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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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叫《生命》的不知道大家看过没有(分享)
以前的电子游戏软件上面只刊登了很小的一部分,我现在在这里把它补完,没看过的可以看看
生命 (作者:非天工作室)
第一卷 序章至第五章
序章——七玫瑰之战
“伟大的真神啊,唯一的主宰,保佑您虔诚的孩子取得胜利吧。”
雷蒙德·特拉维斯最后亲吻过祖国的土地,缓缓直起身来。身前是汹涌澎湃的圣河尼伦,在月色下喷撒着无限银光。每个人的脸,也都被这银光映照着,变得异常诡奇,并且变换不定。
西伦·契彭·麦克维尔走了过来,特拉维斯一眼就看到他别在胸甲上那朵金色的玫瑰:“已经用魔法处理过了?”
“是啊,”契彭轻轻地取下玫瑰,凑到唇边深深一吻,“现在它真是永恒不变的爱情之象征了——我在想,雷,如果这次真能圆满完成法提米亚勋爵的计划,也许就此以胜利结束战争也说不定。到那时候……我已经年满二十五岁,再建立一个大的功勋,就可以独立出麦克维尔家族,创建一个新的家系了。”
特拉维斯点头:“家名想好了吗?”
“名字?”麦克维尔笑笑,重新别好玫瑰,“那并不重要……也许就叫契彭。我是在想,就以这朵金玫瑰作为家徽,不是很好吗?”
“年青人,”突然一个沙哑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胜利了,爱情、荣誉、声名,一切都是你的。但那要等到胜利以后再说!”
“副团长阁下,”两人急忙弯腰施礼。
托利斯坦教皇骑士团的第二副团长,霍默·伊文斯,今年不过才四十岁,但一部花白胡须,衬着瘦削的面庞,使他看上去至少要比实际年龄大上十岁。他是一名真正的指挥者,他的职业等级才不过是三级骑士,但驭兵和用兵的能力,在拉尔夫大陆却上罕逢对手。
“我对法提米亚的计划很有信心,将来也许会用他的绰号来命名这次胜利——嗯,‘死神之战’,很好的名字,”伊文斯瞟了一眼麦克维尔胸甲上的玫瑰,“卓越的计划,还需要由勇敢的战士来完成。奋斗吧,年青人,说不定,最终会以你的玫瑰来命名这场战役呢。”
麦克维尔兴奋得开始颤抖。
特拉维斯沉静地一弯腰:“船只准备就绪,阁下,可以开始渡河了。”
尼伦河上的这个临时渡口,以后被称作伊文斯渡口。次日凌晨三时,全部两千四百名教皇骑士团团员渡河进入盖亚的领地。
“‘死神’他们应该已经动手了,阁下,”特拉维斯淡淡地对伊文斯说,“但是敌人将在何时得到这个消息,并开始向两翼增派援军,时间的把握非常重要。”
“敌人的本阵,是盖亚和鲁安尼亚的联军一万五千人,”伊文斯回答,“为了教皇骑士团的荣誉,咱们必须得到这个最艰巨的任务,并且必须取得胜利!相信我,我仔细计算好了开战的时间。”
开战的时间定在凌晨五时整。当时,驻扎在斯沃拉渡口附近的盖亚、鲁安尼亚本阵,已经分别调派了三千人前往南、北两个方向去增援遭到夜袭的侧翼,同时开始渡河,希望能够尽快进入托利斯坦的领地,与先遣部队合流,掐断敌奇袭部队的后退之路。因为侧翼部队不过是苏纳底等城邦盟国的联军,所以并没有全力前往救援。
这一切,都在‘死神’法提米亚和伊文斯的计算之中。
参加这次奇袭战的两千四百名教皇骑士团团员,包括五百名骑士和一千九百名战士扈卫,全都是伊文斯的直属部队,单兵格斗技也许不是骑士团中最强的,但士气和训练度、服从性,却是整个拉尔夫大陆之冠。在他们的铁蹄面前,盖亚引以为傲的步、弓兵混合方阵,仿佛遭到野兽袭击的羊群般不堪一击。
麦克维尔踩着敌人的尸体前进。他被普遍认为是骑士团中最有前途的年青军官,年仅二十五岁就已经两次挑战升级圣殿骑士的考验,并且每次都仅以不到五分的差距落榜。就在他准备进行第三次努力的时候,战争爆发了。
“立功,受勋,封爵,创建新的家系,然后升级为圣殿骑士,升职为骑士团第一突击联队队长,和我的女儿结婚,”人称“黄金骑士”的塞伊斯坦伯爵,在出征前曾对他说,“孩子,我相信你,这一切,应该能在一年内全部实现!”
此刻,麦克维尔的胸前,就正别着塞伊斯坦伯爵千金尤菲米娅赠给他的金色玫瑰,他的胸中,澎湃着憧憬和热血。马蹄踏处,敌人纷纷惊惶退散,骑枪挥处,敌方骑士一个个惨呼着落马。
两千对近万,此时双方数量上悬殊的差距,已经无法对战局产生任何影响。这一击,粉碎了盖亚扩张的野心,和以弱小挑战强大并获得初期胜利的骄狂心理。盖亚本阵的防线,在霎那间完全崩溃,主将佩皮斯公爵,被麦克维尔的骑枪直接贯穿咽喉,当即战死——这就是此次战役,被后世称为“七玫瑰之战”的第一个原因。
而第二个原因,首先来自于奇袭部队攻势遭到扼止的清晨六时。
就在他们利剑般剖开盖亚阵列,将正在渡河的两千多人驱赶进翻滚的尼伦河浊流,然后转过身来准备追杀溃军的时候,在他们面前,出现了一堵强力的魔法障壁。
盖亚的溃军,似乎在一种什么力量的鼓舞下,重新集结起来,乱箭穿过单向防御的魔法障壁,倾泻到皇家骑士团头上。
“对啊,我一直没有看到鲁安尼亚人,”麦克维尔凑近特拉维斯,为了压过尼伦河的汹涌轰鸣而大声喊道,“他们刚才藏在哪里?这样强势的魔法障壁,一定是他们设置的!”
“拉尔应该不在这里,”特拉维斯虽然也在大喊,但神情相对要平静许多,“其他魔法师布置的障壁,是无法阻拦教皇骑士团的马蹄的!”
但是,正在转身中的骑士团,仍然因此而遭受了重创,数百人中箭栽入浊流,被称为“母亲之河”的尼伦河卷入旋涡,与前此坠河的盖亚人一样,顷刻间丧失了年青的生命。
看到逐渐变得暗红的浊浪中,无数一闪即没的尸体,连身经百战的伊文斯,也不禁打了个寒战。但他随即镇定下来,转过头来命令道:“举盾,排布交叉阵列。这样的弓箭就胆怯了吗?还记得模拟演习中遭到的箭雨吗?比这密集十倍的箭支,也不会使骑士团后退一步!”
在训练有素的交叉阵形防御下,盖亚的弓箭攻击完全失去了应有的威力。及时取得他国最新的战术,并很快以强大十倍的威力加入模拟演习中,这应该就是“神国”托利斯坦的教皇骑士团所以被称为“大陆上最强”的原因吧。
骑士团并没有单纯地防御,他们逐渐逼近魔法障壁,并且以迅雷般的速度突然变阵,每十人为一组进行定点突破。魔法障壁很快就被撕开无数个缺口,浑身浴满敌人鲜血的重铠骑士们,把曾经伤害了自己同伴的敌方弓箭手,一个一个用骑枪钉死在地上。黑色的泥土,已经完全变成了红色……
而这时候,麦克维尔也终于找到了鲁安尼亚的魔法师们。还在竭力保护部分障壁的魔法师,惊恐地望着呼啸而来的骑士们。如果说在骑士团面前,盖亚的步兵和弓箭手象孱弱的绵羊,那么来不及撤回魔法障壁来保护自己的魔法师,则仿佛瘸腿的兔子一样,难逃死亡的命运。
以骑士的荣誉来说,是不应该对没有还手之力的魔法师挥舞骑枪或者长剑的,但是战争的残酷法则,淹没了公平战斗的骑士精神。麦克维尔和部下一百多骑,以及五百名战士扈从所制造的鲜血,不是在流淌,而是在战场的各个角落里泉水般喷溅,脱离人体的各部分残肢,在剑砍斧剁中,越飞越高……鲁安尼亚损失了她最光荣的数十名元素魔法师,和数倍于此的见习魔法师,魔法王国的威名,从此整整沉寂了半个世纪!
屠杀是一瞬间的事情,等到鲁安尼亚的战斗护卫部队把残存魔法师保护起来的时候,他们在远处的山岗之巅,看到了更为恐怖的一幕——
那是已经全歼联军侧翼部队,并击溃增援部队乘胜赶来的托利斯坦最伟大的四位骑士领主——“狮子”阿普勒、“豹王”麦克特尼、“黄金骑士”塞伊斯坦和“死神”法提米亚,以及他们精锐的骑兵!
这场战役,被后世称为“七玫瑰之战”,那是因为麦克维尔佩带金玫瑰而来,“黄金骑士”塞伊斯坦为了鼓舞未来女婿的斗志,而特意将金玫瑰画上了自己的战旗,他的三位生死与共的骑士领主好友,也全都仿效;另外,特拉维斯素有“玫瑰骑士”的雅号,伊文斯的家徽是白盾和黄玫瑰。
此次战争开始于一年前。当盖亚王国接受城邦国杰拉夫特送来的降表时,一份作战计划同时也放到了托利斯坦教皇梅尔鲁森那宽大的办公桌上。
梅尔鲁森拿起计划书浏览了一下,望着站在旁边的主教奥斯托克。皱了皱眉毛,问道:“告诉我,这是什么意思?”
“尊敬的陛下,”奥斯托克用谦卑但是坚定的语气回答道,“盖亚近年来的行动已经侵犯了您无上的威严,原本臣服于神的国家们纷纷向它献媚。我们决不能容忍这样一个暴发户来动摇托利斯坦的宗主国地位。所以……”
“所以要动用武力吗?”
“是的,陛下!”
梅尔鲁森低下头去仔细地读着计划书。许久,他抬起头来,望着奥斯托克的眼睛,挥了一下手。“好吧,既然你这么认为,就去办吧……”
“遵命,陛下。”
“不过,奥斯托克,”教皇的语气冰冷得令人胆寒,“决不允许失败!如果失败或是没能达到计划中所预期的胜利,那你就仔细想一想,用什么办法才可以挽回从你手里失去的、托利斯坦的尊严吧!”
主教弯下身去亲吻了教皇的衣襟,梅尔鲁森冷着脸注视着他微微发抖的身躯……
“七玫瑰之战”,是这场战争中,最后一次大规模的战役。
在通往联军本营的大路上,并排走着两匹战马。前面马上的是一位年约三旬的男子,清瘦高挑的身材,一双浓眉配着漆黑深邃的眼睛,隔很远就能使人感到一股强大的力量。他就是鲁安尼亚魔法公会的会长拉尔,巡视了在后方的支援部队后正在返回本营。
“拉尔阁下,”他身边的骑手,是一个十几岁大的孩子,用崇敬的眼神望着整个大陆上最强大的魔法师,小心翼翼地问道,“听说,战争结束后,您准备结婚了,是吗?”
“嗯。”拉尔漫不经心地回答。
“多亏了您和鲁安尼亚军队,我们才可以击退这些侵略军。只要有您在,也许我们还会彻底占领托利斯坦呢……”
对于这种小孩子的论调,拉尔不置可否的一笑。他心里想着未婚妻阿恩·艾琳娜,她是鲁安尼亚女王的卫队长,受女王之命率领王国军支援盖亚。根据两国的协议,只要联军长驱直入托利斯坦的国境,就可以借着胜利与教皇签订停战协约。现在先锋部队已经渡过尼伦河,深入了敌国腹地,而斯沃拉渡口附近作为主力的第二阵也将在三天后渡河。照这样下去,要不了多久就可以胜利归国了。
“拉尔,回国后我们就结婚,陛下已经答应为我们主婚了呢。”那甜蜜的笑容又浮现在拉尔眼前。艾琳娜在战场上是英勇的武士,但是在战场以外,她是个善良而温柔的少女,是无数男子梦寐以求的爱人。
拉尔正在回忆着未婚妻的音容笑貌,唇边微微露出一丝喜色——突然,坐下的战马开始显得不安起来,打断了他的沉思。大魔法师谨慎地环顾四周,他嗅到了空气中飘来的浓厚血腥味,一股不详的预感涌上了心头。
“快,跟上我,喀尼亚斯拉。”他叫着少年侍卫的名字。策马向前方赶去。那孩子也催动座骑紧随其后。
太阳高高地挂在天顶,刺眼的阳光照射着大地,在那原本应该是营地的平原上,到处都是倒伏的破碎的尸体,干涸的血迹沾在已经枯黄的草上,刺鼻的腥味弥散在空气中,每一次呼吸都仿佛咽下了一块凝固的血浆。被这地狱般的景象惊呆了的两个人,脸上充满了只有在噩梦中才会出现的战栗表情。拉尔从马上腾空跃起,焦急地搜索着整个战场,那深邃的目光变得涣散而疯狂。他在寻找着他的爱人,那曾经跟他相依相偎的爱侣,那甜美的笑容,那温暖的怀抱……
他找到了,终于找到了!
