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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花天龙剑 -> 投诉专区 -> 为什么锁我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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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atistu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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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锁我帖子???

第一个求存档修改器的帖子http://bbs.fireemblem.net/read.php?tid=207864&fpage=2
没人在跟贴里告知 不能发在这个地方 被锁定了 我有错 锁帖子的人同样有 没告知一声的错
第二个帖子http://bbs.fireemblem.net/read.php?tid=207901&fpage=1
也被锁了, 置顶的帖子上面 都写着“杂项补丁,修改工具下载, 各类FE修改器、补丁、SAVE、工具收集贴”等等
这里不能发求修改器的帖子?????就算是不能发这样的帖子 锁贴子至少你告知一声原因 这个也打不了几个字 费不了你多少时间吧??????

[楼 主] | Posted:2010-10-20 15:10| 顶端
gbatistu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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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回应一下那个叫“澄空雲”的网友 请教一下求东西的态度是什么样儿? 你认为应该是什么样儿??
我发的帖子没有任何颐指气使的语气吧 没有叫着要别人一定要怎么怎么样吧?请教了!!!!!!

[1 楼] | Posted:2010-10-20 15:12| 顶端
gbatistu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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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帖子要是涉及到了什么不接受口水战之类的要锁帖子 麻烦至少告知一声原因
[2 楼] | Posted:2010-10-20 15:13| 顶端
dy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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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火花不会提供游戏ROM的下载,求游戏ROM(含各类修改版本)、周边资源(如音乐、设定等)的行为也属禁止之列。您可通过搜索引擎寻找,或是私下求助于好友。遇到这类帖子,版主可直接删除。

在楼主质问为什么锁帖之前,首先还是先问一下自己是否读过版规


如果说,阿鲁姆和赛莉卡的宿命是将这个世界引向和平,那么我的宿命就是守护这两位将世界引向和平的命运之子。
[3 楼] | Posted:2010-10-20 15:35|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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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学园区的是这个

[醒目]学园区版规条例(不看受罚,后果自负)3月31更新

7.求SAVE、补丁、修改器的贴子给于三天寿命,过期回收.


我个人觉得吧,一次求过没人应就可以放弃了。有的早给你了,没有的怎么着也要不到。
至于说态度嘛,“哪位有的话 真的不要藏着了 会生霉的”看了这话,大概就算有也不会给你,当然这只是我给你提个意见。

[4 楼] | Posted:2010-10-20 16:07| 顶端
gbatistu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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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 有人回话就行 直接删除我也没意见 我确实没读过版规 也不知道这里的版规是怎么样的 但是有一点很重要 不管你是删帖子还是锁帖子 至少有个形式上的告知 也写不了几个字的 不会麻烦到什么的 论坛拉黑名单都还要写拉黑理由呢 是吧
[5 楼] | Posted:2010-10-20 16:44|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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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四楼的那位澄空雲网友 不知道你是否读出 “修改器会发霉”是什么意思
要是你不明白的话 我也没话可说了 要是你真认为修改器真的会发霉的话!!!!!!!

[6 楼] | Posted:2010-10-20 16:46|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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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规写明了版主会回收,为何锁帖时还有必要通知你?不读版规问题出在谁?

至于那句话什么意思,我不能臆断,但至少足以证明你这人不懂礼貌

[7 楼] | Posted:2010-10-20 17:06|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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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澄空雲于2010-10-20 17:06发表的:
至于那句话什么意思,我不能臆断,但至少足以证明你这人不懂礼貌

先管好自己的嘴吧 P话多没事生事的 不就你吗 还装斯文


[8 楼] | Posted:2010-10-21 11:26| 顶端
杨乐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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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个两面三刀的唱的又是哪一出[Reply by WAP]
[9 楼] | Posted:2010-10-21 13:18| 顶端
worse&b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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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gbatistuta于2010-10-20 16:44发表的:
行了 有人回话就行 直接删除我也没意见 我确实没读过版规 也不知道这里的版规是怎么样的 但是有一点很重要 不管你是删帖子还是锁帖子 至少有个形式上的告知 也写不了几个字的 不会麻烦到什么的 论坛拉黑名单都还要写拉黑理由呢 是吧

告知这个事情没有强制版主要这么做,但确实是应该的,楼主的意见收到了。

至于版规嘛,看看没坏处。就算发帖前不看,投诉前也该看下吧,不然官司都不好打的(笑)。没必要的误会要想避免,大家都得努力不是。

ps:这里要想屏蔽什么人的发言,似乎是不需要写理由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ps2:与本帖投诉无关的话题请就此打住,这里是投诉区。


The world combines after long separation, separates after long combination.
[10 楼] | Posted:2010-10-21 14:00|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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