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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花天龙剑 -> 投诉专区 -> 这里不能3自己发的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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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尔哈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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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红之钻(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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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后至少留下了“谁在什么时候编辑过”这个凭证。比起帖子莫名其妙的消失,更据有合理性吧。消失了才是死无对证。白水没什么,混乱要避免。

永恒の歌姬----何日君再来
[20 楼] | Posted:2002-12-19 22:02| 顶端
DARK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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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红之钻(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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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编辑为什么非要删掉呢。难道在惧怕什么不成么................
[21 楼] | Posted:2002-12-19 23:21| 顶端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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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惧怕的东西永远是自己

即使假如版主认为这只是个人的思想观点。
至少对我本人来说绝不能违背。

[22 楼] | Posted:2002-12-19 23:39| 顶端
DARK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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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义在社会上是行不通的。这个论坛是面向广大的同人的不是给楼上的一个人开的。既然你不能适应别人同样的也没理由让别人都来适应你吧。
[23 楼] | Posted:2002-12-20 01:27| 顶端
瓦尔哈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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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红之钻(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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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回XX吧,不用留言了:

一、自删贴所可能造成的论坛秩序及会员权益的不便:
自删贴所可能造成管理混乱(帖子的突然消失及已回复会员的不满)
自删贴所可能造成争辩时矛盾(回帖证据的突然消失)
自删贴所可能造成的旁观会员的迷惑和误解(帖子怎么没了?版主删的?为什么?)

你所解释的理由,全部是“我想”及很主观的推论,完全是站在你自己的看法观点上要求所有会因以上可能造成困扰的会员抱持你所抱持的态度。而无视这些可能所造成的其余思考方式的后果。
所以在你无法推翻以上客观可能的时候,以你的想法所构筑的主观理由不可接受。

二:自编辑所可能造成的论坛秩序和会员权益的不便:
自编辑所可能造成的起始空白贴(留有“某人于某时编辑”的证据及完整的回帖,会给所有人一目了然的解释)
自编辑所可能造成的争辩时的空白贴(留有“某人于某时编辑”的证据,可以给争辩对手一个一目了然的解释)
自编辑所可能造成的会员的迷惑和误解(留有“某人于某时编辑”的证据,不会有迷惑和误解)
因为以上自编辑所造成的空白水贴(由版主判断是否可删,增加了版主的工作量,而这是版主职责)

对比以上,作为为论坛秩序及会员权益负责的人,我无法同意你个人所抱持的主观理由。

对于后面所说的“鼓励用户主动删除自己不满意的贴子可以促进主题论坛的严肃风气。但是同时坚决反对用户不负责地任意删贴。”
你无法解决这个矛盾,即只能无力的“坚决反对”“用户不负责地任意删贴。”而最好的反对用户不负责任地任意删贴的办法,就是不允许用户删贴。同时贴主所“不满意的帖子”,不代表就可以随意删除。
要记住。贴主及回帖者,也是要为回帖者及其回帖的回帖者负责的。

至于所说的管理层的麻烦(水贴问题),那些由版主解决,是版主的职责权限。不然设立版主干什么?

最后面的“不是讨论用户自删贴是否合适,而是可以考虑这功能究竟会不会对论坛发生变化。”
很遗憾,在以论坛秩序和会员权益为先决条件的情况下。我不会在不合适的情况下做出有可能对论坛发生变化的选择。

而我已经有足够的理由说明:自删贴功能不合适。
所以也不会开放自删贴功能。


永恒の歌姬----何日君再来
[24 楼] | Posted:2002-12-20 18:30| 顶端
奈斯特·萨克瑞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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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个中和建议,删帖可以,但必须在删帖前将所有的回帖保存重新发表,不得违规。


当否,请批示


减肥中!请勿打扰………………
[25 楼] | Posted:2002-12-20 19:27| 顶端
星野鉄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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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最初由 奈斯特·萨克瑞德 发表
给个中和建议,删帖可以,但必须在删帖前将所有的回帖保存重新发表,不得违规。


当否,请批示
[/QUOTE]



不懂。


这是楼主想删自己帖的情况。回帖的删自己帖子改如何处理?


而且这有是一个自觉性的问题。要是我有哪个帖子想删掉了肯定没心情把回帖整理好再发。


[26 楼] | Posted:2002-12-20 20:39| 顶端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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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后来给瓦的原文

-------------------------------------------------
先讨论一下删贴的动机和可能

如果是精贴,作者应该不会还想自宫,这应该没有异议了
如果某个贴根本没人看及回复,作者删掉也基本没有多少麻烦,这点应该大家都同意

如果是一般争论贴,我也反对发言者不负责的彻底删贴。
详细分析,作者的态度无非是中立或者参与。
假如作者仅仅是中立,一般不存在多少删贴的动机可言,
假如作者也参加了争论,彻底删贴的最大可能是出自作者对继续辩论的厌烦,于是要用这个办法彻底解决。这种作者的素质很有问题,既不能客观地思考对方的意见,也不能以理服人。
对于这种人,其实已经根本没什么可以多争论的。一方面,即使继续讨论下去也不会有更多意义。另一方面,对于这样的辩论对手,很难想象上面的讨论有多大的客观性。因此,某种意义上来说,还不如让这种人的贴子就此消失。

然后是删回贴与抵赖问题
类似的,如果一个人无聊到自己说的话都不敢承认而要删除抵赖,他的素质也多少有点问题。对这种人来说,彻底删除和编辑其实并没有多少本质区别,要抵赖还会没借口?因此开放删回贴功能并不会对他们有多少影响。

