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a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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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最初由 死人使 发表
[B]偶大汗,大凡正规IT业的软件开发公... [/B][/QUOTE]
偶大汗,大凡正规IT业的软件开发公司,技术部就是搞售后维护的.这个没有一点说服力吧.
正规的IT业售后服务是非常好的~~技术支持不用说了
一般软件都是有售后维护的啊....你用了电信的宽带..出问题
你不找他吗??给你修理的人就是属于技术部门的一小部分
有一些分的比较清楚也许叫其他的名字,,即使买软件
一般的程序软件大公司都要给你好几年的技术支持的..
包括BUG修复,和软件版本的升级...这点感觉在IT业最适合= =汗
因为IT业的服务是纯技术的.....出了问题只能技术解决
不是猜与不猜的问题,做软件引用代码按道理讲是要看情况的.如果此代码有产权,那么不付费引用是非法行为.要不你用MFC做一个大软件不给钱看看(小软件只是法律不健全没人管而已).当然,现在有很多公开的原代码和类库是免费使用的.
这里说的软件开发指代的是引用函数代码~~和开发软件没任何关系
要完成一个计算一个指令引用一些现成代码很正常
开发软件都是这样~~否则那些工程师怎么会把函数倒背如流?
一个软件可以说从头到尾用的代码几乎都是引用的....
一些引用书本一些引用现成程序而已...因为那些都是死的
活的东西是如何运用~~把那些东西拼合起来出什么效果而已
这个就是策划的创意.....
言归正传.软件侵权与否,是看是否使用了人家隐私保护里的原代码,如果使用了则构成侵权,如果没有就不构成侵权.那么TRS里哪里可以看出它不是独立软件而是抄袭呢?在文字作品规定15%文字雷同则构成抄袭,而软件亦有相关规定。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很多人可以利用法律逃脱罪状的
但是不能说他没有做错什么....软件是有相关的规定啊~~
所以我说了~~如果他用了<火焰纹章-xxxx>发售这个游戏
那么案情完全两样了吧?(加贺本身也是这么打算的,只是逼于无奈
改名)如果他用了<火焰纹章-xxx>发售游戏请问大家会说
这个游戏根本不是火焰纹章吗??我想不会吧~~~
因为它就是....怎么改它还是它~~本质不会变的.....
我想说现在很多玩家特别是中国玩家都有制作人崇拜的倾向..
举个例子..如果TRS不出加贺之手...而是大家都不认识的人
制作还冠<火焰纹章-xxx>的名字...那么你们会怎么看待??
还有今天公司里闲聊到是说到了传奇...和传奇世界
盛大都已经把韩国的那个制作传奇的公司收购了..
公司运营是否正规...这个公司的规章制度都由
法律顾问承担的......花几万一年请的法律顾问不是干白活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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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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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2004-12-09 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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