灰尘给挡住视线,但是他还是准确的向蒙面骑士所在的位置连续虚劈四剑。大地之剑上的能量喷射而出,四道能量流在空中形成“井”字型,全都击中了身在空中不能躲闪的蒙面骑士。

  蒙面骑士在危急中还能有所反应,他用手中长剑挡在自己身前,试图切开能量流,但是这个任务已经超过了长剑的承受能力,长剑在他手中裂成了碎片。

  伴随着观众的惊呼声,蒙面骑士像一个大麻袋一样被打的直飞出去,落在擂台的边缘,整个形势逆转了过来,贝汉站在擂台上,看着被摔到擂台边上的对手,他的对手躺在地上。

  “好厉害,这一招果然有用,对了,应该给它取个名字,以后就管它叫‘光闪斩’吧!”贝汉为自己的新招数兴奋不已,他已经确定了自己的胜利,在这样的打击下,没有人还能再战。

  现在观众的视线都集中在躺在擂台上的蒙面骑士,已经不能再称他为蒙面骑士了,他身上的铠甲和面具都已经破碎,露出了他真正的面目,刚才的打击确实不小,但是他正在努力的想站起来。

  在观众席上的皇帝的脸沉了下来,但是马上就露出笑容,果然是这个小子,他竟然敢来参赛,不过,没有关系了,看来他是输定了,他回头看了一下他的女儿,蜜莉亚公主也已经认出了自己的爱人,“爱德华,你要加油啊?你答应过我要取得胜利的。”公主正在喃喃自语,她的手紧握,连指甲插入肉里都没有感觉。

  爱德华已经坐了起来,他的盔甲、面具都已经从身上掉下去了,那把剑碎了,他现在手无寸铁,他的对手正用打量失败者的眼光看他,观众也已经认定他输了。

  ……

  真是厉害呀,要不是他发出的能量波通过他自己造出来的能量屏障(破地波的能量)要不是刚才几次失败的攻击用掉了大量的魔法能量,要不是我用剑挡了一下,要不是我身上穿的全身铠甲,我就已经站不起来了。不过,我现在不能再轻敌了,我要把眼前的男人当成一个真正的强敌来对付。

  ……

  爱德华站了起来,他在全身铠下已经没有任何的盔甲,只有一身看上去很普通的衣服和一件黑色的披风。

  “还要打。”贝汉有一点吃惊,对手的意志力让他敬佩,他挥剑向那个虚弱不堪的对手冲去(起码他是这样认为的),打算一举解决战斗。

  对方抬起了头,四目相交,贝汉心里一惊,对方的眼神绝对不是无力再战者的眼神,那是窥视猎物的猛兽的眼神。贝汉想后退,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暗风,回到我的手中!”随着一声暴喝,爱德华的手里出现了一道光华,马上就转变成一把暗红的长剑。剑上跳动的精灵力充分说明它是一把极强的魔法剑。他挥剑向冲上来的贝汉迎去,速度比穿着盔甲时快上好几倍。

  “麻痹!”爱德华大叫,剑上的精灵对他的声音有了反应(贝汉只要把思念传给大地之剑,魔法剑就会有反应,但是暗风只对主人的声音有反应,从这一点说,大地之剑比较好,当然,除此之外,暗风都比大地之剑强),既然要把对手当成强敌看待,他就不会手下留情。

  贝汉的神经被一种力量干扰,他无法随心所欲的行动了,他眼睁睁的看到长剑刺来却无能为力,既不能挥剑挡格,也不能后退躲开,他的全身都不能动弹。

  暗风无情的刺入贝汉的腹部,从他身后贯穿而出。

  ……

  怎么回事,明明是我赢了呀?明明他已经被打倒在地了呀?现在他应该已经虚弱无力,不堪一击的。他怎么会像没有事一样又站起来,他的手中怎么又会出现一把魔法剑?真是奇怪。本来应该冰冷的剑怎么会这么的灼热,对了,这一定是幻觉,这一定是一个梦,哈哈,从来没有战败的我也会做被打败的梦,真是好笑。

  ……

  暗风从人体中拔出,血箭跟着喷出来。随着咣的一声,大地之剑从手中落下,然后贝汉整个身体也栽倒在已经被大地之剑的力量弄的残破不堪的擂台上。几个专为选手服务的治疗师不等裁判招呼就冲了上来,给贝汉治疗。

  观众席上,一对父女的脸色都向反方向转换,皇帝的脸色变的铁青,公主露出欣喜的表情。

  观众中传来一声惊呼,“黑羽!”在擂台上的战士的身份被认出来了。他就是绰号叫“黑羽”的著名的雇佣兵战士,他一直穿在身上的黑色披风暴露出他的身份。他被认为是迷失大陆上年轻一辈中最强大的战士,在战场上,那件黑色的披风是人人畏惧的对象,他手中的魔法剑“暗风”不知痛饮了多少对手的鲜血,他也是蜜莉亚公主的恋人——这一点不知是哪一个多嘴的皇宫卫兵传出来的,现在已经路人皆知了。

  在擂台上,贝汉已经被抬下来了,他的出血已经在几个治疗师的努力下被停止了,但是这个伤是一下子好不了的,他还在昏迷中,但是性命是没有危险的了。

  列夫抱着一点庆幸的心情关注着同伴的伤势,他突然发现艾尔娜正在喃喃自语。

  “真是过分,为什么这么残酷,明明已经剥夺了对手的行动自由,为什么还要这样做。用拳头或剑身把对手打昏不就好了?非得杀了对手才甘心吗?”