再来看看论坛现在的用户群体情况
现在老人很少开新贴,彼此之间矛盾也不会如此突出。
对于新人,如果你也观察一下现在的火区新人发贴情况,可以说,一半是可以在主页甚至faq里就能找到答案的东西,剩下的也大多是论坛早辩论过并且留下精贴的主题。这些贴子,如果有些人会因为作者的删除而不满,我认为版主不用为此过于内疚,一方面,这种贴子不少本来就属于删贴原则,另外,如果那些新人能够看到以前留下的对应精贴,基本上也会承认自己曾经留意的东西并没有多少价值而不再坚持。因此,对于他们的不满更应该是引导,而不是抱怨用户擅自删贴带来的麻烦。(而且说实话如果版主都要和普通用户斤斤计较,他也未免太差劲了点)

因此综上,用户删贴而带来的麻烦会相当有限。至于删贴功能带来的有利因素,这里不说了。

我现在认为更合理的处理方式是部分开放而部分加以限制。鼓励用户主动删除自己不满意的贴子可以促进主题论坛的严肃风气。但是同时坚决反对用户不负责地任意删贴。
另外,现在我认为论坛应该尽量开通删贴记录功能,这样也能确切解决管理层的麻烦。

现在很讽刺的是,我在查贴的时候,根本连主动编辑自己贴子的人都几乎见不到,不能认真对待自己贴子的人实在太多。在这样的情形下,不是讨论用户自删贴是否合适,而是可以考虑这功能究竟会不会对论坛发生变化。

-------------------------------------


现在我也得出自己结论了。贴出以上不过是让大家一起看看罢了。
有什么想法大家自己看了办罢

对我来说,就可以当这个贴子从未存在过了。

[27 楼] | Posted:2002-12-21 00:30| 顶端
DARK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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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楼上的话感觉这个功能开不开都无所谓嘛。既然无所谓那就不开了。
[28 楼] | Posted:2002-12-21 00:48| 顶端
阿里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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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开了此帖就作废了

没钱没名没签名……………………
[29 楼] | Posted:2002-12-21 01:02| 顶端
朱雀.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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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最初由 瓦尔哈拉 发表
在这里回XX吧,不用留言了:

一、自删贴所可能造成的论坛秩序及会员权益的不便:
自删贴所可能造成管理混乱(帖子的突然消失及已回复会员的不满)
自删贴所可能造成争辩时矛盾(回帖证据的突然消失)
自删贴...
[/QUOTE]
全不过是你的推测假设而已。
S1的自删帖功能一直开着,也没出什么事,难道火花就很特殊?

大家管理一个像火花这样规模的经验都很少,要学习的地方还很多。

[30 楼] | Posted:2002-12-27 20:51| 顶端
DARK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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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对开放这个功能。有理说理如果因为某某论坛一直开着这样的理由就开放的话那也太滑稽了吧。每个论坛的管理方法都不一样。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只要照顾到大多数人的利益就可以了。
[31 楼] | Posted:2002-12-27 21:05| 顶端
朱雀.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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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最初由 DARKSTAR 发表
我反对开放这个功能。 [/QUOTE]
你有反对的权利。
[QUOTE]最初由 DARKSTAR 发表
有理说理如果因为某某论坛一直开着这样的理由就开放的话那也太滑稽了吧。 [/QUOTE]
不是因为S1开着我们才开的,是因为火花有人要求这项功能。
[QUOTE]最初由 DARKSTAR 发表
每个论坛的管理方法都不一样。 [/QUOTE]
没错,但特殊性是寓于普遍性当中的,没有普遍性也就没有特殊性。
[QUOTE]最初由 DARKSTAR 发表
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只要照顾到大多数人的利益就可以了 [/QUOTE]
也对,但什么才是照顾到大多数人的利益?

[32 楼] | Posted:2002-12-27 21:11| 顶端
エリイ·シ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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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不过是验证了其可行性。
[33 楼] | Posted:2002-12-27 21:25| 顶端
瓦尔哈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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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了又如何?
不自删和自删的利弊,我已经说的很明白,也就是你所谓的“你的推测”。综合所有推测的利弊,编辑功能和自删贴功能一样,而风险更少。
一方水土一方人,S1是S1,火花是火花。两个论坛的人不一样,宗旨不一样,管理员更不一样。结合火花的宗旨,在我看来,更无害的选择永远是比有利优先。更何况,这个问题根本没有什么“利”。
任何人都有提意见的权利,然而不是任何意见都必须得到执行。有人要求的功能不代表就可以开放这个功能。至于说为什么不开放,看看这个贴里各人的发言及表态者量的对比就知道了。
如果说S1开放了火花就开放是滑稽,那么有人提出要求而火花就开放更滑稽。


以下诸人可随意讨论,但是除非这个意见得到一半以上站务成员及三分之一以上会员的支持。否则任何讨论都不会影响到“不开放这个功能”这个已经作出的决定。


永恒の歌姬----何日君再来
[34 楼] | Posted:2002-12-28 01:40| 顶端
张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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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除非这个意见得到一半以上站务成员及三分之一以上会员的支持”



前者是条件。后者只是考虑某些影响的修饰性语句。

谁能准确统计出火花到底有多少会员。

[35 楼] | Posted:2002-12-28 12:27| 顶端
瓦尔哈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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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对了,因为:
“权力也罢,尊严也罢,绝大多数用户其实根本不会在乎这功能带来的区别。”


永恒の歌姬----何日君再来
[36 楼] | Posted:2002-12-28 12:51| 顶端
白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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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的投票贴忘了把多选打上,现在想修正又不能自删该怎么办??
[37 楼] | Posted:2002-12-29 11:09| 顶端
瓦尔哈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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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发,版主删

永恒の歌姬----何日君再来
[38 楼] | Posted:2002-12-29 14:14| 顶端
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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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开放自删帖功能,不然要版主干什么?
[39 楼] | Posted:2002-12-29 14:45|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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