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尚未 登录   注册 | 社区银行 | 社区婚姻 | 社区成就 | 帮助 | 社区 | 无图版


火花天龙剑 -> 投诉专区 -> 帮 黑衣の死神 发一帖
 XML   RSS 2.0   WAP 

<<   1   2  >>  Pages: ( 2 total )
本页主题: 帮 黑衣の死神 发一帖 加为IE收藏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hdzzw1

头衔:魔女魔女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火花会员
编号: 12880
精华: 1
发帖: 34333
威望: 0 点
配偶: 雅迪MK2
火 花 币: 312 HHB
注册时间:2003-11-09
最后登陆:2024-11-05
海蓝之钻(II)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帮 黑衣の死神 发一帖

[QUOTE]“白狼的签名我从去年5月开始用,用了几乎半年,为什么去年不砍,现在一换回就砍?
签名超标是我的错,但是有必要这样吗你?
这件事情我要火花给个说法,一个小小的签名而已,下午火区还有人的圣斗士签名严重超标,我的才160X251,为什么先拿我开刀?你来个PM我马上改不行?还非要加警告禁言?
[/QUOTE]
你找上我也算是好巧

顺便回答你: 这是我的
[QUOTE]shdzzw1
等级: < 0 ( 1 ) 10 >[/QUOTE]
以下是那个1
[QUOTE]cpj 警告时间 2004-03-20 20:40:15
增加警告级别 签名过大…………你不是不知道

340*240了&nbsp; [/QUOTE]

并非你一个人这样

那次我换了10分钟没到就这样了 PM 我也没收到

置顶大家都应该有看 我还经常叫别人注意签名没超 那次自己超了实在是好笑 超了签名没被抓只能算你运气好 并不能做为不处罚的借口

我的和你大概唯一的不同是就是我没被关


[楼 主] | Posted:2004-05-04 00:02| 顶端
S·G·M

头衔:最爱浪浪~最爱浪浪~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火花会员
编号: 13339
精华: 1
发帖: 562
威望: 0 点
配偶: 孤独的浪人
火 花 币: 115119 HHB
注册时间:2003-12-28
最后登陆:2020-11-18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最近很多人心情都不好,过激的话,建议编了吧

换种方式效果更好,这样的语气两败俱伤有什么意义


あたしは戦場に咲いた花だもの散るときはパアーっと散ってあげる.
[1 楼] | Posted:2004-05-04 00:07| 顶端
b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编号:
精华:
发帖:
威望: ☆ 点
配偶:
火 花 币: ☆ HHB
注册时间:☆
最后登陆:☆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他是不满违规被处罚还是处罚过分了?

[2 楼] | Posted:2004-05-04 00:14| 顶端
桂木弥生

头衔:我永远喜欢老干妈我永远喜欢老干妈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站务议员
编号: 5
精华: 198
发帖: 43732
威望: 20 点
配偶: 千里孤坟
火 花 币: 61330 HHB
组织纹章:
所属组织: 科莉娅圣教
组织头衔: 至高的圣神
注册时间:2002-11-26
最后登陆:2024-05-27
游戏王国的浪人(I)冥界死徒(I)艾雷布的圣骑士(II)海蓝之钻(II)文字の契约者(II)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回贴中说的很清楚了


论坛有论坛的规定

签名超了表找理由

楼主也真是闲得没事干了


老干妈LOVE
[3 楼] | Posted:2004-05-04 00:15| 顶端
WINDWING

头衔:街头艺人街头艺人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火花会员
编号: 9899
精华: 1
发帖: 6832
威望: 0 点
配偶: szrxs
火 花 币: 31884 HHB
组织纹章:
所属组织: 异端礼拜堂
组织头衔: 元老 暗天使
注册时间:2003-07-07
最后登陆:2010-12-12
赤血之心朱红之钻(I)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最近严打啊……………………………………
[4 楼] | Posted:2004-05-04 00:22| 顶端
桂木弥生

头衔:我永远喜欢老干妈我永远喜欢老干妈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站务议员
编号: 5
精华: 198
发帖: 43732
威望: 20 点
配偶: 千里孤坟
火 花 币: 61330 HHB
组织纹章:
所属组织: 科莉娅圣教
组织头衔: 至高的圣神
注册时间:2002-11-26
最后登陆:2024-05-27
游戏王国的浪人(I)冥界死徒(I)艾雷布的圣骑士(II)海蓝之钻(II)文字の契约者(II)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火花一直严打就是 注册有一段时间的会员在这违犯版规

如果吧 你是个新来的 也就罢了

一年了啊 自公告了也一年了  就不能顺手点点看看  啊?

