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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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写青春题材了】无关未来的聚会
喝了一口茶,因为某个词的启发,思绪自由地伸展着。司磊准时出现了,他穿着便装,纯色的T恤和裤子,也没有佩戴任何首饰,很简单。这种再会的场面和我想象中的不差分毫。因为他是个不容易改变的人。 大学期间,司磊一直是我追随的对象,他的心理年龄比我大很多。我想,那是因为他的经历比我丰富,然而这又与他的不易改变相矛盾。所以有时我觉得我完全不了解这个人,交往得越深越能感受到这点。某个角落,任何角色都无法给予慰藉,所以人终究还是孤独的群居动物。 当时我们从教学楼里走出来。“谁把奔驰停这了?”我当时大概是说了这么一句。然后才看见坐在车里的小洁。她和司磊交往了三年,两个月前突然在电话里说了莫名其妙的话之后就不再联系了。我还记得司磊当时的神情,紧着眉头,那不是惊讶,愤怒,或者任何一种我想得到的情绪。车上的两个人也下来了,小洁,还有一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司磊认得他,那是小洁实习公司的老总。他们之前还见过一面。“再给我一张名片吧,上次的找不到了。”司磊走上去说。对方愣了一下,没想到是这样的开场白,然后从上衣口袋里的名片盒中抽出一张递给他。“嗯……小磊,毕业后有什么打算可以来找我。”司磊仔细地看着那张名片,轻声读着:“凌云……”那是公司的名字,对方又尴尬地点点头。司磊收好那张名片,走到车前,盯着车看了几秒钟。这几秒钟极其漫长,对于我来说都是如此。司磊深出一口气,撇撇嘴角,用一个标准的回身踢将那个无人不识的小标识送进了草坪,然后指着那位愕然的老总说道:“你的公司我要定了。”那是一种让我无法使用感叹号的语气。站在那的小洁咬着下唇,忍着泪水,直到我们离开,司磊连一眼都没有看她…… 现在,他把几万块的西装和几百万的跑车扔在家里,一个人搭公共汽车准时到这里赴约,在旁人看来该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啊。半年前他收购了凌云,他做出的决定不会改变,那些要我趴到桌上数0的钱也没有把他改变,这正是我最喜欢他的地方。 “其实我一直很依赖你,司磊。” 他笑了笑,“你知道吗,我第一次看你的时候就是你从超市回来,手上提着最大号包装的卫生纸,于是我就决定,一定要认识认识你。” “就因为卫生纸?”我们笑了好一会儿,然后听见走廊里的对话声。 “是的,是预定的。” “你还记得房间号吗?” “不记得了,应该是宫先生预定的吧?” “这边请。” 我和司磊对视一下,憋不住乐。 马匀推门进来了。“可算找到组织了!”他肩上搭着西装上衣,上衣口袋还露出半截领带。“好了,人到齐了,可以点菜了!”他扭过头对服务员说。 “您的菜已经点过了,现在要上吗?” “已经点过了?我白臭美了,上吧,上吧。” 服务员捂着嘴笑着关上了门,我和司磊早就笑得不行了。 “来来来,先碰一个。”马匀麻利地给我们倒着酒。“嗯,为了三个大忙人能聚到一起,干杯!”他一饮而尽,这才算坐下来。 “刚从别的饭局客串回来吧?”司磊问。 “是,天天如此,小公务员之死。” 服务员敲开门端着菜进来了。 “呦,这不等哦挺长时间了吗?” “我随便点了几个菜,不介意吧?”我问。 “当然不介意了,天天吃这吃那,吃什么都一样了。不是,我也太大牌了吧,我把两个什么人物晒这了。不认识英语那会儿就认识个CEO,那时候还以为博士和博士后是一个东西,男的叫博士,女的叫博士后。现在我这俩哥们儿都太给我积累点吹牛的资本了。” “不开玩笑了,最近怎么样?” “我还那样呗,没啥高追求,但是你放心,我过得很开心。”马匀一脸满足狡猾的笑容又把我们逗乐了。 他是一个我行我素的人。他骑着自行车吹着口哨跑遍了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他在楼顶天台读书,他在一个遍地桃花的地方睡午觉,他抱着吉他坐在长椅上给过路的女生唱情歌,还用那天手帕里的收获请我们吃宵夜。用司磊的话说“所有浪漫的事都被这小子做尽了。” 尽管永远是一副慵懒,散漫的样子,我从不怀疑马匀不可估量的睿智和才华。那又是在学院大厅百无聊赖地等待开会的时间,整班人盯着还在搬运中的钢琴发呆。好像一时没办法搬了,工人们在讨论着,钢琴就扔在大厅里,纯黑的,高贵的,吸引人目光的魅力。“谁,谁去弹一下?”不知谁说了一句,发呆的人们醒过来面面相觑。马匀借过了看门老伯的木椅,坐在钢琴前,大家只以为他又来娱乐大众了。马匀小心地掀开键盘上的盖板,轻抚着琴键,还是有好奇的人围上去观望。当时的大厅人多且忙乱,谈话声,上下楼的脚步声不绝于耳。一个一个向左向右的人不停在面前晃过,还有那寒酸的木椅,都是不协调的。马匀试着弹了几个连贯的音符,自己笑了笑。旁人也听出来他也许真的会弹,一下子都提起了兴趣。马匀又试着随便弹了几下,他笑着,我知道他一定很久没有弹钢琴了。他像是找到了遗忘的至宝一样笑着,大概他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吧。