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虫甲
久利原 直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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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组织: 雷德里沃的荣耀
组织头衔: 杀人无数的书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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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登陆:201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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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初到贵境
山谷中点缀着寂静的村庄
山坡上展现着广阔的牧场
群山环抱犹如高举的酒杯
湖泊处处有如杯中佳酿
绿色的田野,金色的麦地
向着碧海之滨伸展
这就是著名诗人菲尔多西笔下的诺森风光。
贯穿诺森全境的尼斯河从西面与里柯尔王国相邻的国界处流入,其南岸是新月山脉,在这里有着大片的山地与丘陵;北岸则是广阔的平原,也分布着大片的丛林,大陆上唯一的翼人族庇护所——“羽之森”也在其中。平原上满是丰饶的农田,山脉之间处处森林茂密,清澈的河流纵横其间。
东南两面临海,西面与里柯尔王国接壤,北面与草原上的国度帕尔斯相邻。
诺森是一个文化底蕴丰厚的国度,首都诺森城的历史更是可以追溯到“记忆断层”发生之前,城中有一座图书馆名叫“千年馆”,单从这个名称便足以想见这座城市的悠久历史了。
在诺森,学者是最受人尊敬的职业,民风重文轻武,相对的,诺森的教育事业的发达程度在整个大陆上也是数一数二的。
诺森的商业十分兴旺,这都是拜海洋所赐,诺森城本身就是全大陆最优良的商港,大量的货物从这里启程经海运输往位于“无尽之海”彼端的塞理斯等国,回程时,商船上满载着丝绸,香料等奢侈品。
一直以来,贵族们通过对贸易课以重税,敛聚了大量的财富,过着糜烂的生活,对此,商人们总是敢怒而不敢言,安诺克松王朝对于异己分子的镇压一贯是毫不留情的。
而在重商轻农的政策下,底层人民的生活也每况愈下,社会矛盾十分尖锐。
更有甚者,对于北方的“黄金海岸”商业联盟所拥有的巨大财富和商机,诺森的贵族们一直是馋涎欲滴的,只是慑于帕尔斯王国对“黄金海岸”的保护,所以只能采用小心翼翼的试探手段。
大陆通历300年,这一切似乎有了变化,连年的气候反常令帕尔斯的牧场损失惨重,国家元气大伤。安诺克松王朝的末代君主,安诺克松七世一方面以断绝粮食供应相要挟(帕尔斯王国的粮食产量极低,需仰仗外来供给)另一方面又在黄金海岸内部亲诺森势力的支持下,终于在这一年,悍然发动了入侵“黄金海岸”的行动,在名将雷莫斯侯爵的指挥下,诺森军势如破竹,连败帕尔斯军和“黄金海岸”的佣兵部队。
在兵败如山,同时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帕尔斯的大首领向里柯尔王国求援。而当时距阿尔夫国王登基仅仅三年。阿尔夫国王非常果断地下达了支援友邦的命令(帕尔斯和里柯尔是同一民族起源,历来有着良好的关系,可以用焦不离孟来形容),阿尔夫的挚友,刚刚成为圣骑士的克罗奉命统军出战。
克罗采用了声东击西的战术,达兰公爵率领达兰军团等数万大军陈兵帕尔斯边境扬言增援帕尔斯作为佯攻,克罗则率领红水河军团与蔡斯尔公爵率领的三叉戟军团以及名将威尔•杜加德率领的狼群军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沿尼斯河顺流而下,直插诺森城。此战,里柯尔四大公爵旗下的军团倾巢而出。
诺森王国的猛将,与雷莫斯侯爵并称为诺森“王国双剑” 的德布雷勋爵奋力抵抗,一度造成了里柯尔远征军巨大的伤亡,但是在克罗如神的指挥下,远征军不仅摆脱了困境,更是将诺森国都诺森城团团包围。
虽然诺森城暂时没有被攻破,但是整个诺森王国却因为国都被围而陷入了一片混乱,所有的社会矛盾迅速激化,从而演变成为一场以商人平民为主的革命,推翻了安诺克松王朝,成立了共和政府。
正在帕尔斯境内作战的雷莫斯侯爵虽然及早得到了消息,但苦于身陷战争的泥潭无法脱身,当他带着已然折损大半又士气低落的军队回到国内的时候已然大势已去。尽管如此,他仍然与克罗连战七场,结果全部落败,最终为克罗所俘,不过克罗也对这位将军的骨气相当敬佩,故而并没有为难于他。
共和政府考虑到雷莫斯侯爵的赫赫威名,希望他能够在政府中担任职务,而雷莫斯则开出了希望能够保证残存的王室成员的生命安全的条件(安诺克森七世于城破之日在自杀前杀死了绝大多数的王室成员),考虑到残存的这些王室成员都是缺乏影响的碌碌之辈,对于新生政权构不成现实的威胁,共和政府接受了雷莫斯的条件。
革命得到了部分开明的贵族鼎力支持,这也是之所以如此顺利地取得成功的原因之一。对于这部分贵族,政府也给予了特别的优待:当其他贵族的财产被全部充公的时候,这部分贵族的田庄与产业被政府出钱赎买,而雷莫斯也享受了这一待遇。
虽然对于共和制度这一新兴事物有所疑虑,但是远征军统领克罗仍然率军迅速迅速撤回国内,也使得共和政府得以不受干扰地镇压了一些蠢蠢欲动的地方势力。
从那之后直到现在,新的诺森共和国一直致力于国家的重建工作,大力提倡节俭的风气,并主动与邻国修好,里柯尔,帕尔斯等国纷纷与之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
在不久前的森特尔斯荒原战役中,虽然诺森不是《奥兰和约》的签署国,但仍然派军参与此次战争,原因就是在战争的直接导火索“丝绸贡品事件”中,诺森的海员工会负有无可推卸的责任,正是因为他们没能够按时按量地通过海上贸易输入桑德拉王国所订购的丝绸才给予凯许人以借口发动战争,共和政府在调停无效的情况下无奈卷入。共和政府权衡利弊,特别通过了一项对于国家财政非常不利的战争拨款,由雷莫斯挂帅,派遣三万装备精良的重装步兵参战。年届53岁的他仍有出色的表现。
※※※
雅克与随行的希佩尔侯爵乘船顺尼斯河而下,站在客船船头,雅克不时兴奋地左盼右顾,诺森的一切对于他而言都是如此的新鲜,而希佩尔也不时向他介绍着诺森共和国的各种情况,这些对于从现在开始就要在诺森度过四年留学生活的雅克是不可或缺的。
眼看将要到达诺森城,希佩尔最后一次向雅克确认:“殿下,您是否已经牢记了您现在使用的身份?”