160X251? 怎么了? 超了啊!

身为一个注册有一段时间的会员  在现在 一年后了 再来超

本座我就要问个说法了


老干妈LOVE
[5 楼] | Posted:2004-05-04 00:23| 顶端
Drizzt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火花会员
编号: 3554
精华: 1
发帖: 6882
威望: 0 点
配偶: 单身
火 花 币: 8883 HHB
注册时间:2003-04-28
最后登陆:2024-02-26
朱红之钻(I)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既然自己也说是错了,就没有什么好投诉的吧


因为以前用的时候没有砍所以现在也不应该砍的说法行不通吧


超出多少与这件事也没有什么关系,超得少的不容易发现而已,本质上还是超




渣3A你们全公司都给我三红啊
[6 楼] | Posted:2004-05-04 00:24| 顶端
b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编号:
精华:
发帖:
威望: ☆ 点
配偶:
火 花 币: ☆ HHB
注册时间:☆
最后登陆:☆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那么多人作弊其中一个倒霉蛋被抓到受到惩罚还要讨说法
真是kuso

[7 楼] | Posted:2004-05-04 00:27| 顶端
WINDWING

头衔:街头艺人街头艺人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火花会员
编号: 9899
精华: 1
发帖: 6832
威望: 0 点
配偶: szrxs
火 花 币: 31884 HHB
组织纹章:
所属组织: 异端礼拜堂
组织头衔: 元老 暗天使
注册时间:2003-07-07
最后登陆:2010-12-12
赤血之心朱红之钻(I)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呜,看来以后换签名要先反复的看看,免得被关了都不知道怎么是回事………………………………
[8 楼] | Posted:2004-05-04 00:28| 顶端
AZXC

头衔:久代優希久代優希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站务议员
编号: 36
精华: 4
发帖: 4590
威望: 0 点
配偶: 一条薰子
火 花 币: 7825 HHB
组织纹章:
所属组织: 科莉娅圣教
组织头衔: 时间女神
注册时间:2002-11-26
最后登陆:2017-06-16
朱红之钻(I)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XD
超得少具有隐蔽性..............只要以往就知超标的不会有人那么无聊特意每一个人的签名都查看一次属性吧.............就这个意义上说..........

“白狼的签名我从去年5月开始用,用了几乎半年,为什么去年不砍,现在一换回就砍?
签名超标是我的错,但是有必要这样吗你?”
这个完全是明知故犯了.....

“这件事情我要火花给个说法,一个小小的签名而已,下午火区还有人的圣斗士签名严重超标,我的才160X251,为什么先拿我开刀?你来个PM我马上改不行?还非要加警告禁言?”
偶承认,没能及时发现超标签名并制止是版主们的失职(虽然偶不清楚那个圣斗士签名存在多久)。但是,抢100万是犯抢劫罪,抢1分钱也是犯抢劫,本质上并没有分别。由上一条可知,初来火花不看顶置做错虽然令人烦恼,但毕竟是无心之过;君下明知故犯,加之刻意将其隐蔽化,导致飞来横祸并不奇怪。

此致



[9 楼] | Posted:2004-05-04 00:51| 顶端
叱卢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禁止发言
编号: 68
精华: 0
发帖: 643
威望: 0 点
配偶: 单身
火 花 币: 24024 HHB
注册时间:2002-11-27
最后登陆:2019-12-27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禁掉签名档好了
免得一窝蜂的无聊

[10 楼] | Posted:2004-05-04 01:15| 顶端
叱卢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禁止发言
编号: 68
精华: 0
发帖: 643
威望: 0 点
配偶: 单身
火 花 币: 24024 HHB
注册时间:2002-11-27
最后登陆:2019-12-27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论坛r.p啊
-_-b
差点连发了

[11 楼] | Posted:2004-05-04 01:18| 顶端
精灵使



头衔:风纪委员风纪委员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火花会员
编号: 60
精华: 11
发帖: 20691
威望: 15 点
配偶: 菲尔
火 花 币: 18600 HHB
组织纹章:
所属组织: GL党
组织头衔: 宣传部部长
注册时间:2002-11-27
最后登陆:2018-02-13
咖啡馆的绿叶(II)海蓝之钻(II)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说真的楼主的签名白色字部分看着很耀眼
[12 楼] | Posted:2004-05-04 05:47| 顶端
Nika

头衔:not exciting~not exciting~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火花会员
编号: 7424
精华: 1
发帖: 1231
威望: 5 点
配偶: 单身
火 花 币: 21871 HHB
注册时间:2003-05-28
最后登陆:2012-03-31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黄色......
也是......



