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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花天龙剑 -> 火炎之纹章 -> 驳斥菲尔塞缇关于辛格尔德悲剧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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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主题: 驳斥菲尔塞缇关于辛格尔德悲剧之解释 加为IE收藏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Rosebl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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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红之钻(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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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我和雷文有啥关系么?不然你为什么要说“我的”雷帝大人呢?

这里几乎所有人都不赞同你的看法,即使他们不赞同雷文的看法也没有赞同你的看法……
你只是因为他们没赞同你的看法就认为这些人和雷文都是一伙的,有这种想法在前还能讨论出什么呢?无论说什么你都可以认为是个人崇拜而完全不考虑有没有道理……

错误的认识,加上顽固的态度,加上“对方是一伙的”这种思想,在只能靠嘴战的地方(就算有评委,也可能和对方是一伙的呢)肯定是“不败金身”了,再多说也无益……


[160 楼] | Posted:2006-01-10 16:29| 顶端
亡灵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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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蓝之钻(II)图书馆の旅人(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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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了!不行了!
以前老说敲地敲地~还真没有真的去敲地板的时候最多就是笑到前仰后翻~

然而这回真是笑到想敲地板~然而因为我身高过高~结果坐到电脑桌前够地板实为不便
只有以敲腿代之~结果看了两页之后~腿都快敲断了…………
那个XX之王!你赔我医药费!

要说老兄你的“逻辑”好像是也太强了点,睁开您的尊眼睛看看您自己说的话吧,前言不搭后语,看您的话好像也是念过书的人了,咋就有些语文不及格的意思呢?

难不成我们这些和你持否定观点的人都是白痴不成?
如果一个人眼中这个世界全是错的,那么错的人也许就是他自己了~

奉劝这位XX之王,还是理清自己思路再来辩论吧
不想背后说你什么~有空去去水坛,也好让大家帮你矫正下你的无敌思维方式~
(由于最近考试一直没有参与这两贴,遗憾遗憾)强贴留名~留名~


期待风7


何时再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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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楼] | Posted:2006-01-10 17:34| 顶端
AZ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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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聖騎士王先生應該靜下心去理清自己過於超前的跳躍性思維

PS,這是誰禁的言....

此致



[162 楼] | Posted:2006-01-10 18:23| 顶端
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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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血之心朱红之钻(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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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我是进来拜神的,这种思维方式我还是第一次见识到
[163 楼] | Posted:2006-01-10 19:12| 顶端
alex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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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亡灵骑士于2006-01-10 17:34发表的:
不行了!不行了!
以前老说敲地敲地~还真没有真的去敲地板的时候最多就是笑到前仰后翻~

然而这回真是笑到想敲地板~然而因为我身高过高~结果坐到电脑桌前够地板实为不便
只有以敲腿代之~结果看了两页之后~腿都快敲断了…………
.......

首先,在下并没有说过:“和我持否定观点的人都是白痴”类似的话。恰好相反,即使不同意在下观点的朋友,只要还算是通情达理,在下都给予了尊重。
  比如我知道阿拉卡兄并不同意我的论点,但在下绝无冲撞之举;月华兄明确表示反对在下,在下也没有任何侮辱他的意思。
  在下从一开始就没有得到大家支持的妄想,只是阐述自己的见解。请不要以为在下这是自以为是,毕竟作为论战中相对孤独的一方,如果自己都没有守住自己论点的决心,那么就根本无所作为。SIN兄曾经“有所保留”地支持过在下,尽管后来的形势发展使他的立场有所动摇,但我仍然要谢谢他;我还要感谢“黑骑士阿雷斯”,因为他说过“喜欢楼主的激进思想”,虽然这句话并不等于他就支持我的观点。
  以及还有各位认真礼貌地参与到讨论中来的朋友,尽管他们都不赞成我的立场,我也以礼待之。
  只是对那些蛮横无礼的对手,在下有过激烈的言辞。
  阁下这句话,如果是想孤立本来都没有多少支持的在下的话,那可是要白费心机了。
 
  至于您说:“睁开您的尊眼睛看看您自己说的话吧,前言不搭后语”,请您象在下这样拿出“前言不搭后语”的证据来。千万不要断章取义啊。
 
  还有您说的:“如果一个人眼中这个世界全是错的,那么错的人也许就是他自己了”,这句话在逻辑上是否成立还有待商榷。
 
  不过真遗憾,在下圣骑士王被“禁言”了,这身马甲明天就得物归原主,恐怕不能领教您的高论了。

[164 楼] | Posted:2006-01-10 19:56| 顶端
亡灵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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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蓝之钻(II)图书馆の旅人(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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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原来如此

大道理不讲了~来点浅俗易懂的吧
数学大家应该学过吧,没学过也知道1+1=2吧~

那么一个成人,嗯我们姑且定义为成年人
非要站出来把1+1=2说成1+1=35896……
那么我们能不能认为他拿我们开涮?
起码有个人非要和我说1+1=35896还要证明我错的了话,我只能认为我是白痴了……
或者说我们该赞扬他“打破传统”的思维??