“博拉福的穆提拉男爵之子,雷莫斯先生的远房侄子。雅克•范•穆提拉。”
“很好,殿下,您的坐骑红岚也会给您的这个身份提供很好的掩护。请注意,在诺森使用这个名字的时候最好不要加上范,在诺森这个字不代表什么特别的含义,还有可能招致反感。”
“嗯,对了,侯爵阁下,红岚它所乘坐的货船什么时候能够到达?”
“大约比我们要晚3天,殿下。”
在两人的对话声中,客船渐渐驶向诺森首都——诺森城。
客船到岸,雅克和希佩尔通过跳板上了码头。商业都市所独有的那种气氛立刻扑面而来:小商贩们向每一个来往的过客推销着土特产,马路两旁满是鳞次栉比的店家,路上的人熙熙攘攘。而且从地图上看,这还远远不是诺森城的市中心,由此可以一窥其繁荣的程度。
事实上,诺森城是整个大陆东海岸上最大最繁荣的港口城市,北方的黄金海岸商会联盟也只是在贸易总数上占优。
眼角余光所及,他们也观察到了这个繁荣的大都市背后的一面:墙角边,蜷缩着几名衣不覆体的乞丐,带着乞求的目光将破碗伸向每一个过往的行人。
在码头的出口处,有不少来接人的人们,雅克努力地寻找着摩沙法的身影,不过走了两个来回仍然没有看到,正在雅克想着大师是不是记错船的班次的时候,希佩尔忽然用手指指不远处一名双手高高举着横幅的少女,她努力地想让横幅能够越过拥挤的人群,只可惜个头矮了一点,不过她丝毫没有放弃的意思,踮着脚尖继续着自己的努力。
刚才雅克在找摩沙法的时候也多次看到了她,不过并没有多留意,而细看之下雅克这才恍然大悟,因为横幅上面写的正是博拉福的雅克•穆提拉。之前自己的确看见过,但是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自己现在的身份了,雅克心中暗叫一声惭愧。
二人快步走到少女身边,雅克开口问道:“我是雅克•穆提拉,请问小姐您是?”
蜜色的短发,修剪得恰到好处,给这位少女凭添了几分活泼。她带着甜甜的笑容回答道:“我是海伦娜•雷莫斯,你的表妹,是父亲让我们来接你的。”
“表妹……”雅克一时还没反应过来,海伦娜已经在招呼远处的另一位青年了:“老哥——雅克表哥已经到了,你快过来呀。”
一名和雅克年龄相若的青年循声而至,海伦娜向雅克介绍道:“德拉蒙德,我哥哥。”
“幸会,我的兄弟。”雅克抢先伸出了手,因为这是博拉福地区的习惯,即使是远亲,见面也会喊兄弟以示亲切,希佩尔在路上就已经向雅克交代清楚了。
少年立刻握住了雅克的手:“幸会,我远方的兄弟。”
雅克忽然感到一阵特别的感动,他知道自己终于可以有朋友了。在宫廷里面,身为王子的他是不可能有朋友的,而不久前刚刚结识的德赛也已经倒在了战场上。
“介绍一下,这位是希佩尔,我的家臣,而先行至此的家庭教师穆沙想必之间你们应该已经认识了,这次父亲委托他们照顾我。”雅克也把希佩尔和摩沙法介绍给了德拉蒙德兄妹。
“你好。”德拉蒙德很有礼貌。
“伯伯好。”海伦娜也很有精神地打招呼。
希佩尔点头为礼,严肃的表情稍稍有所松动。
德拉蒙德叫住一部出租马车,帮雅克一行人的行李搬上了车,对车夫说了一声:“雷莫斯府。”
在车上,德拉蒙德解释道:“自从贵族统治被推翻以后,政府要求官员们以人民公仆自居,所以包括我的父亲在内,家里都取消了自备马车,如果有需要,可以使用政府的马车,而平时就喊出租马车,反正价格并不贵。”
随着车轮的转动,雅克也就将注意力集中在这兄妹俩身上。德拉蒙德是一头金发,自然地微卷,一张英气勃勃的脸上,两道浓厚的剑眉给雅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立刻,雅克就联想起不久之前在桑德拉作战期间见过的雷莫斯先生,也就是德拉蒙德的父亲,他的脸上有着同样的眉毛,让人一看就知道是父子俩。当时雅克作为红水河军团的联络官,与各国军队的首脑都有过接触。
海伦娜坐在哥哥的身边,今年15岁,性格活泼外向,最喜欢跟在哥哥的后面凑热闹,雷莫斯夫人为此可是没少伤脑筋,在她看来,让海伦娜做一个小淑女,简直难于登天。
海伦娜冰蓝色的大眼睛盯着雅克,看得雅克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终于雅克开口问道:“请问……雷莫斯小姐,我脸上是不是有什么?”
