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尔哈拉
级别: 站务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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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登陆:2009-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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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回XX吧,不用留言了:
一、自删贴所可能造成的论坛秩序及会员权益的不便:
自删贴所可能造成管理混乱(帖子的突然消失及已回复会员的不满)
自删贴所可能造成争辩时矛盾(回帖证据的突然消失)
自删贴所可能造成的旁观会员的迷惑和误解(帖子怎么没了?版主删的?为什么?)
你所解释的理由,全部是“我想”及很主观的推论,完全是站在你自己的看法观点上要求所有会因以上可能造成困扰的会员抱持你所抱持的态度。而无视这些可能所造成的其余思考方式的后果。
所以在你无法推翻以上客观可能的时候,以你的想法所构筑的主观理由不可接受。
二:自编辑所可能造成的论坛秩序和会员权益的不便:
自编辑所可能造成的起始空白贴(留有“某人于某时编辑”的证据及完整的回帖,会给所有人一目了然的解释)
自编辑所可能造成的争辩时的空白贴(留有“某人于某时编辑”的证据,可以给争辩对手一个一目了然的解释)
自编辑所可能造成的会员的迷惑和误解(留有“某人于某时编辑”的证据,不会有迷惑和误解)
因为以上自编辑所造成的空白水贴(由版主判断是否可删,增加了版主的工作量,而这是版主职责)
对比以上,作为为论坛秩序及会员权益负责的人,我无法同意你个人所抱持的主观理由。
对于后面所说的“鼓励用户主动删除自己不满意的贴子可以促进主题论坛的严肃风气。但是同时坚决反对用户不负责地任意删贴。”
你无法解决这个矛盾,即只能无力的“坚决反对”“用户不负责地任意删贴。”而最好的反对用户不负责任地任意删贴的办法,就是不允许用户删贴。同时贴主所“不满意的帖子”,不代表就可以随意删除。
要记住。贴主及回帖者,也是要为回帖者及其回帖的回帖者负责的。
至于所说的管理层的麻烦(水贴问题),那些由版主解决,是版主的职责权限。不然设立版主干什么?
最后面的“不是讨论用户自删贴是否合适,而是可以考虑这功能究竟会不会对论坛发生变化。”
很遗憾,在以论坛秩序和会员权益为先决条件的情况下。我不会在不合适的情况下做出有可能对论坛发生变化的选择。
而我已经有足够的理由说明:自删贴功能不合适。
所以也不会开放自删贴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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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の歌姬----何日君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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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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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2002-12-20 1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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