这时候由于他的言语不清无法表达他那“高深”的理论?
过来位理解能力比较强的,总算整理出来他理论大意问句,为了确认性的问了句~
“哦,说了半天您的意思就是1+1=35896咯?”
就算支持他了,……那还不如让他自杀去好了!

法官在法院上讯问被告人“你的意思是说你没杀人吗?”就是同意被告人的观点了吗?
我倒,那不是天下打乱吗?……………………

好了~既然尊驾出现,那么请尊驾移至水坛好好聊聊吧~也省的大家背后议论别人~
更省的这些无聊废话弄乱了这正经的火区

友情奉献上水坛地址
http://bbs.fireemblem.net/thread.php?fid=17


期待风7


何时再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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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楼] | Posted:2006-01-10 20:15| 顶端
Nai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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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强故我在

这道理也颇为简单

强贴留名


狗狗,让我们华丽的突入敌阵吧!

啊汪汪汪....................(一。一)


==========分界线==========
o(> <)o得来不易的新支援

lucio ?级骑乘支援 (嗯...嗯....知道啦,我会保持不长胖的......)
==========分界线==========

๑۩۞۩๑火花动物红十字协会๑۩۞۩๑
【职位】
圣女是纯洁地(底气十足)
[166 楼] | Posted:2006-01-10 20:18| 顶端
博杜安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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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坚持10页不?
因为YY所以存在


聖徒們的堅忍和忠信即在於此
[167 楼] | Posted:2006-01-10 21:50| 顶端
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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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兄曾经“有所保留”地支持过在下,尽管后来的形势发展使他的立场有所动摇,但我仍然要谢谢他;

没有哎,我的立场从来就没有动摇过。之前我那么说只是要告诉你原文里“我的上帝,辛格尔德还不如死来得痛快!”只不过是作者的一句感慨而已,并非你理解的那样“把放弃抵抗的想法强加给辛”。

讨论问题的时候对别人的情况(包括思路)随便做分析是很无趣地。楼主你要分清敌友哎。

回到讨论本身,你提出观点,基本上大家都是针对你这句“作者把放弃抵抗的思想强加给辛,辛自寻死路”提出质疑,人家都举出两句话来让楼主说明情况,虽然楼主
其实我已经不止一次地正面回答了这个“两句话是否有区别”问题的。

但真的恕在下愚钝,就是找不到楼主的答案,既然想讨论问题,把自己的观点详细解释一下,这个要求总不过分吧,有请!

[168 楼] | Posted:2006-01-11 08:34| 顶端
孤月蒼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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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蓝之钻(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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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不明白楼主那可笑的自信是从哪来的
[169 楼] | Posted:2006-01-11 08:48| 顶端
Joystick

头衔:男人笑眯眯不是好东西男人笑眯眯不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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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王国的浪人(I)海蓝之钻(II)艾雷布的骑士(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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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结底,lz语文太差,读不懂别人在说什么...但是又极度自信自己的语文很好...不仅要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理解都是对的,还要掉书袋掉的把自己本来就没什么信息量的观点装点得更加晦涩...

您要别人拿出根据来,那sin已经很明确的表达了您错误的理解了别人的意思了,遗憾的是,您不仅仅错误的理解了这一位同学的意思,从开始您的顶楼所谓的反驳就是建立在错误理解别人的意思的基础上...难道这样的根据还不够么。

另外,对于一个没有逻辑的人,靠企图攻击别人的逻辑来给自己诡辩,是很没劲的,别的不说,就说这句您的高见
下面是引用alex2008于2006-01-10 19:56发表的:
还有您说的:“如果一个人眼中这个世界全是错的,那么错的人也许就是他自己了”,这句话在逻辑上是否成立还有待商榷


第一,别人加了也许两个字,虽然别人的目的是给你留面子,但是也就在理论上消除了逻辑的错误性,毕竟是变成了讨论可能性了。诚然这个世界上有过一个人对而全部人都是错的例子,不过呢,第一您可能还没到那个档次,第二一般这种都是在科学界这种需要逐步开拓的领域,对于您非要坚持说别人的某句话是什么意思这种本来就要作者保留解释权的东西....您是对的可能性,几乎可以说是一点都没有的...