“叫表妹,或者海伦娜也行,别这么见外嘛。”
雅克暗暗叫了一声糟,自己毕竟还没有习惯新的身份,这么容易便露出破绽。
德拉蒙德噗嗤一笑:“别理这个小丫头,多半她正把你当怪物来研究了。”
海伦娜不依地瞪了哥哥一眼:“哥哥真是的,人家只是没见过里柯尔人,有点好奇嘛。”
“有什么可以好奇的,一样是一个鼻子两个眼睛嘛,哈哈。”
“不理你了!对了,雅克表哥,说说你的家乡吧,长这么大我连诺森城都没出过几次呢。”
“嗯,不知道海伦娜想听什么呢?”
“这个……就说说博拉福著名的红水河军团吧。父亲提起他们总是一脸的敬佩,这还真是不常见呢。”
“红水河是我国四位大公爵之一的罗伦公爵直属的部队,享有特殊地位,也是我们博拉福人的自豪,与普通的地方军团相比,大公爵直属的军团中,出身骑士的战士的比例高出许多,所以在战斗力方面有着压倒性的优势。
“红水河最大的特点就是压倒一切的气势,目前全团战时可以扩编到万余人,其中骑兵可以超过7000。所有的成员都是赤红色的衣甲,胯下赤鬃马,同时发动冲锋时的气势可想而知。
“历史上红水河也出了不少名将,一共有30余名银枪骑士出自红水河,其中最著名的,当属圣贤王时代的银色流星卡尔塞斯,以及十余年前的圣骑士克罗,虽然克罗并不是博拉福人,不过大家丝毫不把他视为外人,而且克罗也获得了公爵所赠的赤鬃马。
“博拉福的年轻人都憧憬着能够成为红水河的一员,当然我也不例外,我的父亲穆提拉男爵现在在红水河军团的参谋部任职。而我的志向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红水河。在来诺森之前,我刚刚受封了见习骑士,再过几年拿去见习二字的时候,我就要申请成为正式的红水河了。”
“真想亲眼见一见呢。”海伦娜一脸的向往。
而德拉蒙德显然对里柯尔的了解要深入的多:“对了,我记得里柯尔的贵族子女如果想成为骑士,必须从八岁开始进入各大领主的内廷学习礼仪以及基本的战斗技能,然后直到十四岁方可受封为侍从骑士,跟随经验丰富的骑士继续学习,经过数年的锻炼才能成为见习骑士,直至数年后积累了足够的经验和技能之后最终成为正式的骑士。雅克你刚刚才十六岁,也就是说你只用了两年就通过了侍从骑士的阶段,实属罕见了。”
“那是因为我此次也随军出征桑德拉,侥幸地得到了公爵殿下的赏识,这才破格提升的。”
“啊,听说这次的战争打得很惨烈呢,雅克表哥你真的参加了?”作为一个女孩,海伦娜却没有女孩们常有的那种对于战争的恐惧。
“是啊,我作为见习的一员也随部行动,不过到现在还没有成为正式的成员。”
“那么你也参加了森特尔斯荒原战役?听父亲说,那场战斗打得极为惨烈,红水河的伤亡达到了七成之多。”海伦娜继续追问。
“我最好的朋友也在那里阵亡了,而我能做的只是将他的遗物交给了他的恋人。”说到德赛,雅克的心情又一次沉重了,因为这不是在说故事,而是真正的回忆。
看着雅克那不自然的表情,海伦娜立刻知道自己问了不该问的事情:“对不起,勾起了你痛苦的回忆,人家不是故意的。”
“没什么,”雅克用力摇了摇头,也整理了一下心情,“这也是我所必须经历的一课,毕竟,成为一名红水河并不只是为了表面上的威风,更多的是牺牲与付出。”
随着摇头的动作,雅克视线投向了马车窗外,他发现车正行驶在河边大道上,于是指指窗外,问道:“这还是尼斯河?”
“是啊,尼斯河在诺森城这一段是南北向的,我们现在正在河的东岸,向南前进。”
雅克忽然觉得有些不协调,仔细观察了以后,这才发现了原因:“德拉蒙德,为什么这边的河岸杨柳倒垂,修得整整齐齐,而对岸的岸堤明显破败不堪,还有那么多卸煤铁这些重型物资的码头?”
德拉蒙德露出了为难的神色,不过在想了一下之后,他开口了:“反正你马上就要在这里度过四年,这些还是应该让你知道。事实上,诺森城横跨尼斯河,人们通常把东岸的部分叫做新区,西岸叫做旧区。简单来说,东岸是富人区,而西岸就是贫民区,仅仅隔了一条尼斯河的宽度,但是两岸却是完全不同的生活,有人形容这是天堂和地狱的对比,的确是有些言过其实,但是两岸的贫富差距之悬殊,却不可否认。”
说着,德拉蒙德指了指左边的车窗:“在东岸,你看到的是衣冠楚楚,欢歌笑语,人们生活富足,似乎到处都流淌着蜜和奶。诺森城的商业区与海港区也主要集中在这一边。”
他又指了指右边的车窗:“而在西岸,却只有衣衫褴褛,凄风苦雨,人们饥寒交迫,挣扎着求生存。稍微有些积蓄的人都会努力在东岸找工作与住处,毕竟在很多人眼里,住在西岸就是卑贱的代名词。”
希佩尔保持着自己一贯的沉默寡言,而雅克的表情则毫不掩饰地写着惊讶二字。
德拉蒙德耸耸肩膀:“这就是真实的诺森。怎样,有没有感到失望?”
