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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花天龙剑 -> 火炎之纹章 -> 驳斥菲尔塞缇关于辛格尔德悲剧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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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主题: 驳斥菲尔塞缇关于辛格尔德悲剧之解释 加为IE收藏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铁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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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帖第300楼留念


以上


PS:友情感谢joystick先生的大力支持
  此帖也一并献给在本帖中共同营造快乐和幸福的火花朋友们 愿大家每天都有好心情 [s:2]


[ 此贴被铁奥在2006-01-16 15:44重新编辑 ]

[300 楼] | Posted:2006-01-16 15:30| 顶端
Joyst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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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完了一步...难道这里没有人管抢整么...555


[301 楼] | Posted:2006-01-16 15:30| 顶端
alex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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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IN于2006-01-16 15:25发表的:

你真的忘了,你忘了你在反驳雷文的文章。

如果你的假设跟他的文章风马牛不相及的话,我承认我前面的追问是不对地,就好像你说“星期二下雨”跟他的“辛不如死来得痛快”没有关系。

.......

真是,我的比喻你怎就不懂呢?
  这哪是辩论啊?根本就是“答疑”。
  好吧,我换成适合你理解力的说法:如果“意志强奸论”成立,那么作者就是在“混淆时序和因果”反之,如果“意志强奸论”不成立,那么作者的逻辑就“断裂”了。
  详情请看212楼。

[302 楼] | Posted:2006-01-16 15:30| 顶端
铁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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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等着您回他个话俺好占楼呐

  没白刷新了N次

  这便是在无聊中寻找乐趣啊

[303 楼] | Posted:2006-01-16 15:32| 顶端
Joyst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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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铁奥于2006-01-16 15:32发表的:
就等着您回他个话俺好占楼呐

  没白刷新了N次

  这便是在无聊中寻找乐趣啊



那您可以不可以应该在您的300贴里面顺便提到谢谢我的友情协助呢?
大家齐心合力,同心同德么... [s:2]



[304 楼] | Posted:2006-01-16 15:34| 顶端
铁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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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joystick于2006-01-16 15:34发表的:



那您可以不可以应该在您的300贴里面顺便提到谢谢我的友情协助呢?
大家齐心合力,同心同德么... [s:2]


恩 恩 要感谢   要感谢的

其实 更要感谢楼主


缘分啊~~~

[305 楼] | Posted:2006-01-16 15:45| 顶端
Joyst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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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铁奥于2006-01-16 15:45发表的:


恩 恩 要感谢   要感谢的

其实 更要感谢楼主
.......


谢谢,铁老师真是好人啊...

也确实要感谢楼主一个,300贴,太不容易了....

我怎么忽然感觉要像港台贺岁片最后一群明星出来,跟大家握拳说,恭贺新禧,龙马精神,大家发财呢?

也好,反正离过春节不远了 [s:1]



[306 楼] | Posted:2006-01-16 15:46| 顶端
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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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alex2008于2006-01-16 15:30发表的:
  好吧,我换成适合你理解力的说法:如果“意志强奸论”成立,那么作者就是在“混淆时序和因果”反之,如果“意志强奸论”不成立,那么作者的逻辑就“断裂”了。
  详情请看212楼。

你这句话分明就是在解释你这个假设的作用,我是在问假设由来的根据。

这个叫什么来着……………………答非所问……………………对不?


[ 此贴被SIN在2006-01-16 16:00重新编辑 ]

[307 楼] | Posted:2006-01-16 15:54|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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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问你这个假设是否是由作者原文的意思延伸而来,而阁下则一直避而不答………………

该不会有什么难言之隐吧?

(我真的很想KUSO一把,在后面附上某广告词)

[308 楼] | Posted:2006-01-16 15:59| 顶端
铁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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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joystick于2006-01-16 15:46发表的:


谢谢,铁老师真是好人啊...

也确实要感谢楼主一个,300贴,太不容易了....
.......


忽然想到一个满有趣的可能性

这个帖子本身就是个雷文先生 左手剑斑竹 黑玫瑰管理员 SIN先生等人大制作 大投入 名角担纲 精心打造 倾情演出的一部《无极》般的贺岁帖呢?

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合理解释楼主这样一个星爷电影主角式的无厘头人物出现在现实生活中的诡异现象啊。

最后前辈们解谜谢幕时才发现 原来咱俩获得的是最佳观众奖…… [s:2]

[309 楼] | Posted:2006-01-16 16:00|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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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想说,在这里扯与火纹无关的话题不如去水区
[310 楼] | Posted:2006-01-16 16:05|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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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铁奥于2006-01-16 16:00发表的:


忽然想到一个满有趣的可能性

这个帖子本身就是个雷文先生 左手剑斑竹 黑玫瑰管理员 SIN先生等人大制作 大投入 名角担纲 精心打造 倾情演出的一部《无极》般的贺岁帖呢?
.......


