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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花天龙剑 -> 火炎之纹章 -> 驳斥菲尔塞缇关于辛格尔德悲剧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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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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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精,然后锁了吧~~…………

劳碌命。关键是渐渐习惯了              ————————外传王道!!
[240 楼] | Posted:2006-01-13 16:00| 顶端
Joyst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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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alex2008于2006-01-13 15:34发表的:
我明白,各位的看家本事和招牌动作就是:“大家都说你楼主是错的,所以你楼主就是错的。”这就是你们否定在下论点的原动力。
那么我想问问各位:如果有位法官对你说:“大家都说你犯了罪,那么你就该进监狱。”面对这样的宣判,各位会服气吗?
.......


请不要臆测大家所谓的原动力,事实就是,你错了...而且从一开始到现在,一直在臆测...

至少我看完所有帖子,不管别人说什么,我唯一的感受就是,你错了,从臆测开始的文章,论点完全站不住,然后之后就是一次又一次的把别人说的话曲解然后发挥,别人都不知道怎么说你,然后您就认为自己胜利...

另外说一句,如果您确实犯罪了,那自然明白事情过程的大家都会说你犯罪了,应该进监狱,那你依然可以不服气啊,依然可以觉得你自己没犯罪啊,依然可以说:“大家都说我犯罪了,那么我就应该进监狱么?”这句话依然可以同样的说一遍啊,那就能证明您没错么?通常,这种行为被定义为玩赖儿..

其实很多人已经揭穿您的逻辑漏洞和理解能力很多次了,您就是不承认,这有什么办法呢...我还真不相信有人能让你承认呢...说实话,您是不会败的,反正只要您自己觉得没败就行了,还是那句话...不是每个人都跟我一样闲得没事情来回答这片帖子的...

您也不用让大家驳斥你的观点了,已经驳斥的很淋漓了,您装没看见或者干脆胡乱理解,然后宣称自己是对的,我们能有什么办法呢?



[241 楼] | Posted:2006-01-13 16:00| 顶端
Joyst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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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刚才我从这片帖子去看到了另外一篇强贴...
了不起啊...全民上网就是好...这见识长得不是一点两点的....



[242 楼] | Posted:2006-01-13 16:02| 顶端
hp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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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评价楼主,有时候想给你一个台阶,你还不要.算了,你还是战下去吧
[243 楼] | Posted:2006-01-13 16:09| 顶端
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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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瞧,刚这么一会儿……本宫又多了两个罪名:断章取义,牵强附会——本宫对阁下的辨析能力已无比折服。

迄今为止连本宫还未注意到本宫到底断了阁下什么章取了阁下哪个义。牵了什么强附了哪份会?阁下不会忘记了是阁下要评论本宫之文而不是本宫要评价阁下的文吧?

[244 楼] 辽宁 | Posted:2006-01-13 16:09| 顶端
se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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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贴要入年鉴,算05年呢还是06年?
[245 楼] | Posted:2006-01-13 16:25| 顶端
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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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alex2008于2006-01-13 15:32发表的:

关于这个问题,您最好还是去请教您自己的政治老师,让他给你慢慢讲解”物质与意识的关系”这一辨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关系.出于最基本的尊重,我实在不想给自己的对手上政治课.
  或者,您不妨去问雷帝,您去问他那些”麻烦事”是不是他”根据当时的形势”,通过他”飞逸的思维焕发出来”的联想.
 
  至于您说我在”意志强奸说”上绕来绕去,您的这个观点其实对驳倒在下的论点没有帮助.因为在下反复强调在下之所以引入”意志强奸说”是为了从正反两方面论证雷帝逻辑的错误.具体推导过程在212楼写得很详细.

强! 先给自己的观点套上一个“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光环,然后再把责任推给政治老师的。在火花可谓空前绝后。

绕过来绕过去,你始终还是解释不出你这个“作者把放弃抵抗的思想强加给辛”是从何而来,你要搞清楚,是这个具体的步骤,不是你的整个“意志强奸说”。

您的这个观点其实对驳倒在下的论点没有帮助

这句也是超强,在讨论问题的时候劝说对手不要追问自己某个问题的讨论方法,这又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哪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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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楼] | Posted:2006-01-13 16:57|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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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alex2008于2006-01-13 15:34发表的:
孟子在两千年前提出的这种“不盲目跟从,不人云亦云,独立自主,实事求是的精神才是讨论问题的正确态度。

哦活活活活活活~~

真是万能的一句话……


[247 楼] | Posted:2006-01-13 17:16| 顶端
亡灵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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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锁就直接T到水里让他去那里吼好了~
在这里实在辩不出什么和FE相关的了~在让他那里撅好了~(楼主已经无视我两次了)


期待风7


何时再团聚…………

博客地址……粗制滥造版
[248 楼] | Posted:2006-01-13 17:35|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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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joystick于2006-01-13 16:00发表的:


请不要臆测大家所谓的原动力,事实就是,你错了...而且从一开始到现在,一直在臆测...