雅克点点头:“的确很出乎我的意料,诺森在我的印象中应该是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
“呵呵,那些只是政府自我标榜而已,不能全信的。共和制度比较容易出现没有良心的政治家。”德拉蒙德用揶揄的口气说道。
正当雅克暗暗佩服德拉蒙德的见识的时候,海伦娜忽然插了进来:“表哥别理他,哥哥平时听多了父亲的牢骚,自己也变得忧国忧民起来,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讨厌死了。”
“咦?我忧国忧民又惹到你啦。”从德拉蒙德的口气听得出其实他完全没有对妹妹的玩笑生气。
海伦娜撇撇嘴:“我是担心哥哥你老得太快,将来我就没有嫂嫂啦。”
“你……”德拉蒙德被堵地无话可说。而雅克和希佩尔不禁相视莞尔。
车厢里乐融融的气氛让大家也都忘记了时间,直到马车在雷莫斯府门口停稳了,大家这才意识到已经到了。
摩沙法就站在门口,见到雅克,他单膝下跪说到:“穆沙参见少主。”
由于摩沙法的名声实在太响,所以此次他化名穆沙,这是和雅克约定好了的。
“大师……傅请起,”雅克很机灵地掩饰了自己脱口而出的话,“我不是一直说叫我雅克就行了嘛,这里是诺森,不用像在家里那样拘礼。”
进了客厅,雅克终于见到了雷莫斯先生,简单的寒暄之后,雷莫斯先生让德拉蒙德兄妹俩把雅克送到他的房间。
雅克的房间在二楼,摩沙法和希佩尔的房间一左一右。推开窗就可以看见尼斯河,隐约还能听见大海的声音。
摩沙法早已在走廊以及窗外布置好了魔法阵,楼道的任何异动都会被自己和希佩尔了解得清清楚楚。
雅克整整四年的留学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
第二天,雅克就在德拉蒙德的帮助下到了法利根大学的教务处办理了手续,因为雅克今年已经17岁了,按照规定应该学习二年级的课程,所以经历了一些测验,被认可之后这才获准入学,他被编入德拉蒙德所在的25级3班。
德拉蒙德陪雅克参观了校园,学校最大的特点就是横跨了尼斯河,三座巨大的石拱桥连接起了东西两块校园。秉承建校者安东尼•雷沃伯所订下的校训:自由平等,东西两块校区一视同仁,没有什么特别的差别,而学校的学费也比较低,对于困难的学生还有特别的补贴,因此生源广泛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
大批古老的建筑,默默诉说着这所学校的历史,德拉蒙德向雅克介绍,当年命运五英雄之一的安东尼•雷沃伯在失落的二十年之中,为了宣传费斯教的教义而四处奔走,在诺森城这里,在一位好友的资助下建立了法利根大学,为的就是将自己的思想保存下来。而在之后的历史中,法利根大学的发展的确没有令它的创始人失望。
还是在过去的安诺克松王朝的时代,法利根大学就以招收平民出生的学生而著名,也因此,顽固的贵族们往往拒绝将子女送来这里。不过在学校毕业生的出色表现之下,很多贵族也不得不勉强改变看法。
进入共和之后,法利根大学更是迎来了自己的春天,政府的大力支持扶助,令校园在短短的10余年时间里扩张了近一倍。而旧有教学楼的修缮,新设施的建设,都一直在稳步地进行之中。
每年,慕名而来的留学生非常之多。去年,法利根大学的留学生比例更是创下了18%的纪录。这也从侧面表现了学校的风格。
学制四年,进入学校的头两年为基础教学,这个阶段里面没有特别的分科,不过到了后两年就要将学生们重新分配班级。
学校的创新精神还表现在,每年到了分班的时候,教务处会公开征集学生的意见,如果发现对某个方面有兴趣的学生达到一定数量且的确有发展价值的话,就会调集师资力量创立这个系,当然,如果一个系已经不再适应发展的需要的时候,自然也会裁撤掉。
雅克和德拉蒙德进入的是布拉莫斯学院,学院在政治方面有所特长,另外在魔法方面也有很强的师资力量。
办完了手续,雅克注意了一下课表,第一节课是魔法史,注明的开科学院就是本学院,一开始雅克明没有留意开课教师的姓名,不过第一次上课的时候雅克很惊讶地发现这门课的任课教师竟然就是摩沙法,虽然前几天摩沙法告诉过自己已经找到了工作作为身份的掩护,不过怎么也没想到竟然是在学校里教书,无巧不成书得是还是教自己这个班。
其实这个主意是摩沙法和希佩尔共同想出来的,毕竟在学校里面希佩尔不方便一直跟着保护雅克,倒不如摩沙法以教师的身份方便行事,而且摩沙法早有预谋,他在出国之前就已经在斯特拉亚国立神学院找院长普里阿摩斯开好了证明,现在的他的身份是神学教授“穆沙”。
穿上宽松的教授袍,摩沙法的思绪不由得回到了身为孤儿的自己在神学院里度过的少年时光,不过看着讲台下一张张自信的脸庞,摩沙法知道自己这个外来的教师如果不能显山露水那可不会得到他们的承认。
说到博学,摩沙法对任何人都不逞多让,他将课本扔在一旁,完全不看学院里好心的同事给他的教案,在黑板上写下“第一讲 大陆宗教的起源及现状”,开始了自己的讲课。
“众所周知,魔法就是众神的恩惠,信徒通过祈祷冥想的方式获得神赐与的力量,所以我觉得在讲解魔法的历史之前,介绍一下宗教有关的信息是非常必要的。
“相信你们也听过各种版本的创世史诗,内容也应该都是大同小异,不过这些毕竟是游吟诗人们流传下来的,一代一代也很难说没有失去本来的面目,那么上古时代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
“我来自里柯尔,所以我带了一份里柯尔国内经过火之大神殿认可的创世神话的版本,现在有没有同学愿意来为我们来朗读一下?这个是按照游吟诗人表演的需要加工过的版本,读起来非常琅琅上口哦。这位同学?”