在寒风中,在刺眼的阳光下,他找到了他的爱人,毫无生气的,僵硬的爱人……他从空中跌落下来,跌在他深爱的人的尸体旁边,他用双臂轻轻托起那曾经与他在鲜花中追逐的躯体,轻轻摘去粘满丑陋的深红色凝血的头盔,仿佛怕把爱人从睡梦中惊醒似的。乌黑的失去光泽的长发垂散在地上,无力地随风飘荡……
拉尔没有哭,因为眼泪也无法带去心中的悲痛,他只是默默地轻轻地抱着他的爱人。太阳落下去了,他燃起了一堆熊熊的火焰,不是为了自己,他怕他的爱人感到寒冷。喀尼亚斯拉也坐在火边,少年的脸上全是泪痕,整个平原上只有寒冷的风在呼啸,火焰在燃烧着,拉尔的身心却和他的爱人一样冰冷……
“我们怎么办,阁下,该怎么办……”少年用嘶哑的声音问道。
“你回去,回去告诉其他人,”拉尔的声音毫无生气,“告诉他们这里发生的一切。”
“那您呢?”
“我?我们走吧,艾琳娜。”拉尔轻轻地对怀中的爱人说道,“我们到别处去,到遥远的地方去。”说完,拉尔抱着艾琳娜的尸体站起身来,消失在一片红色的光芒中。在一边的少年目送着大魔法师的离去,不知怎地,少年从那一片光芒中感到了无边的深深地哀痛……
第一章 紫月草
(斯库里·亚古的心路历程之一)
……明亮的光……温柔的光……包围着我……
周围的景色慢慢清晰起来,这是一间不大的房间,我躺在一张铺着稻草的床上,头下枕着一摞魔法书,身上盖着父亲传下来的精灵披风。不要误会,家父并不是什么大魔法师,他只是一个本份的制陶艺人,在我出生前,他在挖陶土的时候,偶然得到了古魔法使莫洛的魔法箱,里面有一件披风和莫洛的精灵水晶。所以我一岁时,就和西儿这个混蛋拴在一起了。
“快起来!你这个懒虫!今天该去完成你的晋级任务了。”西儿从水晶里露出脑袋尖叫着。
“知道了,知道了,”我不耐烦地嘟囔着,“闭上嘴,吵死了。”
西儿是一个小精灵,它(不,应该是他)住在莫洛的精灵水晶里,教我学会了一些初级元素魔法的使用决窍,从此便以老师自居,总是尖叫着发号施令。不过他倒是一个满不错的伙伴。我慢吞吞爬起来——一个月的强化训练使我疲惫极了。突然,一股冰凉的水柱夹杂着细碎冰粒扑面而来,浇了我一头一脸。“现在清醒了吧。”那个水晶里的混蛋得意洋洋地笑道。
这个混蛋总爱干些莫名其妙的事,对于他的怪癖我早已习惯了。今天的行为还算好的,上次他竟然使用真空魔法,差点儿把我憋死在梦里!
我叫斯库里·亚古,住在魔法王国鲁安尼亚的首都荷里尼斯,现在的职位是见习魔法师,在拉尔夫大陆森严的职业等级中只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三个月前为了成为元素魔法师,我在魔法师公会登了记。按规定,只要拿到紫月草(注1)就可以晋级,但这种草只有在满月时才生长。第一次到紫森林去的时候,被森林中的人狼咬成重伤,多亏那个混蛋带了一块“故乡之石”,我才幸免于难。回家后,经过一个月的强化训练,今夜再去应该就没有什么大问题了吧?
起床后整理一下行装,才发现可以恢复魔法力的人鱼之泪只剩下两瓶,但我已经没有多少钱再去购买了。正在发呆的我,后脑上挨了重重一击——“别磨蹭,月亮就要升起来了!”西儿喊着,“ 好了,咱们走。”我刚要迈步,后脑上又挨了重重一击——“笨蛋,”西儿骂道,“你忘了带上我。”
拉尔夫,在古代语中是生命的意思。在这片广阔的大陆上,生活着人类、龙族、魔族、精灵族、矮人族、兽人族六大种族。人类社会中,存在各种不同的职业,魔法师只是其中一种,等级由低到高分别是:魔法学徒、见习魔法师、元素魔法师和大魔法师(还有一种顶级职业是古魔法使,但那不是简单地通过努力就能达到的),总共九千四百多人。其中大魔法师十人,掌管着魔法师公会。元素魔法师一百三十二人(我相信,马上就会是一百三十三人了),见习魔法师两千多人,剩下的就是魔法学徒了。这一职业,晋级相对比较困难,要不是有西儿帮忙,我想达到现在的水平至少需要再多花十年吧,有些人终其一生也不过是魔法学徒而已。所以别看我们两个总是拌嘴,其实我还是挺感激他的。
父亲从小就把我送到魔法公会所创办的学校学习,他老人家坚信:“得到魔法箱绝不是偶然的,这是命运的安排,是伟大的莫洛的安排。”毕业后我获得了见习魔法师的称号,而父亲也不知所踪——母亲死后他总是如此。上学的时候,他因为要给我缴学费,所以还时常保持联系,这下他可算是彻底解放了。
不知不觉间,我们来到了荷里尼斯城外的魔法阵。在每一座城市建筑完成之后,都会请一位或几位大魔法师,在城市旁边寻找一处“地力之源”,以他们本身的魔法力将其引导出来,设置成一个魔法阵,其他人就可以从这里到达任何一处自己已经设立过魔法道标的地方。比如说,一个月前,我在紫森林所设下的魔法道标。我站到魔法阵的中央:“在大地之间流动的力量之源,带我到那早已定下契约之处。”一道白光闪过,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片紫色的树林……
在皎洁的月光下,常年弥漫的雾气,令紫森林充满了神秘气息。说实在的,上次来的时候,就觉得这片森林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西儿也有相同感觉。如果我能从北方森林找来一位高级精灵做伙伴,也许可以得出结论,但是他们那冷傲的个性实在是令人难以接受……不过,几世纪来,那么多的修行者在这儿研修,也从没有过什么新鲜发现,以我目前的水平,也犯不着为这不着边际的事儿去费脑子了。
“喂……”
西儿一声尖叫打断了我的思路,随后我便很快发现了原因:树木的间隙中出现了几团黑影,正向我们包围过来,从一阵阵飘来的臭味就可以判断出,那是几只柯布林。它们是一种介于精灵和野兽之间的生物,丑陋、肮脏,自命不凡地不与野兽为伍,但又被真正的精灵所唾弃。传说,他们本是兽族与精灵的混血后代。虽说这些家伙不是很有力量,智力也不是很高,但群体性很强(这些被遗弃的可怜虫只好自己照顾自己),这一点实在是令人头疼。若是早几个月我定然会采取避之则吉的策略,不过现在就另当别论了。
一面想,一面火墙已经飞快地向外扩散出去,魔法火焰只会对你意念中的敌人产生伤害,所以在森林中也可以使用。西儿的反应也绝不比我慢,发出尖叫的同时,已经为我施加了强化防御魔法。
柯布林怕火的野兽本能令它们产生了畏惧,躲到了草丛中或树后,但它们发亮的闪着凶光的眼睛并没有离开我和西儿。一轮攻击后,它们又冲了过来。我对准他们的攻势,发出一股火柱,烧得它们满地打滚。其余的几只看到这一幕后,暂时放弃了冲过来的念头,它们开始投掷大石块来还击我们。转入持久战的事实令我和西儿都十分烦躁,虽然胜利的天平不会向敌人倾斜,可如果继续这样下去,宝贵的时间就不够了——我可没有耐心等到下一个满月。
不过,这种情况马上就结束了。一枚炸药弹从我头上飞过,落到柯布林的藏身处,把它们炸得四分五裂,剩余的也立刻逃得无影无踪。这是谁干的?我回过头,看到身后不远处站着三个人:为首是一位和我年龄相仿的年轻人,他身后是两位剑士打扮的少女。为首的那人正向我和西儿微笑,借着明亮的月光,我通过他那身华贵但不合此地气氛的服装,拿腔拿调站着的身形,马上辨认出了他的身份。虽然已有两年未曾见面,但如此装腔作势的派头,除了我的同窗好友,自称“优雅的贵公子”(人称“迟到的贵公子”)、盖亚王国的第一王子金·斯沃·盖亚之外,不再会有第二人做得出来。
我和斯沃并肩走在林中小道上,听他洋洋得意地发表为自己辩解的谬论——
“人类在原始时代发现熟肉比生肉好吃,所以学会了用火,”(“莫名其妙的开始……”西儿嘟囔着)斯沃继续兴高采烈地不知所云着:“也因此人类最早觉悟元素魔法时,首先研究出的便是火焰魔法(“谬论!”)。但能使用魔法的人终究有限,因此便有一些道具被发明出来。比如说,冰晶、炸药、雷球,等等。用它们以求得和魔法同样的效果,”他顿了一顿,语气变得沾沾自喜,“我一直认为具备全方面的能力,比在单方面苦苦追求登峰造极更为重要。”
我带着苦笑暗暗摇头:“可是……”
“没错,我承认,我这个魔法剑士在魔法上比不过你们魔法师,剑术上也没达到骑士的水平……但是,反过来说,我的魔法能力比那些纯粹的骑士强,而格斗水平又在魔法师之上嘛!”
“可是,你刚才并没有用魔法,只不过扔了个炸弹而已。”西儿指责道(说得好!我在心里为西儿喝彩,可是斯沃这家伙竟然装没有听见)。
这人的性格丝毫没有改变。我敢用我所有值钱的东西打赌,他这时出现在紫森林中,绝对是想找乐子!他一听说我在修行,便无论如何要一同前往,还命令跟随的那两名侍女先到林外等候,原因竟然是:“如果队伍成员很多,弱小的妖怪甚至连靠近都不敢,那样的话冒险就太无趣了。”老天爷让我在完成晋级任务时碰到他,真是不吉利!我不期待着他的帮助,只是全心全意地希望,斯沃老兄别弱到拖我后腿的地步。不知两年的时间他修炼到什么程度?但如果认为身上揣着一些炸药就能保证在这片紫森林中顺利前进的话,那就是我和西儿的最大不幸了。
出乎意料的,我们一直走到我上次被狼人打退的地方,仍然非常平静,不要说是狼人,就连柯布林也没有再出现过。
“太安静了,真是一点意思也没有!”斯沃抱怨道。
西儿尖叫起来:“闭嘴吧,你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笨蛋!”
“你要是再出言不逊,我就砸掉你的水晶,让你睡到大街上去!”
“你倒试试看?笨蛋!纨绔子弟!”
“你以为我不敢吗?”
“你就是不敢!”
“☆★△!!”
“♀♂!!!!”
“ΣΩΔΛ!!!”
“♀♀♂♂!!!!!!”
这两个家伙一见面就要拌嘴,恐怕是前世的宿命吧,我不禁连连摇头苦笑。这时候,从前面吹来的一阵微风中,我隐约嗅到了一丝血腥味。
“你们别吵了!”我大喝一声。
大概是正好轮到西儿“发言”的时候,两人一起住嘴,斯沃脸上洋洋得意(真不知道跟一个小精灵吵架,赢了有什么可得意的,这个家伙!),这时西儿也闻到了血腥味,小脸上浮现出紧张的神色。
“这不是普通的血腥,这是龙族的血!”斯沃也很快换了一脸严肃的神情。
“你怎么知道?”
“我身为盖亚王国的第一王子,当然有机会接触到龙血,这微微的酸味正是龙血的特征。”
“怎……怎么会,”西儿战战兢兢地说道,“紫森林里应该不会有可以和龙族一较长短的生物呀?”
“不管怎么样,先过去看看再说。”斯沃的劲头又上来了。
我的好奇心也驱使着我慢慢向前走去,浮现在眼前的景象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地上横七竖八地散落着几具龙族战士的尸体。我说散落,是因为没有一具尸体是完整的,龙族坚韧的身体和包在外面的盔甲象纸做的一样被撕开,连用拉尔夫大陆上最坚硬的蓝金矿石所打造的武器都被折断了,蓝色的龙血撒落在紫色的草上,在冰冷的月光照耀下,令人毛骨悚然。
斯沃蹲在一具尸体旁,双眉紧皱:“从他们盔甲上的徽章来看,这是龙王金萨拉的第一行动小队。”
西儿倒吸了一口凉气,小脸惨白:“这……这真是让人难以置信,拥有这种令人发指的残忍而巨大力量的,会是什么人呢?”