至少我看完所有帖子,不管别人说什么,我唯一的感受就是,你错了,从臆测开始的文章,论点完全站不住,然后之后就是一次又一次的把别人说的话曲解然后发挥,别人都不知道怎么说你,然后您就认为自己胜利...
.......

您说:“至少我看完所有帖子,不管别人说什么,我唯一的感受就是,你错了,从臆测开始的文章,论点完全站不住”,那说明您本人在您十分反对的“臆测”方面与在下有着同样的热衷。
  既然您“唯一的感受就是,你错了”,这难道不是“臆测”吗?既然“从臆测开始的文章,论点完全站不住”那么您凭什么说明您的“臆测”就“站得住”呢?
  不错,在下的论点始于对文章的理解。
  那么难道您对在下的反驳不是同样始于对在下论证的理解吗?
  看来这里有必要说明什么是所谓“臆测”。说白了,就是毫无根据的猜想,或者牵强附会的武断。
  在下说了在下从文章中读出了谬论,而且至少SIN兄也有同样的观感。于是在下对在下提出的论点通过逻辑性,文章的结构等方面进行了相当的论证。
  如果说我的这种做法也是在进行毫无根据的“臆测”的话,那么您在帖子里一口咬定“我唯一的感受就是,你错了”,却没有进行任何证明,这样干难道不是更加地道的“臆测”?
 
  您这是自相矛盾。

  您又说:“另外说一句,如果您确实犯罪了,那自然明白事情过程的大家都会说你犯罪了,应该进监狱”,很明显您这是对在下:“大家都说你犯罪,所以你就该进监狱”的说法进行了错误的理解。
  在下的这句话根本就没有提到“如果您确实犯罪了”这一前提,这是您根据您自己的理解或者需要平空加上去的。
  这可是您对在下进行“臆测”的又一如山铁证!

  您又说:“他们已经多次揭穿了楼主的逻辑漏洞和理解错误。”您不妨仔细看看那些指责我这些漏洞的帖子,有哪一次是这些“指责”或者“揭露”是让人信服的?
  把还有待证实的东西拿出来做论据,只能说明您根本不知道如何进行论证。
 
  您的帖子非但论点出自“臆测”,连论据也是出自“臆测”,论证过程嘛,则根本没有,整篇帖子只不过是对您自己的“臆测”进行了一番描述而已。
  看来在“臆测”这一本事上,我真得拜您为师。

[249 楼] | Posted:2006-01-13 20:02| 顶端
中林 義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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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ee you于2006-01-13 16:25发表的:
如果这贴要入年鉴,算05年呢还是06年?

已酉年

要是战过了春节还可以换藏历




「親の遺産を受け継いで一人暮らしをしている思春期真っ只中の少年が世間の目が届かないのをいいことに広大な屋敷にいたいけな少女を囲って欲望の赴くままに自分の趣味の世界を作って奉仕させているという噂」
[250 楼] | Posted:2006-01-13 20:06| 顶端
alex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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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亡灵骑士于2006-01-13 17:35发表的:
不锁就直接T到水里让他去那里吼好了~
在这里实在辩不出什么和FE相关的了~在让他那里撅好了~(楼主已经无视我两次了)

反观这位兄台的各帖,不过都只有论点而已,没有论证过程。有的干脆连论点都没有。而且,还有相当的吹胡打浑之辞。看看他的帖子就知道我所言不虚。
    因此,这位兄台的帖子里“水分十足”当属证据确凿了。
    阁下多次劝我去“水区”玩玩,我还正纳闷阁下怎么对“水区”有这么深厚的感情呢,原来那儿是生你养你的故乡啊!呵呵......

[251 楼] | Posted:2006-01-13 20:10|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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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IN于2006-01-13 16:57发表的:

这句也是超强,在讨论问题的时候劝说对手不要追问自己某个问题的讨论方法,这又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哪一条?