摩沙法指的人是德拉蒙德,后者落落大方地站起来接过了摩沙法手中的纸,清了清嗓子朗读了起来:
“之一,缘起
一无所有,是世界最初的形态。
没有熟悉的电闪雷鸣与狂风骤雨,没有土地与海洋,没有生物更没有人。
没有物质便没有开端,没有时间就没有结束,没有生也没有死。
一无所有。
一切都还是未知的。只不过,未来已在这虚无中孕育。
终于,在无尽时间的源头,世界有了光。
这光,黯淡,不似太阳般耀眼,也不如虹光般夺目。
这光,微渺,一寸烛火便可令它相形见绌。
但它的的确确存在,世界也以它为起点。
光,悄悄把生命撒向大地,收获的是万木争春,百鸟争鸣。
光的背面,产生了暗,它是光的兄弟,它与光如影相随。不,它甚至就是光的本身。
有了暗,万物才有了香甜的睡眠。当光力所不及时,暗便悄悄填补着空白,而光到来之时,暗又静静地退出,悄无声息,一如它来时一样。
也许光从来就不知道自己的身后还有暗,正如人类永远无法看清自己的背后,不是吗?
跟随光与暗同时降临世界的,还有时间。
或许你无法感觉到它,但一片落叶便可以证明时间的存在:那枯黄的色泽,扭曲的脉络,甚至于粗糙的质感,都深深地打上了时间的烙印。
时间从不说谎,它甚至连真话也不说,它是永恒的沉默。只不过,它总能把真实呈现。
之二,世界诞生
光与暗的碰撞,产生了无穷的能量,最终凝聚成了构成世间万物的四种元素:
黄色似地,她是万物之本,众生之源,离开了她,壮硕如参天古木也会变得弱不禁风。
蓝色如水,滋润天地万物的她无疑是天降甘霖,从源头的涓涓溪流,并入长江大河,最终汇入浩瀚大海,一路上带来的,是生机勃勃的景象。
红色似火,他有着摧毁一切的力量,但更多的时候,他为世界带来的是光明和温暖,只有那些玩火自焚者才会亲身体验到火的威力。
绿色如风,他是最为缥缈的存在,同时也是与世间万物最为息息相关的存在,温暖的春风带来生机盎然,炎热的夏风带来茁壮成长,凉爽的秋风带来五谷丰登,凛冽的冬风带来休养生息。
太古龙族,作为最初的生物,率先出现在大地之上,浅灰色的双翼,恰如天地本来的面目,目睹着世界的形成。
代表着元素力量的四种精灵,默默地构筑着一切,世界于焉诞生。
之三,神话时代
与世界一起诞生的,还有四位神祗。
一位是大地之母,她是万物之母,无垠的大地就是她宽广的胸怀,如果可能,她会默默医治所有伤痛。
一位是海之女神,冰蓝色的眼瞳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拥有黑绢般的长发,摄人心魄的双眸,是智慧与美丽的化身,同时也掌管着音乐与文艺。
一位是火焰之神,身披黄金战甲,红莲之火笼罩全身,象征着无尽的愤怒与勇气,代表着力量与胜利。手指之处,一切化为灰烬——他也是破坏与惩罚的执行者。
还有一位是风之王者,衡量公正的天平掌握在他的手中,他也是命运之神。
天外的神界,是众神的家园。看着弱小的人类在与自然的搏斗中求生存,众神决定为人类送去礼物,为了平衡,接踵而至的还得有灾难。并且给自己所代表的元素精灵寻找守护者,诸神的时代由此开创。
绿色的森林覆满大地,给人类以安身之所。这是大地之母的礼物。当心存邪念的人站在她的面前,大地就会震撼,地面出现一道裂缝,无底深渊将其吞噬。这就是地震,大地之母的灾难。她从太古龙族中选择出一部分强者作为地之精灵的守护者。霞光闪过,灰色的鳞片转为金黄,发出压倒太阳的光芒,黄金龙族于焉诞生。
浩瀚的海洋是海之女神的礼物,大大扩展了人类的生存空间,即使遥远如大洋彼岸对于人们来说,也不再是陌生的存在。而巨浪与海啸,则成为了海之女神的灾难。太古龙族中居住在水边的一支甘愿为她效力,成为了通体晶莹剔透的冰龙,水之精灵的守护者。
火焰之神降下一场天火作为灾难。在森林的余烬中,他满意地看见人类学会了用火的技能。火既是他带来的礼物,也是他带来的灾难。以火山口为家的一群太古龙族臣服于他,它们得到了火的力量,红莲之火笼罩全身,是为赤龙族,火之精灵的守护者。
可以带动风车转动,可以带动船儿远航,也可以在顷刻之间摧毁这一切,究竟风是礼物还是灾难,取决于风之王者手中的天平倒向何方。太古龙族中飞得最高的一族被他选中,灰色的鳞片变为近似透明的碧绿,成为碧龙族,守护着风之精灵。
关于世界的未来,众神却有了不同的看法,经过讨论,众神定下了“最初约定”。约定依次按自己的理想治理世界,以一个世纪为期限,不断轮回,直到一种治世之道得到公认为止。
黄金时代
朵儿芬妮,慈祥的大地之母,优雅地轻挥衣袖,神木便崛起于世界的中心,连接起神界与人界。
她教给人类以语言,让他们可以自由交流。她还向人类传授了农耕之法,使人类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
灿烂的金,洁白的银,赤红的铜,是她带给人类的礼物。从此,人类有了挑战自然的利器。
和平与丰收,是她最珍贵的恩赐。
心灵纯洁的孩子们最喜欢她,他们甚至愿意永远也不长大,以换取她永恒的眷顾,这便是矮人族,大地之母的眷族。心灵手巧的矮人族的手艺也许只能用巧夺天工才能形容。
朵儿芬妮留给矮人们元素之灵是“生命之石”,藏在新月山脉北方的一个山洞里,就在大地神殿中祭坛背后的石壁之中。“这枚宝石的价值,不是世间的任何事物可以衡量的。”大地之母如是说。