“至少不可能是在这附近的住民,”斯沃仍在仔细地检视那些龙战士的残骸,“龙族的祭司长巴渥拉仇视龙族以外的生物,可龙王金萨拉却对其他种族抱持温和的态度,这一点是众所周知的。虽然龙族和魔族势不两立,但是魔族是从不离开自己领地的。很难想象有其他人会冒着激怒金萨拉的危险去袭击他的手下。”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最重要的是,就算是教皇国托利斯坦的教皇骑士团,或者兽人王刚哈克的亲卫队,也只能把这些龙族战士击败,而绝对做不到象这种样子的屠杀。”
这的确是屠杀,因为这些尸体的死状表明,他们是在绝对劣势下被打倒的。尸体周围的树木花草丝毫未遭破坏,这说明敌人出手不仅凌厉,而且有着惊人的准确性。想到这里我好像觉得忽略了一些什么,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喂,这些龙族到这里来干什么?”西儿问道。
斯沃摇摇头:“我只知道这场战斗刚结束不久……看来咱们遇到比想象中更有趣的事情了。”我发誓这家伙所说的后半句话只是多年的习惯使然,从语气便知道,这小子也认识到这决非一场寻常的争斗,也许会引发一场比百多年前的“大陆战争”更大规模的冲突。
斯沃站起身,向我们回过头来:“我有种感觉,咱们最好尽快离开此地。”
“我想你是对的,”西儿说,“难得咱们意见一致。”
我也表示同意,今天晚上在这片森林中难保还会发生什么样的事,以我们现在的战斗力而言,真要卷进了纠纷,大概只有成为陪葬品的命了。于是我们开始顺着原路返回,一路上谁也没有开口,龙族战士的惨状不停在我眼前浮现。此时,我的晋级任务和斯沃与生俱来的好奇心,都没法阻挡心中的恐惧感。现在只希望不要遇见那些拥有神秘威力的屠杀者,赶快返回传送点去,否则可能会像踩死几只蚂蚁一样被他们“顺便”解决掉。
事与愿违,这时身后传来了急促的马蹄声。回头一望,淡淡的雾中有两个人骑马飞奔而至——他们竟然纵马在森林里穿行自如!我们还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对方已经来到了面前。
打头的骑士勒住缰绳,用冰冷的目光端详着我们。这是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子,年纪大约在三十岁左右,身上穿的甲胄并不华丽,但是给人一种尊贵的威严感。与他一比,锦衣华服的斯沃看起来就少了一份英武之气。在他身后像侍卫一样的,是位看不出年纪的巨汉,全身肌肉隆起,似乎比花岗岩还要坚硬。令人惊奇的是,他手中握着一柄雕着龙纹的巨大战斧——据我所知,在所有人类中被允许使用这种长柄龙纹斧的,只有狂战士朗尼亚一人。这是为了奖励他出色解决了在山地国莫古里亚肆虐的黑龙,所以由战士公会颁给了他狂战士的称号,并奖励给他长柄龙纹斧以表彰其功绩。如果真是他的话,那么将他收为随从的这位骑士又该是什么人呢?
“尊驾何人?”
问话的是斯沃,语音难以置信的平静,但只有从小一起长大的我才会了解,他只有在最不安的时候才会如此冷静。
那位被问到的男子一跃下马,竟然拔出了佩剑,身上散发出一股凌厉杀气,完全不象其外表所显示出的高贵稳重。冰冷的眼光扫视着我们:“虽然过去未曾谋面,但是很遗憾,因为刚才的事,我不会让你们活着离开紫森林。那位魔法剑士,拔剑吧!”
这是什么话?刚才的什么事?指的是那些尸体吗?难道是这两个人干的?!
斯沃犹豫了一下,拔出了佩剑。那男子不慌不忙一步步地靠近,斯沃突然纵身向前冲了过去。只见他一个纵跃来到那男子面前,上身持剑的姿势丝毫不乱,一气呵成地向对方斜劈而下,动作之敏捷矫健大出我的意料,没想到这小子的剑术还真不赖。然而,那骑士将手中剑在面前轻描淡写地一挥,化出一道闪光的弧线,就轻而易举化解了攻势。斯沃本身也被震得后退两步,把剑杵在地上急速地喘气。在斯沃发动攻势之际,我也没有闲着,寻找有利位置将一个火焰球丢了过去,奇怪的是那骑士反象如临大敌一般,全神贯注对付我的魔法,当他一剑把我的火球击飞后,仿佛松了一口气。
这时,斯沃重又端起了剑,深吸一口气,双手剑上立刻爆起一股鲜红色的火焰(看来他的等级已经是战斗法师了)。我也不会服输,从右手的食指上凝聚起一股淡绿色的火焰,这种高于四十五格雷(注2)的火焰魔法我也不是能够经常使用的。这时,那男子微微一笑,后撤一步,将剑收好,笑道:“非常的抱歉,看来不是你们干的……”
“你说什么?”斯沃问道。
“对不起,我以为那些龙战士的死是你们造成的,所以就……”
“所以就来试一试,对吗?前教皇骑士团副团长,托利斯坦三骑将之一——卡姆巴尔·契彭阁下。”斯沃已经恢复了平静,冷笑着说道。
我不禁愕然了,契彭!托利斯坦教皇国最年轻的三骑将之一,教皇骑士团的副团长,因为和骑士团团长奥斯卡意见不合而辞官不做,四处流浪,在拉尔夫大陆上人称“武力第一”,是少有的圣殿骑士。他的力量应该早就可以做龙骑士了,那还是为了怕引起与龙族的纠纷才没有颁给他这一称号。
契彭微笑道:“是的,你们年纪轻轻就拥有如此实力,实在令人惊讶。不过,看起来这件事并不是你们做的,干掉龙人的内爆魔法,至少要有八十格雷以上的魔法强度。”
内爆魔法?八十格雷!我呆住了,且不提那我连听说也没有听说过的什么内爆魔法,八十格雷,这是只有大魔法师才可能拥有的魔法强度呀。
“阁下到这里来,也是因为前几天发生的事吗?”
“对,你也感到了?”契彭诧异地向斯沃转过头去。
“您太过奖了,”斯沃微微地鞠了一躬,“是拉夫尼尔阁下发现的。”
我在一边越听越奇怪,好像他们两人在说天书一样,我竟然一句也听不懂。我向斯沃瞪了一眼,这时斯沃望来的目光中也略带歉意。
“那么你呢?”契彭对我说道。
一个近乎于传说中的人的询问,使我多少有点不知所措了。
“我是来取紫月草,准备晋升元素魔法师的,阁下。”
“被这么一搅,也没有取成,对吗?——好,这个给你,”契彭拿出一支发着紫色光芒的小草,“权且作为对你们冒昧进攻的赔礼。我想你们也不会介意吧。”
“是的,多谢了,阁下。”斯沃说。
我觉得自尊心仿佛受到了伤害:“对不起,阁下,恐怕我不能接受(这时西儿在后面揪我的头发),如果不是自己凭借力量拿到的,我会觉得是在作弊!”
契彭和旁边的巨汉交换了一个赞许的目光,转过头来对我说:“很好,不过有两点原因使得你必须接受:第一、你现在所具有的力量已经足以配得上元素魔法师的称号了,一般来说见习魔法师最高只能使用四十格雷的魔法对吧,可你刚才的火焰决不只是这个级别。第二、这里会变得非常危险,所以我请你短时间内不要到这里来。”
我望着契彭严肃的目光,接受了他的好意:“那么就谢谢您了,阁下。”
“好了,后会有期。”两个人跨上马,很快消失在弥漫无际的紫色迷雾中。
“现在,该你解释一下了,王子殿下。”我很不高兴,斯沃这家伙竟然有事瞒着我。我们在学校里可是最要好的朋友!
“别生气。大约是在一个月前,首席魔法师拉夫尼尔阁下感觉到在紫森林方向有魔法力的悸动,没过几天,就有了关于‘紫森林里奇怪的光’、‘紫森林里有宝藏’等等奇怪的传闻。我便从王宫里跑出来看看,就是这样。”
“那你为什么一开始不告诉我呢?”
“我以为你知道的。”
“我一直在闭门修炼,怎么会知道?”
“要是肚子里有什么就说什么,那我还怎么继续扮酷呀。”斯沃转过头去嘟囔。
真是没办法,这家伙!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不管怎么说,我要办的事总算办完了,拿到了紫月草,剩下的就是回到公会去晋级,而这个装模做样的小子还要赶回盖亚王国,所以就不能同行了。我们约定,我晋级完毕后就到盖亚去找他。
和斯沃道别后,我就和西儿一起前往魔法阵,准备回祖国鲁安尼亚去……
第二章 心之光
(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的心路历程之一)
我立马高崖之上,看无数士兵在下面浴血厮杀。到处是火、是烟,是纵横的霹雳雷电,到处是痛苦和死亡——心灵之光究竟何在?
我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也不知道自己的故乡何在,从有记忆开始,就在这广袤的大地上流浪。十岁的时候,遇见了那个老人——至今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他教会我使用火的魔法,他更教会我寻找心灵之光。
“远古时代,在地、水、火、风四大元素魔法以外,还有一种光之魔法。这光不是自然之光,而是心灵之光,是万事万物心底的梦想、希望和热爱之光……”他说自从生物开始有了厮杀、人类开始有了战争、大地开始有了灾害以后,这种心灵之光就黯淡了,渺茫了……
“但是它仍然存在,他将引导世界进入一个新的黄金时代。去,希格,去寻找它,掌握它,跟从它!”
大约在我十三岁的时候,老人去世了,然后我继续流浪。但是这以后流浪的历程,不再象以前那样漫无目的了。我在寻找,寻找这种传说中的力量。
“头儿,咱们该上了吧。”斯威特在身边提醒我,把我从回忆中拉回现实世界。
“再等等——咱们不是战士,战士盼望的是胜利,而咱们只需要大将的首级,”我站在高崖上遥望,平原上的战斗尽收眼底,“那个人,那个魔法师,我要取下他的首级!”
弗莱和侯沃兄弟两个,扑腾着翅膀,顺着我所指的方向望去。他们都是兽族和人类的混血,是属于被称为龙人而实际上与龙族毫无关系的种族,天生强健的肌肉和飞行能力,在雇佣兵中名声炫赫。“那家伙好厉害,”侯沃吸了一口凉气,“他的雷击魔法,威力足可以达到六十格雷!”
“没有关系,就是他。”我握紧了手中的钉锤——这是第二个老师传授给我的技巧。记得他曾经对我说:“希格,不要以为你天生瘦小但灵力强,就只能修习魔法技能。其实格斗靠的也是技巧而并非力量。”他还说:“很多人都看不起钉锤,认为那是魔法师防身的武器。不,希格,重装的长剑骑士将逐渐被淘汰,而使用短兵器的轻骑兵才是以后战斗的主角。”就是他把我带进雇佣兵的世界,他经常诡异地笑着,反复说:“速度,可以转变成力量!”
我转过头去,看了斯威特一眼,他点点头,表示一切准备就绪。我回过头,紧盯着目标,慢慢调整自己的呼吸。斯威特开始念动咒语了,一个浅蓝色透明的水晶球体,逐渐包围住我和我的战马。我们腾空而起,我听到身后斯威特略显粗浊的呼吸声。终于,球体开始裹着我,向平原上飞去。
弗莱兄弟也张开他们的翅膀,在我身旁飞行,不断用巨石魔法袭击下面的敌人,把目标周围的敌军驱散。目标终于发现我了,他张开双手,一个霹雳向我打来。霹雳在水晶球壁上炸得粉碎。
近了,越来越近了,目标发出的霹雳也越来越是强劲,终于,水晶球体再也无法承受这样强力的攻击,“嘭”的一声裂成无数细小的碎片,然后溶化成清澈的水珠,漫天撒下。我已经到了敌人的头顶,我挥起钉锤,毫不费力地敲碎了他的头颅。
“你就是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军官把一袋金币放在我的面前,“你们战斗很英勇,更会用脑……为什么不肯加入我们的军队呢?”
“阁下,你是为了什么而战的呢?”
“为了保卫祖国……”
“可是现在你们在别国的领土上作战啊,这是保卫祖国吗?”
“那是因为……”军官愤怒地拍着桌子站了起来,“你是说我们的战争是非正义的吗?!”