您说“强! 先给自己的观点套上一个‘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光环,然后再把责任推给政治老师的。在火花可谓空前绝后。”
  呵呵,我不是说了嘛,如果您不想去上政治课的话,也可以去问雷帝本人啊,问问他是如何联想出那一大堆“麻烦事”的,问问他这些联想是不是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原则办的。

您又说:“绕过来绕过去,你始终还是解释不出你这个‘作者把放弃抵抗的思想强加给辛’是从何而来,你要搞清楚,是这个具体的步骤,不是你的整个‘意志强奸说’。”
  原来您从来没有弄懂过在下的推理。您在这里居然把“作者把放弃抵抗的思想强加给辛”同“意志强奸说”割裂开来。请注意:“作者把放弃抵抗的思想强加给辛”换个表达就是“作者用放弃抵抗的思想强奸辛的意志”,简称“意志强奸说”。您这个错误,就跟说“爸爸不等于父亲”一样荒谬!
  在212楼在下已经把“意志强奸说”的作用说明白了,这只是在下用来对文章进行归谬而引入的假设。无论它是否成立,都对在下论证文章逻辑的荒谬性起着积极作用。
  您在此死抠这个问题,说明您根本没有弄懂在下的论点。

我说:“您的这个观点其实对驳倒在下的论点没有帮助 ”正是由于以上的原因。

  在下并没有打算阻止您追问,只是想告诉您,在这个问题上追问下去,只能暴露您“不懂如何反驳对手”的实质而已。

[252 楼] | Posted:2006-01-13 20:31|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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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alex2008于2006-01-13 20:10发表的:

反观这位兄台的各帖,不过都只有论点而已,没有论证过程。有的干脆连论点都没有。而且,还有相当的吹胡打浑之辞。看看他的帖子就知道我所言不虚。
    因此,这位兄台的帖子里“水分十足”当属证据确凿了。
    阁下多次劝我去“水区”玩玩,我还正纳闷阁下怎么对“水区”有这么深厚的感情呢,原来那儿是生你养你的故乡啊!呵呵......


喝?都吼到我身上了~论点论证~笑话了~你说你的话不比我更没有根据?还是说你认为你的话有理有据?

我只看见你从头到尾的自扇嘴巴不是我找不出驳你哪句~是你的哪句话都那么让人好笑~没有一句还算恰当的~实在让我不只挑哪句好了~

说我水分十足?吹胡打浑?好好~随你~这句话我真想原搬拽给你

切看看你发的话有几句后来是和FE有关的?我让你去水坛无非强调你~胡闹的话少来火区捣乱!
这种废话贴对FE有和帮助?我只看见你在那里对你所谓的观点胡较蛮缠!
还是你觉得在火区灌水很爽快~大讨论和FE无关的你那套“精神胜利理论”很自豪?

你要是不论FE的话~“辩论”请到水坛~我陪你战!


期待风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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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楼] | Posted:2006-01-13 20:41| 顶端
孤月蒼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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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alex2008于2006-01-13 20:10发表的:

反观这位兄台的各帖,不过都只有论点而已,没有论证过程。有的干脆连论点都没有。而且,还有相当的吹胡打浑之辞。看看他的帖子就知道我所言不虚。
    因此,这位兄台的帖子里“水分十足”当属证据确凿了。
    阁下多次劝我去“水区”玩玩,我还正纳闷阁下怎么对“水区”有这么深厚的感情呢,原来那儿是生你养你的故乡啊!呵呵......

扯了那么多非火纹相关的话题,如果楼主要继续玩口水战,倒不如把这帖转去水区,或许会出现令楼主满意的结果

[254 楼] | Posted:2006-01-13 20:42|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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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alex2008于2006-01-13 20:02发表的:

您说:“至少我看完所有帖子,不管别人说什么,我唯一的感受就是,你错了,从臆测开始的文章,论点完全站不住”,那说明您本人在您十分反对的“臆测”方面与在下有着同样的热衷。
  既然您“唯一的感受就是,你错了”,这难道不是“臆测”吗?既然“从臆测开始的文章,论点完全站不住”那么您凭什么说明您的“臆测”就“站得住”呢?
  不错,在下的论点始于对文章的理解。
  那么难道您对在下的反驳不是同样始于对在下论证的理解吗?
.......


我早就说过,玩赖,在网络这种环境,没人可以怎么样你的...
我也早就说过,没人可能赢你的...祝贺你啊...

至于对于对方的观点理解,我当然要基于你说的话,你当然可以说你这样说,但是不是这个意思,如果这样,我可以承认我臆测阿...本来说话就要是说话的人来解释的...不过我懂得尊重您的解释权您不懂得尊重其他人的解释权而已..我又没说我一定能够做到不臆测,您不要企图说明,您臆测就是天公地道,我臆测就是自相矛盾好不好?都是臆测,公平点好啦...