朵儿芬妮从神木的顶端——那最接近神界的地方折下了一段枝条,这便是迷雾之杖。这根魔杖被收藏在了迷雾岛,大地之母留下话来:当世界需要时,必定会有一位英雄不远万里前来寻求帮助。
在她的努力下各个种族之间相互协作,斗转星移,时光流逝,大地欣欣向荣,人类安居乐业,繁荣昌盛。带着人们的崇敬之情,朵儿芬妮返回了神界。黄金时代画上了句号。
白银时代
海之女神,艾蜜,是智慧的代言人,她还传授艺术,使人类懂得了美。游吟诗人们尊她为爱与美的神祗。
睿智的妖精成为了海神的眷族,女神赐以无尽的智慧,作为标记,所有的妖精在出生时额上就会有一块水之魄,女神还赐下了独一无二的“冰之魄”,作为镇族之宝,同时也是水元素的元素之灵,由妖精族的圣者蕾娅世代相传。
他将海上谋生的手段交给人们,大洋彼岸对于人类也不再陌生。
在她的治理下,人类社会达到了一个顶峰,对学问的追求成为了人类的方向,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人类的文化
于是,白银时代落下了帷幕。
青铜时代
第三位治世的神祗,是身披火焰战甲的克劳迪。
勇气与力量,是属于火神的时代精神,向外的探险活动在这一时代达到了顶峰,人们不断的探索,几乎无限地扩展着自身的生存空间,不计其数的移民,让一片又一片的荒蛮之地成为牧场良田。可以说,这是人类最具活力的时代。
但是活力过剩也会带来新的问题,随着领土的扩大,财富的增加,人们的心胸却褊狭了起来,为了一点点的利益,争吵甚至争斗。
有鉴于此,火神将战争播向人间。战争,不过是将人类心中压抑的各种欲望予以释放罢了。
一个消息不胫而走,火神要挑选自己的眷族,人们奔走相告,相约共同前往。
一位名叫费农的男子,却提前了一天来到世界的中心,神木之下。
克劳迪质问他为何违背誓言。费农挺直腰板答道:“为了自己的利益。”
火神愤怒了,青空之中忽然闪过一道霹雳,从此世界便有了电闪雷鸣。
费农变成了一只狐狸,火神诅咒他永远生活在狡诈与背叛的世界之中。
正如暗隐身于光的背后一般,邪念也总是隐藏在人类心底。
失望之余,火神选择了居住在托斯卡纳山脉南麓的蛮族作为自己的眷族,他们的勇气获得了肯定,更重要的是,他们单纯得可爱,背叛与狡诈几乎与他们无缘。火神赐以火焰的力量和永恒的愤怒,血一般的殷红色的眼睛,是他们与生俱来的烙印。
或许火神的心,并不像他的外表那么可怕,他送给蛮族的元素之灵唤作“力量水晶”,水晶被包在一大块矿石之中,由于担心伤害到水晶,蛮族之王请来了以心灵手巧而闻名天下的矮人族,他希望借助矮人族那巧夺天工的手艺让藏在矿石中的力量水晶闪放光芒。
即使集合了矮人族所有的能工巧匠,数年之后,才让力量水晶初现一角,至于力量水晶完全露出尊容,已是二十年之后的事了。
但是这二十年,也成为了蛮族与其他种族相处最为和睦的日子。性格孤傲的蛮族学会了如何与他人相处,虽然当时他们还没有意识到这有多么重要。
最后,火神留下了一柄稀世神兵。火神喷出了红莲之火,并将之凝固成形,这便铸就了惊世魔剑——卡斯特利尔。
在整个世界如日中天的发展中,青铜时代也行至尽头。
黑铁时代
最后治世的神祗,是优格诺拉,他是命运之神,风之王者。
弱肉强食,是他治世的准则。战争不再受到谴责,真理掌握在强权手里,弱者只能面对遭到淘汰的命运。
火神与海神,原本是两姐弟,却由于水火不容的性格而积怨很深。这种矛盾影响着他们的子民,蛮族与妖精族之间的战争愈演愈烈。
有幸持有魔剑卡斯特利尔的蛮族英雄被同族冠以卡斯之名,魔剑所向,望者皆靡,伴着蛮族的势如破竹的是妖精族的溃不成军。战线渐渐推至了海边,妖精们已无路可退。
圣者蕾娅长跪于海边祈祷,掀起海啸为自己的同胞助战,冰之魄散发出异样的光芒,将所有水之魄的力量集合了起来,向着蛮族发动了反击。
于是,战争被无限期地延续着,甚至连神木也因遭到波及而被损伤。
无数的王国崛起于转瞬之间,又消失于历史之中。力量就是真理,英雄们尊奉优格诺拉,凭手中之剑纵横于大陆之上,只有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人民才会在痛苦之余回忆起大地之母治世时的太平盛世。
经过筛选,自由翱翔于地平线上的翼人族成为了命运之神的子民,他们立誓效忠,优格诺拉赐他们以洁白的双翼,以更替原先浅灰的羽色。他们是命运之神传达神谕的使者,所以又被称为“天使”。
风之王者优格诺拉赐下了一块洁白无暇的玉石,名为“风之玉”,作为元素之灵。他宣称,只有建造一座高过神木的塔,才能让“风之玉”完全释放力量。
于是,岚风纪的最后岁月,伴着通天之塔的建造而渐渐走向终点。
之四,传说的时代
时光之轮缓缓前行。大地之母朵儿芬妮再次来到连接神界与人界的神木,却发现通道已不再畅通,一座通天之塔将神木封闭其中,将神界与人界分隔。
优格诺拉,以命运之神的身份,打破“最初约定”,企图永远支配世界。他随意规划着人类的命运,这就是他的乐趣。胆敢挑战命运的人,将遭到天使们的无情制裁,连其它三个精灵守护者也种族不能幸免。
出乎命运之神意料的是,外表脆弱的人类有着坚韧的精神,无论面对的环境是多么严苛而恶劣,人类都能一一征服,从不屈服。
命运之神意识到,总有一天,人类将无法驾驭,而那一天,也将是自己的末日。为了避免这一天的到来,他决定要彻底消灭人类!