真是一个沉不住气的家伙,我微笑着回答他:“我流浪各国,大小参加过十八次战斗,还没有发现正义的战争——现在世界上的战争没有正义可言,所以我不会追求战争的胜利,我宁可当一个被雇佣者。”
军官望着我,我从他的目光中看到了杀意。当然,他杀不了我,可我还是取了钱,就赶紧带着同伴,离开了他的势力范围,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我们四个在野外分了手。弗莱和侯沃兄弟早就嚷嚷着要回故乡卡苏拉山去看看,而正好此处距离卡苏拉山也只有三四天的路程;斯威特则必须前往他的祖国——教皇国托利斯坦,参加晋级考试。“很快我就是元素魔法师了,”他拍着我的肩膀,“唉,头儿,你也赶紧确定自己的职业吧,否则无法进一步修炼呢。”
职业?我该去考取什么职业资格才好呢?就魔法来说,我大概刚刚达到见习魔法师的水平吧,但我对元素魔法并没有多大兴趣,我的心中,一直憧憬着心灵之光的强大力量——“可以改变整个世界的力量”,老师曾经这样对我说过。论起格斗技来,相信一般的骑士或者战士都不会是我的对手,然而骑士要会使用枪剑,而战士测验的是刀斧技,对此,我全都是外行。“再说吧,”我回答斯威特,“别忘了明年一月十日,在艾尔帕西亚集合。”
送走了同伴们,我开始考虑自己的去向。不如去盖亚王国寻找金·斯沃吧,已经一年没有见过那个家伙了,不知道他的武艺有无长进——大概身边美女的数量是又有大幅度增长了吧。
一路向西,二十三天后的黎明,我进入了魔法王国鲁安尼亚的首都荷里尼斯。这是座并不很大的城市,但是毗邻经济力强盛的盖亚王国,给它带来了非常繁荣的市场。我在魔法公会前停顿了片刻,然后又来到战士公会——一座比魔法公会要小得多的建筑物。我下马走了进去——并没有期望什么,只是突然想到了斯威特的话:“你也赶紧确定自己的职业吧,否则无法进一步修炼呢。”
“欢迎,欢迎,”一个肌肉坚实的彪形大汉迎了上来,“请报出您的姓名和职业。”“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我还没有职业。”“是吗?”大汉上下打量我,眼神中分明有一丝轻蔑,“就您的资质,也许当魔法师更合适——不过没有关系。你想做战士还是骑士呢?或者弓箭手?”
我取出了自己的武器:“你看哪一种比较适合我?”大汉笑了起来:“喂,小朋友,你走错地方了吧,你应该去考魔法师呀。”“是吗?”我突然有种忍不住想要动手的冲动,高高举起了我的钉锤。大汉冷笑一声,从背后抄起一面铁制的盾牌来。没有等他摆好姿势,我的钉锤已经以肉眼难以察觉的速度敲了下去,“当”的一声巨响,大汉连退三步,铁制盾牌上面整齐地排列着六个凹痕,呈美丽的五瓣花状。大汉额头,开始有冷汗冒出。
我没有再多说一句话,就走出了战士公会。才要上马,突然一个披着黑色斗篷,遮住了大半个面孔的家伙凑了上来:“您很厉害呢,阁下。还没有确定自己的职业吗?也许我可以帮你。”那家伙的声音尖锐得让人牙齿发酸。“你是谁?”“您有没有听说过‘地下公会’?有兴趣的话,请跟我来。”
我确实听说过有地下公会这种组织存在,它是专为一些无法在魔法师和战士间界定的特殊职业之晋级和招生而设定的。“比如杀手、舞娘,等等,”那家伙一边带路一边解释,“其实只要找对了老师,成就不会在各国政府设置的合法公会成员之下。”
转过两个街角,我们走进一条狭窄的街巷,而在街巷的尽头,有一扇黑色的小门。黑衣人打开了门,我牵着马走了进去。里面和外表截然不同,虽然不算华丽,却是相当大的一个庭院,和四五幢颇为气派的建筑物。“丑话说在先,我们收费颇高,可是绝对值得。”黑衣人要我把马拴在廊柱上,然后招呼我走进了中央的建筑物。
建筑物里面,坐着一个相貌丑陋的残疾人——他双腿齐膝以下,只有空荡荡的裤管。“欢迎,欢迎,”他用与战士公会招待员完全不同的冷静的语气问我,“您有希望中的职业吗?”我摇头,他又问:“那么您有什么要求呢?——凡是这个世界上有的,或曾经有过的,甚至是传说中的职业,没有我不了解的——当然,我不一定能够给您找到指导教师。但我做不到的,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第二人能够做到。”
“我希望的是速度。”“速度?”“是的,我不需要老师,我曾经有过老师,他告诉我速度可以转变为力量。”“马克涅斯!”边上的黑衣人叫了起来,“最强的雇佣军团长马克涅斯!你是他的弟子?你是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
我吃了一惊,因为即使在雇佣兵行业内也基本上无人知晓我的师承和来历。“你找对地方了,孩子,”那个丑陋的残疾人笑了起来,“你以为我怎么会残废的?我们以前都曾经做过马克涅斯的同伴。”“那是什么职业?”“疾风行者。”
看到我迷惑的表情,丑陋的残疾人解释说:“这是只传了三代的特殊职业。让我详细告诉你吧……”
五十四年前,教皇国托利斯坦最伟大的四位骑士领主失踪了,这是历史上的一个不解之谜。他们的名字,分别是“狮子”阿普勒、“豹王”麦克特尼、“黄金骑士”塞伊斯坦和“死神”法提米亚。
然而其实,正是他们,在著名的“七玫瑰之战”后,开创了四个不为人知的奇特职业。这四个职业的来源,是一份古文书上记载的上古宝藏。四位骑士领主,同时也是生死与共的好友,屏退了所有部下和随从,根据古文书的指引,经过长时间探索,终于找到了这批宝藏。按他们的原意,是要利用宝藏帮助托利斯坦教皇完成全人类的统一。
然而,所谓的宝藏,并不是他们所期盼的黄金、珠宝,或者上古的强力武器和神秘魔法书;所谓的宝藏,不过是一箱箱用他们所不懂得的文字所书写的文件。他们拿着一本文件,前去请教当时唯一的古魔法使安德鲁斯,安德鲁斯告诉他们——
“这是上一个神的世代所遗留下来的文字,当今没有人能够读懂。”
失望之余,四个人又燃起了最后的希望,他们挟持安德鲁斯来到宝库,要他运用自己超人的智慧来破译这上一世代的文字。安德鲁斯用了整整三年时间,耗尽了自己所有的精力,也没有能够成功。在临终前,他对四位骑士领主说:“看起来,上一世代和这一世代一样,也是一个混乱和分裂的世代,因为这些文字并非出自同一个体系。我唯一能做的,仅仅是将其区分开来,并通过残留在文字上的微弱信息,去感受它的来源……”
“您感受到了什么?”四人追问。
安德鲁斯摇头:“我只能够感应到——这一箱书,说的是历史;这一箱,全部是军事;这一箱,是物理技术……”“这一点用也没有!”“是的,三年的心血,没有用,不过,”安德鲁斯吃力地拿起一本研究军事的书,“在这本书上,我感应到一些特别的东西……”
于是,他用最后的力气,把一句特别的话写在了地上:“迅疾如风,缓慢如森林,毁灭一切仿佛烈火,安然不动好象大山。”
就这样一句话,使四位骑士领主重新审视他们的武艺和所经历过的战争,并依此开创了四个崭新的格斗技职业。“豹王”麦克特尼创造了“疾风行者”,用速度来提升自己的攻击力;“黄金骑士”塞伊斯坦创造了“森林行者”,讲究巧妙瓦解敌方的攻势;“狮子”阿普勒创造了“火焰行者”,瞬间的爆发力足以毁灭一切;“死神”法提米亚则创造了“山岳行者”,以静制动……
“这是格斗技的道理,也是战争的道理,”丑陋的残疾人对我说,“随后,他们各收了一个弟子,把这新的职业延续下去。他们没有再在人世间出现,他们寻找把四个人的技术结合为一的方法,直到死亡。其它三个职业,现在连我也不知道他们的传承,而‘疾风行者’,却由马克涅斯传给了你。”
“那么就是说,现在世界上已经没有一个‘疾风行者’了是吗?”
“不,还有你——我听说过你的名声和武艺,也曾经听马克涅斯夸奖过你的天赋,你应该已经达到了疾风行者的中级水平……”“那又有什么用?”我苦笑,“没有人能够指导我了,我无法确定自己的等级,更无法继续晋级。”
“你错了,布隆姆菲尔德先生,”一直站在旁边,很久没有说话的黑衣人开口了,“所谓的晋级,不过是通过某一种手段,大幅度提高个人的修为而已。而我们,确实掌握有可以大幅度提高你能力的办法。”
“什么办法?”
“嘿嘿嘿嘿,”黑衣人笑了起来,“虽然我们和马克涅斯交情不错,可是交情归交情,利益归利益……”我从怀里掏出了一袋金币,可是并不忙着递出去:“什么办法?”
“是这样的,”黑衣人一边伸手来接金币,一边故作神秘地回答:“关键,在于古魔法使安德鲁斯的遗物……”
半个月以后,我带着满腹疑团,进入了盖亚的都城赫尔墨。这是一座比荷里尼斯要大上三到四倍,并且非常繁荣昌盛的城市。进城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我找了家不起眼的小旅馆,准备投宿一晚后,明天天亮再去寻找金·斯沃。
这是又一个不眠之夜,虽然在得到有关疾风行者的情报以前,我还从来没有失眠过。我在想那件安德鲁斯传说中的遗物——“他的魔法杖……不,具体来说,应该是魔法杖上面的一块宝石。魔法杖上面有大约七或者八块宝石,而只有一块对你的晋级有用……”
可是怎样区分这与众不同的一块宝石呢?又怎样使用呢?难道象童话故事里那样,只要用手指摩擦宝石,就会有一个精灵,甚至是安德鲁斯永恒不灭的灵魂在虚空中出现,然后对我说:“孩子,你现在的等级是多少多少,你要想晋级就必须通过如此这般的测试……”
想着想着,我突然觉得很好笑,我竟然会相信这种虚无缥缈的传说。安德鲁斯的魔法杖是什么样子的?没有人知道。它现在何处?也没有人知道。“马克涅斯肯定知道!”是啊,可是老师马克涅斯已经去世整整七年了!
已经七年了……我突然想要到老师的坟前去祭拜一番。虽然我并不是一个尊师重道的人,虽然在我心目中,只有那个带我离开少年流浪生涯的老人才是真正值得我尊敬的人,可是——也许我真的应该回马克涅斯长眠之处去看一看。
既然睡不着,我干脆从床上坐起来,打开了酒瓶。我的酒量并不好,可是非常喜欢那种遍身暖暖的,同时心底充满激情的醉后的感觉。“我相信,心灵之光一定仍然存在着!”老人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是啊,我也相信它一定存在,可是,它究竟存在于何方呢?是在我的心中,还是在谁的心中,是在清醒的世界,还是在醉后的世界呢?
想着想着,终于,酒精把我带进了梦乡。
第二天醒得很晚,但我还是先逛了一趟街市,吃过午饭才前往王宫——因为按照金·斯沃的习惯,没有急事的话,中午以前他是不可能起床的。可是——
“王子殿下昨天晚上就外出了,还没有回来。”卫兵拦住了我。我正要转身离去,突然被一个女人叫住了:“呀,这不是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先生吗?”那是一位年青美丽的女士。我知道金·斯沃身边总是围绕着一群各式各样的女子,有时候还真是让人半妒半恨。也许这位也曾经陪伴着他,见过我吧。可是我却一点印象也没有。
“你知道王子什么时候会回来吗?”我问那位女士。
“啊,王子……”她突然指着我的身后叫了起来。我转过头,远远的三骑走近。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分辩出那正是金·斯沃和两名美丽的女剑士——那女人眼力真是相当不错。
“咦,”这时候金·斯沃也已经看到了我,一开口竟然是,“你怎么追到这里来了?”
“说什么?我又不是讨债的……”他催马走近,我上下打量着他,快一年没见,那家伙还是这样华丽得没有品味,不过与以往不同的是,为什么笑声不再那样爽朗(或者说肆无忌惮吧)了呢?