----------******----------
-同好支援:
--OverTheRainbow(S级)
-亲属支援:
--小光(兄弟,S级) chn(主仆,S级)
-单向,无条件,个人崇拜支援:
--Robin(SS级) 西达(SS级)
-神秘支援:
--rogile(?级)
[13 楼] | Posted:2004-05-04 17:37| 顶端
六角冰晶

头衔:女王我爱你女王我爱你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火花会员
编号: 17101
精华: 0
发帖: 961
威望: 0 点
配偶: 紫月美香
火 花 币: 82611 HHB
注册时间:2004-04-30
最后登陆:2012-08-26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直接禁掉图片签名
[14 楼] | Posted:2004-05-04 18:15| 顶端
精灵使



头衔:风纪委员风纪委员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火花会员
编号: 60
精华: 11
发帖: 20691
威望: 15 点
配偶: 菲尔
火 花 币: 18600 HHB
组织纹章:
所属组织: GL党
组织头衔: 宣传部部长
注册时间:2002-11-27
最后登陆:2018-02-13
咖啡馆的绿叶(II)海蓝之钻(II)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过激了吧
大部分人都在守规矩的使用着签名图啊- -

[15 楼] | Posted:2004-05-04 18:27| 顶端
rodger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编号:
精华:
发帖:
威望: ☆ 点
配偶:
火 花 币: ☆ HHB
注册时间:☆
最后登陆:☆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QUOTE]最初由 桂木弥生 发表
[B]回贴中说的很清楚了


论坛有论坛的规定

签名超了表找理由

楼主也真是闲得没事干了 [/B][/QUOTE]楼主闲得没事干了,你闲得有事干了,行吧?
老是说别人违规啊违规啊我说,您别没事把自己的事情往顶贴上放成吧?
要想别人服从,自己先做好自己吧
要想来管理别人,自己先遵守论坛守则吧

看到都不爽

BS都懒得BS

[16 楼] | Posted:2004-05-04 21:47| 顶端
桂木弥生

头衔:我永远喜欢老干妈我永远喜欢老干妈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站务议员
编号: 5
精华: 198
发帖: 43732
威望: 20 点
配偶: 千里孤坟
火 花 币: 61330 HHB
组织纹章:
所属组织: 科莉娅圣教
组织头衔: 至高的圣神
注册时间:2002-11-26
最后登陆:2024-05-27
游戏王国的浪人(I)冥界死徒(I)艾雷布的圣骑士(II)海蓝之钻(II)文字の契约者(II)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我发个求助贴 放下顶 不行了吗?


请不要找托或是马甲来啊


老干妈LOVE
[17 楼] | Posted:2004-05-04 21:49| 顶端
rodger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编号:
精华:
发帖:
威望: ☆ 点
配偶:
火 花 币: ☆ HHB
注册时间:☆
最后登陆:☆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QUOTE]最初由 桂木弥生 发表
[B]我发个求助贴 放下顶 不行了吗?


请不要找托或是马甲来啊 [/B][/QUOTE]我哪里找托了

本人就是黑衣死神

想怎么着随时奉陪好了


我没见过其他人的求助贴资格高到能上置顶啊

以前发UCG照片的时候不是说新旧帐一起算吗?来好了

我就看有什么新帐旧帐

想怎么处理主ID随便你

[18 楼] | Posted:2004-05-04 21:52| 顶端
Roseblack

头衔:久代琉璃久代琉璃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火花会员
编号: 1562
精华: 1
发帖: 6393
威望: 5 点
配偶: 阿斯塔洛特
火 花 币: 56513 HHB
组织纹章:
所属组织: 科莉娅圣教
组织头衔: 空间女神
注册时间:2003-01-15
最后登陆:2019-10-29
朱红之钻(I)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QUOTE]最初由 rodger 发表
[B]要想别人服从,自己先做好自己吧
要想来管理别人,自己先遵守论坛守则吧 [/B][/QUOTE]执法者如何,和违规者该不该受罚似乎没有直接关系吧?
另外请问,他哪一点违反论坛规则了?
拜托,想说别人不好,那也别信口开河啊……


[19 楼] | Posted:2004-05-04 21:58| 顶端
<<   1   2  >>  Pages: ( 2 total )

火花天龙剑 -> 投诉专区




Powered by PHPWind v3.0.1 Code © 2003-05 PHPWind
辽ICP备05016763号
Gzip enabled

You can contact us