突降的天火,伴着风暴横扫大地。弱小的人类促不及防,一时之间,生灵涂炭,家园成为血与火的炼狱。
人类是顽强的,他们埋葬了同伴的遗体,抹干眼泪,拿起武器,发誓要打破这非人的命运。史诗般的命运之战就此拉开了帷幕。
“太阳的碎片,打造力量之剑萨弗瑞尔,月亮的碎片,铸就勇气之剑菲尔沙利。集合起所有种族的力量,借助精灵的智慧,连同龙之血,共同打破命运的戒律。”
就在那一天,所有种族的祭坛上,响起了同样的神谕。
火神与海之女神,分别从太阳与月亮上抛下一片碎片。人类请来矮人族的工匠,用它们铸成了两柄绝世神剑:萨弗瑞尔与菲尔沙利。
这个名字,你一定不能忘记:安东尼•雷沃伯。他成功地说服了各个种族捐弃前嫌,为自由的命运而走到一起来。
与此同时,一部分翼人因为反对优格诺拉的暴政而被开除了“天使”的身份,安东尼同样接纳了他们。
正如有光必有暗一般,有人挑战命运就一定有人守护命运。许多同胞还执迷不悟,不敢违背命运之神。人类必须先洗礼自己,用的是铁和血。
碧龙王兰特牺牲了自己,这才换得了这个民族意志的统一。
为了将所有水之魄的力量集结,有一半的妖精死于同胞之手。
翼人卢克里霞,成功地从通天之塔中盗出了风之玉,却因为掩护战友们撤退而惨死于同胞剑底。这也让深爱着她的安东尼心痛不已。
纷飞的战火之中,涌现出无数的英雄事迹,也有不可避免的牺牲发生。
赤龙王纳斯尸骨无存,仅仅遗下几片燃着火焰的鳞片。
蛮族的英雄卡斯,爱上了一位背生双翼的女子,最后却不得不与她同归于尽在战场之上。
死守生命之石的矮人英雄丹顿坚持到战友们增援到来,终于微笑着合上了眼睛。
曾经煊赫一时的赤龙族到了战争后期已经全部灭绝……
铁与血的考验,火与剑的征程,已成废墟的家园,惨死的同胞,倒在血泊中的战友……
带着仇恨与悲痛,五位英雄推开了通天之塔的大门。他们是:
携带着迷雾之杖的人类英雄安东尼•雷沃伯,风之玉也在他手中;
黄金龙王多罗;
手持萨弗瑞尔与菲尔沙利双剑的人类国王霍兰斯•兰斯利亚姆;
从丹顿手中接过生命之石的妖精族圣者蕾娅,额前佩带着冰之魄;
还有一位不知姓名的蛮族战士,他浑身带着火焰,随身带着力量水晶,腰悬魔剑卡斯特利尔。
最后的决战,却没人目睹其过程,人们唯一知道的是:战斗结束以后,通天之塔完全崩溃了。英雄们将命运之神封印在塔的断壁残垣之中,让神木重新连接起了神界与人界。
“你将用你自己的眼睛见证人类自由的命运。”安东尼•雷沃伯给优格诺拉留下了这样一句话。
传说中惊心动魄的命运之战到此划上了句号。而历史才刚刚开始……
之五,失落的时代
命运之战的胜利,为人类带来了自由,也同时带来了傲慢。伴随着自我中心意识的不断膨胀,这段被后世称为“失落的二十年”的岁月中,人类渐渐变得贪婪自私起来,良知泯灭,道德沦丧,他们甚至停止了对众神的祭拜。为了土地,资源和黄金,人类甚至与其他种族之间兵戎相见。
似乎美好的事物消失于转瞬之间,剩下的只有欲望……
为了躲避武装的掘金者,矮人们钻进了深不见底的坑道;为了土地,蛮族与人类的战士们让命运之战中练就的武艺又一次大显神威;除了湖海之滨与密林深处,绝难发现妖精们的踪影;而一向与人类最为亲近的碧龙们也在新月山脉深处的龙之息外下了结界,开始了与世隔绝的生活。
最悲惨的是残存的翼人族,虽然许多的翼人在命运之战中站在人类这边,但是他们毕竟是风之王者的眷族,战后落在他们身上的目光中总是带着怨恨与疑虑,一种职业在人群中悄然出现:天使猎人。他们猎杀翼人,然后将翼人的羽翼作为商品出售,种种的偏见、仇恨、怨念交织在一起,人类与翼人族的积怨已经到了势不两立的地步,终于导致了翼人们的反抗,在遭到残酷镇压后,翼人几乎灭绝。
目睹着这一切,昔日的战友黄金龙族对未来产生了深深的担忧,但是人类不仅没有任何的收敛,而且开始为了土地和资源,开始挤压起黄金龙族的生存空间,黄金龙族不愿向过去的战友开战,黄金龙王多罗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中。
就在这个时候,神喻响彻在多罗的耳旁:“朵儿芬妮的眷族啊,抛弃这个堕落的世界吧,跟随汝主前往新的世界……”
众神就这样离开了这个世界,带走了黄金龙族,不过他们并没有完全抛弃人类,众神将最后的太古龙族的鳞片从灰色变成漆黑的颜色,令它们代替黄金龙族与消失的赤龙族作为地与火的精灵守护者,这是黑龙族的由来。希望人类能够终有一天找回失落的良知……”
※※※
不得不承认德拉蒙德还真是颇有诗人的天分,一部创世史诗让他念得有板有眼,证据就是同学们热烈的掌声。
摩沙法待德拉蒙德坐下,正式开始了讲课:“大家都知道当代的两大宗教体系:神殿和教廷。神殿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远古的泛灵论占支配地位的时代。记忆断层之前大陆上早期的宗教信仰情况已经基本无法考证了,不过一些学者通过研究相信,在最早的蛮荒时期,人们信仰一种二神论的宗教,或许将之称为一种对于世界的二元论哲学观会更加正确一点,这一点,可以从目前大陆上仍然在流传的创世神话中可以一窥其端倪。
“有光必有暗,有正必有反。这句话几乎在任何版本的创世神话中都能找到。
“那个时候人类社会的发展也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生产力水平连基本的生活都很难完全保证,故而在文化上也鲜有建树,对于神学的思考更加只能停留在非常粗糙的阶段。
“很多学者相信在此之后存在一个泛灵论流行的时代,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以及对于世界的探索,无数的未知变为已知,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未知。我们常说将自己的知识比作一个圆,那么随着这个圆的面积增大,圆的周长也会增大,所接触到的未知领域也越大。这也使得人们投入了更多的精力去思考,在这个阶段对于自然的神秘崇拜成为主流,逐渐形成泛灵论的神学思想,亦即常言所说的万物皆有灵。