“发生什么事了?”“咦,你看出来了?厉害!”那家伙走到我的面前,下了马,“心里有点不痛快——虽然对方实在太强大了,输给他应该不会感到羞耻,可总是不痛快……”
“输了?格斗?是谁?”“卡姆巴尔·契彭。”
认识金·斯沃,是在四年以前。当时,我正在参加两个城邦国家——蓝格和格劳瑞斯——之间的战争,格劳瑞斯最终赢得了微小的胜利。那一天我回到格劳瑞斯城,用挣来的奖金,准备好好喝一顿酒。在酒馆里,碰到了金·斯沃——当然有两位娇俏的女剑士相伴。
因为喝酒,我们逐渐聊了起来。他对我自报家门。“那么,王子殿下是前来考察这场战争的吧。”我很自然地问道,可是他却笑着回答:“不,我是听说格劳瑞斯盛产美女才来的呀。”
然后他就开始高谈阔论,说自己是为了追求世界上最美丽的女性和短暂但象流星般耀眼的爱情才游历世界的。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终于把话题重新拉回到我感兴趣的战争上来。“这也叫战争吗?”他却撇着嘴,“械斗罢了。真正的战争,必须具备明确而且伟大的目的!”
“什么伟大的目的?”“统一整个人类社会呀。神造成的人类,在各种族中最具有发展性和潜在的力量,然而人类社会内部的纷争制约了这一发展。因此,人类要追求美好的明天,就必须有一个英雄站出来,完成统一的伟业!”看他的表情,似乎这一重担已经由神交赐到他的肩上了。
听着他漫无边际的胡说八道,我突然觉得这个人很有趣。虽然曾经遇到过不少这样年青而充满幻想的贵族,但只有他在高度赞扬了我的武艺以后,没有说:“来跟我干吧。”他只是在分手的时候这样说:“有空来找我喝酒吧。”
所以,我们就成了朋友。
第三章 晋级
(斯库里·亚古的心路历程之二 )
从紫森林回到家里 ,已经是清晨了,随着恐惧骤然远离,我们的双眼也逐渐睁不开了。一觉醒来,太阳高高的挂在天上,胡乱抹了一把脸,在街上匆匆吃了一点东西,我和西儿就向着魔法师公会走去。走在荷里尼斯的大街上,昨夜所发生的事情仿佛是一场梦,只有口袋里的紫月草告诉我那全都是真的。
路过战士公会的时候,听到从公会的大门里传出一声巨大的金属撞击声,一个瘦小的人从里面快步走了出来,脸上带着一丝轻蔑的微笑,向拴在一边的坐骑走去。站在我身边的一个披着黑色斗蓬的家伙自言自语道:“看来又有生意上门了。”
“看来那个小子又要倒霉了。”西儿幸灾乐祸的说着。
“不要小瞧地下公会,”我反驳,“有时候在那里才可以找到真正的力量。”
看着“黑斗蓬”向那人走过去,两人低声交谈了几句,那人就牵着马随“黑斗蓬”前往地下公会去。这时,西儿在下面揪我的衣襟,我转过头,看见战士公会的瓦拉尔垂头丧气地扛着面铁盾走了出来,铁盾上整齐地排列着六个凹痕,呈美丽的五瓣花状。
西儿小声对我说:“这是刚才那人干的吗?钉锤竟然能够敲烂铁盾!”
“使用者本身的力量很大吧……”好强的小子!希望他在地下公会里能找到合适的职业。
不一会儿,来到了魔法师公会前,说实在的,对于紫月草是由契彭所赠一事,我心里总是有点别扭。万一要是被人发现的话,不仅会被罚款,还会对作弊者作出十年内禁止升级的惩罚。
我走进公会大门,幸好一切都很顺利,没经过什么阻碍,大概就象是契彭所说的,我的能力已经达到了元素魔法师的境地了吧。当我将紫月草放到接待员纳林的桌上时,他用一种诧异的目光望着我。
“你昨天去了紫森林?”
“是啊,怎么了?”
“你在那里见到什么没有?”
“没有啊,怎么?应该见到什么吗?”我并不想提起那些令我不快的龙族尸体。
“当然是光,你不知道吗?从上个月就盛传一时的‘紫森林神秘的光’。”纳林看着我,好象是在看一个怪物一样。
“对不起,我这个月来一直在专心修炼……”
“喂,这个给你,”纳林递给我一小袋金币,“取得紫月草的赏金是七千第纳尔(注3),合二十八枚金币。然后你先在这里等一会儿,我来为你填写升级申请表,之后你就可以晋级了。到目前为止,好象这一年内都没有人晋升元素魔法师呢!”说完他低下头去为我填写申请表。
现在反正也没有事做,我就饶有兴味地看挂在旁边墙上的大魔法师的肖像。
排在第一的画上是一位看起来十分严厉的白发老人,在画框下写着:库比欧,魔法师公会会长,鲁安尼亚首席宫廷魔法师。
再往下的一张是阴沉着脸的中年人,下面写着:欧萨姆,魔法公会副会长,鲁安尼亚次席宫廷魔法师。
接下来的分别是——
祖亚:鲁安尼亚宫廷魔法师。
鲁科欧:鲁安尼亚宫廷魔法师。
霍尔贝克:托利斯坦首席宫廷魔法师。
在这张画像旁边竟然有一位看起来非常慈祥的老年女性:科丽娅,托利斯坦魔法公会会长。
我知道,她大概是大陆上唯一的一位女性魔法师。按照惯例,女性是不能进入公会所开设的各种学校学习的,即使能力再强,也不能获得职业考试的资格。也就是说,几乎所有的女性都是没有职业的。但是这位大魔法师科丽娅阁下却是例外。因为天赋异秉,她四十岁的时候,仅靠自学就领悟了各种魔法的精髓,魔法威力达到七十格雷以上。七年前,她更因为偶然的机会救助了鲁安尼亚的上代女王,被女王破例承认为大魔法师。
在科丽娅的画像下面,还有——
拉夫尼尔:盖亚首席宫廷魔法师。
科利夫兰:艾尔帕西亚五人议会会员。
尼尔斯:探险家。
拉尔:隐士。
以上这十个人就是拉尔夫大陆上全部的大魔法师。我暗下决心,一定也要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正在这么想着的时候,纳林在一旁说道:“好了,见习魔法师斯库里·亚古,马上就要由大魔法师欧萨姆阁下为你举行晋级仪式了,在这之前请将身上的物品放在这里。”说着,他拿出一个口袋。等我将水晶和其他物品都放进去以后,才说:“请跟我来。”
由纳林在前面带路,我随着他来到一间装饰华丽的大门前。打开门之后,纳林向里面行了一个礼:“欧萨姆阁下,见习魔法师斯库里·亚古到了。”
“嗯,带他进来。”一个阴沉的声音说道。
纳林向我做了一个祝你成功的手势,我慢慢地走进屋子,里面是一个装饰华丽的祭坛。
“过来,斯库里·亚古,站在这个祭坛上。”
“是的,阁下。”
“以拉尔夫历届大魔法师的名义,引发斯库里·亚古所隐藏的力量,接受他成为元素魔法师……。天地万物中所蕴藏的元素……快来参见你们的新主人……”例行公事似的念完这些,欧萨姆转过头来对我说:“现在报出你的名字。”
“斯库里·亚古。”我刚刚报完自己的名字,就发现从祭坛的四周浮现出许多七彩光球,向我的胸口聚拢过来,并慢慢地渗入我的身体。当光球完全进入后,我马上感到拥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强大力量。
“好了,你回去吧。”欧萨姆对我说。
“是的,阁下,多谢您了。”我深深行了一礼后,就退了出来。
在大厅里见到纳林,他一边将我的东西还给我,一边对我说:“对了,亚古先生,您有没有兴趣为其他魔法学徒作升级见习魔法师的仪式呢?”
“我吗?”
“对,您现在已经有这个权限了,如果您进行一次仪式,报酬是五千第纳尔。”
“好吧,我会考虑的,如果需要的话而我又在荷里尼斯,我会来做的。”
“谢谢,斯库里·亚古先生,您走好。”
走出了公会,我高兴得脚步也轻盈了起来。西儿也为我的成功而兴奋不已。我们决定去庆祝一下,就来到了离家不远处的名叫“好邻居”的小酒馆。
老板布特一看见我就叫道:“喂,斯库里,怎么样了,升级了吗?”
“你看呢?大叔!”
“我早就说过了,你小子一定行的,可惜你爸爸不在这里,唉,自从……已经……从那时……以后……后来……”
“好了,好了,大叔,快请我喝一杯吧!”
“没问题,所有人都听着,为了祝贺斯库里·亚古成为第一百三十二个元素魔法师,这一杯我请客!干杯!”
“哇,好哇!”
“祝贺你,小伙子!”
“好样的,斯库里!”
“为一百三十二这个数字干杯!”
一时间,酒馆里象是欢乐的海洋,我虽然知道他们大多数是为了免费的酒而欢呼的,还是禁不住非常得意。不过……
“对了,大叔。”
“怎么了?”
“我好像记得,我应该是第一百三十三个元素魔法师才对吧!”
“大概一个月前的那场玛多伊娜之战中,‘雷神’克利根·萨多瓦已经被雇佣兵团干掉了,所以你还是第一百三十二个没错。”
“是克利根·萨多瓦吗?这么说来,那个雇佣兵团还真是强啊!”
“喂,斯库里!”
“什么?”
“小心不要叫人给干掉!”
“大叔,说点吉利的话好不好!”
说着聊着,一瓶苏尼亚甘露很快就解决掉了——我是从来不喝酒的,西儿倒在旁边抱着勒度酒喝个不停,也不知道身为精灵的他,什么时候染上了这种恶习。
大叔短着舌头开始讲述当年他和我老爹的所谓“英雄事迹”,西儿醉醺醺的趴在水晶上哼着小调……等大家都散去了,我才迈着依然兴奋的脚步回到了家。
第二天早上。
“请问斯库里·亚古先生在家吗?”一个陌生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先生?”我还没有完全睡醒,一时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儿。
“元素魔法师斯库里·亚古先生在家吗?”
对了,我现在是元素魔法师了,所以别人称我为先生,刚开始还真不习惯。我挠挠头对门外说:“在、在家,您是哪位?我穿好衣服就来,请您在外面稍等一会儿。”
“不,不用着急。我是魔法师公会的,会长库比欧阁下要见您,请您两小时后到王宫来。”
“好的,我马上就去。”库比欧阁下要见我。为什么?是不是紫月草的事被发现了!我在胡思乱想中收拾好物品,洗漱了一番,就直奔王宫而去。
鲁安尼亚的王宫,由碧蓝色屋顶、白色墙壁、方圆大约十里的一片宫殿组成。是整个拉尔夫大陆上存在时间最长的建筑之一。它的历史足以追溯到大约两万年前。这里原本就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魔法师的圣地。我站在宫门外,望着那爬满藤萝的雄伟宫殿赞叹不已。
“什么人!闲杂人等不得在此久留!”守门的卫兵大声对我喝道。
西儿听了当然不高兴:“这是元素魔法师斯库里·亚古先生,你小子说话的口气应该礼貌些!”
“是吗?抱歉,亚古先生,没事儿的话请您不要在此逗留。”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西儿就尖着嗓子叫:“别以为……”它还没有说完,就看见远远地跑来一个内廷侍从模样的人,在卫兵耳边低声地说了几句话,然后向我转过头来。“您好,是亚古先生?”我点了点头。“请跟我来,库比欧阁下已经在等您了。”说完话,那人在前带路向王宫走去。我在后面跟着他,路过卫兵身边时歉意地一笑,低头对口袋里的西儿说:“拜托,在王宫里千万不要乱讲话,给我老老实实待在水晶里好不好。”西儿嘟嘟囔囔地钻了回去。
我来到了库比欧阁下的办公室,那是一间铺着鲜红色地毯的大房间,地毯的尽头有一张优雅的高背椅。整个拉尔夫大陆魔法师公会的最高领导者,鲁安尼亚王国的宫廷首席魔法师库比欧就坐在上面。他是一位看起来具有相当威严感的老人,身披一件用金线编织的法师长袍,袍角上绣着鲁安尼亚的王家徽章。他用低沉的语调对我说道:
“你就是斯库里·亚古吗?”
我单膝跪倒答道:“是的,阁下。”
“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二岁。”
“年纪轻轻,就有这种成就,非常难得。”
“多谢您的夸奖,阁下。”
“好的,是这样的,今天我找你来……”
刚说到这里,我听到开门的声音。库比欧站了起来,向侧门的方向行了一个礼:“女王陛下,您怎么又到这里来了?”接着,一个甜润的声音在侧门边响起:“我从这里路过,听到你在和人说话,就进来看看。你们继续吧,”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从面前不远处响过,低着头的我只看见那华贵长裙的下摆,“你不用管我,我坐在这里就行了。”大概是一个侍女搬来了椅子,女王就坐在了库比欧的下首。我微微抬起头来,库比欧就象是严厉的父亲对待自己调皮的女儿一样,满脸无可奈何的表情。在他旁边是一位年约十七、八岁左右的迷人少女。这就是鲁安尼亚的女王?虽然我知道女王玛丽艾尔的年纪不大,但是,怎么也想不到竟会如此年轻。
这时,一个内廷侍从带着焦急的神态匆匆走了进来,先向女王行了礼,然后俯身在库比欧耳边说了几句话。大魔法师的眉毛顿时拧成一团,低声说道:“是么……又是他们几个……现在?……好的……我就去。”
“对不起,陛下,我先去处理一点事情。”库比欧说完就快步跟着内廷侍从出去了。偌大的房间里就只剩下我、女王和她的几名侍女。
“你叫什么名字?”那个甜润的声音在问我。
我毕恭毕敬的回答道:“女王陛下,我是刚晋升的元素魔法师,斯库里·亚古。”
“多大年纪了。”
“在下今年二十二岁。”
这以后是一段令人尴尬的沉默。我听到女王用失望的语气对侍女们说道:“没意思,我们走吧。”女王和她的侍女们向正门走去,经过我身边的时候,那动听的脚步声突然停下了,“那是什么?”