  列夫觉得有一些不对头(其他的伙伴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受伤的贝汉身上,没有注意到艾尔娜),“艾尔娜….”话还没有说完,艾尔娜就站了起来,任何一个人都来不及阻止艾尔娜走上擂台。

  “黑羽”爱德华已经在擂台上等下一个对手了,但是他没有想到走上擂台的是一个治疗师。就在他疑惑时,艾尔娜脱下穿在外面碍事的治疗师袍,露出一身贴身的劲装。她那惹火的身材足以让观众席上三分之一的男人流口水。

  爱德华马上摆开架势,他的直觉告诉他,眼前的女人是一个绝对不能小看的对手,他能感到危险的气息。虽然在他面前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年轻女子,但是直觉,那不知救了他几次的直觉是不会骗他的。

   爱德华在仔细的打量自己的对手,她只是一个女人,而且没有任何的武器,她的身上也没有发出任何的杀气,虽然她看起来很愤怒,但是却实在看不出来她有什么可以值得畏惧,但是自己却从她的身上感到危险的气息。

  她是一个治疗师,从没有想到过要和一个治疗师作战,难道她要用治疗术来攻击吗?那谁都不会躲开的——除非是笨蛋。

  危险的感觉依旧,而且,明确无疑的是从眼前的女人身上感应到的。

  爱德华试着前进一步,但是艾尔娜毫无反应,这反而让爱德华马上又退了回来。这时,艾尔娜的队友都在台下试图让艾尔娜下来(如果他们一上台就算全队输),艾尔娜却毫不理会。

  列夫阻止了金和贝贝的叫声,因为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与艾尔娜初次见面时,艾尔娜只是用手捏了他一下,他的手臂上就出现了青痕,——艾尔娜可能不是普通的治疗师。

  “黑羽”爱德华还在犹豫,台下的观众却已经开始起哄了。

  “小子,快认输,乖乖的向美女投降吧!哈哈哈…..”

  “眼睛可别看其他的地方,这样的美女可不多见……”、

  爱德华的视线向四周看了一圈,在高处的一道关切的视线让他马上精神倍增。

  不管怎么样,先进攻一下试试,爱德华向前冲去,轻盈的动作配上他的黑色披风,确实与“黑羽”的称号相配。

  暗风劈下,艾尔娜挥拳格挡。

  这个女人疯了吗,竟然想用血肉之躯与钢铁较量,爱德华不自觉的减少了攻击的力量。但是随着暗风上传来的震动,他的怜香惜玉之心消失的无影无踪,艾尔娜竟然用她的右拳强行挡住了魔法剑的刀刃。

  “糟了!”爱德华想起一个职业,虽然以前从没有见过,但是眼前的女人无疑就是一个拳斗士(因为生命和治疗的女神逑卡不许治疗师使用任何的武器和魔法,治疗师一直是没有战斗力的,但是这种情况已经有所改变了,一些治疗师发展出了拳斗士这种只有治疗师才能加入的第二职业。拳斗士不用武器,也不穿任何的防护盔甲,他们用自己的身体战斗。在战斗时,拳斗士把由逑卡赐予的强大力量做了最充分的利用。他们的拳头或其他的一些部位,比如手肘,加上了没有任何咒语处理的压缩魔法能量,让任何武器和魔法都不能伤害。被这些部位击中就像被高能魔法弹击中一样的危险。而拳斗士的身体的其他部分则由治疗术保护,让他们不怕任何较小的伤害。拳斗士对身体进行过极其严格的锻炼,他们拥有超凡的体力和敏捷,能支持长时间的战斗。拳斗士的战斗力极强,但是由于这个职业是在“战争公约”后发展起来的,所以知道的人不多,而这个职业的严格要求使成为拳斗士的人极少)。

  暗风用颤动告诉自己的主人,这种与压缩魔法能量的接触对它的伤害极大。但是它的主人没有时间来顾及这一点,它只有再一次的与压缩魔法能量接触,挡下了艾尔娜一记出其不意的侧踢。

  爱德华在一步一步的后退,由于他那超出凡人的速度,他才获得了“黑羽”的绰号,但是,现在他面对的敌手的敏捷和速度都在他之上,把他压的死死的。但是他还是能够用手里的长剑抵挡下令人眼花缭乱的攻击。