“不过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当人们终于认识到众神的存在,并开始心怀感激地建立神殿供奉众神的时候,世界已经进入了现在所说的“黑铁时代”。这也是目前已经能够解读的历史中众神对世界施以最直接影响的时代,那是风之王者优格诺拉统治的时代,翼人族就是风之王者施加这种影响的最直接的手段,按照目前的观点,当时的翼人族已经具有了最基本的神格,虽然他们还不具备任何的领域,但是由于风之神系诸神的格外恩赐,他们无需祈祷就可以使用神的力量,这与通常所说的众神赐予信徒的魔法力量有着本质的区别,这是一种几乎可以称之为随心所欲的力量,无须经过神的裁判。具体的比较暂且按下不表,今后我会安排一节课详细讲解。
“再往下,又是一个饱受争议的问题:究竟建造通天塔的主张是不是由优格诺拉提出的。风之大神殿方面是目前最为激烈的反对者,这也难怪,如果在这个问题上让步了,大概风之大神殿就没有存在下去的意义了吧。直到现在,风之大神殿对于这段历史的官方解释仍然是风之神系中的乌枚女神才是传说中打破诸神治世,企图统治世界的罪魁祸首。
“后面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命运之战了,没听说过的同学请举手……不过一定要做被大家哄笑的准备哦,据我所知,大陆上所有国家对于命运之战的官方说法基本都是一致,大约只是在偏远地区有一些小部落的传说中会把命运五英雄全部安到自己部落的头上。
“命运之战使得人们对于神与人的思考到达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而作为其代表的就是由命运五英雄之一有着先知称号的安东尼•雷沃伯所创立的费斯教的出现,费斯教是一种典型的一神论,将众神抽象成为一位唯一神。费斯教的产生决非偶然,正是在有着“人性最为堕落的时代”之称的“失落的二十年”的这个时代里,安东尼•雷沃伯这位亲手打倒了命运之神——当然,这里我们尊重风之大神殿的说法,封印人类命运的是风之神系中执掌命运的乌玫而非风之主神优格诺拉——的英雄开始着手制定费斯教的教义与组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的先知称号绝非浪得虚名,在神的惩罚到来之前,他已经在为人类的忏悔开始做铺垫工作了。
“然而,约定中的惩罚——记忆断层,终于还是如期而至,仅靠一个先知是无法救赎整个人类的,人们总是用自己的挫折来反衬先知的英明。记忆断层之后,费斯教的教义也被人们从书本中整理出来,在这之后获得了迅速传播,
“请注意这样一个事实,自从众神舍弃大陆之后,所有的神官的魔法统统失去了效果,这也使得神殿的威信大失,而且围绕着命运之战等几个有争议的问题,四大神殿之间论战不断,以至于神殿对于人民的影响日渐衰弱,现在只有四大神殿中的几个古老的神官家族的后人还能够勉强使用一些魔法,古代那种辉煌的时代一去不返。
“但是费斯教中即使是能力最差的见习教士都可以保有魔法的奇迹,这也使得人们相信费斯教才是众神的本意,只有信仰费斯教才能获得最终的救赎,才有可能使得众神回归我们的大陆。对于普普通通的百姓而言,魔法的力量就是众神眷顾的象征。
“不过近年来的宗教改革又引起了不小的震动,教皇乌尔班三世宣布严厉禁止偶像崇拜,信徒们必须信奉唯一主神。过去的教义中劝诫信徒们不需要膜拜特定的偶像,而现在乌尔班很强硬地禁止偶像崇拜。各位应该深有体会吧?家中的神像应该都已经上缴统一销毁,各种祷词也被修改。这也成为了四大神殿与教廷之间如今的最大的争端所在,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神殿方面无法憾懂教廷的权威。”
“诺森境内的风之大神殿、大地神殿,里柯尔王国境内的火之大神殿,还有艾塞比王国境内的水之大神殿,如今这四大神殿的影响力可说已经降到了有史以来的最低点,但是不可否认,如果想要追寻魔法的历史,那么那里仍然是最理想的选择。
说到这里,摩沙法取出随身的小茶壶喝了一口,然后继续道:“虽然这门课程名叫魔法史,但是大家不要仅仅局限在这三个字上,我希望通过我的讲解,能够带领大家从另外一个奇特的视角重新审视我们的历史,进而带给你们深刻的思考。同学们现在可以就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向我提问,我也会根据这些问题安排今后的课程。”
……
摩沙法的第一节课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私下里很多同学已经把这门课评价为最值得听的课。他的博学多闻和思考深度令所有的同学们尊敬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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黒白(こくびゃく) に磨かれた光がこの身貫いて 目を閉じる間もここには無い 傷ついた君はまだ 青い空 探していたね 崩れゆく未来 一片の夢を拾い上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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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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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2004-12-09 0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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