另外,您如果觉得我臆测这种做法是对,您就算是认输了,因为我臆测的结果是您是错的....如果您觉得我臆测的做法是错的,那您以前的做法也是错的...就这么一样,公平...您愿意拜我为师我没有意见,虽然我并不愿意收这种逻辑性差的学生,因为我脾气不好,遇到没逻辑和比较不开窍的学生容易着急...
下面是引用alex2008于2006-01-13 20:02发表的:
如果说我的这种做法也是在进行毫无根据的“臆测”的话,那么您在帖子里一口咬定“我唯一的感受就是,你错了”,却没有进行任何证明,这样干难道不是更加地道的“臆测”?


您说我没有证明,我的确没有证明,因为我已经说了,无论怎么证明,您也不会承认...我在这个方面早说了我没办法,在网络让做人很多时候只能靠自觉地...

下面是引用alex2008于2006-01-13 20:02发表的:
您又说:“另外说一句,如果您确实犯罪了,那自然明白事情过程的大家都会说你犯罪了,应该进监狱”,很明显您这是对在下:“大家都说你犯罪,所以你就该进监狱”的说法进行了错误的理解。
在下的这句话根本就没有提到“如果您确实犯罪了”这一前提,这是您根据您自己的理解或者需要平空加上去的。
这可是您对在下进行“臆测”的又一如山铁证!


我想告诉您的是,这是我的一个观点,在我列举的前提下,如下的事件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我没有企图理解您的语句的意思,您的逻辑和观点,我不认为正常智商和逻辑的人应该试图去理解...我之所以回您的文章,不过是写程序写累了企图找点东西调剂...没指望能说服您...或者说理解您...您是胜利者,永远都是...,反正这里只体现出来我表达的意思您再一次招牌性的理解不了而已...特符合您的作风..

您真是一个很让人赞叹的角色...没有逻辑没有思想掉书袋又掉不好,,...但是我喜欢...,我最喜欢看这种局面了,还有什么能够比看这样的文章更让人感觉生活有情趣的呢? 当然,我不希望您的文字增加这里的服务器的负担...不过闲暇之余能够看看您的逻辑...真是感觉自己对世界的认识又博大了一番呢...最后这段话真没冷嘲热讽的意思...我实话实说,内心深处我对您这样的胡搅蛮缠的人的确很鄙视...不过您增加的笑料的确让我轻松过好几次,您理解能力极差却自称智慧的交锋也让我看到了自信心对于一个人的重要性,只有一点,我比较佩服您的强横,这个是真的,我觉得只要自己认为自己是对的,就可以坚持,问心无愧很重要,虽然满论坛的人都认为您是错的,我觉得您坚持自己的观点也没什么不好,让大家欣赏好了...大家认为您是出来现眼的,但是您不这么认为,那有什么不好,毕竟人生活在自己理解的世界中的...反正在论坛这种网络环境您受不了什么收拾,我是特别希望您在现实的环境里面也坚持这样的作风的...无论您成功还是失败,我都会觉得至少你还是个言行一致的人,梃好...(从您的朋友的帖子里面貌似说您不是那种生活中的软蛋只能靠上网撑面子),所以说尽管我一点都看不起您的逻辑和理解能力,但是我并没有打算制止您做人的原则,相反,对于这种做人原则的人,我通常还是比较欣赏的...

忘了说一句,我可以宣布我输了,因为在您目前的能力上,我绝对没办法说服你...在这种环境,您是最大的,没人赢得了...nod... [s:2]

写完以后,神情气爽,继续写paper...如果您有高见我没有回复,勿怪...别忘了,我可是认输了的,我很赞成您的精神胜利法的...如果人人都能跟您一样,抑郁症就能不存在了...


[ 此贴被joystick在2006-01-14 11:03重新编辑 ]



[255 楼] | Posted:2006-01-14 10:50|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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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alex2008于2006-01-13 20:31发表的:

您说“强! 先给自己的观点套上一个‘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光环,然后再把责任推给政治老师的。在火花可谓空前绝后。”
  呵呵,我不是说了嘛,如果您不想去上政治课的话,也可以去问雷帝本人啊,问问他是如何联想出那一大堆“麻烦事”的,问问他这些联想是不是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原则办的。

您又说:“绕过来绕过去,你始终还是解释不出你这个‘作者把放弃抵抗的思想强加给辛’是从何而来,你要搞清楚,是这个具体的步骤,不是你的整个‘意志强奸说’。”
.......

问问他是如何联想出那一大堆“麻烦事”的?