我抬起头来,看到女王用那如白玉般的纤细手指指着我的衣袋。我低下头,发现衣袋正一明一暗地闪着光。我也很奇怪,伸手进去,掏出来的是我的魔法水晶,它闪烁着,就象是天上的星星——这种事情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
“可以把它给我看看吗?”女王问道。
“当然可以,陛下。”说着,我将水晶放到女王的手里。
玛丽艾尔双手捧着那块水晶,这时水晶的光芒仿佛更加明亮了。闪动的光芒映照着玛丽艾尔美丽的面庞,我宛如身在梦中一般。西儿也被惊醒了,从水晶中探出头来。
“哇,太可爱了。”玛丽艾尔惊喜地叫道,用手指轻轻触摸西儿的小脑袋。
“别瞎动,小姑娘,把你的手拿开……”西儿肯定马上就会骂出来的。
“西儿,住嘴,这是鲁安尼亚的女王,玛丽艾尔陛下!”
“没关系的,”玛丽艾尔好象并不生气,对西儿问道:“你是叫西儿对吗?”
“是的!”西儿总算稍稍收敛了一些。
“喂,斯库里,你能不能把这块水晶送给我,你可以在我的小猫里面挑一只作为交换。”
“这……女王陛下,恐怕不能,西儿不是我的宠物,而是我的朋友。”
“那太遗憾了……”玛丽艾尔附下身子竟然蹲在我的面前,对我说:“我只能在宫殿里自由活动,不能出去玩,好无聊啊。你要是不能把西儿送给我的话,那么,你要答应我,在没事儿的时候,一定要来找我玩儿。我身边都是一些老头子和大叔,一点意思也没有。”
我痛快地答应了她。玛丽艾尔此时给我的感觉,不象是一位女王,而是一个顽皮的邻家小妹。看着她高高兴兴离去的背影,我也不禁微笑起来。
又继续等了好一会儿,库比欧阁下才回来。当他坐回到椅子上的时候,那低沉的声音又再度响了起来:“今天找你来,是有这样的一件事,你知道那个探险家尼尔斯吗?”“是的,我知道。”探险家尼尔斯是一个性格古怪的人,他虽然拥有大魔法师的称号,但并不象其他的大魔法师一样,在某个公会中任职,或者受聘于某一宫廷,而是在大陆的各处旅行,探索各种古代遗迹。“我这里有一封信,请你交给他,并把他的回信带回来给我。”
这个任务听起来很简单,但是,云游天下的尼尔斯行踪不定,这让我该怎么去找呢?可能我的心思在脸上显现出来了,库比欧对我说:“你不要担心,我有确切的消息,尼尔斯这三个月内应该会在圣湖附近的村子里。所以你只要在三个月内回来就行了。”听到这个消息,我松了一口气。只要知道他在哪里,那么就只不过是一次普通的跑腿活儿罢了。
“这是一百枚金币,给你作为路费。”“路费?为什么?”“记住,这一次任务,不允许使用魔法传送,因为尼尔斯不想让太多人知道他的行踪。”看到我迷惑的神情,库比欧耐心地解释道:“关于传送魔法你在魔法学院也已经都学过了,就传送魔法本身,本人所设立的魔法标志,是不会被其他人所发觉的。但是还有一种追踪魔法,是通过了解所要追踪的人的魔法波动,从任何一个魔法阵都可以到达那人所设立的魔法标志。这种魔法,不是靠个人的魔法力高低来决定威力,而是通过熟练度来决定的,所以即便是普通的魔法学徒也可能学会使用。所幸的是,只有很少的人懂得这一魔法,并且,不是每一个都有学成的天份。”“库比欧阁下,我想学习这种魔法,您可以教我吗?”“很好,年轻人有这种求知欲很好,这里有一本关于追踪魔法的小册子,你可以拿去修习,成不成功就看你的天份了,知道了吗?”“我明白,阁下,如果没有别的事,在下就告辞了。”“嗯,祝你好运。”
“库比欧并不像看起来的那样严厉,给我的感觉很亲切,慈祥,你是不是也这样认为?”走在回家的路上,我问西儿。
“我倒是觉得那个小姑娘挺不错的。”西儿回答我。
“是啊,一点女王的架子都没有。”
“对了,斯库里。”
“什么?”
“你想不想要一只小猫儿。”
“什么意思?”
“那小姑娘说过……”
“啊呀,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
第四章 王城赫尔墨
(金·斯沃·盖亚的心路历程之一)
虽然得到了紫月草,却并不见得有多兴高采烈的斯库里·亚古分手的时候,天已经快要亮了。
“真羡慕你,可以利用魔法道标很快回去荷里尼斯,我却要长途跋涉,餐风饮露……”我笑着向他挥手告别。
“笨蛋,”那个讨厌的碎嘴小精灵又嚷嚷开了,“按照你的等级应该也会设置魔法道标吧,还是你的级别根本就是用金钱或者权力买来的呢?”
这个已经习惯于臭我的小混蛋,虽然同样从魔法学校毕业,可是根据每个人的天赋和职业发展方向,从来都是因材教授不同的课程呀。他难道以为凡是可以操控二三十格雷以上威力魔法的人,都应该会设置自己的魔法道标吗?当然,实际理由不足以噎住那个小东西:“我是王子唉,难道也象平民一样孤身闯荡?所以除非能够练成可以携带数名随从同时使用一个魔法道标的史无前例之超级魔法,我是不会轻易使用这种原始交通工具的,哈哈哈哈……”
说话的时候,我望了一眼斯库里。他当然知道我只是随口胡说,其实从来没有所谓贵族天生优于平民的无耻想法,所以并不在意地扬了扬眉毛。
“携带数名随从同时使用一个魔法道标……”小东西大叫,“吹牛大王,那是永远不可能的事情!”“够了吧。”斯库里把他的头按到水晶里去了。“哈哈哈哈,小家伙,永远不可能这种说法可是很落伍哦。”我正想趁着他无法还嘴好好演讲一番,却被斯库里制止了:“你也请闭嘴吧。”
也好,反正演讲的内容我还没有组织好,下回见到那小东西再教训他吧。这时,等候在紫森林外面的卡塔丽和米拉已经迎了上来……
从紫森林到荷里尼斯,再利用荷里尼斯城外的魔法阵回去赫尔墨,足足费了十四天时间:“这世界上曲里拐弯的道路还真是烦人哪,就没人有魄力开山搭桥,造几条平坦的近路出来吗?”
进入王城赫尔墨的时候,正是中午时分。
“真是烦人的太阳啊!”
天空一片晴朗,万里无云,对于多数人来说这实在是个好天气,但对于讨厌晒太阳的我而言则恰恰相反。尤其在经历了半个月来的林中冒险和鞍马劳顿以后,再加上全身无力、昏昏欲睡,更加令我感到阳光的刺眼。
“斯沃殿下!”“您总算回来了!”
听到清脆的女性声音,我懒洋洋抬起头,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已经走到了王宫前面。用敬称呼唤并跑上来迎接我的,是女性侍从官希尔维拉和奥莉亚丝。
“喂,关照过你们大中午不要出门晒太阳呀,否则白皙的皮肤会晒黑的呦。”
“那是健康的肤色呀。”红发的奥莉亚丝反驳说。
“是啊,没错,可是我不喜欢。”在我心目中的美女,应该是修长、白皙并且拥有绝对性感的身材……
“这趟去了一个多月,我们实在应该跟随在殿下身边的,”黑发的希尔维拉微笑着扶我下马,“卡塔丽和米拉照顾您还好吗?”
“好啊,很好呢,”我揽住希尔维拉的腰,“当然比起你们两个还是要差一点……”
“殿下,求求您别再这样悠哉游哉的好吗?”奥莉亚丝嗔怪地说道,“早上陛下在议事厅召见官员,因为您的无故缺席,又害我们被科德莱尔大人责骂了。”
“咦?抱歉抱歉,我不应该在荷里尼斯为了看打架多耽搁一天的……早回来一天就好了,还害得你们……”
“无所谓啦,”希尔维拉微笑着回答,“跟着您这么些年,早习惯替您受责罚了。不过,殿下也实在应该收敛一些才是,朝野上下对您的风评原本就不是很高,再这样游荡无度,将来即位时很难服众啊。”
“拜托别说教啦,希尔维拉,”我带着她们两人穿过花园,向宫中走去,“对了,父王近来一直身体欠安,今天为何要一早议事呢?”
“是决定新王都行政官的人选,萨拉维尔大人因为前些日子手下幕僚受贿被揭露的事引咎辞职了。”
“这倒是个好消息,他早该辞职了!那老头在任期间当严的地方不严、当宽的地方不宽,用人不当、处事不明,才会搞到商人们为一些原本顺理成章的事还要去行贿啊!(“这是什么理论啊。”奥莉亚丝在旁边嘟囔)——那新行政官的人选是谁?”
“是殿下的辅佐官科德莱尔子爵大人。”
“嘿!”我做了一个喝下大口忘记兑水的柠檬汁似的表情,科德莱尔刻板的面孔再次浮现在眼前,“走了个老糊涂,换上个小顽固!不用问,是柯里亚斯公爵的意思喽?”
“提名的正是宰相杰伊根·柯里亚斯公爵大人。”
“果然!我就知道,赏识小顽固的人也只能是那个老古板。真是够呛!”
“科德莱尔大人做行政官的话,并不是什么坏事吧?”希尔维拉问,“他一向克己奉公、严谨方正,堪称盖亚王国官员的楷模……”
“我就是看不惯他这一点!”我有点不耐烦地打断了她的话,“行政官太过严谨方正而不懂变通,有时候对国家和百姓并不是好事呢!”
希尔维拉与奥莉亚丝似乎偷偷交换了一个带着苦笑的眼神。其实我自己也很清楚,这番指责是没什么道理的,我对辅佐官的贬低,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双方个性激烈冲突而在相互间产生的不满和反感吧。两人一时不知怎么接口,我赶紧改变了话题。
“布拉德呢?他说在王宫等我,怎么不见人影?”
“布拉德先生这会儿不在城里,”奥莉亚丝回答,“我们俩回来时正碰上他出城,说要去考查一个叫什么……什么来着?”
“古城比哈提遗址,”希尔维拉接口说,“据说那里又有一处新发现的遗迹。”
“这家伙!说什么调查紫森林的事很重要,把我哄出去奔波整整一个月,自己却跑去悠闲地研究那几百上千年的古老遗迹。我还要找他帮我解答问题呐!”
“不是殿下听说了紫森林的异象,自己抢着要去的吗?”
“我哪里想到路程这样遥远难走——算了,”我向起居室走去,“累死了,先睡一觉,有人找我的话一律给我推到傍晚以后。”
“不需要用点餐就休息吗?”希尔维拉问。
“啊,对了,被你这么一提醒还真觉得挺饿,随便给我准备些点心和酒好了,直接送到起居室来。”
“后世的历史家或小说家们写到金·斯沃王子的时候,或多或少都会提到这么一点吧:斯沃王子虽然喜欢华丽、讲排扬,但对于自己的饮食起居这些方面其实是非常随便的,无论吃、住,只要是中等以上的标准他均能甘之如饴。因此这点既成了‘他实际上并没有腐朽的大贵族意识’之类好评的证明,也成了‘其人丝毫没有王族应有的品味’等批评的根据。”
“殿下您在说什么啊?”