其实这个可能性的确是很大的....[s:2]
不过我们确实应该响应号召去水区了....



[311 楼] | Posted:2006-01-16 16:16|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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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战RP的话去水区没错,不过在他论点里的漏洞还没被全部捅开的情况下,这帖扔水区还不太合适吧。
[312 楼] | Posted:2006-01-16 16:26|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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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妨无妨……楼主自始至终都坚信自己的逻辑是天衣无缝的
[313 楼] | Posted:2006-01-16 16:32|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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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孤月蒼夜于2006-01-16 16:32发表的:
无妨无妨……楼主自始至终都坚信自己的逻辑是天衣无缝的


恩,的确如此...反正我们肯定说服不了楼主发掘自己的漏洞,而基本上其他看官已经能够理解楼主的本质了...所以就不用一个一个戳穿漏洞了...而且漏洞是揭穿不完的,您说一次他辩解一次又送您几个新的...反反复复,无穷匮也...



[314 楼] | Posted:2006-01-16 16:35| 顶端
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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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系,我们不一定要让他承认他的逻辑有误,我们可以把他的逻辑反过来应用到他自己的观点上嘛。

然后就可以实践一下“归X法”的效果了。

[315 楼] | Posted:2006-01-16 16:41| 顶端
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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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joystick于2006-01-16 16:35发表的:


恩,的确如此...反正我们肯定说服不了楼主发掘自己的漏洞,而基本上其他看官已经能够理解楼主的本质了...所以就不用一个一个戳穿漏洞了...而且漏洞是揭穿不完的,您说一次他辩解一次又送您几个新的...反反复复,无穷匮也...

不需要理会其他的,我只针对他的“意志强奸说”。

[316 楼] | Posted:2006-01-16 16:52| 顶端
alex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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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IN于2006-01-16 16:52发表的:

不需要理会其他的,我只针对他的“意志强奸说”。

呵呵,那么我就要问您了。
  您只针对“意志强奸说”的话,就算您能证明它不成立,又能通过这个达到什么目的呢?
 
  您知道我的中心论点是什么吗?您知道该在哪个方面下工夫吗?您知道什么是“中心论点”的概念吗?
 
  您想驳倒别人的论点,却只知道直接去问别人这个论点对不对。天底下可还没出过您这样愚蠢的审判官。
  想要让被告认罪,就得拿出具体证据;想要驳倒对手的论点,就得做出言之成理的反驳。

  因为被告拒绝回答问题,就断定被告“心里有鬼”,就推定被告有罪。您这个审判官真的有水平!

[317 楼] | Posted:2006-01-16 17:44| 顶端
Joyst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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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alex2008于2006-01-16 17:44发表的:
  您只针对“意志强奸说”的话,就算您能证明它不成立,又能通过这个达到什么目的呢?
.......


笑翻了....原来可以这样说:“你证明了我从开战以来的观点一直在扯淡,您又能达到什么目的呢....”

实在是忍不住了,虽然我知道可爱的小圣圣会怎么企图来辩驳...我只是实在是开心到受不了了...

太赞勒...



[318 楼] | Posted:2006-01-16 17:50| 顶端
Rosebl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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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alex2008于2006-01-16 14:56发表的:

呵呵,原来你就是这样理解论证和驳斥的啊:“我只是要论证你说的某句话是错的,至于我对这文的整体理解我有必要说得那么清楚么?”
  哦,我明白了,你说:“我要去猎杀一只鹰,我只需要从那只鹰身上拔下一根羽毛就行了,至于这整只鹰我泛得着去杀掉么?”
  不过你连一根羽毛也没拔成呢。
  那根叫做“楼主真该死”的羽毛你差点就拽着了,不过最后你还是承认:“楼主真该死”和“楼主本来就该死,不死就违背了历史必然”没有一点关系,真可惜呢,这根羽毛还是从你手里溜了。
.......

哦呀哦呀,想猎鹰却拔了鹰毛的那人不明明是你自己么?

我不过是指出你这行为的愚蠢(这才是我的目的,我有必要去管那鹰如何?),你却把这行为整个推到我头上……

你那一贯的伎俩到这里还是没有丝毫改变,也算是给人家如何评价你一个很好的例证了呢……


[319 楼] | Posted:2006-01-16 17:50|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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