归根结底,其实还是您最爽,沉浸在自我满足的领域里面,反正别人的观点一概不听,跟自己不一样的一定是错,浪费的是服务器的资源,赚来的是自己的帖数,您说完了,您爽了,浪费的是大家的思维和时间。说真话,您要是真的思想又激进又正确,您可以为国家为人民出力的地方一定很多,您有这个时间在这里嚼舌头,不妨真正去尝试一下,您要是真的正确,时间自然会证明的,犯不着在这里让一些您觉得水平,逻辑,语文,政治思想都不如您的人来附和您的...真的...

sigh...真是郁闷,回这种帖子,自己都变得如此晦涩...



[170 楼] | Posted:2006-01-11 09:42| 顶端
雷文·菲鲁赛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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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雷布的圣骑士(II)游戏王国的浪人(I)朱红之钻(I)图书馆の旅人(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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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帝希望证明辛格尔德无论如何都得死

——————————————————
瞧瞧,原来大阁下给俺定的罪状是我写那篇文章的目的要证明“辛先生无论如何都要死”的哦-_____-b


换句话说,如果不将“真不如死了痛快!”强行输入辛的主观意识的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底是本人把“真不如死了痛快!”强行输入辛的主观意识还是大阁下把“真不如死了痛快!”强行定义为我要强行给辛先生输入的主观意识?

先生这两个问题没清楚呢,其他的胜负也就谈不上了。当然,先生若自以为赢了就赢了吧,瞧瞧,我输的多惨呀。路边的闲人叫嚷“你不理我就是傻子,你已经败给我了”。难不成为在下的还要和他一般见识么?

不过还是敲敲地吧,为了以下这些摘出的话——

您对我提出这样的问题,说明原来您与在下战了这么久,从去年战到今年,还停留在这么个最初的点上。

雷文.菲鲁塞迪,被在下驳倒一个接一个的论点,摧毁一道又一道的防线,不得不放弃一片接一片的领土,转移一个又一个的阵地的人,是你

————————————————————
看来必须要更佩服我自己了,在论点停留的同时还能一个一个地转移。大家说我是不是太厉害了。

就目前来说,我所作的不过是警告要禁阁下的言罢了。并没有采取实际行动,是谁禁你的言我不大清楚。不过看到现在阁下的“精明表演”,我认为他(她)做的完全正确,这里并不是灌水区,自以为是的胡搅蛮缠去水区发挥吧。

如果阁下这个id也不想说话了,我就不辞辛劳真动手一回好了


[ 此贴被雷文·菲鲁赛迪在2006-01-11 10:08重新编辑 ]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条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171 楼] | Posted:2006-01-11 09:53| 顶端
银月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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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红之钻(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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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这种人辩论,你们还真闲








“长官,”一名年轻的骑士说,“另外一位是德瑞克爵士。那个该死的军官说得对,他还活着。‘”
  史东站起身,走到德瑞克躺着的地方。爵士的脸色雪白,眼睛圆睁,散发着狂热的气息。鲜血覆盖着他的嘴唇,皮肤冰冷。
  一名年轻的骑士扶着他,拿着一杯水凑到他唇边,但德瑞克喝不下去。
  史东看见德瑞克的手按着腹部,鲜血不停地往外涌,却没有办法快速地结束他的折磨,史来不禁感到有些反胃。德瑞克露出诡异的笑容,用沾满鲜血的手抓住史东。
  “胜利!”他嘶哑地说。“他们在我们面前不停地逃,我们拼命地追!光荣!荣耀!我——我要变成天位骑士了!”他呛咳着吐出一大口血,躺回年轻骑士的怀中,后者的眼中带着希望地看着史东。
  “你认为他是对的吗,长官?也许那——”他看见史东严肃的眼神,回头同情地看着德瑞克。“他疯了,对吧,长官?”


以红色的玫瑰和正义的欧雷姆之名
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172 楼] | Posted:2006-01-11 10:20| 顶端
雷文·菲鲁赛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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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声明,我并没有禁过他的言。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条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173 楼] | Posted:2006-01-11 10:33| 顶端
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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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顶了两页……
能和这位王扯那么多……
大家也不容易……*(敲+滚地)


 
[174 楼] | Posted:2006-01-11 10:41| 顶端
hp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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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的目的是达成共识,而不是互相辩倒。那样纯粹是浪费口舌。
先理清自己的观点,然后用假设法和三段试论述来证明自己的观点。用归缪法和指出对方逻辑上的错误和真值与否来驳倒对方。最后用苏格拉底的脱产术来归纳出正确的论点。这个是我想看到的辩论。而不是错误百出的和表达繁琐,不明确,跑题的,人身攻击的辩论。那样只是浪费时间。
PS:如果真能好好的辩论的话,我倒愿意借MJ给你。

[175 楼] | Posted:2006-01-11 11:15| 顶端
alex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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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IN于2006-01-11 08:34发表的:

但真的恕在下愚钝,就是找不到楼主的答案,既然想讨论问题,把自己的观点详细解释一下,这个要求总不过分吧,有请!