根据你的话,就是“根据当时的形势‘联想’并推导”出来的,他违背不违背什么原则不重要,“推导”这两个字可是阁下自己说的,而且阁下之前还说是正确的。你自己问问自己吧,你在说正确的时候你是不是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原则办的吧。

来您从来没有弄懂过在下的推理。您在这里居然把“作者把放弃抵抗的思想强加给辛”同“意志强奸说”割裂开来。请注意:“作者把放弃抵抗的思想强加给辛”换个表达就是“作者用放弃抵抗的思想强奸辛的意志”,简称“意志强奸说”。您这个错误,就跟说“爸爸不等于父亲”一样荒谬!

我让你详细解释“意志强奸说”其中的一个具体步骤,我什么时候把两者割裂开了? 我的这个错误,只是你凭空捏造出来的而已。

到底是我在这里死抠这个问题,还是阁下在这里百般抵赖? 还“在这个问题上追问下去,只能暴露您‘不懂如何反驳对手’的实质而已。”,简直搞笑,连自己观点都不敢解释清楚的人,居然还有这么大的口气。

能遇到这样的对手,还真是长见识了。


[ 此贴被SIN在2006-01-14 17:24重新编辑 ]

[256 楼] | Posted:2006-01-14 16:19|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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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alex2008于2006-01-13 20:02发表的:
…………在下说了在下从文章中读出了谬论,而且至少SIN兄也有同样的观感。于是在下对在下提出的论点通过逻辑性,文章的结构等方面进行了相当的论证。.......

我拜托你,我没有产生同样的观感,否则我何必在这里追问某个问题。

请阁下不要随便臆测别人的想法。

[257 楼] | Posted:2006-01-14 16:29| 顶端
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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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alex2008于2006-01-13 20:31发表的:
在212楼在下已经把“意志强奸说”的作用说明白了,这只是在下用来对文章进行归谬而引入的假设。无论它是否成立,都对在下论证文章逻辑的荒谬性起着积极作用。

我再强调一遍,既然要归谬,你所提出的这个观点必须延续原文作者的思路,做不到这一点,你的归谬就不是归原作者的谬,而是在归你自己的谬。

既然你说“意志强奸说”是一个对论证文章逻辑的荒谬性起着积极作用的假设,那我就想问一下:

1. 既然是假设,那么“作者用放弃抵抗的思想强奸辛的意志”并没有存在在作者的文章中,而只存在于楼主的假设中,是不是?

2. 既然要归谬,你必须证明这个假设是根据作者思路延伸下来的,作者原文中是“辛格尔德还不如死来得痛快!”,而在阁下的反驳中则为“作者用放弃抵抗的思想强奸辛的意志”,两者之间能不能划等号? 你如何证明?


[ 此贴被SIN在2006-01-14 16:54重新编辑 ]

[258 楼] | Posted:2006-01-14 16:47| 顶端
Joyst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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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老师,我们要放松心态...
楼主能满足在战胜了整个论坛的人的快感里面...他能够爽的...
我们又肯定说服不了他,不如多看看球看看书来的实在...当然时不时过来逗逗他还是很有意思的...把最后的目的定在用道理说服他,根本是不合适的...只能逗逗..nod...给生活添加资彩色...

我可以保证他看完你的观点,然后又开始胡乱发挥...您说的是什么,对他根本就没有关系...总之他自己有自己的逻辑...自己的思维...和自己的理解能力,你上面说的,即使全世界正常头脑的人都能看懂的意思,他也不会看明白您在说什么,只不过多给了他一次自我发挥的能力了...就跟有段相声还是什么里面说的,有的人撒酒疯,管你是水是酒,他自以为自己喝酒了,就要撒...我们能奈何他啥啊...就跟我说了他好几次了,别人表达的根本不是他能理解的,他还能在反驳贴里面继续胡乱用您做挡箭牌...您都出来澄清无数次了,他也不会管的...在他的脑海里面,自动会过滤掉有道理的成分...然后还可以恬着脸说别人没有论点...我真的觉得特厉害..

首先不管别人有道理的成份,自说自话,然后别人一看,靠,这种理解能力,怕了,没时间耗,闪拉,然后他就大悦,觉得把人驳的哑口无言...特有胜利感...您要是时间多点吧,受累回答一次,他能连你说什么都没看清楚就又开始说一堆完全跟你的回答的逻辑接不上的话,无论什么人,如果用对思考机能健全的人的态度...几个回合下来,简直是必败无疑阿...于是楼主获得了又二伟大胜利...yeah...

其实呢...世界就是这样,就算大家看到他都觉得他在现眼,他自己觉得自己特牛特有思想,其实也挺好的,没必要去打破他的小小梦想世界...能这么多年活在里面并且自以为有众多支持者,对他这样的人也其实挺不容易了...



[259 楼] | Posted:2006-01-14 16:58|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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