“啊?”我从食物中抬起头来,“按惯例在构思自己的传记哪。”
奥莉亚丝撇了撇嘴,模仿我刚才的语气说:“而另外常被提到的一点是,王子斯沃除了对于饮食的要求不高、随随便便外,日常作息与交际活动也是毫无规律可言的。在这种散漫而混乱的生活方式下,他仍然能够过得舒适、称心,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希尔维亚与奥莉亚丝这两位集护卫、秘书和执事多职于一身的女性侍从官辛苦而周到的安排吧。”
“哈哈哈哈,放心好了,你们对我……不,对历史所起的推动作用是不会被遗忘的。”
“从来没听说过女侍的名字也可以上史书的呀。”希尔维拉说。
“我会命令史官记上的……”
奥莉亚丝打断我的话:“殿下再这样下去的话,未必有权力给史官下指令呢。”
“那我就拜托未来的克拉文国王好了。”
“殿下!”似乎这次连希尔维拉也听不下去了。
吃饱喝足,正要上床蒙头大睡,突然有侍卫进来禀报:“殿下,陛下召见。”
“什么?父亲的消息还真是灵通呢,”我被迫懒懒地远离那张舒适可爱的床铺,“本来想晚上再去请安的。”
我的父亲,盖亚王国第九任国王奥古斯特·盖亚,此时正坐着轮椅,在花园里赏花。
“父亲,我回来了,”我跪下行礼,“您今天的气色很好啊,可喜可贺。”
“表面现象吧,”父亲微笑着弯腰做了个搀扶的动作,“你如果改掉一些不太好的旧习惯,我的心情就会好起来,心情好才能长寿吧——今天早上没来开会,你不知道宰相他们的面孔有多难看……”
我站起来,代替侍从推着轮椅,陪伴父亲在花丛中散步:“并不是无故缺席,您也知道我去了紫森林……”
“如果你不是那么散漫的话,一来一去,五天前就应该回到王都吧。”原来才迟到了五天啊,这可是我生命中少有的记录呢:“其实晚到紫森林也有好处呢,正好碰到了一个在魔法学校一起学习过的朋友。”
“哦,谁啊?”“斯库里·亚古,我跟您说过吧——他拿到了紫月草,应该很快可以晋级元素魔法师了。”
“是吗?你的同学吗?真是年轻有为呢——孩子,你要是也这样有出息,宰相他们也不会……也不会整天只在我面前说你弟弟的好话了。我多希望听到他们称赞你是世界上最棒的王位继承人啊。”
父亲在幽幽的叹气,而我,突然觉得鼻子有点发酸。
一觉睡到黄昏。所有求见,很简单就被我从傍晚又推到了明天。因为布拉德回来了,我必须去找他一趟。
巴比特·布拉德虽然是盖亚的宫廷魔法师,却并不住在王宫里面,继承了他的老师——大魔法师沃恩·拉夫尼尔的风格,住所布置得十分简单、朴素,除了庞大的书籍收藏室以外,看不出有什么区别于普通民宅的特征。不过我却是这所平凡宅子的座上常客,除了因为和布拉德十分谈得来并敬重其渊博的学识以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布拉德虽不十分嗜饮,却很喜好酒类并且懂酒,收藏着许多名贵的珍酿。
因此,我走进他家里的第一件事,就是倒上一杯最高级的陈年勒度酒,然后边喝边向他讲述在紫森林里发生的事情。
“圣殿骑士契彭,还有龙族战士的尸体……”似乎天生一种与实际年龄不符的沉稳个性的布拉德,边听边微微皱起了双眉,“紫森林的异象居然惊动了这么多有来头的人物吗?”
“是啊,”我随便翻阅着他的藏书,“说实话,原本我也以为你在小题大作呢。”
“对了,你刚才一进门说心情不好,又是因为什么事?”好象盖亚国中,只有父亲和布拉德两个人会不用敬称来招呼我,这大概也是我宁可出国去玩,最好能找到斯库里他们聊天,就是回国也总泡在布拉德书房里的原因之一吧。
“耶?噢,那是为了骗酒喝找的借口呀,哈哈哈哈,没有识破吧,”我笑着回答,再次拿起酒瓶向已经空了的杯中倒酒,完全不理会布拉德责难的眼神,“不过,紫森林之行确实搞得人心里有点别扭。”
“我心里才有点别扭呢,你这种喝法实在可惜了我的好酒,”布拉德摇头叹息,又问道,“为什么别扭?”
我突然想起了朋友希格蒙德,他好象也说过类似的话,不过要不客气得多:“不会品酒的话就请去喝便宜货吧,不要以为有钱有权,就可以随便糟蹋好东西!”
我摇摇头,也叹口气:“是契彭——在和他交手前,我从没感觉自己是那么软弱无力……他所以提出挑战,只为试探我们的实力,但我可以为碰上了生死危机,因而使出全力战斗的。结果在他面前,我的剑技简直就像是七八岁小孩的把戏般不堪一击。”
“不必为此耿耿于怀吧,”布拉德安慰我,“那个人毕竟是远远超出一般水平的对手,整个大陆有这种实力的也没几个呀。”
“话虽如此……”
“对了,今天魔法公会传来通报,你那个朋友亚古因为通过紫森林的考试,已经成为元素魔法师了。”
“这算是个好消息,”我一边欣赏着墙上挂的无名作者的绘画,一边问他,“对了,说起来再有三五年你也该由元素魔法师晋级为大魔法师了吧?”
“谈何容易?”布拉德微笑着交换了一下双腿摆放的位置,“照我老师前些日子的评价,我要一刻不停地修习魔法,才有望在二十年内晋级啊!”
“三五一十五,我猜的也不远嘛……咦,二十年?有那么困难吗?”
布拉德终于也忍不住取出酒杯,为自己斟上半杯酒:“我现在明白为什么当年师傅说我旁骛太多,耽误了魔法学习的主业。我对历史、政治和文学都太感兴趣,结果搞得魔法基础没有打好,因此现在想进一步增强魔法力,反而比一般魔法师更加费劲了。”
我察觉到他的情绪有点低落,连忙转换了话题,开始谈我的弟弟。
“听说克拉文开始跟你学习魔法了?”
“第二王子殿下很有魔法的天赋,而且很用功,进步非常快。虽然才十一岁,已经快达到见习魔法师的水平了。”布拉德又改变了坐姿,平静地说。
“是吗?克拉文是个认真的好孩子,不象我……”我一抬手将杯中的酒饮尽,心下多少有点黯然。为什么呢?虽然杰伊根·柯里亚斯那帮家伙整天撺掇父亲废黜我的继承权,改立克拉文为储君,可是天真可爱的克拉文一直对我都很尊敬呀。我也很喜欢他,有时候还真会冒出“让他继承王位也不错嘛”的念头——当然,要他再长大一些,免得被讨厌的杰伊根·柯里亚斯之流所操纵。
“再帮我倒点,”我把杯子递给布拉德,“有段日子没找你喝酒了。”
“抱歉之至,殿下,”布拉德一边帮我倒酒,一边回答,“后半夜我还要出城,明天再找你畅饮吧。”
“又要出城?”我接过杯子来在掌心里玩弄。
“在古城比哈提的遗址出土了一块巨大的石板,上面有奇怪的魔法残留和图形文字,很可能与我国王室有密切关联。”
“就是你昨天去的地方吧?”
“对,当时有一些古文字始终搞不大懂,而那图形上也残留着不明的魔法能量,所以我才回来查阅资料,今天也要带上一些工具书过去。”
“比哈提古城好象不远,反正闲来无事,我和你一起去吧——会不会影响你?”望着杯中变幻不定,而且透明仿如精灵石般的勒度酒,我突然有一种寂寞的感觉,实在不想这么快就离开布拉德。
“影响倒是不会有,”布拉德回答,“只是殿下不需要休息吗?”
“没问题,来会你前刚睡了一觉,出去走走总比在这气闷的城里呆着强。让你的佣人去王宫通知希尔维拉和奥莉亚丝,在城门口等着咱们,”我望向布拉德,发现他又一次改变坐姿,实在忍不住了,“喂,你是急着上厕所?还是感觉跟我谈话太无趣啊?”
“殿下真想知道原因吗?”
“看起来果然是因为和我谈话太无趣了……”
布拉德叹了一口气:“你还是先反省一下自己的行为吧。谈话就谈话,喝酒就喝酒,你一会儿翻我的书,一会儿看墙上的画,一会儿又玩弄酒杯——连我这种已经习惯你漫不经心脾气的人都多少有点不耐烦了。咱们从小就在一起,我知道你其实是在听我所说的话呢,换了别人,他会怎么想?”
我愣住了,可还是忍不住继续玩弄手里的酒杯。
“唉——”布拉德摇头,“听说有次会议,因为殿下一边开会一边擦拭自己的剑柄,惹得老达克男爵拂袖而去……”
“啊哈,天幸那个老家伙已经死掉了……”
“他只是行为激烈一点而已,可是大家心里的想法是一样的呀——王子殿下是个没有威严的人;王子殿下是个骄傲的人,根本不重视我的发言;王子殿下是个毫无礼仪、行为乖张的人;王国的未来怎么可以托付给这种人呢?!”
我实在装不出笑容来了,只好放下杯子:“其实……用这些鸡毛蒜皮的小节,就决定一个人的价值,不是太过轻率了吗?”
“轻率吗?”布拉德望着我,“你自己仔细想想吧——虽然我相信你的价值不在于此。”
第五章 深夜的歌者
(金·斯沃·盖亚的心路历程之二)
当夜明月当空,身在清冷幽暗的比哈提古城遗址,与一般人完全相反,我却感觉头脑清醒,精神好了许多。
“就是这个吗?”
在我面前的地面上,平躺着一块巨大的石板,如果直立起来,大概会比盖亚王宫的宫门还要高吧。
“能感受到这上面的魔法力吗?”布拉德俯下身,把右手按在石板上面,“很奇怪,十分微弱但并不坍缩和消减。这种状态能够保持数百年真是不可思议。”
“不可思议吗?不可思议的事情再多一点,人生起码不会象现在这样无趣吧——能译出那些文字的含意吗?”
“有些字我也不认得,似乎是一篇预言,根据上面的说法,大陆的战乱与安定、分裂与统一,全都是人类及各种族为了走向某个结果而必经的过程,而且……还有一些我根本无法明白的章节。”
“什么各种族走向某个结果的必经过程?结果,那是什么?”
“不清楚……所以要进一步破译这些魔法图案和文字。”布拉德直起了腰,从背包里掏出厚厚一本硬皮古书,在随从的帮助下开始翻找些什么。
我凑过去看,书上全都是曲里拐弯的古文字,十个词里我还认不到三个。望望布拉德聚精会神的面孔,我只好无聊地走开了。希尔维拉和奥莉亚丝在草地上铺开了一块华丽的地毯,让我盘腿坐下。
布拉德站了一会儿,也坐了下来,把古书放在大腿上,不知疲倦地翻阅。逐渐的,黑夜的寂静和神秘,被沉闷与无聊所击败了,我开始神智模糊,打起瞌睡来。
月亮向西方滑了下去,东边的天空开始显露出一线曙光。我几次醒来,走过去询问,可是布拉德的研究似乎一直没有更多的突破。我开始沉不住气了——这么长时间才开始心烦,好象也是很罕见的现象耶。嗯,也许我的个性真的在进步呢。
“喂,最后问你一次啊,有什么新进展吗?”
“似乎吧……令人吃惊的进展……”布拉德没有从石板及书籍中移开视线,“希望是我理解错误,但若不是,在近数十年内,这块大陆上各种族间又将发生一场大规模的战乱。”
“有这种事?”我的兴致突然又高了起来,“说得详细一点?”
“详细的状况我也不明白,剩下那些文字对我来说,要凭一己之力理解它们太勉强了——老师如果在这里的话就好了。我来试试看,能不能从那些魔法图案中找出答案。”
就这样,又是漫长的无聊时间过去了。眼看已近中午时分,我正在和希尔维拉、奥莉亚丝玩新流行的纸牌游戏,布拉德突然站起身来。
“真是麻烦的事情……”
“怎样?”我放下牌,急忙问道。
“恐怕真的要去请教老师,才有可能解决这里的问题——不知道老师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布拉德解释,“不过石板上的古文字有些矛盾的地方,我就没有什么可拜托的人了,那不属于魔法的领域。”
他叹口气——这家伙最近怎么老是叹气——向我一躬身:“我也许要在这地方呆上好几天工夫,殿下你请……”
“好吧,好吧,我不给你添乱了,”我笑着重新拾起牌,“反正我也帮不上忙,打完这一局,我就回王宫去。这样吧,既然你还要逗留几天,我回去的时候多叫几个佣人来服侍你。”
回到王宫,意外地遇到了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咦,你怎么追到这里来了?”
“说什么呀,我又不是讨债的……”
原来这个雇佣兵,最近干了一票大买卖,手下都告假去衣锦还乡了,他反正没有家乡可回,又暂时不想去雇佣兵的大本营艾尔帕西亚,就到盖亚来找我喝酒。
“可惜,你晚了半天,否则我就领你去布拉德家里喝好酒。”我拉着他的手,走进王宫。
“好酒吗?为了让我喝到好酒,而被你糟蹋掉一半,酒的主人会伤心得哭泣吧。”这家伙,平时不大讲话,为什么偏偏见到我却妙语如珠,以臭我为最大的快乐?