本来这身马甲是朋友的,但现在本楼主 圣骑士王 只好又借来用一下了。
  下面的话都是圣骑士王本人说的。
 
  在下郑重声明:本楼主圣骑士王在此承认战败。

  既然SIN兄的立场已经动摇,那么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承认“曾经支持过”在下的。
  就算在下把他在20楼~34楼之间所说的话列举出来证明他“曾经支持过”在下,但只要他一口咬定他当时根本不是我所认为的那个意思,只不过是我理解错了,那么我是什么办法也没有的。
  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在下明知道他的立场已经变了,还在妄想他会承认这一点,这不是与虎谋皮吗?失策至此,不亡何待?
  在辩论中本来是不能使用模棱两可,含混不清的话的。参与辩论者应该明确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立场。
  但本人没有狡辩的意思。这里有一个我无论如何也无法证明的论点,所以我输了。输给了SIN兄。
 
  hpmp君的话很有道理,但只有一样不对:“辩论的目的”不是达成共识,而是辩论的双方必须有一方被驳倒。以“达成共识”为目的的是“讨论”。这次,本楼主连反击的余地都没有。

  你赢了,雷文·菲鲁赛迪,因为你说得对:“一个人无论怎样强,都是无法同整个社会对抗的。”“辛格尔德不是不想反抗,而是无论怎样反抗都没用。”
  说来真是讽刺,在下一直都在强调:“辛格尔德是有可能取胜的。”并试图驳倒你关于“辛格尔德之死是必然”的观点,可是没想到能给你的论点提供最生动,最直接的论据竟然在我自己身上。
  本楼主真是败得彻底啊。
 
  啊,还有你,ROSEBLACK君,你也赢了。
  因为这是不容争辩的事实:“楼主,你有那么多敌人,没人同意你的观点,还有那么多打算在暗地里捅你刀子的人,你真不如死了痛快!”
  于是楼主就这样死了,死在了辩论中。

  这是我的实话,不是反语。我输了,随你们怎么说吧。

[176 楼] | Posted:2006-01-11 18:05| 顶端
hp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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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个人的观点是绝对正确的,或者是清晰的.每个人都是不断的在变化.所以,辩论不是必须有一方被驳倒,而是双方达成共同观点.
有时间可以看看柏拉图和色诺芬(关于苏格拉底的)的著作,学学亚里士多德的辩论法.很有益处

[177 楼] | Posted:2006-01-11 18:22| 顶端
alex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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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hpmp于2006-01-11 18:22发表的:
没有一个人的观点是绝对正确的,或者是清晰的.每个人都是不断的在变化.所以,辩论不是必须有一方被驳倒,而是双方达成共同观点.
有时间可以看看柏拉图和色诺芬(关于苏格拉底的)的著作,学学亚里士多德的辩论法.很有益处

辩论又叫论战,既然是“战”,就必须以击败对手为目标。您说最后“双方达成共同观点”并没有错,但这是出现在双方谁都无法驳倒对手的情况下,正如战争双方战后的和谈。
  不过这一次楼主输了,没什么好说的。

[178 楼] | Posted:2006-01-11 18:38| 顶端
阿拉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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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人都有其错之时,硬性定义某个观点对或错本就是错误的举动……楼主在读雷帝之文时就有理解上的失误。像我们高中的数学题,开头有错一般就导致全盘解题的错误(太恨数学所以说它……)很遗憾,楼主就是这样一开头就不严密。辩论看过吧?最大的忌就是以错误的论据来与别人论……只是深知阁下难以听进而一直不欲言而已。
…………个人建议斑竹处理一下这帖吧,留在火区影响恐怕不很积极……
PS:不管怎样楼主的“无中出有”的能力实在不错,写小说之类应该不会找不到写的……像偶就经常住笔不知所言……


劳碌命。关键是渐渐习惯了              ————————外传王道!!
[179 楼] | Posted:2006-01-11 18:47|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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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花天龙剑 -> 火炎之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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