然后,他调整了姿势,正式的演奏开始了。我还是第一次看到马匀那样认真的表情,完全是进入了另一种状态。他的手指在键盘上或轻巧地跳跃或写意地流动,他的头和身子也随着节奏不时地低下去抬起来,音符从琴键下流出,在空气中延伸着,盘旋着,原本嘈杂忙乱的大厅一下子放慢了速度。人们驻足,起立,侧耳,还在吸着烟讨论着的工人们,正要上楼或正要出门的行人无不回头顾盼,全都停止了,除了渐至高潮的音乐,就那样自然,流畅地从钢琴中流出回荡在大厅里的音乐。眼前的一切景象都改变了,音符飞舞着把原本暗淡的大厅的每个角落都染上了鲜明的色彩,跳动着,变化着。那天下午,马匀把我们所有人带到了梦里,带到了他制造的斑斓的梦里。 他慵懒散漫地走在人群中,却是那么特别,那么耀眼。他不是清高的隐士,他热爱生活,即便是平庸的元素,到了他身上也会不同寻常。我曾这样想过,如果我们三人生活在乱世,司磊要争天下,我和马匀一定会帮他,他一定会成功,之后司磊做他的皇帝,我做我的宰相,马匀讨个芝麻官,做个种地的县令。因为,什么也比不上他无价的自由。所以,此刻马匀说他过得很开心我完全相信。 “其实我一直想知道我们宫博士的小乔在哪里。”马匀一脸坏笑,还跟司磊使着眼色。 没办法,谁让我叫宫瑾呢?从小到大被人开玩笑都是这样的。不过大学之后有点不同,因为她刚好姓乔。 她是我的高中校友,不过之前我们没说过话。上了同一所大学,进了同一个学院,因为学生会的活动才慢慢认识的。她和我性格完全相反,活泼,好动,直率,也因此和她谈话很轻松随意,像哥们一样。 “男女之间哪有纯洁的友谊?”马匀当时是这样不屑地教导我的,连司磊也在一旁添油加醋,于是那段日子我一直被人叫着“闷骚”来着。我没有司磊那样的男子气和领袖风度,也不会像马匀那样在别人以为吊儿郎当时弹一曲深情款款让女生瘫倒。对,我问了马匀为什么他自己不找,他指着天上的风筝,哦,又是他伟大的自由。 但是在两位以情场前辈自居的损友的教导下,我没什么长进,反而留下了一段“佳话”。那是在篮球场上,所有队员留下来指导我一个人,其实我一直觉得我除了罚球命中率比较像奥尼尔以外和中锋真是没什么缘分。无奈目标过大,在我们班中锋缺阵后,他们都把目光落在我身上。但是很快他们就发现“这小子除了封盖什么都不会”。运球就算了,学些简单的投篮吧。我妈妈说我小时走路只甩一边胳膊,我这超赞的运动神经果然把他们都搞头痛了。我还搞不清状况地问了句“怎么样”,然后他们都委婉地把“听天由命”说成“只欠东风”。“那‘东风不与周郎便’呢?”“那不就‘铜雀春深锁二乔’了。”“说小乔小乔就到了。” 这话不是开玩笑,小乔真的来了。她留着简洁的短发,穿着轻便的运动服,戴着块浅蓝色的运动表神采奕奕地走进篮球场。所有的男同胞都把目光聚到这球场唯一的女孩子身上。她一言不发地走向我,拿走我手上的球,拍着走到罚球线后,转过身,把球拿在手里,然后突然指着我说道:“宫瑾,如果我连投进五个你就要娶我!”这个爆炸性的发言令球场顿时沸腾了,起哄声四起,我能感到耳朵像火烧一样。但兴致正高的坏小子们是不会放过一个shyguy的,之后的事也由不得我,我只能站在篮筐下接球。她轻轻跳起,抛物线,球干净利落地穿过篮筐,落在我手里。一阵欢呼,我把球传给她,之后,镜头重放。如此重复三次。“你该不是练过吧?”“怎么样?”她得意地笑着,拍手向我要球。这次弹了几下,不过球还是进了,起哄声足有几百分贝。我把球拿在手里,好像第一次意识到情况朝着没有预料到的方向发展了。 “当时是怎样来着?”马匀明知道还故意问司磊。 “奉献了他人生最华丽的一记盖帽。” 两人捶着桌子狂笑,半天,喘过气的马匀才问我:“被你弄哭了吧?” “大哭着跑开了。”我纠正道。 “你当时是怎么想的啊?” “因为我喜欢她。” “咦?”两人同时向后靠到椅背上,“这不符合逻辑啊。” “这就是事实,我就是当事人本人啊。” “嘶……”马匀抽了口气,歪着下巴,“我说,这小子不会有事瞒着我们吧?” 我喝了口酒,想看看他们着急的样子。 “行了兄弟,别折磨人了,有就说吧。” 我猜如果我现在能照照镜子就知道什么叫一脸幸福的烂笑了。 “下个月我们就要结婚了。” 两人用一致的终于得到满意答案的“哦”的口型又静静地靠到椅背上,陪着我对结婚典礼的场面进行了第一百零一次幻想,不过这一次幻想中,司磊拿着话筒做司仪,马匀西装革履地坐在钢琴前……
[ 此贴被息风在2009-03-16 21:5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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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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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2009-03-04 2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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