随便他怎么说,我还是搬出了王宫里最好的酒来招待他。两个人整整喝了一个下午,我向他诉说了在紫森林碰到契彭的事情。
“契彭也是人吧,不到三十岁就拥有了晋级龙骑士的实力——你如果努力一点,也不至于直到现在还仅仅停留在魔法剑士的等级上吧。”“喂,不要为了臭我就不顾事实和公理呀,你想想三十岁以下就达到任何职业第三级的,全世界才有几个人?”
“那你是承认自己的天赋太低喽?”他斜着眼睛望我,“何况公理也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我的天赋啊,只是中间偏上吧,”我突然想到了对方的弱点,故意一本正经地反击,“可是总比年纪比我大,却连职业也没有的某些人要高一点点吧。”
希格蒙德这种久经战场的雇佣兵,其心智肯定要比本身相貌坚强许多倍,这种揭人痛脚的话说出来,换了一个人怕会当场翻脸吧,可他只是嘻嘻笑着,象在看一个明知不是对手却口头充英雄的敌人一样望着我:“是啊,是啊,我年纪一大把,却毫无能力——就请王子殿下指点一下我的武艺如何?”
开玩笑,和这家伙对打,别说本身实力的差距,光比战斗经验,一场赌一枚银币,就有一万枚金币也不够输的!“好,好,你和我的侍卫较量吧,我在边上指点你就好了。”
“嘿,”希格蒙德摇头,转变了话题,“其实说到职业嘛,我已经有了呀。疾风行者你听说过吗?”
“咦?真是个奇怪一如你本人的名字呢。”
当天晚上,我们两人喝到半醉,希格蒙德突然提出要出城去看看夜景:“你不是喜欢夜晚吗?——说起来,赫尔墨的气候真是不错,每年晴多雨少。我还是喜欢晴天,无论万里无云的白昼,还是星光满天的夜晚……”
“稍微干燥了一点,”我回答他,“种地人可不会有你这种闲适的志趣,他们经常盼望和乞求多降点雨水呢。”
“这与你们贵族无关吧,不管干旱洪涝,不是照收同样高的地税吗?”
这话多少有点让我生气。我不否认事实确实如此,可是——“拜托,不要在我面前提‘你们贵族’这种字眼!”
希格蒙德笑一笑:“好吧,不提。不过恐怕,你这辈子也难逃这种归类了……”
说着话,我们已经并骑走出了王城南门。本来这样的深夜,是不会放人出城的,好在我的夜游行径,守门官兵早已经习以为常了。
“小臣不敢拦挡殿下,不过请殿下尽快回城,以免招致不好的风评。”
想不到这种地方也有所谓的“忠臣”,我多少有点哭笑不得。
“风评吗?”走出一段距离,希格蒙德突然说道,“不好的风评对于你来说,不是已经累积到成千上万了吗?”
我不说话,只望着他——难道连这家伙,也想装模作样地搞什么“劝谏”吗?
“我知道你讨厌那些贵族,更讨厌那些形式化的所谓礼仪。但是,既然身为王子和王位继承人,总该多少装装样子吧。我来的时候,到处都有准备废黜你而改立第二王子克拉文的谣传呢。”
又是这种烦心的话题。这话题最烦心的地方,其实是我到现在也还没有完全理清自己的思路,没能作出最后的抉择:“你以为我那么想得到国王的位置吗?”
希格蒙德冷冷一笑:“你在自己欺骗自己。对,你并不在乎国王的称号和权力,可是你会甘心一辈子只做个平庸的贵族吗?你在内心深处构造自己华丽的未来,不会仅仅是指待在亲王府里倚红偎翠吧。”
我无言。想不到这个家伙竟然会对我有这样的看法。他所说的,究竟是对的呢?还是错的呢?为什么连我自己,也无法给自己一个明确的答案呢?
远远的,我们望见一点明亮的篝火。向着那篝火走去,原来是一群乡下人,正围着一位吟游诗人,在听他歌唱。那诗人弹着琴,娴熟的技巧换来是悠扬的乐声,还有他略显沙哑的歌声——
希格蒙德冷冷一笑:“你在自己欺骗自己。对,你并不在乎国王的称号和权力,可是你会甘心一辈子只做个平庸的贵族吗?你在内心深处构造自己华丽的未来,不会仅仅是指待在亲王府里倚红偎翠吧。”
我无言。想不到这个家伙竟然会对我有这样的看法。他所说的,究竟是对的呢?还是错的呢?为什么连我自己,也无法给自己一个明确的答案呢?
远远的,我们望见一点明亮的篝火。向着那篝火走去,原来是一群乡下人,正围着一位吟游诗人,在听他歌唱。那诗人弹着琴,娴熟的技巧换来是悠扬的乐声,还有他略显沙哑的歌声——
……你玉兰花瓣般美丽芬芳的面庞,闪烁着黎明晶莹的露珠,
那是我的热泪,亲爱的,怎忍心看你长眠于泥土。
回忆中,你纤细的腰肢在月光下回旋,
就是北方森林中最轻盈的精灵,也不象你这般使我心醉,
你的笑靥斟满生命之美酒,你的眼波流溢快乐的清泉,
回忆中一切都这样美好,难道一切都将永远成为回忆……
那是八百年前大诗人海维赛德描绘世界创造的史诗《生命之光》,这一段正说明一切美丽都将按神的旨意最终走向灭亡。但是,我并没有在意诗句中的深意,我只是反复品味这一句歌:“回忆中,你纤细的腰肢在月光下回旋,就是北方森林中最轻盈的精灵,也不象你这般使我心醉,你的笑靥斟满生命之美酒,你的眼波流溢快乐的清泉……”
我突然想到了她,我美丽聪明的露西娅。
“在想你的情人吗?”希格蒙德这家伙还真是敏感——或者,因为我的心情不由自主地表面化了呢?
“对了,希格,”我赶紧岔开话题,“你没有所爱的人吗?……我是指,女人。”
“还没有。我当然不象你,见一个爱一个。”
“其实呢,没有心爱女性在怀的男人,心理上是不完整的。”我决定打破这虽然幽雅静谧,却略嫌沉闷和伤感的氛围。
“也许吧,”那家伙这次竟然没发现我是在说笑,“可是不完整又怎样?完整了又有什么用?”
我突然想起他一直在追寻的那个传说了:“有线索吗?你的‘心之光’?”
“就那些,都告诉过你了。安德鲁斯的魔法杖……传说本来就是虚无缥缈的,也许追寻虚无缥缈注定是我的命运吧。”
“有个建议。”
“什么?”
“去找一个美女,把她抱在怀里的一刹那,说不定你会领悟到‘心之光’呢。”
希格蒙德终于发现我是在说笑了,于是他也“嘿嘿”地笑:“有好的人选吗?介绍我一个?”
“对了,有一个非常合适的人选——塔比奥拉侯爵千金。她不但是人间绝色,而且武艺也非常棒,应该已经达到骑士以上的水平了吧。”
“对,我听说过,”希格蒙德回答,“对于她的武艺,想必不会是讹传,至于她的美貌嘛……”
“我见过的,我敢保证,真的是难得一见的美女。”
“就因为你见过啊,”才明白那家伙是又想臭我了,“我实在难以高看你的审美能力。哈哈。”
“混蛋……我身边那些,难道你认为都不是美女吗?”
“啊哈,真正具有高度审美眼光的人,不会像你这样穿着如此没有品味吧。”
悠扬的歌声就在耳边,关于美女艾琳娜的死亡那一段第三次被重复。“回忆中一切都这样美好,难道一切都将永远成为回忆……”突然,希格蒙德跟随歌者,轻轻哼了起来。
“不会是对死亡感触良多,所以不肯寻找心爱的女性吧?”我嘲笑他。
他淡淡一笑:“好了,你就送到这里吧。”
“送?什么意思?”
“我正好就此离开,趁着这美丽的夜色,去东方山脉附近办一点事情。”
“喂,咱们见面还只有半天啊,”我有点舍不得让他离开,“你不是说要大醉三天的吗?”
“我现在的心境呢,”他望着我,“非常的恬静。这种心境恐怕以后很难再找到吧……不,刻意地去寻找,本身已经落了下乘了。趁着这种心境,我想正好一个人上路。”
“总得回旅馆取行李吧。”
“我四海为家,没有行李。”说完话,他催动坐骑,漫步向南方走去。
我望着他的背影,知道无法挽留。不,他说的对,这种氛围不是可以经常遇到的,我倒也正想一个人静一静呢。
听着吟游诗人的歌声,我早就分辨出,那是著名的阿尼·帕沙,是潘的好朋友。本来应该上去打个招呼的,可是现在的心境,只想就这样立马于旷野中,静静地倾听——
唯一的主体就是“我”,于是“我”从光明中诞生,
这个世界唯一的主宰,唯一创造万物的真神。
拉尔夫啊,你是生命的源泉,你是生命的本身,
从龙之沙漠到魔族的领地,从北方的日出到南方的黄昏……
不知道什么时候,歌声结束了,而我依旧驻立在原地,让深夜的寒风缓缓掠过面庞。神创造了这个伟大的世界,伟大世界中的万事万物何其渺小,作为渺小的一员,也许纵情高歌,声色犬马,虚度一生,反倒是最划算的吧。
宫廷里的人们,都把我看作傻瓜,也许真要是一个傻瓜,反而来得惬意一些。那样父王也不会喜爱我,大臣们可以明正言顺地废黜我,克拉文即位以后,将一如既往地亲近我,而不会把我当成一个潜在的威胁。
潜在的威胁?!我突然心头一凛,是啊,即使拱手让出王位,我仍然会是下任国王和他属下那些“忠臣”们的潜在威胁。唉,我竟陷在一种怎样的处境中啊,有时候甚至会想,不如和阿尼·帕沙他们一样,放弃一切去做一名吟游诗人,会自由和开心得多呢。
“喂,傻王子,一个人站在这里干嘛?”
低下头,那正是阿尼·帕沙,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到了我的马前。
我现在的心情,实在不适合开玩笑:“对你未来的国王尊敬一点好吗?”
“哈,未来的国王,”阿尼笑了,“半个盖亚国都赞成废黜你而改立第二王子为储君,你有没有机会当上未来的国王还很危险呢。”
“那请对未来的亲王尊敬一点。”
“先不管你是不是有命当亲王。我们吟游诗人无拘无束,游历天下,把贵族所不具备的知识和美德传播到人民中间。我们是真正这块大陆上的无冕之王,为什么要尊敬不劳而食的无耻贵族呢?”
“算了,对你的朋友尊敬一点吧。”我叹口气,跨下了坐骑。
“这话还象个样子,”阿尼问我,“傻王子竟然会叹气,倒真是奇事一桩。我听说傻子是最无忧无虑的。”
“唉,这正证明我的大脑充满智慧呀——所以烦恼也多,要能和你一样成为吟游诗人,才会快乐吧。”
“你在开玩笑吧?就你那蹩脚的文采和乌鸦嗓子,还想当吟游诗人?”
“喂,给我保留一点自尊好不好?”我的心情开始好了起来。
“说什么?自尊这个精灵,是不会因为别人的批评而自己跑开的呀,只有当你本身丧失了自信的时候,他才会消失呢。”阿尼拉我就地坐下,轻轻拨动他的琴弦。
“果然,吟游诗人多是哲学家——对了,阿尼,从哪里来?下个月我可能要去沙思路亚,参加潘的继承仪式,要不要一起去?”
“不用了,”他停止弹琴,伸手捋了捋美丽的胡须,“潘那小子,上次交给他的诗章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的,在没有完成前,就算我去了,他也不敢见我。”
“他就要继承为领主了,以后恐怕没有时间完成你交代的作业吧。”
“不。如果是你,傻王子,也许会的,但潘不会。精灵鸟习惯于自得其乐,即使把它关进笼子里,它照样放声歌唱;狮鹫就不一样,没有战斗它会自己去寻找战斗,永远也没有空闲。”
“把我比作狮鹫吗?哈哈哈哈,你终于也不得不承认我当世无双的价值了吗?”我惯于用自我吹嘘来驱赶心中的烦恼。
阿尼微微一笑:“傻瓜。我再唱一段,你仔细听吧。”他再次拨动琴弦,轻轻唱道——
时间就象汹涌的尼伦河一般永远流淌,
它的源头在无法探寻的圣山之南方。
无数生命溯流而上,追求传说中的圣境,
结果都被时间消灭,为他们本身的欲望做殉葬。
朋友,还是顺流而下吧,延着时间所指引的方向,
也许圣境正在彼方,而非相反的天上。
也许世界的终结是黑暗,而非我们期望的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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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2004-11-06 2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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