  每一次与艾尔娜的拳脚接触,暗风就发出悲鸣声,剑上的精灵正在受到压缩魔法能量的伤害,但是为了抵挡对方狂风暴雨般的攻击,暗风受到的伤害还是要继续。

  台下的众人都在看着这一幕,艾尔娜很明显受过名师指点,她的拳脚快速而凶狠,每一击不是指向对方的要害就是指向对方的破绽,要不是黑羽那密不透风的防守,他早就在这波攻击下被击败。有好几次,爱德华全靠直觉的指引和运气才躲过那些出人意料之外的攻击。

  ……

  这个女人好可怕,如果继续保持这种近身战的距离,我就必败无疑。必须拉开距离,不然我既不能使用暗风的力量也不能发挥武器长的优势。可是怎样才能拉开距离呢,再坚持一下,一定会有机会的。

  ……

  左侧踢,右上钩拳,进身手肘,右腿三连踢,左腿下钩,艾尔娜的动作熟练且一气呵成,让爱德华手忙脚乱。但是,黑羽等待的机会终于来了,艾尔娜施展出了一记漂亮的正面飞腿,爱德华用剑一挡,然后借势后退,并且用一道剑风阻止了艾尔娜的追击。

  黑羽的目标终于达成,两人终于又分开了,他获得了喘息的机会。

  两个人又处于对峙状态,艾尔娜没有主动发起攻击,她在找对手防守的破绽,她的对手也是一样。

  “黑暗”在叫声中,黑羽主动发起了进攻,他确定用剑胜不了这个女人,他决定使用暗风的力量。随着暗风力量的发挥,艾尔娜的视觉失去了作用,她所能看到的只是一片漆黑。刚刚还是上午的阳光现在却什么也看不见,她马上就明白这是对手所为,她清楚的知道对手正在趁着她失去视力的时候挥剑进攻。

  在危急之时,艾尔娜施展出她的绝招“幻分身”,就在暗风击中她的身体之前,凭着身体的高速移动,在擂台上出现了至少五个艾尔娜的影象。

  爱德华停止了进攻,他也无法分辨艾尔娜的真正位置。黑暗持续的时间很有限,他不能冒陷入近身战的险。他看的出来,这个动作会花费很多的体力,在他的对手视力恢复时,一定会耗去不少体力——即使她是拳斗士也一样。多年的经验告诉爱德华,这个对手虽然很强,但是战斗经验却很缺乏,她在战斗中无节制的消耗宝贵的体力就是一个明证,强攻可能行不通,一定要智取。

  视力终于恢复了,艾尔娜发现对手正悠闲的站在一边好象是在看她一个人表演,羞愤交加的她用几乎让肉眼看不清的速度向对手冲去。

  就在一个最合适的距离,爱德华叫了一声“迟缓!”正在前冲的艾尔娜突然觉得四周的空气变成了水泥,她在其中几乎无法行动。连动一下脚也是无能为力。

  趁此良机,爱德华马上扑上,他决心一击得手。但是艾尔娜发挥了她作为治疗师的能力,她向自己的女神献上祷文,在女神的帮助下,她把自己全部的魔力都转换成了体力,现在,即使水泥般的空气也不能阻止她的行动,她轻而易举的向后跳开,让她的对手扑了一个空。

  怎么可能,爱德华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停止了进一步的行动。

  “只有一试了,我不能使用更多暗风的力量了,我必须还要对付一个剑圣级的战士,必须保留力量。虽然我的四个朋友都愿意为我两肋插刀,但是我不能指望他们剑士级的实力,如果我打败这个女的要耗尽所有力气的话,那我的蜜莉亚……”

  黑羽突然开口对艾尔娜说:“女士,我们已经耽搁太久了,来吧,让我们用一招决胜负,我不会使用暗风的力量,我赌上身为战士的名誉,要光明正大的打败你?”


即使妳已經不愛我暸 即使妳已經忘記我暸 即使我已經從這個世界消失 我依然會愛妳 我會去找一個天使讓它替我来爱你!!!
[3 楼] | Posted:2006-06-24 12:38| 顶端
红雨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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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看中, 想問問, 樓主是新人嗎?
[4 楼] | Posted:2006-06-24 19:23| 顶端
楼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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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以为这文只是名字与读书之人的《迷失大陆》相同而已,我还当是楼主的原创,仔细一看居然是原文照搬,那还不如给个连接就行了,何必Ctrl+c、Ctrl+v呢,不麻烦么?
[5 楼] | Posted:2006-06-24 20:52| 顶端
ltx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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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我是新来的.不好意思.有什么地方不对还大家多多指教啊!!!
我是新~~~新~~~新~~~新~~~新来的啊!


即使妳已經不愛我暸 即使妳已經忘記我暸 即使我已經從這個世界消失 我依然會愛妳 我會去找一個天使讓它替我来爱你!!!
[6 楼] | Posted:2006-06-25 11:28|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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